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業,是站於是非得失之林的,雖然譽之者說什麽無冕帝王,三千毛瑟;亦自詡為不畏強暴,有聞必錄。但闖起禍來,卻是很大的,在中國,先是有在上海發生的《蘇報》案,使到章炳麟、鄒容的吃官司,後又有邵飄萍、林白水在北京罹殺身之禍,這種文字獄可不小呀;但是在我進入上海的新聞界時期所謂《申》《新》《時》三大報紙的老板,都是小心謹慎,自保身家,不敢惹禍。專製政府雖痛恨報紙,而不庸諱言,報館亦恃租界為護符,對方洋人也不敢得罪,不過大毛病雖是沒有,小糾紛總是有的。我偶然想起幾件事,且為述之:

有一次,我們《時報》的杭州訪員,寄來一封通訊,報告杭州出了一件井中放毒案,其詞甚長,那個訪員筆下也還通順,我就發在地方新聞的第一段。誰知過了三天,我友楊補塘(蔭杭)寫了一封長有十餘張信箋的信來責備我。原來他正在杭州做高等審判廳長,這井中下毒案,官司正打得急鼓密鑼的當兒,忽然《時報》登出這一封通訊,語多歪曲,杭州人又都看《時報》的,於他的判決很多掣肘。他信中說:“你應該知道在官司沒有結案之前,報紙上不該瞎加批評的。”他這樣的譴責我,我可俯首無詞呀!但楊補塘這位朋友,我一向是尊敬他的。他是日本早稻田的學生,學法政的。和雷繼興、楊翼之等,都是同學。為人嚴正,同學們戲呼他為“無錫孔聖人”(他是無錫人)。回國以後即入司法界,在辛亥革命,洪憲失敗,段祺瑞執政的時候,他是北京的檢察總監。是否這個名稱不記得了,總之執行檢舉罪犯人的,那就有這一職司。講到那裏,楊補塘的故事來了。

原來北京那時有一種私娼,和前門外八大胡同的公娼是分道而馳的。在東城有一家私娼,叫作什麽金八奶奶的,生涯鼎盛,這都是一般現任官僚所照顧的,因為他們不能彰明較著地到八大胡同去,隻能到這些地方去吃酒打牌。那時老段執政,他的部下有所謂安福係者,大約金八奶奶那裏,安福係出入的人最多。但是私娼是北京明令禁止的,檢察總監是檢舉違法犯罪的人,金八奶奶那裏人言嘖嘖,楊補塘早有所聞,那天晚上,帶了法警,親去捕捉,誰知捉了一大批都是安福係人,如朱深、曾毓秀等都是總長級,連一位規規矩矩矮子許世英也在內。於是許多高級機關裏的人都來說情,打招呼,他一概不買賬。說是:“我盡我職,明天解法院,聽候審判。”

還是幾位同學的好朋友勸了,說道:“何苦呢?得罪了許多人,像許俊人(世英的號),想也不是同流合汙的人,隻是被他們硬拖了去。解到法院,怕也是一丘之貉,他們樂得做好人,用不著審判,就放歸了。況且這又有什麽大罪名,不過行止有虧罷了。”楊補塘想想也不差,就讓他們用假姓名保出去了。不過他們想想,這個人留在京裏,總覺有些討厭,但是也扳不著什麽差頭,而且民望也好,總說他肯辦事。適巧浙江高等審判廳長需人,便把他派到杭州來了。以檢察而遷審判,似為升職,實在明升暗降。那是在軍閥時代。他後來厭棄了在中國做司法官兒,重到歐美遊學去了。(曾在《申報》上寫文章,筆名“老圃”。)

在晚年時,我常和他見麵,同住在上海法租界,到夕陽西下時,法國公園(後改名為複興公園)水邊林下,是我們談話之地。他的妹妹楊蔭榆,和他的脾氣一樣的固執。我告訴他:“蔭榆就任北京女子師範初來的時候,我和楊千裏,都在北京。蔭榆要請千裏擔任文學係什麽(因蔭榆在務本女塾時,千裏是她的教師),千裏自己不就,卻移禍江東,把我介紹給她,以致蔭榆到了我旅館兩次,極力勸駕。試想我哪有資格,在北京女師範教書,極力再三辭謝,而已經被魯迅在《語絲》上罵了。”補塘說:“當時我極力勸蔭榆不要到北京去,她在美國教書,豈不很好,她是愛國心熱,說:‘人是總要回祖國的,我不知現在中國的女孩子進步如何,也得回去看看。’她如此堅持,我還有何話可說,不想真是碰了一個大釘子回來。”

