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本已困窘,在父親病中,母親所有剩餘的一點衣飾,也典質淨盡了。父親身後的料理,亦極為簡約,但我們還是一個中等人家,而且都是高貴的親戚,那些普通的場麵,還是要的。必須開一個吊,出一個殯,從前沒有什麽殯儀館,停柩在家三十五天,這些封建時代的排場,必須應有盡有。《禮記》上說:“喪禮,稱家之有無。”但我們受孔子戒的人,都服膺於“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我想父親最後一件事了,也未可過於落薄。
父親喪事,正可以算的羅雀掘鼠,我也不忍言了。本來還就讀於朱先生處,到此便踏出學堂門,不再是一個學生了。如果我在十三四歲時,學了生意,到了這時,三年滿師,也可以當小夥計,每月掙到一兩塊錢,但我讀了死書,一無所獲,真是“百無一用是書生”,以後將如何度日呢?父親在世之日,雖然也是日處窘鄉,卻是父親挑了這家庭的擔子去,現在這副擔子,是落在我肩頭上了。
蘇州有很多慈善濟貧事業,有所謂“儒寡會”者,一個窮讀書人故世了,無以為生,他的孤寡可以領一筆恤金。各業中也都有救濟會,以錢業中為最優。親戚中頗有為我們籌劃領取此種恤金者,我抵死拒絕。父親是個商人,不能冒充讀書人,入什麽“儒寡會”。至於錢業中的恤金,父親在世,深恨錢業,況且脫離已久,假如我們要用錢業中一個小錢,使我父親死不瞑目,我實在是個不孝罪孽之子了。
舅祖清卿公,他當時是號稱蘇州首富的,他答應每月資助我們數元,我也婉謝了。我說:“你與我的祖母為同胞姊弟關係,每月送祖母幾塊錢,我們不能拒絕,祖母實在太苦了,此外我們將自行設法。”雖然說是自行設法,但我一個十七歲讀死書的人,將怎樣的自行設法呢?後來清卿公每月送祖母兩元,在他也算厚惠了。
於是我在家開門授徒,做起教師先生來,一個十七歲的小先生,有誰來請教呢?第一節,收到了一個學生,那個學生,卻是一位女學生。原來住在我們一宅的,裏麵一家姓潘的,也是書香人家。這位潘先生,有位女公子,今年九歲了,父母鍾愛,想要她讀一點書,而又不願送她到宅子外麵的私塾裏去。本來想明年請一位先生,所以一說就成功,而我做了《牡丹亭》裏的陳最良了。
寫到這裏,我有一個插話了,我自從教過這位潘小姐後,一直沒有教過女學生。卻自從山東青州府(今益都縣)辦了學校,回到上海以後,卻在各女學校裏教書,女學生不計其數,現在所記得的,如黃任之夫人、楊千裏夫人、顧樹森夫人、宋春舫夫人等等,都是我的女學生。那末最先的這位潘小姐,比例這些武俠小說所說的,當是我的“開山門”女弟子吧?
其時潘小姐的束脩,是每月一元。那時候,地方上周恤寒士者,還有一種書院膏火。蘇州有三個書院,其他兩個,童生不能考,隻有一個平江書院,專為童生所考,考一超等,得銀七錢(約合製錢一千文),特等減半。但也不大容易考取,有已進學的高材生,也冒充童生來考取呀。
後來我認得一個舊同學,他是糧道衙門一書吏之子,他們有一種糧冊,要發給人抄寫。字不必寫得工整,但是要寫楷書,大約是三分錢一千字,我若認真寫,自早至晚,每天可寫五千字,不是每天有一角五分的進款嗎?這比考平江書院的卷子還可靠得多了。可惜那不是常有的,雖然每千字僅有三分,還是搶寫者紛紛的,隻費點筆墨而已。
其實,自從父親故世以後,不是我挑了一副家庭生活擔子,而是母親挑了一副家庭生活擔子。她在親戚中,一向有針神之譽,她的女紅,是精細而優美的,就在父親沒有故世之前,我們在窘鄉中,她就把她的女紅所得,取出來盡量補助家用,父親故世後,幾乎全靠她的女紅收入了。
