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洪武十四年,王敘家的黃冊記錄是一家四口,父親、兒子兩個丁口,外加一個老婆、一個女兒。當年年底,他老婆一口氣生了仨兒子,人口增至七人。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要造黃冊,王敘可犯愁了。丁口多了,負累也多,得想辦法藏匿人口。

他提著四斤豬肉,買通了甲首。在造冊時,甲首幫他報了一個假數字,隻說是新增男丁兩口,全家六口人,瞞報了一口。

這樣在洪武二十四年黃冊上,他家人口的四柱是:舊管四,開除零,新收二,實在六。這個數據被匯總到休寧縣,一路上報國家。

又過了十年,到了永樂元年(1403年)。靖難之役雖然慘烈,但各地黃冊該造還得造。這次王敘沒錢賄賂甲首,家裏孩子也已長大成丁,沒法瞞過別人耳目,隻好老老實實把所有人口都報上去了。

數字送到後湖進行駁查,某位監生負責徽州檔案,他磨算了一下,覺得休寧縣的人口數字不對,個位數有偏差,前後差了一個人。他一路再往下細查,發現其他鄉的數字都對得上,隻有裏仁鄉差一人,這麽順藤摸瓜,直到翻開了二十七都第五圖的黃冊。

他調出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的第五圖黃冊,與永樂元年的黃冊四柱做對照,立刻發現了症結所在。

洪武十四年王敘家戶口“實在”四人,洪武二十四年“實在”六人,永樂元年變成了“實在”七人。從這個記錄看出,王家添丁的節奏應該是:洪武二十四年“新收”了兩人,永樂元年“新收”了一人。

可實際黃冊裏的“新收”這一項,隻有洪武二十四年記錄了“新收”兩人,永樂元年“新收”為零。

數字對不上。

不用問,肯定當地有瞞報情節。於是這位監生提筆,把這一條寫在另外的駁語冊子上,注明理由和數據來源。戶部拿到駁語,一路下發到休寧縣,要求查實第五圖王敘家在洪武二十四年的勾當。結果,王敘和洪武二十四年那個現年甲首,都因此而麵臨懲罰。

四柱之法的作用就體現在這裏了。你作弊作得了一時,卻很難每次都作弊。四柱之間,數字增減彼此關聯,前一期黃冊與後一期黃冊,數字增減亦有關聯,隻要有一次數字對不齊,就會被駁查發現。就算你手眼通天,能把縣裏的青冊都塗改了也沒用,因為上麵還有州裏和府裏的青冊備份。你就算真能把這一串青冊都改了,後湖還存有最權威的黃冊。

你要是能把後湖黃冊也改了……這麽神通廣大,你幹脆直接造反好不好?

這是一個最簡單,也最容易被查出的案例。比這隱蔽巧妙的舞弊手段,還多得很呢。

正德年間有一位江西巡按禦史唐龍,曾詳細描述過地方上的作弊手法:“江西有等巨室,平時置買田產,遇造冊時,賄行裏書,有飛灑見在人戶者,名為活灑;有暗藏逃絕戶內者,名為死寄;有花分子戶,不落戶限者,名為畸零帶管;有留在賣戶,全不過割者;有過割一二,名為包納者;有全過割者,不歸本戶,有推無收,有總無撒,名為懸掛掏回者;有暗襲京官方麵,進士、舉人腳(角)色,捏作寄莊者。”

為了便於理解,咱們接著拿王敘家舉個例子吧。

假設他們家在正德年突然發財了,一口氣買了兩百畝地,成了大地主。王敘不是官身,又沒考中舉人,沒法減免稅賦。等到要攢造黃冊了,王家趕緊找到甲首、裏長,請他們設法遮掩。

等到縣衙把清冊供單送下來,裏長開始一一填寫諸家情況。他故意把王家的兩百畝地,分出去五十畝,分別寫在五十戶貧困人家名下。

這五十戶窮人不識字,平日裏都是甲首、裏長代填,就算拿清冊供單給他們檢查,也是睜眼瞎。隻有到了交稅時,這些窮人會奇怪,怎麽交得比往年多一點?裏長瞪著眼睛說上頭官差要求的,我有什麽辦法?反正平均每戶隻多交一畝,不算太要命,沒人敢深究。於是,這五十戶人家就稀裏糊塗地替王家扛了五十畝的稅賦。

這種把自家田地偷偷分在諸人名下的行為,叫活灑,又叫飛灑、灑派等等。

可王家覺得還是不滿足,希望能進一步減免。裏長說了,也沒問題。

本管裏一年前發生過一次疫病,結果張三、李四、趙五三家死光光了。按照規矩,裏長要把這三戶人家列入“開除”,意思是這三戶已經絕了,其名下田地荒廢,自然也沒法交稅。裏長把王家的三十畝地,偷偷挪到這三戶人家名下,自然也省下賦稅之苦——此謂“死寄”。