楊蔭榆從北京回來以後,在蘇州設立了一個私家女學校,從學的不過十餘人,都是高級女生。她是一個老處女,沒有嫁人的。補塘一家,卻仍住在上海。那個時候,已在日寇侵襲時期了,蔭榆在蘇州一家鄰居,為日寇所強占,蔭榆仗義執言,說她可以向日本領事館去代他們控訴,因為她留學日本多年,可以說日語。老遠地跑到盤門外青陽地日本領事館,向之責問,領事很客氣,說定要查辦。回來走到高吳門橋上,誰知有人躡其後,一個日兵,一腳把她踢下吳門橋死了。越數日我在公園又遇見補塘,他對我隻說了四個字:“我的阿妹……”已淚如雨下,泣不成聲了。

我原本是寫《時報》雜事糾紛的,先想到杭州井中放毒案涉及楊補塘寫信與我的事。忽然把楊氏兄妹的事,敘述一番,去題千裏,真是跑野馬了。言歸正傳,我且說得了補塘的信後,便寫一封抱歉回信,承認訪稿是我發的,現在可怎麽辦呢?過了幾天,得他回信,他說:“案已判決了,報上也不必再談了。照例,案子未判決以前,我也不應該寫信與你辯論是非的,因為我們是老友,對你有違言,想能原諒的。”

這一小糾紛結束了,再說另一糾紛,這一個糾紛,來勢很凶險,但不及一小時,也解決了。

有一天,有兩個軍士模樣的人,闖進了報館來,到會客室中,把一隻手槍,向桌子一碰,對報館裏的茶房(仆役)道:“喊你們主筆出來!”茶房戰戰兢兢到主筆房報告,說:“他們有手槍。”那時幾位主筆都不在館中,隻有我一人在那裏,聽說他們有手槍,我倒有點兒吃閃,真是“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無緣無故地吃了顆衛生丸,到了陰間,遇到了我家祖先的孝肅公,問你小子是怎麽來的?我也回答不出。說是不敢見他們吧,我也還有點自尊心,不服氣,難道就被一柄手槍嚇倒了嗎?

那時我便吩咐茶房向他們說:“你們掏出手槍來,我們主筆便不肯出見,因為你們有手槍,我們主筆沒有手槍。”茶房去說了,回報我道:“手槍已收起來了。”我那時便去會見他們兩人。

這兩人是從江西來的,一個年紀較輕,大約不滿三十歲,就是掏出手槍來的人;一個年長,約摸有五十多歲了。年輕的掏出一張破破爛爛的舊《時報》來,在一段新聞上,抹上了一個框子,我知道又是地方新聞出毛病了。他問道:“你們這新聞是哪裏來的?”我說:“我們報館有訪員,是訪員寄來的。”他說:“這訪員姓甚名誰?住在哪裏,亂造謠言,我要辦他。”我說:“對不起,報館裏的規矩,不能把自己的訪員隨便告訴人的。”那時候,這個年長的發言道:“那末假使訪員報告一件不確實的事,報上登出來,報館也不負責任嗎?”我覺得這年長的話,就和緩得多了,我說:“報館是公正的,如果是不確實,你們可來函更正。”年長的道:“應該由你們報館自行更正。”我說:“這也是可以的,但我們究不告知訪員的來稿是否確實,須得寫信去調查,就得多費時日了。”那年輕的跳起來道:“咱們等不及,也不要你們調查,咱們有辦法。”我知道這是他的落場勢了。

臨行,我還警告他們:“你們剛才掏出手槍來的舉動是不對的。要知道這裏是租界,如有人身邊藏有手槍,在馬路上行走,便拉到巡捕房去了,你們要小心。”我這話雖然有些調侃他們,實在也是實話呀!後來寫信問問南昌訪員,說是什麽麻煩也沒有。大約他們也不是專為這新聞而到上海來的,《時報》所登,還是兩月前的事,路經上海,用手槍嚇嚇報館裏的人罷了。

這兩件都屬於地方新聞上的事,還有兩件,乃是《小時報》上闖的禍了。不是說過《小時報》上有一種“特約馬路電”嗎?與特約路透電隻差一個字,這也是花邊新聞,但僅限於本地風光,那已在劉香亭編輯《小時報》的時代了。當時設計《小時報》的當兒,原是說要做到雅俗共賞,人家稱賞《小時報》,也說它能做到雅俗共賞,不似那《民國日報》《時事新報》的那種副刊,專載論道講學的大文章的,這次出毛病,也是一雅一俗,可算得是雅俗共賞了。

