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裏計算著,便釜底抽薪的向太太笑道:“這短裝在上海已經時興兩年多了。原因是上海無煤燒爐子。穿絲襪子的人受不了,才改長腳褲子。其實北平還是穿長衣服的好。”佩芬笑道:“我就知道你不讚成。你別害怕,我不要你做這個。皮大衣一件,你可得和我想法子。”說著,她一手牽了小貝貝,一手夾了舊皮大衣,走進臥室裏去。胡先生對她後影,注視了一番,覺得她苗條的身材,披了滿肩燙發,實在是嫵媚極了。而太太一回身的時候,還有一陣香氣襲人,這是用了張太太的上等化妝品放出來的芬芳。的確,太太是太年輕和美貌了,她應該有這上等的裝飾。一個小公務員,有這樣的好太太,實在可以自豪。他為這香氣所引誘,跟著太太也進了臥室。正想向太太貢獻兩句媚詞,卻見太太的短衣襟鈕扣縫裏,放了兩片紅綠紙條。他忽然想到,這可能是舞場上的遺物,便微笑道:“昨晚上不是打牌,是跳舞去了吧?”佩芬正對了梳妝台上的鏡子,將梳子梳理著頭發,便扭過頭來,瞪了一眼道:“跳舞怎麽著?那也是正當娛樂。”謹之對於太太跳舞這件事,極端的反對,他在沒有結婚以前,也常常參加私家的舞會的,他很知道這個正當娛樂場合極容易出亂子。他立刻變了臉色道:“我在家裏給你看門、自己燒火,自己做飯,連公事都不能去辦。你整夜不歸,在外麵跳舞,成何體統?我胡謹之是好欺侮的。”說著,右手捏了拳頭,在左手心裏一拍。
佩芬見他急了,態度倒是和緩下來,沉靜了道:“正大光明的參加人家一次舞會,有什麽要緊。去的不是我一個人,一大汽車呢。有張先生張太太程先生,還有那個快結婚的孫小姐。”謹之道:“哪個程先生?”佩芬道:“你不認得的。你不用急,你打個電話去問問張先生就知道了。”謹之道:“我問什麽?反正你是和我不認識的人,跳舞了一晚上。我什麽話不用多說,我算啞吧吃黃連,有苦肚裏知。”說著,他抓起牆壁上掛的大衣,穿了起來。將帽子拿在手裏,板著一張通紅而又發灰的臉子,就出門去了。他一路走著,一路想著,為了不能給她做皮大衣,她就故意的這樣氣我,我偏不做皮大衣,看你鬧到什麽程度?難道還和我離婚嗎?離婚就離婚,沒關係,下他一百二十四個決心。他心裏這樣想著,腳就在地上頓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