那三家旁邊是朱六一家,也感染了疫病,家裏死得隻剩下一個老頭。甲首充滿同情地把這一戶劃為畸零帶管,從此不在一百一十戶正管之列。裏長看準時機,把王家的一個小兒子,列在這老頭的戶下,打著分家的旗號帶過去十畝地——此謂“花分子戶”。

可王敘仍舊覺得不滿足,他說能不能再減免?裏長說這就不是我能做主的了,得往上找人。然後裏長帶著他,找到縣衙戶房負責黃冊和魚鱗圖冊的主事,看有什麽辦法沒有。

主事收了賄賂,一拍腦袋,有主意了。

明代土地交易,如果是兩人私下買賣,簽的地契叫白契。這個交易上報給衙門,由官府驗證後蓋印,才算具備法律效力,叫紅契。

主事告訴王敘,你不是從楊七那兒買了五畝地嗎?你們倆先簽個白契,別著急上衙門辦手續,先留在他名下。這樣衙門裏沒記錄,黃冊和魚鱗圖冊自然也不必改了——此謂“全不過割”。

王敘還從鄭八那兒買了十畝地,剛給其中的一半地辦了紅契。主事說另外一半先別辦了,你跟鄭八說一聲,讓他還接著耕種,定期給你交租子就成——此謂“包納”。

王敘說:“我還有幾十畝地,沒買賣過,這咋辦?”主事說這也好辦,你假裝把一部分田地賣給劉九,或者從高十那兒買田的時候收田不收糧,補個假手續,把零頭一抹,叫“有總無撒”——這個“撒”,是撒數,在明代財政術語裏是小數的意思——這種手段,叫“懸掛掏回”,也叫“虛懸”。

戶房一般會有專門的書手和算手。書手負責謄寫檔案記錄,算手負責計算,把賬簿調整做平。這些人都是當地人,家裏世襲做這樁勾當,彼此之間關係密切。由這些親自接觸賬目與檔案的人配合,天衣無縫。

後湖駁查的時候,監生不可能去詢問每一戶的具體情況,他隻看裏冊數字有無出入,隻要比對無誤,就直接核驗過。王敘這麽操作,可以安全過關。

有人可能要問了,這明顯對賣家來說不合算,怎麽會答應?再說如果賣家反悔怎麽辦,王家和他們之間都是白契,並不受法律保護啊?

很簡單啊,打到他們服軟為止。

王敘家有兩百畝地,錢一定不少,他們隨便找十來個護院閑漢,往楊七、鄭八、劉九、高十家邊上一站。四戶人縱然不願意,也隻能忍氣吞聲,否則在本鄉無法立足。白契這種東西,雖然法律上沒效力,可被拳頭大的人拿在手裏,一樣管用。

這就是血淋淋的地方生態。

盡管利用了種種手段,王敘家的田地還是不能全部避稅。他繼續賄賂主事,把自家二十畝上好的水田,在檔案裏全改成鹽堿地,直接篡改了土地等級,原本是重則,這下子變輕則了——此謂“埋沒”。

王敘覺得不放心,又托人在京城找了一個本鄉籍貫的進士。那位雖未釋褐授官,但已有資格享有減免賦役的特權。他把自家五畝田地托獻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稅了——此謂“詭寄”。

王敘想了想,光是避稅賦還不成,徭役也挺討厭的,得想辦法避免。

按照大明規矩,每一戶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數量分等,多者上戶、中戶,寡者下戶。上戶派出的應役丁口,要比中戶多,中戶又比下戶多。

在各方有力人士的幫助下,王敘先把自己的兩個兒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裏。一個大家分裂成三個小家,戶口等級立刻就從上戶變成中戶了——此謂“挪移”。

可王敘仍舊不死心,又纏著裏長,在黃冊上硬把自家的“中戶”改成“下戶”,讓服徭役人數字進一步變少。裏長說改好辦,但每一裏每年應役人數是固定的,你改成下戶逃過去了,我怎麽辦,總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兩人琢磨了一下,裏長大筆一揮,把本來丁口極少的高十家,從下戶改為上戶了。

高十一聽不幹了,我家裏一共就倆壯丁,本來一個應役一個耕種,勉強度日。現在您給我改上戶了,兩個都得去應役,那家裏不就完蛋了嗎?