有一天晚上,有位某大學某教授(我這裏不想記出學校及教授的名字),他到報館裏來,指名要見我。我看了他的名片,聞名而未曾見麵,既然他來見訪,必有所事,隻得出來見他了。寒暄已畢,他談到:“你們辦的《小時報》,很有興趣呀。”我笑說:“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東西。”他說:“都是外來的投稿嗎?”我說:“是的。”他說:“像那種特約馬路電之類,也有稿費嗎?”我說:“那是微乎其微的,規定了兩角至兩元。”我暗想難道一位大教授也想在《小時報》投稿嗎?但見他在胸前西裝衣袋裏,取出一本小記事簿,又取出一張小字條兒,是報紙上剪下來的,我知道這事情便有些不妙了。

原來這一個紙條兒,便是特約馬路電,上刊著:“某大學教授女公子,素有校花之譽,近已與同學某君,戀愛成熟,即將結婚,令人豔羨不已。”下麵的署名是“蕭郎”二字。某教授問道:“像這樣一個特約馬路電,也隻值兩角錢嗎?”我這時已麵紅耳赤,說:“這是不該登的,這來稿雖不是我發的,我也應當負責。”我那時便極力道歉。他見我局促之狀,便道:“要是在歐美的報紙上,登出那種新聞,那是無所謂的,不過在中國,還是守著舊道德,以談人閨閫為戒的。”我隻得說:“是!是!”我想這個馬路電,已經登出來了,他此來意欲何為呢?

我說:“我們是很抱歉的,怎樣來一個補過之法呢?請先生見教。”他說:“女孩子們性情固執的多,她看見了這條新聞,心中很不快,她想知道這投稿人的真姓名是誰呢。”我當時一看到投稿人的署名是“蕭郎”兩字,便知道就是追求他的女兒而失戀的人,因為“侯門一入深如海,從此蕭郎是路人”,大家已是讀得爛熟的了,可是這也不便和那位教授說,但投稿人的真姓名,確是不知道。隻得以實相告,幸而這位教授先生,也不執意苛求,大概是他的那位的女兒,迫著他到報館來,他敷衍一陣走了。這一個馬路電,是劉香亭發的,我告訴香亭,以後要小心,往往不過幾十字,就惹出麻煩來了。

誰知在這兩三個月後,《小時報》又出毛病了。有一天,有三位歪戴了草帽,身穿黑色短衣,不三不四的人,闖進報館裏來。自稱探員(上海俗稱“包打聽”,又稱“包探”的),也要來打主筆。

問他們為了什麽事呢?原來也是馬路電出了事。一個探長(包打聽頭腦,美其名則曰“督察長”)死了,說他是患了“夾陰傷寒”死的(“夾陰傷寒”說是在**時受了風寒所致,中醫有此病名,西醫否認之)。那探長有一妻一妾,分居兩處,卻是死在小老婆那裏去,而這個大老婆是個悍婦,上海人所稱為“白相人嫂嫂”的,要打到小老婆那裏去。就是這一個新聞,我們這位劉香亭先生,大概覺得有趣味,發在馬路電去了,其實也可以算得裏巷瑣聞的。

這次我真膽怯不敢直接去見他們了,因為這班人是沒有靈性的,如果我貿貿然跑出去,他們不問情由,兜頭對你一個巴掌也是很難說的,我就犯不著吃這眼前虧呀。我想起我們報館營業部裏有位陳先生,他的綽號叫作陳天亮(因為他也是一位夜遊神,常常到天亮方才回去),和他們這班人有些聯絡,請他出去解圍。先告訴他,我們這裏的主筆還沒有來;再問問他,你們這回來找主筆,是什麽意思?是否要求更正?我們可以給你們更正;至於大老婆要打小老婆,此乃他們家庭的事,報館裏可管不著了。

他們最初是氣勢洶洶,後經陳天亮和他們稱兄道弟,嬉皮頑笑一番,也就緩和下來了。要說更正,如何的更正呢?所載的都是實事,據陳天亮說:這班都是包打聽夥計(上海巡捕房一個探員,手下可用若幹夥計的),要他們寫一個更正稿也寫不來的。這件事便這樣不了而了之了。這個馬路電,時常闖禍,本想取消了它,但也常常有很好特別的新聞,即如《閻瑞生謀殺王蓮英》,在上海社會新聞上是一個特別案子,當夜就有人打電話給《小時報》,到明天別家都無此新聞,而《時報》獨有呢!

