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都放棄的時候,追命卻還不絕望:他從藥物下手,但終於發現,此路不通:婆娘蠍早已缺貨多年,狐不食草隻有“老字號”有少量珍藏,至於沒羽藥,則很普遍,任何藥局,均可購得,甚至在山上亦易采得。

從人物下手:那豔麗的女子,好像是跟另一高瘦男子一起出沒,那男子一雙眉總是蹩著的,像不勝憂慮的樣子,看來,便是他介紹那女子給陳七富的。

但這兩人卻似完全消失在空氣中了。

過了大半年,一對江湖賣藝的男女,在表演完畢、俯在地上收拾賞錢之餘,忽然看見跟前站著一對芒鞋。

他們兩夫婦緩緩抬頭,就看見了一個落拓、不羈各寫在臉上和眼神裏的年青人;這人,也就是他們命途上的煞星。

從這人的服飾可知:他是公差。

“案發了,”那看似潦倒而自在的“公差”道:“陳七富在死前說了你們的名字,跟我回去吧。”

“胡說,陳七富早已毒發——”

那兩夫婦抵死不從。

“‘毒膽公子’溫亮鬱,你和尊夫人‘擒心娘子’,十個月前在“老虎客棧,以淬有‘落馬車’毒力的針刺殺陳七富,追命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逃不了了。”

溫亮鬱大怒,他力護夫人邊戰邊逃可是逃不了。

追命的武功,尤其是輕功與腿功,比起昔日,更有大進,一日何止千裏。

溫夫人恨聲叱道:“你何苦迫人於甚!”

溫夫人眉目姣好,溫雅賢淑,眼神裏自透露出一股英氣,而神態間又閃過一種落寞——不知怎的,追命卻覺得有點親切、有些兒眼熟。

追命能夠破案,是緊緊攫住了一條線索不放:能知道“落馬車”這種毒藥的人,武林中也決不多;能配製這種毒力的人,更少之又少;他研刺過陳七富的屍身,知他也是會家子,膽敢暗算他且暗殺得手的人,必然是高手;能夠獲得那兩種秘藥的人,恐怕更屬罕見。

他從藏有狐不食草的“老字號”溫家中下功夫,再從專門配製毒藥的“小字號”下手,苦苦追查,終於給他查到:

大約一年前,“毒膽公子”溫亮鬱的確速然離開了“老字號”,之前,他與一女子雙宿雙棲,因與“毒膽公子”匹配之故,江湖人皆稱之為“擒心娘子”;聽說這女子要討好人、隻不過三言兩語,賺人很有一套。

溫亮鬱此後不知何故,脫離了溫家,“老字號”的人已不認他為溫家成員。

追命便根據這線索追查了下去:有了目標,好辦多了。

當他得悉這對小夫妻在冰城一帶賣藝之後,一上來,便用話兌住了對方。

“毒膽”“擒心”見案發敗露,隻好力戰到底。

溫亮鬱雖隻擅於製毒,但跟他娘子一樣,手底下功夫也很高明。”

可惜他們遇上的是追命。

追命的腿法,這時已進入嶄新境界,似風般無相、如雲般無常,像霧般無向,像火般無定——他像一塊飄浮在空中的大石,在無從發力處有莫大的力量!

——他竟用一溫雙腿子,把眼前這兩大高手點倒,而不傷任何一人!

給點倒的溫夫人,還恨恨的用唾星子啐他,怒罵:“狗腿子!”

為了要供辭作證,追命也在公堂上聽判。

到了這個地步,溫亮鬱這對小夫妻也直認不諱,坦然承罪。

“擒心娘子”力言此事與其夫婿無關,是她以美色相誘,以“如果要娶我,必定要替我毒殺一仇人”為條件,溫亮鬱隻好替她研藥,她以**陳七富,在重要關頭時以毒針刺殺了他。溫亮鬱供詞雖一力維護,在罪名都往自己頭上栽,但顯然此事非他所策動主使。

縣官問她姓名籍貫,何以殺人。

“我姓崔,叫妙花,排行第三,霹靂縣味螺鎮人。”“擒心娘子”語音堅清,句句猶把追命震落萬丈崖底,“我殺的原為‘更衣幫’凶徒,外號‘七屠虎’朱麥,現在化名為陳七富,以為可以逃避仇家。當年,他打傷了我酒醉的爹爹,又傷了我那將臨盆的娘親,還使我那久已失蹤的弟弟,飽受‘七苦神拳’之苦,並向‘太平門’告密,以致梁堅乍分別殺害了我苦命的爹爹和娘,害得我家散人亡!而今他換姓改名,仍在這兒享福玩女人,我自是非報這個仇不可,非殺他不可!”

追命隻覺天旋地轉、星移鬥換。

——那是……

——那原來是他的三姊!

——他抓的原來是他的三姊和三姊夫!

(而三姐夫婦為的是替爹娘手刃大仇!)“不管這樣那樣都一樣,殺人的人總有一大堆理由!”收了“更衣幫”送來的“黑錢”而心滿意足的縣太爺萬士興這般結案:“殺人填命,欠債……這個嘛,拿錢便是!來人啊,帶下去,把這對男女押牢候斬!”

