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這《留芳記》小說,還是用章回體的,不過我在從前寫譯作小說的時候,早已不用章回體了。據一般出版家方麵說:如果是創作,讀者還是喜歡章回體,開首有一個回目,回末還有兩句下場詩,並有“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的老套語,可知舊小說原是從說書人遺傳下來的。舊小說開卷前有個《楔子》,《楔子》還有一首詩或詞,我的《留芳記》也有《楔子》,也有詩詞的,開首便是羅癭公的一首詞。其詞曰:

流末從知市義難,輸他奇俠出伶官。靈床焚券淚汎瀾。

曲子當年傾禁籞,孫枝萬口說芳蘭。留將善報後人看。

調寄《浣溪紗》

這首詞便是從梅巧玲說到梅蘭芳了,那是我請求羅先生寫的。這時他住在北京的順德會館,他是廣東順德人,我便常常到順德會館去訪他,因此也認得了程豔秋,那個時候,程豔秋不過十六七歲吧。十次訪癭公,倒有九次遇見豔秋在那裏,後來豔秋拜梅蘭芳為師,也是羅先生介紹的。

再說:我這《留芳記》,先寫成了二十回(另《楔子》一回),約有十多萬字。本預備寫成八十回或一百回的,也可謂誌大才疏,但是想:倘使要完成了出版,也不知要何年何月,就是這寫成的二十回,已經研磨到兩年多了,如果寫成一百回,那便至少要有五十萬字,而當時還流行用四號鉛字排印的,勢必要裝釘兩冊,並且這時上海的小說出得雖多,讀者的購買力還是微弱得很,一部書價目在一圓以上,便有些縮手了。出版家的計算,一部新書有十萬字的,定價可在一圓左右,初版三千部銷出,決不會虧本,再版當然有利了。

因此我這《留芳記》,寫成了二十回以後,躍躍欲試地便想出版的方法了。

閉門造車,不能出而合轍,我那時就想把所寫成的給諸位老朋友去觀看,請他們加以指正。尤其是供給我材料的諸位先生們,當時由他們說了,及至我寫出來時,卻大異其趣!也有的一時傳為珍聞奇事,而到了後來,方知不確,未能征實的;諸如此類甚多。我有自己印成的原稿紙(那是在時報館仿照冷血所印的型式印行的),把它謄清了,成為兩冊。我是在上海定稿的,這一次到北京,便帶了這稿本去了。

我記得那時一九二四年吧(民國十三年,歲次甲子),約在三四月間,到了北京,我第一要去拜訪林琴南先生。因為在三年前,我就曾造訪過他,以後也常通過信,寫《留芳記》的事,我也告知他,並請求他為我寫一序文,他也慨然應許了。這次來,將此《留芳記》請他鑒定並索取序文了。他那時已是七十三歲,但我見他還是精神奕奕,有說有笑的。我說:“小說寫得不好,請先生指教。序文慢慢兒賜下,拙稿擬在下半年印行。”誰知不到三天,他的序文,已經送到我寓所來了。我今將林先生的序文錄如下:

弁?言

前此十餘年,包天笑譯《迦茵小傳》,甫得下半部,讀而奇之,尋從哈葛得叢書中,覓得全文,補譯成書,寓書天笑,彼此遂定交焉,然實未晤其人。前三年,天笑入都,始盡杯酒之歡,蓋我輩中人也。國變後餘曾著《京華碧血錄》,述戊戌庚子事,自以為不詳。今年天笑北來,出所著《留芳記》見示,則詳載光緒末葉,群小肇亂取亡之跡,鹹有根據。中間以梅氏祖孫為發凡,蓋有取於太史公之傳大宛,孔雲亭之成《桃花扇》也。《大宛傳》貫以張騫,騫中道死,補貫以汗血馬,史公之意不在大宛,在漢政之無紀,罪武帝之開邊也。雲亭即仿其例,敘烈皇殉國,江左偏安,竟誤於馬、阮,乃貫以雪苑、香君,讀者以為敘述名士美人,乃不知雲亭蘊幾許傷心之淚,借此泄其悲。今天笑之書,正本此旨。去年,康南海至天津,與餘相見康樓,再三囑餘取辛亥以後事,編為說部,餘以篤老謝,今得天笑之書,餘與南海之諾責卸矣。讀者即以雲亭視天笑可也。

甲子三月閩縣林紓拜識

林先生文章茂美,史識超群,乃序中以太史公、孔雲亭相比例,他的寵譽我實在太過了。但他的序中意有所指,也是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呢。他是以流麗的行楷,寫在兩張箋紙上,我在印行《留芳記》時,即以其墨跡冠於首頁。他序文中,有“前三年,天笑入都,始盡杯酒之歡”的數語,我不能不說一說。

原來我在三年第一次訪林琴翁時,談得很好,他獎掖後輩,不遺餘力,他就約我第二日到他家中吃便飯。我出來告訴友人們,他們說:“噯呀!此老是極難得請客的,對你真是極大麵子,萬不可拂其意,而且要去得早,不能使他久待。”那個時候,還是初春天氣吧,他約的是中午一點鍾吃飯,我不到十二點鍾,便到他家裏。他的書齋中有三數賓客,大概是他的同鄉,卻不見主人。後來卻見琴翁穿了一件長可及膝的棉袍子(這種棉袍,我們江南老年人也常穿的),正在他們的廚房裏,指揮廚子做菜(後來我才知道有好多福建名士,都會自己做菜的)。他還告訴我,這是什麽菜,如何做法的,這都是我從未吃過的閩菜。其中有一隻“湯煲肚”,又香、又鮮、又脆,不知如何做法,我至今還好像是芬留齒頰呢。

