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蒙蒙亮, 丁厭被人從睡夢中喚醒,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這片區域是高原地帶,他們所處的位置海拔較低, 有著富饒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場。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樹, 矮的是草, 不見灌木叢和攀緣植物, 行走在林間能踩到的隻是厚密的枯葉和毛茸茸的草皮。

參天巨木壟斷了陽光,幽涼清寒的晨霧好似原始森林深處傳來的歎息。

丁厭提升的那點體能, 要征服這座山嶺終究是力所不及,為了照顧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腳程, 一路邊走邊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與疲累。

愛撒嬌口才好,負責給他講故事解悶。

“像這些地方,人跡罕至,與世隔絕,原住民可能幾十上百年以來,一直過著沒有變化的生活。他們或許還信仰著自然神, 會在山洞和水岸邊供奉神明。”

丁厭的心跳略急促,問:“什麽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風雨雷電, 動物植物, 隻要有信徒, 就會被奉為神明。”

“為什麽要信仰這些東西?”

“因為古代人的科學知識匱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現象, 更缺乏防護和應對的手段;隻好將其當作神明朝拜,換取風調雨順。”

丁厭:“可我們古時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嗎?還有河神龍王玉帝什麽的,也沒有人對著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愛撒嬌:“你說的兩種宗教,都是在公元後興起的,我指的是更遙遠的古代,比如殷商時期。甲骨文你總知道吧?那是一種占卜的工具。古時候遭遇幹旱,影響農作物收成;又沒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麽人們所能做的就隻有向上蒼祈禱。但人的思維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對神明的祭祀,本質是賄賂,帶有交易性質。

“假如我是個男巫,我要向神明祈願下一場大雨,那我就需要統治者為我提供一定數量的祭品,用於討好掌管雨水的神。這裏麵的講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獻祭——這是儀式感,以示莊重。

“像祈雨的過程就十分嚴謹。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詞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裏燒,這叫貞問。火會把骨頭燒出裂紋,那些裂紋的走向就是神明給我的答複。我依據這些神跡,來判斷是否及如何進行這場祭祀,是燒死二十個羌族的俘虜呢,還是淹死一位身賦神職的女巫呢。”

“這也太野蠻了……”丁厭說。

“文明不是從地球誕生就有,而是一步步進化發展來的。在小農經濟發達的社會,人們發現了俘虜和奴隸的更大利用價值——投入生產,被剝削勞動力;於是活人祭祀才逐漸被淘汰。而人對神的人格化,比如從祭祀雷電,變成拜雷公電母,這跟神權與政治的融合有聯係,也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化層麵的一種形態。”

“什麽叫人類中心主義啊。”

“其實和人喜歡把貓狗等可愛動物擬人差不多,是種一廂情願的自戀。”

丁厭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愛撒嬌道:“你不嫌悶就好,我是怕你無聊,容易喊累。”

“……你一說,我真的覺得好累啊。”丁厭的思維停滯輸入和運轉,感受回到身體內部,雙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滾燙酸麻。

“那就休息。”楚瀛決定道。

戴心誠提出:“前麵有條小溪,風景更好。”

於是他們又走了十分鍾,來到一條夾在河穀間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條銀亮的緞帶,對岸是片幽綠的草坡,半山腰搭建著質樸的小屋,木柵欄圍成的圈外分散著吃草的馬兒和犛牛。

丁厭在溪邊洗了手,水冷得凍骨頭。他說:“這種不毛之地,還有人住嗎?”

戴心誠哧道:“這算什麽不毛之地,水草豐美,天高雲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厭不喜歡這個人說話的語氣,坐到楚瀛身邊,挨緊。

楚瀛給了他一袋堅果和一小盒水果幹。

丁厭嚼著杏仁,問:“你怎麽一路都不說話?”

“我比較享受專注。”楚瀛誠實道,然後眼神指愛撒嬌,“他說的你沒興趣嗎?你可以跟他講講你喜歡聽什麽樣故事,他的閱曆很豐富,應該有你愛聽的。”

平心而論,愛撒嬌個性不錯,是個好相處的人。丁厭不想辜負別人的美意,裝作無理取鬧道:“你是不是後悔帶著我了?”

戴心誠搶著說:“是後悔。楚是為了你,才選的這條最溫和的路線。我們一般不這麽走,這不叫登山,隻能叫帶你散步。”

“我又沒有問你!”丁厭頂撞道,“你真討厭,我還不想帶你呢!你有什麽好橫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嗎,你這叫欺壓平民百姓!”

