公孫弘正式登上西漢政治舞台也在漢武帝即位初年,但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似乎比董仲舒還要晚一些,大概是在元光元年漢武帝聽從董仲舒的建議征詔賢良文學之士的時候。隻是關於這次征詔賢良文學之士的記載史闕有間且混亂,許多問題不太清楚而已。
先看班固的記載。班固說:“公孫弘,苗川薛人也。少時為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武帝初即位,招賢良文學士,是時弘年六十,以賢良征為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上意。上怒,以為不能。弘乃移病免歸。元光五年,複征文學賢良,淄川國複推上弘。弘謝曰:‘前已嚐西,用不能罷,願更選。’國人固推弘,弘至太常。”[1]
由此可知公孫弘兩次應詔,一次在建元元年,一次在元光五年。其中元光五年應為元年之誤。呂思勉在《漢儒術盛衰》一文中說:“《史記·封禪書》言建元竇太後崩,其明年,征文學之士公孫弘等(《漢書》無此四字,蓋抄胥所刪),則《傳》元光五年之五字,實為元年之誤。”[2]
呂思勉的猜測無疑是正確的,《漢書》元光五年之五,確為“元”字之誤。隻是此誤非抄胥所致,而是因襲司馬遷之誤。太史公寫道:“丞相公孫弘者,齊菌川國薛縣人也。字季。少時為薛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養後母孝謹。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賢良文學之士。是時弘年六十,征以賢良為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上意。上怒,以為不能,弘乃病免歸。元光五年,有詔征文學,淄川國複推上公孫弘。弘讓謝國人曰:‘臣已嚐西應命,以不能罷歸,願更推選。’國人固推弘,弘至太常。”[3]這段文字與班固的記載除文字稍異外,句式、用詞乃至元光五年之誤均同。
欲證明元光五年為元年之誤並非難事。查褚少孫所補《史記·孝武本紀》,有建元“後六年,竇太後崩。其明年,上征文學之士公孫弘等”。知公孫弘之征確在元光元年。再查《漢書·武帝紀》及《資治通鑒》武帝即位至元光五年之前這段時間,征詔賢良文學之事計兩次,一次在建元元年冬十月,一次在元光元年五月。
如此,公孫弘在正式登上西漢政治舞台之前的主要經曆可作如下表述:
建元元年,公孫弘與董仲舒一起應詔,董仲舒以“天人三策”對,之後出任江都相;公孫弘此次似乎無突出表現,僅與轅固生鬧了一點小小的不愉快,“今上初即位,複以賢良征固。諸諛儒多疾毀固,曰固老。罷歸之。時固已九十餘矣。固之征也,薛人公孫弘亦征,側目而視固。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4]盡管有這點不愉快,年過六十的公孫弘仍被確認為博士,並在丞相衛綰以“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之後,雖廢博士名號,仍受命出使匈奴。
是時,“武帝即位,明和親約束,厚遇關市,饒給之。匈奴自單於一下皆親漢,往來長城下”。[5]而公孫弘素以為漢王朝與四夷和親是“罷弊中國以封無用之地”。[6]故出使歸來,所言不合上意,隻得以病免歸。
在公孫弘的政治生涯中,元光元年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這一年,剛剛20餘歲的漢武帝在徹底擺脫了竇太後的控製之後正想獨立自主地幹一番事業。其中最重要的活動之一,就是恢複六年前被竇太後阻止的儒學複興運動,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征詔賢良文學之士百餘人,谘詢他們對漢王朝未來發展的意見。公孫弘在謙讓一番之後亦被征詔至太常。漢武帝重演六年前建元故事,策問古今之治道,公孫弘如題對答,惜太常不太滿意於公孫弘,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召入見,容貌甚麗,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上察其行慎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上說之,一歲中至左內史。……為內史數年,遷禦史大夫。……元朔中,代薛澤為丞相。”旋封為平津侯。[7]
當時延攬的文學儒者不獨公孫弘一人,但公孫弘為丞相且封侯,則不僅實際上認可了儒學的地位,而且勢必對儒學的風氣以及儒學的進一步發展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據記載,“及竇太後崩,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絀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百人,而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學士靡然向風矣”。[8]
天下學士靡然向風,這勢必造成兩個方麵的效果。一是儒家學者更加熱衷於以學求貴;二是由此則導致儒家學者內部的火並,甚至最終導致儒學地位的動搖。如何阻止這種情況的發生,不能不引起身居高位的儒學領袖公孫弘的關注。
我們看到,公孫弘在富貴之後所思考的也正是這一問題。他一方麵竭力提高儒學的地位,解決儒學發展過程中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麵則設法平息儒學的內部紛爭,以保障儒學在與其他學說的爭鬥中的實力。
關於前者,司馬遷、班固都曾說“公孫弘為學官,悼道之鬱滯”,乃上書建議興教化,為博士置弟子員等。公孫弘寫道:“丞相、禦史言:製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婚姻者,居室之大倫也。今禮廢樂崩,朕甚憫焉。故詳延天下方正博聞之士,鹹登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議,與博士弟子,崇鄉裏之化,以廣賢材焉。’謹與太常臧、博士平等議曰:聞三代之道,鄉裏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勸善也,顯之朝廷;其懲惡也,加之刑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師始,由內及外。今陛下昭至德,開大明,配天地,本人倫,勸學修禮,崇化厲賢,以風四方,太平之原也。古之政教未洽,不備其禮,請因舊官而興焉。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複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道邑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裏,出入不悖所聞者,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當以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一歲皆輒試,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弟可以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不稱者罰。……請選擇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藝以上,補左右內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一下,補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邊郡一人。先用誦多者,若不足,乃擇掌故補中二千石屬,文學掌故補郡屬,備員。請著功令。他如律。”製曰:可。“自此以來,則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學之士矣。”[9]
我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抄錄公孫弘的這通奏章,是為了說明第一個問題。透過這份奏章,我們認為,如果說董仲舒建元元年的“天人三策”是從理論上論證儒學獨尊的必要性,而公孫弘在這份奏章中所提出的一係列措施,則使儒學的進一步發展獲得了法律上的保護和物質上的保障。
一是為博士官置弟子員五十人,複其身。這一措施必然使儒學隊伍不斷獲得新的補充,在一定程度上也將確保儒家政治的連續性。
二是強調從儒家學者中擇優充實各級官吏,這一方麵使儒學對一般士人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麵隨著官吏中儒家學者的增多,勢必不斷改變官吏的構成,從組織上進一步保障儒學的獨尊地位和儒家政治的連續性。
[1]《漢書·公孫弘傳》。
[2]《呂思勉讀史劄記》第653頁。
[3]《史記·平津侯傳》。
[4]《史記·懦林列傳》。
[5]《漢書·匈奴傳上》。
[6]《漢書·公孫弘傳》。
[7]《漢書·公孫弘傳》。
[8]《史記·懦林傳》。
[9]《史記·儒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