那天還有一事,餐未及半,有人送一信來,立候回音,琴翁離席匆匆去,旋即歸座,說已了卻此一件事。原來有某顯者,喪其父,求琴翁撰寫一墓誌銘,送筆資三百元。但林翁不願為此人諛墓,謝絕了,璧還了他的筆資。在座的一位客,問求寫墓誌銘的何人?他笑說:“總之我不願給他寫就是了,不必問何人。”所以我覺得林琴翁的風骨和厚道,實在當世一般賢達之上,他在我書的序文上,不是記著年月是甲子三月嗎?不想就在這一年的下半年,他便逝世了。他是生於一八五二年(清鹹豐二年),歿於一九二四年(民國十三年),享壽七十三歲。

我那時又把《留芳記》稿本,給在京的諸位先生看,有幾位都是供給我書中資料的。如張岱杉先生,他是發起我寫這部書的,但他那時正忙於做官(曾以財次升部長);還有一位丁士源先生,是在德國留學回來當軍官的,在辛亥年間,任陸軍大臣蔭昌的副官處長,他給我的關於辛亥史實不少,須再加以證明。北京交通銀行行長楊蔭孫兄,取了我的稿本去看,後來對我說:“你害了我,一夜看完,使我失眠。”我此次來京,承蒙蔭兄以交通銀行透支一千元的折子與我。他說:“知兄旅費不多,在京不無有些交際,可以活動一點。”及我將回上海時,他又向我說:“我查看你賬,隻透支了三百多元,我已給你還清了。”茲事亦殊可感也。

最後我這稿本給胡適之看過,我知道胡適之的為人,你若誠心請教他,他也誠心對付你,而且肯說實話。他看過了,便說:“我知道你寫這小說很費力,我敢批評你五個字‘吃力不討好’,恕我直言。”這仿彿對我兜頭一瓢冷水,我正在興高采烈時呢。但事後想想,確也是他的見到語。再一想想,人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正多,寫小說是其小焉者耳,因想胡適之的一生,就是“吃力不討好”呢。那時我已回上海了,和胡適之見麵,也是在上海,我就把這二十回的《留芳記》急急想出版了。

關於籌劃出版是一個問題,回憶到我最初譯寫小說,那是賣給了書店去出版,自己一切不管。後來到了時報館,我在報上寫連載小說,如《空穀蘭》《梅花落》等等,都由有正書局去出單行本。至於那些雜誌上的連載小說如《苦兒流淚記》《馨兒就學記》等等,則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我都不管的。此刻的《留芳記》怎麽辦呢?而我的發表欲卻正在催迫我呢。

那個時候,我已出了《時報》,《時報》也換了新東家了,但我在《申報》上還在寫連載小說(上海報紙,每日隻登一篇小說,約一千字,不屬於副刊)。我想到如果把《留芳記》先在《申報》上登一登,十萬言也不過三個月多光景,然後再出單行本也不遲。我便先與陳景韓商量,景韓說:“你先把稿子拿來,給我們看看,再行定奪。”我便把稿子給他了。過了數天,景韓回報我,說:“我們都看過了,《申報》不好登,因為有許多磕碰。”景韓所說的“他們”,當然有史量才、黃任之諸君在內,所謂“磕碰”兩字,可作觸犯解而是出於無心的,這也是新聞界的一種術語呢。我知道《申報》不便登,《新聞報》更無論了。我在《新聞報》,也曾寫過連載小說,規定以一年為期,在此一年之中,汪漢溪先生訪問了我三次,隻不過詞句之間,他認為諷刺某一人為不妥當而已。他們都是這樣謹慎小心,而尊重作者,而不肯擅自改竄作家文字,卻也很可感的呢。

本來把版權賣給書商,讓他們去出版,自己不用費心,不是也很幹脆的嗎?可是我又不願意。自己付印刷所排印,由自己出版,最大問題是關於發行一件事,而我又素性疏懶,最怕麻煩,以我所經驗的想起來,決定是辦不好的。

想來想去,我們這一班作家,總逃不出書商之手,我還是和商務印書館同人去商量,如把《留芳記》交商務出版,他們必能接受。我們的意思是並不讓渡版權,而隻收取版稅,因為我知道有幾位著作家,在商務已有此例了。

未與商務接洽前,先見到陸費伯鴻,偶然談及《留芳記》事,伯鴻道:“你為什麽不給我們中華書局出版呢?”(伯鴻是中華書局總經理)這時中華與商務競爭甚烈,知要在商務出版,更不放你過門,我想中華書局也不弱於商務,現在欣欣向榮,各省都有分館,既然如此,省得再與商務去囉唆了。於是與伯鴻講起生意經來,版稅收二成,就是照定價一元中,售出後我可以收到二角,三節算賬。據他說:“這是特別優待,初版倘印三千部,我們也許要虧本的,希望的是再版。”這樣,《留芳記》便由中華書局出版了。

初版在三個月內即銷罄,再版遲至兩三年,三版恐印得不多吧,總共算來,不曾能銷到一萬部。版稅陸續送來,這些零零碎碎的錢,也零零碎碎用去。可是到了日寇侵占時期,中華書局給我一封信,說是《留芳記》被日方禁止發行了。我百思不得其故,我書也並未踏著它尾巴,為什麽要咬我一口呢?以後《留芳記》也就絕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