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能隻講“唱功”而忽視“做功”

改革開放30多年,中國社會發生巨大變化,經濟發展舉世矚目,綜合國力、國際地位不斷提升,人民生活殷實富足,與之相適應,黨的執政理念也發生著深層次轉變,更加注重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生態保護、社會和諧。與此同時,人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也發生深刻變化,思想多元化、觀念多樣化。

黨的十八提出,要奮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到新的發展階段,到2020年,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並對我國經濟發展與改革開放進行了新的戰略部署,可以概括為全麵改革、創新驅動、結構調整、城鄉一體、擴大開放。當前,我國改革已經到了啃硬骨頭、打攻堅戰,涉險灘、闖急流的關鍵時期,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矛盾更多、困難更大,牽一發而動全身。這就需要各級幹部有一種敢於擔當的精神,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辦法推進改革,敢於突破,勇於創新,不斷衝破思想觀念的障礙,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取得決定性的成果。

這些都對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各項方針政策,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領導幹部要全麵認識目前新形勢下的新任務新挑戰,努力提升自身執行能力,確保正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曾有人將地方執行不力總結為“十大頑症”:一是對抗執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逃避執行,推諉扯皮,推卸責任;三是歪曲執行,上有政

策,下有對策;四是附加執行,加塞搭車,地方保護;五是盲目執行,不辨方向,不切實際;六是機械執行,照抄照搬,唯上唯書;七是選擇執行,斷章取義,為己所用;八是被動執行,不推不動,消極怠工;九是越位執行,擅權爭利,胡亂插手;十是虛假執行,形式主義,大轟大嗡。

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利益主體結構、利益需求結構和利益實現途徑都更加複雜。一些領導幹部在執行層麵呈現出趨利化、媚上化、機械化三大特點。

第一,趨利化,即有利的亢進執行,無利的疲軟執行。“趨利執行”是不稱職的執行的一種表現。表現為:缺乏大局觀念,“走偏門”,圍繞利益“自我取舍”,有利可圖的就執行,無利可圖的就不執行,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以小團體利益為出發點,凡事把單位和部門利益放在第一位,有利益的搶著幹,沒利益的不推就躲,無視整體發展大局。以個人利益為取舍,用心營私,於己有益的“搶灘登陸”,於己無益的高高掛起。

第二,媚上化,即法規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暗示。“法規不如文件,文件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暗示”,在地方執行層麵,執行力的強弱,往往並不取決於政策的重要性或法律的權威,而取決於頂頭上司的態度。在一些地方,國家的大政方針可以束之高閣,法律法規可以置若罔聞,但貫徹領導的指示卻是壓倒一切的任務,往往能在執行各種決策中起到決定性作用。換言之,一些地方政府執行力呈現出強烈的媚上化。一些並不複雜的事件總是要“驚動國務院”“驚動中紀委”,才能

執行到位,於是,現實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悖論:人人批判人治,但當遇上隻有領導關注才能解決問題的時候,人人又渴望人治能夠迅速見效,對威權政治寄予厚望,才有了信訪渠道被看作比國家行政救濟與司法救濟更為有效的“權力救濟”。更可怕的是,一些地方官員把心思全花在琢磨領導意圖上,解讀領導的表情,揣測領導的心思。

第三,機械化,即簡單克隆、照本宣科、不越雷池。機械化的執行模式是曆史慣性、路徑依賴及行政官僚惰性的產物,在當前法律法規、政策、決策執行中依然普遍沿用,導致執行力虛化,效果模糊。執行中唯規定是從,照本宣科,不敢越雷池半步,不結合實際,機械執行,不顧實情,僵化死板,缺乏追求卓越、爭創一流的精神。甘當“複印機”“傳聲筒”“二傳手”,充當上級的影子,上級布置跟布置,上級開會跟開會,沒有自己的東西,一味“複製”,簡單“克隆”,生搬硬套。因循守舊,不與時俱進,凡事按慣例執行,以老套套行事,用老辦法工作,習慣念老經、走老路,工作思路不寬、辦法不多,缺乏闖勁,創新意識不強,工作沒有特色。

領導講話、層層動員、深入領會、分步貫徹、典型示範、全麵推進、總結表彰……這種從革命戰爭年代、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執行方式我們不會陌生,執行過程千篇一律地流於口頭上,講“唱功”而忽視“做功”,執行結果雲淡風輕。一些基層政府對某些政策的執行力度基本上就是一種政治表態,而執行效果在哪裏?就在總結大會或匯報材料中洋洋灑灑的官樣文章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