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笑話,有個無賴為了向別人借錢,又鞠躬又作揖,最後竟然下跪,叫別人大爺。旁人看不過眼,勸他隻是為了借錢,何必這樣作踐自己?無賴回答:“別急,我吃不了虧的,等他要我還錢,他坐我孫子的時候多著呢。”
欠別人錢的比借錢給別人的還要有理,大家早就見怪不怪了。在《聊齋》中,屢次見到相關記錄。當時還沒有發明追債公司,債權人追債的難度相當大。債權人活著的時候還好說一些,起碼自己的債權形式上還是有法律保護的。如果債權人去世,他的債權也因此成為壞賬。然而,有些人(鬼)卻不甘心自己的錢丟進水裏去,硬是從另外一個時空回來追債。由於他的債權已經過了追討時效,不再受到法律保護。所以,他要討回財產,必須另辟竅徑,曲線追債。債權人已經做了鬼,再回人間討債,是要投胎轉世的。換言之,這討債行為是要經過國家機器的。因此,這個“竅徑”一般就是在債務人麵前做孫子,先把錢弄回來再說。
《四十千》一文中記錄,某國防部長的心腹某仆人十分富裕,日子過得很舒服。區區一仆人,工資再高,也高不到哪裏去。他的錢是怎樣來的,大家可想而知,但是絕對不能認為是貪汙受賄,因為區區一仆人是沒有資格貪汙受賄的。
一天,某仆人夢見一人對他說:“你欠我的四十貫錢,現在應該還了。”說罷,這人就往某仆人家裏闖。某仆人醒過來,發現他老婆已經給他生了個兒子。某仆人是個乖巧的人,知道這個孽種是前來追債的。連忙吩咐,拿出四十貫錢來,單獨放在一個房間。這小兒的所有用度,均從四十貫裏支付。如果他想渾水摸魚,門都沒有。
果然,這小兒出生之後,大病常見,小病不斷,花錢如流水。不到兩三年,這四十貫就差不多折騰光了。某仆人眼看就要超出預算,對小兒嚷道:“四十貫就要用完了,你怎麽還賴在這裏不走啊?”小兒翻翻白眼,就斷了氣。仆人用僅剩的幾百文把他埋了。
這個債權人,說起來也是挺可憐的。白白做了別人的兒子,雖然把債追回來,缺少了不少利息。他既然可以通過投胎轉世回來追債,應該是有一定渠道的,怎麽就不聰明一點,和陰間的公職人員如黑白無常等合作,狠狠地敲詐某仆人一筆?不過也許他的四十貫本來就是灰色收入,比如是介紹別人行賄所得的分成,不適宜大張旗鼓進行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