“這就叫欺壓了?”戴心誠跳下那塊石頭,走了兩步堵在他近處,說,“你信不信,我把你頭發剪了?”

這個語氣!這個表情!啊啊啊陰影!!!

丁厭在那張臉上看到了他中學時最怕的一類人的影子——每個班級都會有的,坐在最後排的男生;上課不聽講隻顧趴著睡覺,下課就夥同一幫哥們兒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師不管,同學們想管不敢管,隻得任由他們在校園裏飛揚跋扈、橫行無忌。

丁厭揪著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負我!”

戴心誠:“欺負你怎麽了,你這麽大個人了,還要告狀,他是你男朋友還是你爸爸?”

“要你管!”丁厭抓起一把石頭帶雜草,朝對方擲去,“我還奇怪你們倆為什麽要吵架,你就是討打!你被打死活該!”

“來來來,這兒,拿這個。”愛撒嬌眼尖地撿起一根木頭棍子送他。

丁厭接過木棍棒打壞狗。

戴心誠偏頭躲開道:“你別打臉。”

“我就要打你的臉!”丁厭起身要和人幹架,他那一個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誠躥得比豹子還快,引誘他衝進那座綠森森的樹林。

丁厭不信這個邪了,一往無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撿起他們落在溪邊的包,分給愛撒嬌一個。

“走吧,這下消停不了了。”

“不簡單啊大少爺,談個戀愛使盡了看家本領。”

楚瀛不答話,他隻是觀察到丁厭的潛能光靠鼓勵並不夠,還需要激發。

為了追那條狗,丁厭暫時性忘卻了肢體的疲乏勞累。他不覺得自己可以靠硬實力趕上戴心誠,他之所以能把對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麽是巧合,要麽是戴心誠故意讓著他。

可是為什麽呢?他招惹我就是為了被我打一頓嗎?

丁厭想破頭也想不通其中緣由。就當是意外吧!打死你這個嘴賤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曬雨淋了多時,內裏腐朽,抽了沒幾下就斷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厭坐在樹下歇息了一會兒,拍拍褲縫站起來;戴心誠的左臉被他抽了一條紅痕,沒破皮,無大礙。

後頭的兩人很快跟來。

愛撒嬌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滾。”戴心誠奪過包,獨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厭假裝看不見自己的背包掛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負重了!全給楚瀛一個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們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厭算了算時間,他今天總共走了10個小時,腿疼得沒知覺了。

那三個人忙著紮營搭帳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屍,誰來問他,他都隻機械地揮揮手囈語道:“我死了,別叫我……”

楚瀛拿他無法,隻得抱他進了帳篷。

丁厭蓋著毯子小睡了一小時,被人叫醒是因為開飯了。

他捧著一碗玉米濃湯狼吞虎咽,無暇分辨速食和鮮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兩片麵包和一個土豆給他,他全吃完了還意猶未盡,好在鍋裏煮著牛肉幹,馬上就要軟爛了,沸滾的燙噗嚕嚕地冒著泡。

天色暗下,四麵的山峰沉入夜色,猶如靜默潛伏的守衛,虔誠地看護著空中那一輪明鏡般的月亮。

丁厭躺在草上,望著夜空中星光,在城市裏幾乎看不見這般清亮閃爍的星星。

此地雖是曠野,卻清淨異常,既沒有蟲鳴蛙叫,也沒有鳥兒夜啼;隻有綿綿的風聲掠過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過分柔軟,過分舒坦,他絲毫不想起身。

楚瀛剝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裏。

丁厭含著糖,感慨萬千道:“我的人生還真是滑稽啊……從默默無聞的小職員,成為了萬眾矚目的網紅,但總在被指指點點,怎麽活都不對勁。出生於普通家庭,機緣之下住進城堡,享受過被一堆傭人服侍的貴族生活;今時今日又來到荒無人煙的,連穀歌地圖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馬過夜。”

楚瀛:“那不是很好嗎?人是由經曆構成的,人生在於體驗。”

“你沒聽懂我的言外之意嗎?”丁厭說,“這些滑稽的轉變,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順遂的人生,就這麽被你毀掉了。”

“我可以為此負責。”

丁厭隨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臉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塊牛糞。“你還說呢!你負什麽責了!今天我被人欺負,你又看爽了吧!”

“這個問題,我們討論過不止一次了。”楚瀛穩準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搖晃兩下,抖落他手心指縫的草屑。

“他不激怒你,你能為了追他跑得那麽快嗎?”

