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新樂府七德舞法曲後,即繼以二王後及海漫漫二篇。此二篇為微之樂府新題中所無。李公垂原作雖不可見,當亦無此二題。所以知者,微之和公垂之作,取上陽白發人為首。上陽宮在洛陽,公垂必依之發興。至於「周武隋文之子孫」,固不易為作詩時居東都之公垂所同時得見,而秦皇漢武求仙之戒,若非憲宗文學侍從之臣,似亦末由敷陳也。然則此二篇乃樂天所增創,而非因襲李氏之舊題,自不難推見。至樂天何以忽增創此二新題之故,則貞觀政要第貳壹慎所好篇之第叁章雲:

貞觀四年太宗曰,隋煬帝性好猜防,專信邪道,大忌胡人,乃至謂胡床為交床,胡瓜為黃瓜,築長城以避胡,終被宇文化及使令狐行達殺之。又誅戮李金才及諸李殆盡,卒何所益。

似即為二王後一篇之所本。其第貳章雲: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神仙事本是虛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愛好,為方士所詐,乃遣童男童女數千人隨其入海求神仙,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歸。始皇猶海側踟躕以待之,還至沙丘而死。漢武帝為求神仙,乃將女嫁道術之士。事既無驗,便行誅戮。據此二事,神仙不煩妄求也。

似即為海漫漫一篇之所本。頗疑樂天於繙檢貞觀政要尋撦材料以作七德舞時,尚覺有餘賸之義可供采摭,遂取以成此二篇也。而七德舞自「亡卒遺骸散帛收。」以下至「思摩奮呼乞効死」諸事跡,多見於貞觀政要第貳拾仁惻篇中,其慎所好篇即次於仁惻篇之後為第貳壹篇,亦足為此說之佐證也。

複次,今戈本政要之次序先後,雖不皆仍原本之舊,但慎所好篇中求神仙條在貞觀二年列第貳,隋煬帝條在貞觀四年列第叁,則似未有所改易。樂天之詩不依政要之先後次序,而取二王後列諸海漫漫之前者,蓋二王後之助郊祭與七德舞法曲皆性質上有密切關係,可以相連,其海漫漫篇則性質似較泛也。至海漫漫篇所以特列於第肆篇,有以示異於其他通常諷諫諸篇者,老子亦為唐皇室所攀認之祖宗。且受大聖祖高上大道金闕玄元天皇大帝之尊號,廟號太清宮,則薦享老子與明堂太廟郊祀為同一性質,不過與血族祖先之七廟又稍有別耳。樂天於元和二年充翰林學士時,曾撰季冬薦獻太清宮詞文。(見白氏長慶集肆拾。)自易聯想及此,而有「玄元聖祖」之句也。此四篇性質近似,皆標明祖宗垂戒子孫之微意,即新樂府總序所謂「為君而作」者。故相聯綴自為一組,此組遂為新樂府之冠也。

又二王後一篇更有可論者,元微之上陽白發人有:

隨煬枝條襲封邑。

之語,原注又雲:

近古封前代子孫為二王三恪。

樂天此篇之作,殆受其啟發也。

其海漫漫一篇更有可論者,舊唐書壹肆憲宗紀上(太平禦覽壹佰肆亦引此文,較為明晰,今參合錄之。)雲:

元和五年八月乙亥,上顧謂宰臣曰,神仙之事信乎?李藩對曰,神仙之說出於道家。[道家]所宗,老子五千文為本。老子指歸與[六]經無異。後代好怪之流,假托老子神仙之說,故秦始皇遣方士載男女入海求仙,漢武帝嫁女與方士求不死藥,二主受惑,卒無所得。文皇帝服胡僧長生藥,遂致暴疾不救。古詩雲,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誠哉是言也。君人者但務求理,四海樂推,社稷延永,自然長年也。上深然之。

寅恪案:李藩之語與海漫漫所言幾無不同。豈李白二公各不相謀而適冥合耶?此殊可疑也。以時間先後論,樂天新樂府據其自題作於元和四年,而史載李藩之語於元和五年,則白先而李後。若此二事不能無所關涉,似李語出於白詩。然以常識言之,其可能不多。頗疑樂天新樂府雖大體作於元和四年,其實時時修改增補,不獨海漫漫一篇如此,即杏為梁等篇亦有成於元和四年以後之疑,俟於論杏為梁時總括言之,今姑不涉及焉。

又杜陽雜編中略雲:

元和五年內給事張惟則自新羅使回,雲,於海上泊州島間,忽聞雞犬鳴吠,似有煙火,遂乘月閑步,約及一二裏,則見有數公子,戴章甫冠,著紫霞衣,吟嘯自若。惟則知其異,遂請謁見。公子曰,唐皇帝乃吾友也。汝當旋去為吾傳語。還舟中,回顧舊路,悉無蹤跡。上曰,朕前生豈非仙人乎?

寅恪案:蘇鶚撰書,雖多詭異之說,不足深信,然閹寺以神仙事蠱惑君上,自是常情,而元和之時中國與新羅頻有使節往還。(參舊唐書壹玖玖上新唐書貳貳拾新羅傳唐會要玖伍新羅條。)是知其亦有所據。此以元和五年為言,亦可與上說相參證也。

憲宗為有唐一代中興之英主,然卒以服食柳泌所製丹藥,躁渴至極,左右宦官多因此得罪,遂為陳弘誌所弑。(見通鑒貳肆壹唐紀元和十四年冬十月及十五年春正月條。)觀元和五年憲宗問李藩之語,知其已好神仙之道。樂天是時即在翰林,頗疑亦有所聞知。故海漫漫篇所言,殆陳諫於幾先者。此篇末句以老子不言藥為說,遠引祖訓,近切時宜,誠新樂府大序所謂為君而作者也。

二王後篇「古人有言天下者,非是一人之天下」句,就寅恪一時記憶所及,則有呂氏春秋壹孟春紀貴公篇雲:

天下,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所謂太公六韜壹文韜文師篇雲:

太公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

魏征群書治要叁壹六韜序雲: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同書同卷武韜雲: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

馬總意林壹引六韜雲:

天下非一人天下,天下之天下。

自皆與詩語有關。意林纂輯於貞元之初,與樂天作詩之時代甚近,頗可能為樂天此二句之所依據。但群書治要似為其所從出,蓋李相國論事集壹進曆代君臣事跡五十餘狀略雲:

元和四年奏,昔太宗亦命魏征等博采曆代事跡,撰群書政(寅恪案,此避高宗諱改作政。)要,置在座側,常自省閱,書於國史,著為不刊。今陛下朝夕觀覽,必致貞觀之盛理。

李絳與樂天於元和四年,即樂天作此詩之年,同為翰林學士,而深相交好。深之既如此推崇魏氏之書,則樂天此詩之依據群書治要,最為可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