要知道,官府的徭役可不光是十年一輪的正役,每年各種雜泛之役和臨時之役十分繁重,基本上應滿一年得脫一層皮。

裏長壓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縣裏上告,可縣裏直接駁回了——想告狀,先跟你們裏的鄉老商量去。可鄉老和裏長是穿一條褲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無邊的絕望。

這時王敘笑嘻嘻地過來,說你家田地反正也沒人種了,不如賣給我。高十哪裏肯賣,可不賣家裏就要餓死了,隻能忍痛交割,自己別無選擇,隻得淪為佃戶。

王敘不光逃了徭役,還得了良田,貪心更熾,連下戶的徭役都幹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到戶房主事,把本裏黃冊塗抹一番,把應役次序給改了。

咱們前麵說了,裏甲應役是十年一輪,每一年都有一甲輪到徭役。王敘家本該是乙年服役,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劉九對換了一下。劉九想也沒差別,就同意了,乙年去應役。結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黃冊次序,把王敘家改回乙年,劉九赫然還得服一次役。

劉九大驚,想要抗辯,可想到高十的遭遇,隻能忍了。王敘家就這麽舒舒服服地埋沒土地、避開了稅賦徭役,把負擔飛灑給了其他貧困人戶。

這個故事雖然是虛構的,可在大明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萬曆二十五年,宜興知縣秦尚明憤怒地說:“十五之中,上戶詭為中戶,中戶詭為下戶,甚者上戶竟等下戶,而下戶更過之。以貧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當真是觸目驚心。張萱在《西園聞見錄》裏感歎道:“田連阡陌者諸科不與,室如懸罄者無差不至。”正是這麽一番景象。

王敘的故事還沒完。

他家坐擁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負擔,財富迅速積累起來。他主動修橋梁、鋪民道、立祠堂、開私塾,偶爾周濟一下窮人、資助一下讀書人,很快就在鄉裏樹起權威。他把家裏多餘的銀錢,放給別人做高利貸,破產的鄭八、劉九、高十都不得不來找他,收益比田租還高。

靠著殷實家底,王敘的兒子再不必操心農稼,專心讀書,很快考中了狀元,在朝為官。王敘家的社會地位再拔高一層,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賦稅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戶、奴仆,都算作王家私產,不入黃冊。鄭八、劉九、高十的孩子們,不得不過來依附。

等到王敘的兒子告老還鄉,已成顯赫鄉宦,且與其他官場中人聯絡緊密。一代一代下來,遂成勢力。

在王敘的發家曆程中,我們看到:從甲首、裏長、鄉老這些自治體成員到衙門胥吏,沆瀣一氣,和地方富戶勾結在一起,把黃冊、魚鱗圖冊當成私有之物包辦,不斷把負擔轉移到貧戶身上,形成一整個鏈條上的腐敗,分攤風險和利益。

這在大明有個專門的名目,叫“團局造冊”,現在也有個類似的詞,叫“窩案”。在大明曆代朝廷文書裏,幾乎都反複提及這個詞,飭令各地嚴查,可見“團局造冊”之猖獗。

嚴格來說,“團局造冊”不算一種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都得靠“團局造冊”才能實現。

朝廷對此並沒有什麽好辦法,因為基層不是直管,他們所拿到的數據都是間接的。

比如,你是個現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戶籍情況,一家幾口,是否結婚,不用找任何人求證,電腦裏隨時調得出來;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幾個娃、幾畝地,縣裏老爺不可能親自下鄉一戶戶去數,隻能靠裏長、甲首、鄉老、糧長這些地方自治團體代理人來收集、具保和上報。

換句話說,隻要你搞定這些代理人,上頭很難查證真偽虛實。

不過這種“搞定”本身很昂貴,底層百姓無法負擔賄賂成本,隻有王敘這樣的鄉紳、豪強以及富戶有能力做。有錢人越哭越富,窮人卻根本沒有哭訴的渠道。於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誠如顧炎武所言:“富戶操贏以市於吏,有富之實,無富之名。貧者無資以求於吏,有貧之實,無貧之名。州、縣皆然。”

除了之前講的那些,這些人還有很多手段,比如虛報死亡、隱漏資產、改換戶籍、虛報災荒、捏甲做乙、浮收稅糧。總之,隻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幹不出來的。每一個手段背後,都是大量利益輸送。

甚至連黃冊本身,都有大利可圖。

黃冊的攢造,朝廷是不出錢的,由各地官府籌措資金,這筆錢自然也會攤派到基層百姓頭上。很多明代縣誌裏都有記載,一縣黃冊攢造的總費用,正常來講多則百兩,少則五十兩——注意這“正常”二字。

百姓並沒有議價權,官府說收多少,就隻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們收取兩百兩,一百兩造冊,一百兩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條生財之路。

我說的這個假設,價格其實還保守了。

萬曆二十年有一位黃冊庫官員途經河南,出於職業習慣,打聽了一下當地的黃冊業務,嚇了一跳:“聞民間有言,軍、黃二冊加派紙價,至千兩之外……大縣不過二三百裏,小縣僅數十裏。一裏造冊一本,每本不過一二百頁(葉),紙價幾何,而動派千金耶?此非積猾之冒破,則為有司之垂涎耳!”

