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館裏編新聞,於每日的時間,很有關係。編要聞,時間最晚,因為要等北京的專電到來。那種專電,往往要到夜裏十二點鍾以後,甚而至於到午夜兩三點鍾送到,也說不定。為什麽這樣遲呢?原來那時的電報是分幾等的,如一等電、二等電是官電,民間不許通行;三等、四等電,方是民電,又稱為急電,我們所打的乃是四等電(及至民國成立以後,乃規定有新聞電,以便利報界。四等電每字一角,新聞電特別便宜,每字僅三分)。當然電報局要先發官電,繼發民電,然後方發新聞電,即各報館的專電了。
好在陳景韓那時是住在報館裏的(他的夫人故世後,其時尚未續弦),不必深夜歸家,那便利得多。還有報紙全部排好,拚成版子,將要開印的時候,還要仔細看一遍,有無錯誤,這叫作“看大樣”。大概看大樣的事,屬於總編輯的,也是在深夜最遲的,但羅孝高不來,兩位廣東先生也不管,為了怕要聞中有什麽錯誤矛盾之處,景韓也就看看了。
本埠新聞的編輯,比較要早得多,大概到下午九點鍾的時候,訪稿全都來了,編本埠新聞的到十點鍾就沒事了。如果在九點鍾以後,發生了特別事故,有重要新聞,明晨必須見報的,當然可以加入,其餘的瑣聞細事,他們也就不再送稿了。至於編外埠新聞的,更要早一點,從前還沒有快信、航郵,下午五點鍾以後,郵差不再送信了,把當日所到的信,評定它的輕重與緩急,發清了稿子(有的須要修正一下),就沒有你的事了。
剛到上海,住在旅館裏,曾孟樸就托徐念慈來訪問我了,便是商量請我到“小說林編譯所”去。單寫小說,便不必一定要到編譯所去,當時已流行了計字數酬稿費的風氣了。但是他們還要我去幫助他們看稿子與改稿子,那就非去不可了。因為《小說林》登報征求來的稿子,非常之多,長篇短篇,譯本創作,文言白話,種種不一,都要從頭至尾,一一看過,然後決定收受,那是很費工夫的事。還有一種送來的小說,它的情節、意旨、結構、描寫都很好,而文筆不佳,詞不達意,那也就有刪改潤色的必要了。
我也告訴了他們進入時報館的事,待時報館的事定局了,再接受《小說林》的事。再則我那時房子也沒有租定,住在旅館裏,紛亂如麻,未能決定。及至時報館事定局了,我覺得反正上半天沒有事,便接受《小說林》的事。我們規定上午九點鍾至十二點鍾,星期休假(報館是星期不休假的),他們每月送我四十元,我也很為滿意。我有了時報館的八十元,再加上《小說林》的四十元,每月有一百二十元的固定收入,而我的家庭開支與個人零用,至多不過五六十元而已,不是很有餘裕嗎?
況且我還有寫小說的額外收入呢,寫小說便成為我一種副業了。起初大家不知道我在上海,後來見了時報館上登了我的長篇連載小說,許多人才知道了。這個時候,上海的小說雜誌正風起雲湧,都寫了信來,還有自己來造訪的。狄楚青的有正書局也出了《小說時報》,本來是陳景韓編的,我去了與景韓輪流編輯,我們是不取它的編輯費,但稿費即照算的。其時還有龔子英編的《新新小說》、吳趼人編的《月月小說》,我都寫有小說稿子,此外什麽小說雜誌記也記不清楚了。
這時上海的小說市價,普通是每千字二元為標準,這一級的小說,已不需修改的了。也有每千字一元的,甚至有每千字僅五角的,這些稿子大概要加以刪改,但是許多出版家,貪便宜,殺窮鬼,粗製濫造,也是有的。更有一些窮文人,為了生活所迫,雖然他的稿子很不壞,但深入窘鄉時,也不待善價而沽了。像那位筆名平江不肖生的向愷然君,他從日本回國時,寫了一部《留東外史》,描寫當時一般中國留學生在日本留學的狀況,到上海來,兜來兜去,這些書賈,以為其人不見經傳,無人肯要,就是以每千字五角,賣給某書賈的。誰知後來銷數甚佳,卻賺了不少錢。
我的小說,後來漲價到每千字三元,那是商務印書館要我在他們的《教育雜誌》上寫教育小說而加價的(按,此一筆稿費,適在商務印書館逐年增資期中,他們請我把稿費作為股份,我亦允之,每月亦不過三四十元而已),這算是特別優待。但在時報館(有正書局)及《小說林》兩個基本地方,仍作每千字兩元算。其時林琴南先生已在商務印書館及其他出版社譯寫小說,商務送他每千字五元,但林先生不諳西文,必須與人合作,合作的大半是他的友朋與學生,五元之中,林先生即使取了大份,亦不過千字三元(後來商務印書館給林先生每千字六元)。
這時候寫小說,以文言為尚,尤其是譯文,那個風氣,可算是林琴翁開的。林翁深於史漢,出筆高古而又風華,大家以為很好,靡然從風地學他的筆調。後來到五四時代,極力提倡用語體文的如魯迅、胡適之輩,所譯寫的短篇小說,也是用文言的,其餘的更不必說了。不過如果寫章回小說,每回都有回目,純中國舊小說的體裁的,傳統下來的是用白話文了。