期待更大的石頭很多人做了不對的事,都說自己沒有選擇、身不由己,其實,在他們身可由己、大可選擇的時候,他們也不一定做對的事。這樣,到頭來,自然就變得身不由己,無可抉擇了。

追命大可不必追查此案。

他大可以不必捉拿凶手:

——可是他錯了嗎?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好人,還會抓拿他嗎?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自己的親人,還會秉公行事嗎?

——如果他知道凶手殺人是為了替自己報仇,還會追緝元凶嗎?

你呢!

——世間的事,是不是換一個角度來想,判斷便會全然不同?

如果不是,為何自己的一隻大牙在疼,總比對岸那兒的大屠殺更令你關心?如果是,那麽世上還有什麽法理可以依據?還有什麽情義不能亂法?

追命私下向萬士興求情。

“不可以。我是依法下判,殺人償命。你身為公人,萬萬不得徇私。”

再過三天,溫亮鬱和崔妙花便要當街處斬。

追命再次求情:“陳七富是個惡霸無賴,殺過不少無辜,死有餘辜,溫氏夫妻也算是為民除害、為報親仇,可否請大人輕判。”

“令已經下了;”一向昏庸的萬士興難得這般斷然,“豈可朝令夕改!”

追命無法可施。

這時候,他心裏一定在反覆思慮:該怎麽辦呢?怎麽辦是好呢?

——你說呢?

追命卻似沒多加考慮。

他義無反顧的做了一件事:

劫獄。

他仗著對牢中一切的熟悉,還有憑著絕頂的輕功,把三姊和三姊夫都救了出來。

他的行動使溫亮鬱和崔妙花震愕莫已。

他護送這對小夫妻直至村口。送了些盤纏(那是他這幾年來克盡職守所儲蓄的錢——顯然隻那麽一丁點,少得可憐),但卻不敢表露自己原就是她的弟弟;生怕崔妙花一旦得悉,必然不肯讓她失散多年的弟弟這樣做。

溫亮鬱和崔妙花為之愕然無已:這人做什麽了?為啥幹冒奇險,前來劫獄?既然如此,那先前又為何千方百計、苦追不舍,把他倆逮入牢裏?

“壯士,你……”

“你們走吧。”

“崔捕頭,你這樣做,還留在這裏,恐怕很危險哪……”溫亮鬱覺得自己兩人雖然得脫,但一定會連累這人的。

“我沒事的,”追命喝了一口酒,“你們快走。”

崔妙花一雙妙目,端凝打量了這年輕捕頭一陣,道:“我好像在那兒見過你……我一定曾經見過你!”

追命苦笑。

他心頭一熱。

一—三姊,我還有的哥哥姊姊,他們都在那裏?你們都受苦了。

可是他並沒有問出口來。

溫氏夫婦去後,追命仍在鎮口喝酒。

遠處漸火光衝天,馬鳴人叱之聲漸近。

忽然,長空裏一條火紅色的人影,像一隻風箏般滑翔了過來,那是飛天蜈蚣——“下三濫”何家的輕功,一向都不是快,而且詭。

“你還不快走?”

“我為什麽要走?”追命懶洋洋的反問。

“你劫了獄,”何炮丹為他著急,“大隊人馬要來抓你了。”

“我是捕頭,我犯了法,我放了犯人,”追命說,“我理應就逮。”

“你真是,”飛天蜈蚣跺足道,“你知道現在是誰領一眾凶徒來抓你嗎?”

“誰?”

“雷家兄弟的人!”飛天蜈蚣急道,“他們要公報私仇。你這是有理也說不清哪!”

追命隻有發出一聲浩歎。

“反正我要救的人,已經救了,我已無尤無怨。”追命說,“我身為公人,不能守法,那還當什麽執法的人?他們真要報仇,說來可真選對了時候,我也正要替小透報仇。”

飛天蜈蚣見追命如此執意,也沒奈何,最後隻說:“好,你不肯聽勸,我隻有請救兵了。”

追命詫問:“救兵?”

這時殺聲震天價響,追兵已至,飛天蜈蚣身子又似斷成了十七、八截,一拗一彈,風一吹,便“飛”走了。

追命之所以為“追命”,便是在此役上“定名”的。

他在數百公差,壯丁包圍下,隻“追”了兩人的“命”。

——雷衝。

——雷動。

他踢傷了兩人:傷得比上次的傷還要更重,隻差點沒殺了兩人,然後他才停了下來,從容就逮。

——他束手就逮之際,一時間,大家為他氣勢所懾,還真不敢上來抓他呢。

那時候,追命才二十三歲。

那時候,追命便已是“追命”了。

他才給下在牢裏,便已給重手對了穴道,先來七次私刑,打得皮傷骨裂、折磨得不成人形。

那是雷大蝦派人賣通了縣官、找人直接進入牢中幹的。

追命雖然傷重,受盡折磨,也自份必死,但他卻不尤不怨,有時還哼著歌,神態自若。

牢中大都是他的同僚,而且他向來好助人,這些人(不管牢子還是犯人)多受過他的恩惠,所以對他也特別照顧。放了他那可是斷斷不可、萬萬不敢的,但找間幹淨一點的牢房、好一點的酒菜,總是不難辦到的。

人人都敬他是一條好漢,有人也說他太傻。何必給小人折磨,也有人奇怪他為何此際還哼得了歌、笑得出來、還能酒照喝不誤?