一千兩造價的黃冊!

貧窮和善良,生生限製了我的想象力。

有如此花樣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來的發展,不難想象。豪強鄉紳勾結裏甲胥吏,肆意塗抹黃冊,欺瞞中樞,在中間環節榨取利益,並大肆侵占自耕農土地。

如果社會有足夠的流動性,情況還不算糟糕。比如宋代不抑兼並,但商品經濟發達,戶籍寬鬆,老百姓尚且有別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則,是把民眾在原地死死釘住。這時候你再搞土地兼並,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結果就是,下層百姓負擔越來越重,限於戶籍逃無可逃,而朝廷所獲得的稅賦卻越來越少。反而是盤踞中間的這個利益集團,吸血吸得大大腫脹,形成血管裏的一個梗阻。

當這些梗阻遍布全身時,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剛峰做過知縣,對底下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專論裏長之弊:“(裏長)憑勢作威,當大役而有壯丁之重派,應卯酉而有連累之誅求。或混扶甲首,以顯售其奸詭之謀;或妄開甲幹,以陰行其賄賂之術。有錢者遍為回護,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則同甲首作弊以欺府縣;事止利己,則假府縣名色而剝甲首。百計取錢,無心撫恤……”

除了民戶的種種作弊之外,其他戶籍同樣問題多多。

前麵說了,大明戶籍除了民籍,還有軍戶、匠戶、灶戶等職業戶口,他們的黃冊是單獨冊立,並由各自主管部門管理。比如軍戶就有專門的軍黃冊,歸兵部負責。

理論上軍戶可以免掉一部分徭役,可還有大量臨時性的雜泛差役,無法免除。更慘的是,他們是軍戶,還必須去應軍差,這負擔就更重了。

比如說吧,每一戶軍戶,都要出兩個壯丁去衛所服役,一個作為正軍戰兵,一個作為輔兵餘丁,後者在軍營裏勞動來養活前者。除此之外,家裏還得留一個繼丁,平時從事生產養家。一旦軍中的壯丁跑了或者死了,這個繼丁就得進入軍營勾補。

勾補的規矩特別狠,如果你家裏沒有成年壯丁,就得把孩子登記入冊,還有個專門的名目叫“幼丁”。

更有甚者,大明要求軍人不得本地服役,入衛補伍都得去外地。這一路上的盤纏給養,也得軍戶來承擔,更不用說還要受清軍官和各級長官的盤剝勒索之類了。

負擔如此之重,軍戶所享受的福利卻十分微薄。按照洪武年的規定,民戶有兩丁人口,就能擔任小吏,而軍戶要五丁,而且最多隻能讓一人為生員,上升通道頗為狹窄。

其實軍戶也算良籍,可以參加科舉。曆代軍戶出身的內閣大佬不少,比如張居正、李東陽、高拱、趙誌皋、王家屏等等。而且在整個明代科舉中,軍戶在庶吉士的比例也頗高。不過這些都是軍戶中的官員階層或富戶,一來家族擴大,有足夠人手;二來有錢,供養得起讀書人。

對絕大部分底層小家小戶來說,光是應付勾軍就已經竭盡全力,哪裏還顧得上其他。

上頭大概也明白軍戶的狀況,所以嚴令禁止離籍轉戶,軍戶子弟不得過繼、不得入贅。沒辦法,真放開了,估計人早跑光了。洪武年間,就有數萬軍戶逃亡;正統三年(1438年)有一個統計,當下在逃軍士的總數已高達一百二十萬人——天下衛所才多少人?可見軍戶生活之苦。

這些軍戶最大的心願,就是轉成民戶,洗脫這些限製。雖然《大明律》嚴禁如此行事,但法律歸法律,架不住地方上的花樣百出。

咱們再虛構一戶人家舉例,姑且叫張大吧。

張大家是軍籍,籍在休寧縣附近的新安衛,家裏五口人。他實在受不了軍戶之苦,就偷偷聯絡了當地第五圖的裏長,央求入民籍。

裏長帶著他找到休寧縣戶房的書手,送了二兩銀子。戶房這位書手大筆一揮,給第五圖的裏冊裏多加了一個戶口,將張大家的四口人都移到這個戶口之下。

然後張家到衛所那邊,報了個全家死光,隻剩一個張大的老母親。於是在軍黃冊裏,這家人隻能掛去畸零戶,沒法應役了。等到張大的老母親一病故,這家人在軍黃冊裏徹底絕了,直接列入開除。張大一家,則洗脫成了民戶,幸福地在當地生活著。