所以曾孟樸的《孽海花》,是用章回式舊小說體裁,而是以白話文寫的。他寫的同、光之間的北京掌故,常常是用北京話,而在京話的對白中,卻要說得漂亮,簡捷俏皮,好在他是住過北京的,可以對付。不過他的《孽海花》實在寫得太慢了。在《小說林》雜誌上預告,每期可以登一回(《小說林》是月刊),但他還是常常脫期,即使不脫期的話,每期登一回,試以全書八十回而言,也須六年又八個月,可謂“長線放遠鷂”了。
孟樸的寫小說,正與我相反,我是寫了下來,不加修飾,並且不起第二回稿,以前寫製藝文、敘事文,都是如此。直到如今,有好多小說,我已記不起它的內容,並且記不起它的題旨與書名了。我想:這也是我的一個惡癖與懶性,必然因此而錯誤很多吧?孟樸卻不然,他是句斟字酌,改了又改,甚至將做好的一兩回全部推翻了,重新再做起來,也是有的。可是錯誤還是有的,因為《孽海花》不是虛構,而是影射那時代的實事的。孟樸的著書與寫小說,全在夜裏工作,至少要到半夜,時常至於通曉,因為他是有煙霞癖的,他獨居在《小說林》編輯所的樓上,他的家眷都不在此。
他的有煙霞癖,為了他的多病,他在《孽海花》小說上的筆名,不是叫作“東亞病夫”嗎?為了這個緣故,他在上午是不起身的,有時要到下午三四點鍾才起身,起身以後,便與阿芙蓉為伴。
我每天到《小說林》去是在上午,那個時候,他正是“春眠不覺曉”,在他的黑甜鄉裏,不便去驚動他。要去訪他,最好是在吃過夜飯後,而他也是精神最健旺,即使和你談一個通宵,也不算一回事。
在《小說林》的時候,我們還有一個誌願,可惜到後來,這個誌願,一個都沒有償。因為孟仆說:他的《孽海花》,寫到庚子拳變,兩宮回鑾以後,就結束不寫了,賽金花讓她活下去吧,也就無關緊要了。因此徐念慈(《小說林》總編輯)說:“我想寫一部長篇小說,記東三省紅胡子的事。”在清代稱紅胡子為胡匪,又稱為馬賊,民間則有稱為義勇軍的,這時候正在崛起時代,他也起好了一個書名,正在搜集材料。他說:這部小說,正好接在《孽海花》之後,可以出版。
我說:我想寫革命事跡。當時革命黨東起西應,排滿風潮熱烈。恰有徐錫麟、秋瑾的一件事發生,秋瑾是中國女子中革命的第一人,我想把秋瑾做書中的主人,而貫穿以各處革命的事跡。書名也已擬好了,叫作《碧血幕》,並且在《小說林》雜誌上登載過一兩回的,後來《小說林》雜誌不出版了,我也就此擱筆了。
孟樸的《孽海花》始終沒有完篇,最初出了有二十回的單行本,倒也風行一時。但是這單行本出版以後,雖然書中人物出於影射,然而核對事跡,一望而知。因此得罪了許多老前輩,第一,他的老嶽丈汪柳門,便不以為然,更有許多還是他的父執,尤其蘇州人中,如陸鳳石、汪芝房、葉鞠裳等,對於他都有譴責之詞。後來端午橋邀了他去,說何必寫這種小說得罪人呢?你何妨到我這裏來呢?(舊回目中,本亦有涉及端方的事。)這時他們又搞什麽宏文館,編什麽《博物大辭典》,那時我已不在《小說林》了。總之資本已經蝕光,關門大吉。
這以後,孟樸便浮沉於宦海中,辛亥以後,陳陶遺任江蘇省長時,他是什麽水利局長、財政廳長,鬧了一下子,我也弄不清楚,其實吏事非其所習,他是一個文學家呢。
到一九二七年,他官又不做了,他的大公子曾虛白,從法國留學回來,在上海開了一家“真美善書店”(我們稱之為父子書店),又出了《真美善》雜誌,《孽海花》又寫了十餘回,寫到賽金花那時從洪宅出走為止,那一個回目是《青陽港·好鳥離籠》,以後便不曾寫下去了。
徐念慈的紅胡子小說,可憐他並不曾著筆,便這樣齎誌以沒了。我的《碧血幕》,也不曾繼續寫下去,後來便是辛亥革命,僅僅秋瑾一方麵的事,也不足以包羅許多史實。但我對於這個誌願,當時總擱在心頭,老想以一個與政治無關的人,為書中的主角,以貫通史實,這不但寫革命以前的事,更可以寫革命以後的事了,隻是我卻想不起我的書中主人。
直到民國七八年間,我在北京,和張岱杉先生(名弧,別號超觀,紹興人,曾一度為財政部長,是前清舉人)談起此事,他知道我要寫此曆史小說,他提醒我道:“眼前有一個極適當的人,你沒有留意嗎?”我問是誰?他說:“梅蘭芳將來是一個成名的人,而且都搭得上政治曆史的,何不把他為書中主角呢?”我被他提醒了,大為稱善,於是我便寫了《留芳記》,但也隻寫了二十回,給林琴南先生看過,他還給我寫了一篇序文,在上海中華書局出版。關於寫《留芳記》的事,我後將再述。
在從前以一個文人,辦點商業性質的事,終究是失敗的多數。《小說林》也是如此,雖然所出的書,倒也不少,銷路也不差,還是虧本。譬如說:放出的賬,收不回來;管理處不得其法等等;而且出版物是有時間性,尤其是小說。他們是自辦印刷所、排字房的,後來搜出了半房間的鉛字,都是拆了版子,不歸原位,傾棄在那裏,隻好作為廢鉛賣了,諸如此類,都是吃了人家的虧。《時報》後來的失敗也是如此,他們兩位,狄楚青與曾孟樸,都是公子哥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