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釋義

喝毒酒止渴。比喻隻為解決眼前的困難,而不顧嚴重的結果。鴆:用鴆的羽毛泡成的毒酒。

◎成語出處

《後漢書·霍諝傳》:“譬猶療饑於附子,止渴於鴆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豈可為哉!”

◎成語故事

東漢時期,有個叫霍諝的年輕人,喜歡鑽研儒家經典,在當地名氣很大。

霍諝的舅舅宋光,在郡裏擔任重要職務。在霍諝十五歲那年,宋光由於剛正無私,得罪了朝中的權貴,那些權貴就誣告宋光篡改詔書,將他押到洛陽,關入監獄,每天遭受拷打。這些權貴以陷害別人為樂,他們看到宋光受了那麽大的苦,心中才高興起來。

霍諝知道舅舅是冤枉的,心裏非常難過。他想到,自己雖然沒有證明舅舅無罪的證據,可是他從小就與舅舅相處,知道舅舅最恨弄虛作假,他又怎麽可能改動詔書,欺瞞官府呢?他左思右想,決定給大將軍梁商寫信,要他為舅舅申冤。

在信中,有幾句話是這樣寫的:“宋光一向遵守法律,正直無私,所以朝廷才會信任他,讓他做一郡的長官。他熟悉朝廷法典,怎會冒著被殺的危險,去篡改詔書呢?這就好比為了充饑而去吃附子(一種有毒的植物),為了解渴而去飲鴆。如果這樣做了,不用等食物進入腸胃,剛到了咽喉處就會一命嗚呼。他多年來深受朝廷栽培,怎麽可能做這樣的蠢事呢?”

梁商看了這封信後,覺得理由充分,對霍諝的才學和膽識也很欣賞,就向漢順帝上書,請求寬恕宋光之罪。沒過多長時間,宋光就被無罪釋放,霍諝不畏刀斧的聲譽,也傳遍了洛陽城的大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