“那我又中計了是吧?”

“這是一段很艱難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著他的手臂將他冷冰冰的雙手放到火堆上,烤到皮膚變暖。“我不確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隻能換各種方式引導你。”

“爬山比我還重要嗎?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獨終老好了!”

“沒有你重要,什麽都沒有你重要。”楚瀛凝視著火苗,眼底倒映著赤紅的火光,“正因為你對我來說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堅韌又頑強;我想要無論我們將來遇到什麽坎坷,都能安然無恙地渡過,像那句誓詞:直至死亡將我們分開。”

丁厭的手搭在膝頭,耳朵貼靠在手背上,他側著頭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濕木燃燒的煙霧熏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潤著瑩亮的清光。

“你覺得我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嗎?”他說,“我想過的,並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該太小瞧我。”

***

狠話易說,要落實卻極有難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識又要開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厭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麽樹啊誓言啊,滾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懶覺,走不動,真的走不動了。

楚瀛無法迫使他睜開眼睛,於是走出帳篷,再回來時摸著他的頭發說:“睡吧,等你睡醒了,我們中午再出發。”

丁厭如願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後產生了濃濃的自我厭棄情緒。吃了飯再次啟程,他茫然地眺望著延綿無盡的山脈,不知自己這叫自食其果還是罪有應得。

他們整整走了三天,這期間丁厭暗自吞了幾公斤眼淚,可哭過還是得繼續上路。他在心裏把那三個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詛咒了一遍。

神經病啊!這世界上的極限運動和探險愛好者,都是有受虐傾向的神經病!

老天爺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們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們還走了兩小時的夜路,最後宿在光禿禿的山岩上。

丁厭睡得安穩無夢,早上六點被人推醒,他以為還要接著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帶到了帳篷外,給他戴上一條溫暖的圍巾。

戴心誠是真不怕冷,隻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風口。

“應該要來了?”

“還有五分鍾。”

——誰要來了?丁厭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頭,甚至不知道自己這句疑問沒有發出聲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著暗紫的深影。

丁厭被那高聳的巨型山峰嚇到登時睡意全無,直衝天幕的山體層巒疊嶂地屹立於天地間,像一頭頭龐大畸形的怪物。

隨著光線變亮,山峰的形狀也變化莫測,時隱時現。丁厭慢慢看清,那些原來是雲朵和山霧,真正的山掩藏著厚重的雲層之下。

天空如一片濃鬱的紫色輕煙,一縷金光似針尖般從中綻放,將雲層染成柔豔的桔紅色。

他們站在山梁上的埡口處,晨風吹開了對麵繚繞的雲霧,露出一叢深黑與雪白相間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膚玉骨,太陽光照射著她沉靜的臉龐,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燦爛的金紅。

一陣酥麻的震顫從丁厭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膚和細胞。

“這個地球,竟然這麽美啊……”他顫聲道。

世間的所有詞匯和語言皆無法詳述,唯有親眼所見。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問:“偶爾看一看這個地球的另一麵,感覺也不壞?”

丁厭打消了拿攝像機記錄眼前風景的念頭。記錄是相對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設備和最絕妙的畫筆,也不能模擬人的記憶;記憶是光感疊加觸感,是視覺和心靈的多重洗禮,是無可複製的經曆。

“那棵樹呢?那棵樹更好看嗎?”他突然學會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說的那棵樹是這段旅程的終點,它生長在山體邊緣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開的天坑,直徑足足有三十米,筆直的懸崖垂落幽暗深淵,離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卻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處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一棵孤零零的大樹紮根在那裏,四周的岩壁陡峭而寸草不生,它的樹蔭下長滿了生機勃勃的綠草和苔蘚。趴在洞穴邊細細聆聽,會聽到石縫裏淅瀝瀝的流水聲。

紅日高懸,陽光落入深淵,將空氣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穿過樹枝葉蔓,形成半道彩虹。

“我是最先發現它的人,這是我唯一一件用錢也買不到的寶藏。”

楚瀛帶著他去了那棵樹下,然後從草裏挖出一隻埋得不深的小盒子。

然而盒中空無一物。

“你問過我,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麽。我當初埋下它時也考慮過這個問題,但並沒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什麽都沒有放。”

丁厭笑了笑,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綹頭發,放入盒子裏。

“現在找到了。”

後來他其實不太記得那天楚瀛和他說過什麽,而他又想了些什麽。但如果有人問起他,看到那棵樹的感覺如何。

他會無怨無悔地回答,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那個人,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