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動脈”,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又見《甲乙》卷九第四。自“氣滿”至“氣下乃止”,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

氣逆上,刺膺中陷者與下胸動脈。

胸下動脈,中府等量取也。

平按:“下胸”《甲乙》作“脅下”。注“胸下動脈”,袁刻作“胸膺氣下動脈”,原鈔無“膺氣”二字。

氣滿胸中息喘,取足太陰大指之端,去端如韭葉,寒則留之,熱則疾之,氣下乃止。

足太陰脈,起足大指端隱白穴也。

平按:《靈樞》“韭”作“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