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辛辛苦苦找房、看房、簽完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後,請先別放鬆警惕,一定要調查一下賣家是否身陷債務糾紛,是否有需要償還的債務。如果真有這種情況,很可能你剛付完首付款的房子,沒來得及過戶就被法院查封了。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2019年8月,老趙的兒子準備結婚,經過好幾個月找房和看房,老趙看上了一套準新二手房。這套房子有130平方米,報價270萬元,四室兩廳,戶型非常好,位置相當不錯,周圍的生活環境也非常好。於是老趙和老伴拿出自己的全部存款幫兒子湊了個首付。
原房主小溫是在2018年開發商剛開盤的時候買的房,因為著急用錢,剛交房就轉手出售。美中不足的是,房子隻是做了商品房備案,還沒下產權證,因此暫時不能過戶。房產中介也說,同小區很多房子在出售,買二手房不是新房,沒有房本先交易再過戶的事很常見,讓老趙兩口子別擔心。在中介的撮合下,房主自願再降價15萬。2019年11月11日,老趙的兒子與小溫簽訂了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款255萬元,其中首付款55萬元,剩餘款項待辦理過戶手續時再支付。其後,老趙拿到了房子鑰匙,開始裝修房子,並很快辦理了入住。
2020年快過中秋節的時候,物業公司在小區群裏通知辦理產權證,老趙趕緊聯係小溫協助過戶,此時小溫已經不接電話了。經過多方打聽老趙才知道,原來小溫家是因為欠了債才低價賣這套房子的。
小溫是做鋼材生意的,因為生意不景氣而四處借錢,他以房子作為擔保,向好幾個人借款300多萬元,並承諾不能還清借款會以房子抵債。可是後來小溫又沾染上了賭博惡習,老趙交給他的首付款早就被他在網上賭博輸光了。
2020年3月,其中一位債權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了這套房屋,致使這套房子不能辦理房產證,更無法過戶到老趙兒子名下。在了解房產被查封的原因後,老趙信心滿滿地認為:“房子就是我們的,白紙黑字的合同在那裏擺著,小溫欠債讓他自己去還,跟我們家的房子有什麽關係?”
在網上搜索案例後,老趙立即讓兒子到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法院解除對涉案房屋的查封、停止執行涉案房屋。但因老趙兒子尚未付清房子全款,法院認為老趙兒子對涉案房屋還不具備完全的權利,法院限期15日內將尾款200萬元交到法院。正在此時,另一位債權人也在法院對小溫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把房子輪候查封。此時老趙心裏徹底沒底了,查封一個接一個,剩下的200萬元老趙兩口子也不敢交了。最終,老趙一家沒有按時交納尾款,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錯失了保住房子的機會。
法律解析
如果你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遭遇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停止支付首付款。如果你支付了大量資金,甚至支付了全款,應當立即跟法院的執行法官溝通,全麵了解查封情況。如果不想放棄房子,一定要及時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通常情況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對抗債權人的查封:第一,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麵買賣合同;第二,在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了房屋;第三,買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或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餘價款按照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第四,不是買家自身原因導致不能辦理過戶登記。此外,提醒想買二手房的朋友,遇到過於低於市場價的二手房,在購買時一定要小心,遇到還沒辦理房產證的二手房一定要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