羅二也是軍戶,很羨慕張大的境遇。可他家裏沒錢,找不到落地的民裏。他一咬牙,帶著全家連夜跑了,一路從徽州跑到江西南昌府,謊稱是流民,置買田地,就地落成民籍。因為古代通訊不發達,沒有全國數據庫,原來的衛所縱然知道他跑了,也無可奈何。

軍戶畢三也動了心思,可他不想離開原籍,隻好另外想辦法。他眼看要去遠衛所充役了,就把自己大兒子入贅給近衛所的朋友,這樣至少有一人不用被勾補入衛。他臨走之前,恰好老婆又生了個小兒子,趕緊過繼給附近的民戶家——這些都是違法的,可黃冊總是人寫的嘛,使錢下去,總能解決。

等把這兩個孩子都安頓好了,畢三就在充役的半路上失蹤了,據說是被盜匪殺死,死無全屍。軍中一查,他家裏沒有任何壯丁勾補,也隻好作罷。畢三偷偷跑去一處寺廟出家,法號“三無”,混了個度牒返回家鄉,堂而皇之地還俗,以佃戶身份附籍在先前過繼了小兒子的民戶家裏。

經過這麽一番眼花繚亂的操作,他們全家終於洗成民籍,再不必受勾軍之苦了。

還有一種絕妙的辦法,叫“挪移”,對,乾坤大挪移的挪移。

比如說吧,張二一家,本來屬於饒州千戶所的軍戶,生活很痛苦。張二糾集了同甲的幾戶人家,賄賂也罷,脅迫也罷,硬是把這一甲的所屬,改到了建陽衛。

饒州離建陽不遠,但是兩者分屬江西都司和福建都司。這麽一改,饒州千戶所便不能從張二家抓人充役,人家是建陽衛的。而建陽衛呢?可能壓根不知道有這麽回事,就算知道,也不可能派人跑到江西地麵上來執法。

兩邊都管不著,張二這一甲十戶,就可以高高興興地在夾縫中生活下去了。

類似的逃亡方法還有很多,充分展示了軍戶的無邊智慧和怨念。

朝廷深知其弊,可也沒好辦法,隻能反複要求“都司、衛所、將應勾軍人逃亡年月逐一造冊呈報兵部,轉發其各司、府、縣清軍官。凡遇冊到,將所清軍黃冊籍磨對相同,行拘原逃正身,或應繼人丁”。

更可笑的是,為了怕軍戶做手腳,還特別要求,軍戶子弟不得參與軍黃冊的編造。就連駁查,都不得用軍戶出身的國子監生。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軍民,想要在戶籍上做手腳,無論手段如何,最終都指向同一條路——篡改黃冊;而無論改什麽內容,最後都會落實到一個最現實、最技術的問題——如何篡改黃冊而不被人發現。

一般的手法,在黃冊上直接填入假數據即可,手段無外乎挖改洗補。

反正黃冊都是手填出來的,在上頭直接走墨改字即可。實在改不過來,索性挖下一塊,重新把別紙補綴上去。還改不過來,拆下綿索,抽走舊頁,補入改頁。隻要大家提前說好,上頭無從追究。

用墨改字的情況,在民間極為猖獗。以至於弘治三年的時候,有官員專門上書,建議以後編造黃冊,不光要給地方一個標準字體,還得規定字號。把字寫得大一點,容易檢閱,就沒辦法洗改了。

修改原冊的麻煩在於,得經得起層層檢查。上級有可能沒查出來,也可能查出來,你為策完全,不得不一級一級往上賄賂。

顧炎武專門談過這個作弊技術:“填於紅圖不可改矣,則改於黃冊;印於黃冊不可易矣,則公為洗補。不得於小裏,則貨都總妄坐於小裏;不得於都總,則貨縣總妄坐於都總。”

因此,有聰明的不去賄賂主官,直接去找具體經辦小吏下手。甚至有人膽大包天,連小吏都不用找,去找運輸隊。

黃冊攢造完成之後,會一步一步轉送至縣、州、府、司以及中央後湖,中間要經曆數次轉運。你隻要事先買通解送人員,在半路開箱子直接改冊,連給官員的賄賂都省了。真是膽大包天。

不過別忘了,黃冊裏有四柱之法,可以查到過往一切數據。你光是偽造了一期之數,前後對不上,終究是個隱患。哪天碰到個認真的駁查人員,可能就會東窗事發。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很簡單,修改舊檔。把曆史改掉,大家便不會知道你現在的貓膩了。

雖然黃冊庫戒備森嚴,難以混入,可不是有句話嘛:“隻要思想一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大利當前,胥吏們也是絞盡腦汁,奇技百出。