以上都是新聞上的糾紛,就所能記憶的偶寫一二,其餘尚多,均已忘卻。更有一事,可惱而又可笑的,記之如下:

有一天,報館接到一張會審公堂的傳票,是控告時報館的經理狄楚青和主筆是我的。為了什麽事呢?說是我們的報上登載了非法的廣告。什麽是非法的廣告呢?原來是那種賣**的廣告,什麽“三鞭壯陽丸”呢,“大力種子丸”呢,名目也是繁多的。《時報》向來也是不登這類廣告的,不知如何廣告部不小心登出這類廣告來了。

這也不去管它,不過我們編輯部,從來不管廣告部事的,他們告經理是可以的,為什麽告起我來呢?我對於他們廣告部的事,不但不去問詢,連大樣也不看的,為什麽要帶累我吃官司呢?

問了楚青,他好像沒有什麽擔心,說:“吃官司就吃官司了,到那一天我雇一部馬車,到你家裏,同去新衙門就是了。”我道:“我其實與廣告無關,你去了,我可以不去的。”他笑道:“你不去嗎?臨審不到,他們明天就出拘票,來捉你了。”楚青好像是個老吃官司的來嚇我。我問是誰審判呢?他說:“一個外國人,大概是英國領事,一個中國人,便是關炯之。”我說:“關炯之不是我們極熟的人嗎?”楚青說:“那時候,他板起麵孔,不認得人了。”

說起關炯之,上海是無人不知的,他的原籍是湖北省,是前清一位舉人,捐了一個同知官職,到江蘇來候補,後來派到上海租界裏來做會審官。楚青本來和他極相熟的,據說兩人還是鄉榜同年,不過一個是湖北,一個是江蘇而已。他們兩人時常在宴會上相遇,嘻嘻哈哈一番。關炯之還會哼幾句京戲,有一次在電話裏唱給楚青聽。我由於楚青認識他,也認識他了,我住在愛而近路,下午坐了人力車到報館,他坐了馬車到新衙門(即會審公廨),在路上每次相遇,總是從車窗裏探出頭來和我招呼,現在竟要高坐堂皇審判我們了。

那天我和楚青,上午九點鍾就到浙江路這個會審公廨了。隻見裏麵擁擠許多人,也有小販、苦力、黃包車夫等等,都是吃官司的。這個地方,不像是個法院,卻見那個關老爺(上海一般“下級人”這樣叫他),和一個外國人,並肩據案坐著。他是不穿西服的,把一項軟胎的瓜皮小帽,放在桌子上。旁邊坐了幾個是否翻譯、書記之類,我們也弄不清楚。但對這個判決是爽快極了,也不詢問,也無須答辯,被告走到案前,旁邊一個書記模樣的人,隻說你罰幾塊錢,給他一張單子,便有一個穿製服的巡捕,陪他到繳款處,付了罰款就完事了。不過這些罰款,很為輕微,不過幾塊錢,但在那些小販、苦力、黃包車夫,即使罰他兩三塊錢,也是幾天生意白做呀!

輪到我們,也是一樣,既不訊問,也無須答辯,關炯之看也不看我們,“顧左右而言他”,和這個英領事,鬼頭鬼腦,不知說些什麽話。那個書記簽發下一張單子,說是每人罰十元,因為我們比那些小販“高級”,所以罰得要重些。楚青是帶了報館裏一位會計先生的,讓他去繳罰款,我們便坐了馬車回去了。

隨後,我們又把這個審判討論了一下,“為什麽問也不問,便這樣判決了呢?”楚青說:“來不及呀!他們早晚兩次,每次就有三四十件案子,你要訊問答辯,可要花多少時間。而且不問則已,一問就生出許多囉唆來,所以隻好打一個悶棍了。”我說:“難道沒有冤枉的嗎?”楚青道:“我想多半是冤枉的,幸而這隻不過違警罪,罰去兩三塊錢就算了。那些做小生意的,就怕你拖下去,他們是做一天,吃一天的,受了冤枉也就隻好吞下肚裏去了。”這種情形,不獨當時上海租界如此,“天下的烏鴉一般黑”,凡是被侵略的什麽殖民地、租借地的居民都要受其荼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