“往好處想,悲傷也是能快樂的;一味往壞裏想,好事也隻有傷悲的份兒!”追命笑說,“我回得來自然就知道大概就折在這裏了:既然如此,難過也這樣過,好過也這樣過,既然是我自找的,求仁得仁,不如好過些過去的好。反正時日無多,我更須過得快活些。”

可是往後他更不好過。

——敵人對付他還好,可是敵人已抓住他的弱點,對付了使他更難過的人。

起先是榮婆婆的鐲子,送到牢裏來;然後是鳳琴兒的耳墜子,然後是德叔本來就少了一截的尾指,最後是嫻嫂的金牙……件件都要向追命顯示了一點:

自從追命給關在牢裏,雷大蝦就實行為他兩個兒子報仇,把這些曾向追命告過密的人,用不知什麽事的手段,一一整治了這使追命傷心。

難過。

崩潰。

他自己不怕死。

無畏送命。

但他害死了這些人——這些無辜,良善、而且有正義感的人!

這無法無天的做法,使追命傷憤欲死。

這時候,他反而不喝酒了。

——一遇挫折、一旦沮喪就以酒消愁,這反而是他不屑的事。

他自度必死。

——審判的結果早已在判決之前定:雷大蝦和萬士興還有其他早已恨不得把他活剝生吞了的官兒們早已有了議決。

不過,有一天,跟他一向交好的牌頭阿冬卻偷偷跑來悄悄的告訴他:

“事情好像有了轉機,”阿冬興奮的說,“你的案子,朝廷還派了個複姓哥舒的欽差大臣來審理呢!”

追命隻一笑。

——反正都一樣。

——派什麽人來都沒用,自來官官相護,狼狽為奸,同聲共氣、同流合汙,到頭來還是必殺必死就是了。

這樣也好,不管用什麽名目,自己就等一了百了。

沒料,當天升堂會審,本來追命懶洋洋連眼皮子也沒抬——管他那個青天大老爺,反正都是一樣。

可是,當案情罪證一一指明追命所犯之案乃十惡不赦、罪不容誅之後,卻是那個由京裏奉欽命前來的糾察司反而一一駁究,追覆本末,嚴正審斷,未了更竟替迫命平反起來!

這令追命驚訝莫已,這才抬頭看去,隻見這位糾察獄司的欽差,臉無四兩肉,一付又懶又累又無聊的樣子,真個長得一付昏昧樣兒,但斷案卻嚴明精細、銳察秋毫,不但能找出證據為追命減罪,還搜集了罪證,告發縣官貪汙誤判、濫權妄法、與土豪劣紳互為勾結、殘虐良民!

這一陣反複訟斷,最後是追命脫了重罪,但因擅自釋放人犯,免職掛冠,並責打五十大板;反而是縣官鋃鐺入獄,至於雷大蝦一見風聲不對,早已逃離味螺鎮。

追命大出意料,百般探問,始知這欽差大臣,複姓哥舒,名號懶殘。

他幾次想親自拜謝這位“哥舒大人,”但都不獲見,直至這位大臣要走之前,才著牌頭阿冬交給他一張字條,上麵寫明哥舒懶殘在京裏的住處,囑他如若抵京,歡迎一敘。

然後這位“恩人”,便去如黃鶴,從此音訊杳然。

追命真的赴京師,卻是在三年之後。這段日子裏,他又閱曆不少。

他的腿功更好了。

他沒捕頭可當了,就Lang跡汪湖,多交朋友、多助良善、也多練點武藝,而且,也天涯海角,去打探、追蹤雷小蝦的下落。

——他沒忘記要替無辜受害的人報仇。

——但雷大蝦也蹤影全無,一如石沉大海。

終於有一天,他到了京城。

那時,風霜滿臉的他,想起了那有一雙鐵手的朋友,又想起了還他清白的哥舒恩公,於是把記下兩人的住處的紙兒都掏了出來,思量著應該先去那一家是好——這一對照,才知道兩家就是一家:住址都一樣。

他找到了那住宅,氣派非凡的大宅門前,上麵卻寫著四個神飛風躍的字:

“諸葛神侯府”。

他自感形穢,正猶疑著要不要入內,卻聽背後有一個清銳的聲音說:

“是你吧?”

他霍然回頭,便見到一個俏煞、蒼白的男子,因為正端坐在木輪椅上,這才使他認了出來:那便是當年那晚在味螺鎮口,以一雙筷子助他殺掉梁堅乍手下兩名大將:姓吳還是姓武或姓毛……的那個“小童”!

——而今小童已是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