咱們試舉幾個比較奇葩的例子。

按照後湖駁查的流程,監生會把發現的問題做成駁語黃冊——後來改成浮貼在原黃冊內,戶部會將其打回原籍,勒令修改。修改完成之後,再呈遞上來,監生根據駁語檢查,發現切實修改無誤,再入黃冊庫。

很快有聰明人發現了其中的漏洞:監生在二次駁查的時候,隻會複查駁語相關的條目,其他內容不會再看。

於是他們就發明了一招極巧妙的“聲東擊西”。

還是舉例說明。

王敘家新得了兩畝田地和一頭黃牛,這兩項事產需要列入新一期的黃冊。王敘想把它們瞞下來,可急切間隻賄賂了裏長,沒買通縣裏的算手和書手。

裏長寬慰他說,別著急,有辦法。

等到開始攢造裏冊,裏長老老實實地把這兩項寫進去,絲毫沒有作弊。不過他把另外一項數據,王家的丁口,故意少寫了一人。

裏冊遞了上去,層層呈遞到後湖,很快這個疏漏被駁查監生發現。監生在原冊上貼了一條駁語:“查某裏某甲王敘人戶本期丁口虛減一人,查理與舊冊實在不符,駁回本管實核重造,不得遷延雲雲。”

這本裏冊被層層擲回到第五圖。裏長拿著舊冊,重新造了一本新的,誠實地把丁口數補回一人,然後偷偷抹去了王敘家的兩畝地和一頭牛。

冊子被再次送到後湖,監生拿著駁語記錄一看,嗯,不錯,丁口數確實改正了,至於其他內容,上次已經審核過一次,不必複查了。

就這樣利用流程上的漏洞,王敘家篡改的記錄得以順利進入庫房。以後一旦田地起了什麽紛爭,去查舊檔,則再也看不出什麽痕跡了。

此非筆者妄編,且看兩個真實案例:

成化十八年,在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的五賢鄉,出了這麽一個案子。當地二十九都的裏冊交上去,駁查人員發現,該都的第一裏第一甲有一戶,叫謝得安,戶籍似有塗抹痕跡。比照之前的黃冊發現,這家夥本是軍籍,卻改成了民籍。

駁查大筆一揮,責成原籍重造。等到二十九都把重新改好的黃冊再提交上來,駁查監生一看,謝得安已經刪掉了,便準備批準入庫。可這人恰好很細心,覺得這本黃冊頁數似乎變多了,隨手翻了一下,不由得大驚:這本新黃冊裏,居然多了謝亞興等十一戶人家。

再一看,這十一戶人家,也是和謝得安一樣的軍戶籍。

很明顯,這是一起大規模“軍戶逃戶入籍”事件。他們先推出一個軍戶謝得安吸引敵人火力,然後在新冊裏偷偷把其他逃戶做進去。若不是這些人太過貪心,一次篡改了太多戶籍,說不定駁查根本無從發現。

同期還有個案子,這次的發生地是山東濟南府章丘縣明秀鄉。

明秀鄉位於官道之上,鄉裏設有一連串驛站。根據交通工具的分類,這些驛站可以細分為船站、馬站、牛站、驢站等等。每一處驛站,都有專門的站戶,他們世世代代都要在驛站服務,也屬於職業戶的一種。站戶的生活狀況很慘,負擔奇重。他們也無時不思念著改換戶籍。

在這一次的駁查中,監生發現明秀鄉的第九裏第五甲有疑點,有王九住等三戶人家,本來是驢站戶,卻赫然改成了民戶。

這本冊子,立刻被監生駁回重造。等到新造黃冊再次送回後湖,監生發現王九住等三人被抹去,可又加了闞長等十二戶驢站戶偷偷摸摸進了民籍。

這個聲東擊西的手法,和宜興縣的辦法幾乎一樣。

當然,大明朝廷也不傻。這兩件案子讓他們意識到規則上的漏洞,及時加以補救。

從弘治十二年(1499年)開始,有疑點的黃冊不再駁回重造,隻把問題項單獨開列成總冊下發。地方隻需將問題項進行改正,單造一頁送至後湖。駁查人員審核無誤以後,將改正後的單頁補進原先的黃冊中,並附頁說明改正緣由,用印標記。

如此這般,才算是堵住了這條路。

於是勞動人民又發明了一個更歎為觀止的辦法。

不是說舊檔難改嗎?那麽隻要設法讓舊檔徹底消失,就沒問題了。雖然後湖戒備森嚴,人很難進去,但不代表別的東西進不去。

這個手段,得從黃冊的製作工藝講起。

大明朝廷有規定,黃冊的封皮冊殼硬紙,必須使用黃色或青色。這個黃紙,是用黃檗汁浸染而成。

黃檗樹是一種芸香科的落葉喬木,可以入藥,也可以用於染色。將黃檗第二層樹皮進行熬煮,隻要把紙浸入**之中,便能染成黃色。更絕妙的是,黃檗樹皮裏富含小檗堿,對於殺蟲防蠹有奇效,印出的書可以經久不壞。

