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有民家,姑婦皆寡。姑中年不能自潔,村無賴頻頻就之。婦不善其行,陰於門戶牆垣阻拒之。姑慚,借端出婦;婦不去,頗有勃谿,姑益恚,反相誣告諸官。官問奸夫姓名,媼曰:“夜來宵去,實不知其阿誰,鞫婦自知。”因喚婦。婦果知之,而以奸情歸媼,苦相抵。拘無賴至,又嘩辨:“兩無所私,彼姑婦不相能,故妄言相詆毀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獨誣汝?”重笞之。無賴叩乞免責,自認與婦通。械婦,婦終不承。逐去之。婦忿告憲院,仍如前,久不決。

時淄邑孫進士柳下令臨晉,推折獄才,遂下其案於臨晉。人犯到,公略訊一過,寄監訖,便命隸人備磚石刀錐,質理聽用。共疑曰:“嚴刑自有桎梏,何將以非刑折獄耶?”不解其意,姑備之。明日升堂,問知諸具已備,命悉置堂上。乃喚犯者,又一一略鞫之。乃謂姑婦:“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婦雖未定,而奸夫則確。汝家本清門,不過一時為匪人所誘,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擊殺之。”姑婦趑趄,恐邂逅抵償,公曰:“無慮,有我在。”於是媼婦並起,掇石交投。婦銜恨已久,兩手舉巨石,恨不即立斃之,媼惟以小石擊臀腿而已。又命用刀。婦把刀貫胸膺,媼猶逡巡未下。公止之曰:“**婦我知之矣。”

命執媼嚴梏之,遂得其情。笞無賴三十,其案始結。

附記: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戶他出,婦應之。投不得賄,拘婦至。公怒曰:“男子自有歸時,何得擾人家室!”遂笞役,遣婦去。乃命匠多備手械,以備敲比。明日合邑傳頌公仁。欠賦者聞之,皆使妻出應,公盡拘而械之。餘嚐謂:孫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則喜而不暇哀矜矣。

【譯文】

太原有一家平民百姓,婆婆媳婦都是寡婦。婆婆正值中年,本能潔身自好,村裏多無賴,一次又次地和她通奸。媳婦不讚成婆婆的行為,偷偷地在門上和牆上阻擋無賴的往來。婆婆羞愧難當,就借個因由把媳婦休回娘家,媳婦不肯走,爭吵得很厲害。婆婆更加怨恨媳婦,便反咬一口,誣蔑媳婦**,到官府去告狀她。當官的詢問奸夫的姓名,婆婆說:“夜來夜去的,實在不知是個什麽人,你審問媳婦自然就會知道的。”因此就傳喚媳婦。媳婦果然知道奸夫的名字,但是奸情是屬於婆婆。兩個人苦苦地互相不承認,把無賴拘上大堂,他又吵吵嚷嚷地辯白,說:“我和兩個人都沒有通奸,是她婆媳二人互不相容,所以胡說八道。互相對我進行誣蔑罷了。”當官的說:“全村一百多人,為什麽單獨誣蔑你呢?”便狠狠地打了一頓板子,無賴磕頭求饒,自己承認和媳婦通奸。當官的要拘捕媳婦,媳婦始終不承認,就把她轟出了大堂。

媳婦含著滿肚子怨氣、就到都察院告狀,仍和前麵一樣,拖了很久也不判決。當時淄川縣的進士孫柳下,在臨晉備晉當縣官,很有推理斷案的才華,就把這個案子批到臨晉去審理。人犯被押到以後,剖、公略微審問一遍,寄押在監房裏,就命令衙役準備磚頭石塊以及刀子和錐子,好在問案的時候使用,衙役們都很疑惑地說:“嚴刑有嚴刑的刑具,怎麽要用不是刑具的東西斷案呢?”不了解他的用意,隻好暫且備下聽用。

第二天,孫公升堂以後,經過詢問,知道那些東西已經準備好了,就命令統統放在大堂上。於是就把人犯喚上大堂,又一個一個地審問一遍。然後就對婆婆和媳婦說:這件事情也不必剖析得很清楚。**婦雖然沒有定下來,奸夫卻是準確無疑的,你家本是一戶清白人家,不過一時被無賴之徒給迷惑了,罪過全在那個人的身上。大堂上準備了刀子石頭,你們可以拿已拿過來打死他。婆婆媳擔都猶猶豫豫的,害怕失手就會償命。孫公說:不要擔心有報應,我做主了。於是婆婆和媳婦一起爬起來,抓起石頭互相投擊,媳婦已經懷恨很久了,兩手舉起一塊大石頭,恨不得立刻砸死他;婆婆隻拿些小石頭,襲擊他的臀部和腿部。孫公又命令她們用刀子,媳婦抓起刀子就穿進他的胸脯,婆婆還在進進追退地沒有下手。孫公攔住她們說:哪個是謠傳,我已經知道了。命令衙役把婆婆抓起來,嚴刑拷打,於是就審出來了,全部招供,把無賴打了三十棍子,這個案子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