蘇州的繡品是出名的,有些顧繡莊,放出來給人家去刺繡,但工資卻微薄。繡一雙衣袖(都是行銷到內地各省、各區,為婦女官服披風上用的)不過製錢二百八十文,而工夫非三天不可。但母親則日以繼夜,隻兩天就完工了。蘇州人家,嫁女必備繡品,尤以新**的裝飾為多。如在床的中間,掛有“發祿袋”(其典未考),兩旁則有如意、花籃、插瓶等等,都是繡品,都須描龍繡鳳,極為花團錦簇。或誇示新嫁娘的針線精妙,其實都是床頭捉刀人所為。親戚家知我母親擅於製此,轉輾相托,如此忙了一個多月,也可以獲得十餘元,我正讀唐詩,讀到了“苦恨年年壓針線,為他人作嫁衣裳”之句,因想這正為吾母詠的了。
不過這都是臨時性質的,不能固定有那種收入,但我母親的女紅是不斷的。我們的同居,不是有一家紗緞莊嗎?這紗緞莊把所練成的“紗經”或“緞經”放出去,給女工們絡在軸轤上,厥名謂之“調經”,一束經,謂之一和(這是絲織品家的術語),調紗經一和,可得五文,緞經一和,可得十文,不過此種工作,限時限刻,今日取了,明日必須交去,有時須整夜工作(凡絲織物直線為經、橫線為緯,這裏所謂經,即是直線)。
祖母年已六十餘了,她也要工作,她也要調經,勸之不聽。於是母親取得淺色的經,如雪白、湖色、蜜黃的經,都與祖母。深色的經,如黑色、墨綠、深藍的經,都歸自己,因祖母年老,目力不濟呀。又母親和我商定,即清卿公每月給與祖母的二元,歸祖母零用,我們家用中,不能再用它。但此兩元中,仍有大一半祖母供給我用,如吃點心呢,買糕餅呢,添小菜呢,都是為她們所鍾愛的這個孫兒而花費的。
這幾年來,我們總算得是茹苦含辛了,但我並不算苦,苦的隻是母親。她一天到晚,不過睡四五個鍾頭,其他時間,都是工作。可是生活倒也安定,那時生活程度,已比我六七歲的時候,高得多了。我們一家,每月五六塊錢的開支,再也不能少了,房租近兩元,飯菜約三元(這是祖母、母親和我三人的食用),其他還有雜用,我們在衣、食、住、行四者之中,隻有食與住兩個字,衣服不能添做,走路隻靠兩腳了。
我家有一個規範,無論如何貧窮,不得借債。所以父親在日,雖常處窘鄉,也不肯向人告貸,我也遵守父訓,一生從未舉債。實在到不得已時,甚而幾及斷炊,則惟有典質度日。因此那些高牆頭,石庫門的當鋪,我常常光顧呢。我們這時已家無女傭,祖母和母親都是纏過腳的,不能上街,《舉鼎觀畫》(此本為戲劇名,時人喻之為上當鋪),我常演此劇,凡衣袖中可藏之小品(如首飾等),則可坦然直入,但衣服之類(父親衣服極多,皮衣服大毛、小毛俱全),則挾一大包袱,如遇熟人頗露窘態。既而思之,“我還搭少爺架子嗎?”便也夷然自若了。
那時的家庭生計,起初很覺得困難,後來有一個安排,倒也不覺得什麽了。有時每一個月中,反而有盈餘,於是把典質去的衣物,贖些出來。“贖當頭”是高興的事,從前有個寒士,改了古人詩句道:“萬事不如錢在手,一年幾見贖當頭”,可發一噱。不過在這家庭預算,也常常有突出來的事,譬如送禮,蘇州人家是講究交際的,所謂“禮尚往來”。父親開吊時,收了人家的禮,現在人家有喜慶喪的事,我們可以不送禮嗎?普通也得二百八十文送一張禮票。我家現在雖處困境,還是要麵子,不願在這個封建社會上被扔下來。
這個家庭的擔負,大概我擔任了十分之三,母親擔任了十分之七,第二節,我又收了兩個學生,連潘小姐共有每月兩元的收入,考書院、鈔寫糧冊,那是例外的。我覺得母親這樣的勞苦,心中實在不忍,然而又無可如何。可是有一個奇跡,母親是有肺病的,在我年幼時,肺病常發,並且咯血,可是現在如此勞苦,身體反而堅強,其實即有小病,她也忍耐過去了。我們親戚中,沒有一個不稱讚母親賢德的,他們說:“你母親的不病,真是天佑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