早在晉代,著名道士葛洪便已用黃檗製造黃麻紙來印製道經。他也因此被尊為染坊業的祖師。

不過這種染色方式成本很高,古人往往不會把每一頁書都染黃,而是將黃麻紙製成護書,夾在書本裏,也有驅蟲效果。

朝廷要求黃冊封麵染黃使用黃檗汁,是出於保護紙張的考慮。可是這些冊子的製造費用不歸朝廷管,每一個裏得自己掏錢去造。

很多人舍不得用黃檗這麽昂貴的染料,偷偷改用石黃。

石黃屬於礦物染料,價格低廉。先將石料打碎,再研磨成細小顆粒,最後碾成粉末狀。在製作黃冊的時候,把這些粉末和水調好,直接抹在紙麵上,就像是塗上一層胭脂似的。不光是黃色,其他礦物顏色也可以如此上紙。這種上色方式被稱為粉飾。

乍一看,石黃粉飾和黃檗染黃並無區別,但驅蟲效果天差地遠。

除了染料質地,朝廷對於黃冊的裝訂方式也規定得特別細致。

最初黃冊是用糨糊,每一頁的右側刷一條漿子,逐頁壓實,形成一冊。明代的糨糊多用魚鰾或樹膠熬製,可民間嫌麻煩,大多是用米、麥、菱藕磨碎成粉,加酸酒進去加熱而成。這種澱粉質地的糨糊,加固效果還行,但特別容易招蟲子。

所以朝廷在弘治年間下了一道命令,要求裝訂方式改成線裝,即在紙上鑽孔,用細棉線穿紮起來。如果一定要用糨糊,就必須摻入明礬、花椒末等物,以防蟲蠹。

這些要求很科學,可惜卻不實用。每一期送來的全國黃冊有數萬冊,你讓管庫的人怎麽檢查?就算有精力檢查,也沒有技術手段來分析每一本的染料和糨糊成分。

這個破綻,很快也被地方給利用起來了。比如說哪位胥吏想要作弊篡改,就先攢造一冊黃冊,數據完全真實,絕無作弊,但在裝訂時,會在石黃粉末和糨糊裏摻入蔗汁、蜜水等物。

這樣一來,封麵和書脊會變得頗有甜味。而紙張的天敵衣食蟲——古稱蠹魚——最喜歡吃糖類及澱粉等碳水化合物,看到這盤大餐端上來,焉有不分而食之的道理?

這種冊子的蛀蝕速度遠勝別本,不出數年,好端端的一本黃冊便會化為一堆粉末,原始記錄**然無存。這時地方上再施展些手段,便不用怕駁查來打臉了。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黃冊庫官員上書訴苦,說:“先年法例嚴明,人知畏懼,紙張無粉,俱堪經久收貯。近年……吏胥、裏書人等玩法欺公,故將粉飾紙張攢造,麵糊殼麵裝訂。尚未及數年之間,蟲蠹易生,蛀蝕腐爛,以致無憑查考,希圖日後作弊,狡猾百端。”

瞧瞧,洪武年、永樂年的老冊子,至今已經一百六十多年,尚算完整;反而是近年來的新造黃冊,蛀蝕速度極快。尤其是南昌府的分冊,經常一縣黃冊全數蛀蝕無存:“紙張如粉,灰末成堆,都圖丁纏(產),蛀蝕腐爛,難以辨認。但經一揭,紛紛而碎。”

這一招能殺書於千裏之外,無聲無形,可謂是黃冊中的刺客。

朝廷也知道這些弊端,每一次攢造黃冊,都反複強調不得粉飾、要用繩編,可是無法從根本上杜絕。

當然,也有人嫌這個周期太長,急不可待。怎麽辦?還有個簡單粗暴的辦法:直接買通管冊小吏下手。

正德五年,後湖爆出了一起大案。

在江西南昌府的豐城縣,有一個當地人叫陳季三。他爹叫陳質,曾經謀奪了鄰居熊思明上好的塘田,為此賄賂戶房,偷偷篡改了地方上的青冊。到了陳季三當家的時候,熊思明家裏鬧將起來,嚷嚷著要查個明白,要去開後湖黃冊庫查驗。

陳季三自然不肯吐出到手的肥肉。他一打聽,得知從洪武年間開始,每十年就會有一份檔案留在南京後湖。他爹陳質能改地方檔案,可改不了中樞黃冊庫。如果苦主要調後湖黃冊比對,肯定會露餡。陳季三冥思苦想,被他想到一個絕妙的辦法。

他先買通了押解黃冊去南京的負責人,請求隊伍多耽擱幾天,然後自己先一步跑到南京城。陳季三在南京城溜達了幾圈,很快就和一個叫高景清的後湖黃冊庫匠搭上了線。

高景清的日常工作是曬冊,即定期把庫房內的黃冊拿出去在太陽下晾曬,以防潮防蟲。這份工作在洪武年間還算輕鬆,可到了正德年間,黃冊累積數量已經到了一個驚人的數字,即使每天輪番晾曬,一年到頭也不得休息。

更慘的是,後湖環境太差。每十年來一次的駁查監生都叫苦連天,更別說這些常年居住島上的雜役。他們“不諳調攝,致生寒虐等病……抱臥日久不痊”,一旦生了病,隻能堅持到過湖之日才能去看醫生。

晾曬工作繁重,銀錢少,工作環境又特別惡劣,這讓高景清很是鬱悶。當陳季三提出請他幫忙,還捧出一大把白花花的銀兩時,他立刻就動心了。

這個忙,其實特別簡單。

由於高景清的工作性質,他可以輕而易舉地接觸到貯藏的黃冊。陳季三希望他進入洪武二十四年和永樂元年這兩期庫房裏,把南昌府豐城縣載著自家先祖情況的裏冊摘出來,毀掉塘產部分。

高景清收下陳季三的賄賂,將這兩期黃冊的相關頁數扯下燒毀。這樣一來,熊思明再想打官司,便查無可據了。這份塘產,從此便舒舒服服地坐實在陳家名下。

這件案件怎麽被揭發的,史書上並沒有說。從隻言片語的線索推斷,應該是高景清扯下這幾頁紙,本欲燒毀,奈何後湖不得動明火,他隻能趁休假時帶出去。結果在過湖時,巡檢例行搜身,在他身上搜出這些黃冊紙頁。

後湖給事中何亮、主事毛騤得知這件事,不敢隱瞞,急忙上報。朝廷對這件弊案實在是怒驚交加。怒的是,這些升鬥小民居然敢對中樞黃冊庫動心思;驚的是,後湖管理如此鬆懈,此前到底發生過多少類似事件?

如果一個普通百姓都有膽量、有能力對中樞黃冊動手腳,隻怕這大明要完。

天子雷霆震怒——不對,正德皇帝對這個應該不關心,雷霆震怒的估計是首輔李東陽。於是陳季三、高景清各自梟首,一個腦袋掛在了江西布政司的黃冊庫前,一個腦袋掛在了後湖黃冊庫前,公開示眾,以儆效尤。

江西布政司黃冊庫的主官和屬員,因此也被提問懲戒。而後湖黃冊庫的兩個主官,本也該受罰,但這件案子是他們自己舉發,僥幸免罪。朝廷還責成江西巡按禦史王士昭重審田產案,把塘田斷回給熊思明。

朝廷痛定思痛,考慮到後湖雜役確實生活艱苦,決定稍微改善一下。每次開湖特許應天府派遣醫師兩人,登島巡診。用何亮的話說:“庶恩澤普及,而生命賴以全活;曬晾不誤,而冊籍得以保護。”

類似的翻牆案子,在黃冊庫的曆史上屢見不鮮。陳季三過於倒黴,攤上被抓。沒被抓的,不知還有多少呢。

前文所說的種種作弊手段,還隻是大略分類,往細了說還有更多手段。總之,無論朝廷想出多少條防弊之術,民間總能迅速想到與之對抗的辦法。上頭三令五申,寄希望於嚴辦嚴查,下麵卻總能利用人性的漏洞。

大明近三百年的時間,黃冊對抗始終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正德年有一位經曆過數次駁查的官員史魯,他曾經哀歎說:“承平日久,弊偽漸滋。中間埋沒、詭寄、不明違例等項,一次多於一次,一年甚於一年。牛毛繭絲,不足以喻其繁;條分縷析,不足以語其勞。”

“牛毛繭絲”四個字,當真是這場黃冊攻防戰的最好比喻。那一道道作弊手段,正是纏繞在塹壕之前的鐵絲網,密不透風,滋生孽長,一處被摧毀,立刻就有好幾重圍堵上來。這些鐵絲網把大明的陣地逐漸切割成一塊塊零碎的孤島,截斷流向,使之無法互相支援交通。

而負責駁查的士兵們坐困愁城之中,既無支援,又無補給,麵對著層層密布的鐵絲網束手無措。他們該怎麽辦才好呢?

一個最人性的回答是:要不……咱們投降吧。

於是,後湖黃冊庫最荒誕的一幕,就這麽徐徐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