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厭難得起早,卻沒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約會,改個衣服罷了,不值得他畫全妝。

裙子上身才能量體裁衣,於是他努力把自己裝扮成不那麽精致的女人。

上身一件鬆垮的絲質黑襯衫,套著做舊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長褲,箍緊小腿的純黑漆皮長靴。短款假發、深色貝雷帽,以及一副閃亮的流蘇耳夾,隨著發尾擺**;再戴上口罩,隻露出細挺的鼻梁和顧盼有神的秀美雙目,儼然一位隨性灑脫的中性風美女。

楚瀛到點在小區門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認出了那是他。

丁厭一上車,對方卻並未多說,他摘了口罩問:“你怎麽沒反應?我這麽穿不好看、不亮眼嗎?”

他是真誠詢問。因為每次曲荷都會點評兩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誇習慣了,覺得人人都應該讚美他。換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會這樣問。

“好看,很靚。”楚瀛話是這麽說,目光卻不在他身上。反倒更關心別的方麵,比如:“你吃飯了麽?要不要先去喝點什麽?”

——他都不看我了!丁厭賭氣地不吭聲。

前兩次他扮作Lily與楚瀛碰麵,對方還是會多看他幾眼;那種眼神並不聲張,但包藏著被美色取悅的賞心之意。可是他作為丁厭的身份攤牌後,楚瀛眼中的興趣就淡了。

可見普通男人還是更愛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厭卻想不通,他的怏怏不樂全表現在臉上——美麗是超越性別的,因為不辨雌雄,不計年歲,所以才是美。怎麽能因為我是男人就不欣賞我了!

偏見!**裸的性別偏見!

“怎麽又不高興了?”楚瀛察言觀色的能力出神入化,隻讀空氣就能參透他的心情。

“沒什麽。”丁厭的煩擾在一地雞毛的現實裏無足掛齒。他順著台階下了,緩和道:“我吃過了,我們直接去找裁縫吧,你今天估計很忙,我也不叨擾你太久。”

裁縫店是由李琰推薦的,她還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沒看你買衣服啊”;楚瀛則回她三個字:你別管。

李琰離婚前,他們叔嫂關係還行,他二哥那堆爛攤子哪樣不是丟給他解決的,所以李琰對他既有憎惡也有憐憫。

品牌的改衣服務需要寄回總部,等待周期長,還不如送到手藝值得信賴的老裁縫店裏,盡管排單也慢,但付錢就能加急。

姓吳的裁縫一拿到丁厭那條裙子,就說這牌子的衣服他改過,最貴的那件皮草能值一套房。丁厭說勞煩您下午之間改出來,我晚上急著穿。

吳裁縫老花鏡片下的眼珠在他們兩人之間來回轉,一瞅楚瀛,對丁厭道:“這是你男朋友送的新裙子?要訂婚啦?”

首先那裙子是白色,可做小禮服;其次光看衣服麵料也能判斷他們的消費層次不同,所以收禮的可能性最大。

“不是……”丁厭哭笑不得,沒搞懂現在怎麽連老年人都這麽八卦。他先掃碼把加急和改衣的工錢付了,催促道:“您就快點幫我改啦,我們真的著急有事。”

“那你也得先換上,我才知道該從哪裏下手改嘛。”吳裁縫給他指了指試衣間。

丁厭沒化妝不想露臉,他換完裙子出來,仍戴著遮半臉的黑口罩,不過帽子取了,齊頸根的黑色短發掃著鎖骨。長靴裹著光潔的小腿,鞋帶沒係,皮麵不如先前服帖板正;但淩亂的下半身沒能破壞掉整體的美感,那條白裙子穿在他身上,猶如冰峰雪蓮找到了可棲息的玉枝,渾然一體,美得炫目。

要不是考慮到穿著的實用性,楚瀛覺得寬鬆些也蠻好的,一剝就脫掉了。

“喔唷。”吳裁縫連連稱讚,“選這條裙子的人眼光好啊,小姑娘你是模特吧,這漂亮的嘞。”

終於被誇了,丁厭收斂著洋洋喜氣,說:“隻是腰和胸圍大了,其他的不用……”他沒說完,朝楚瀛看去。

對方提起他的裙擺,往上疊起兩道褶皺,“裙子長了,改到這裏。”

丁厭口罩下的嘴唇努了努,嘀咕道:“這樣會不會有點太短了……”

“不會,你腿長。”楚瀛說。

“就這個長度啦?”吳裁縫用手指撚著楚瀛折過的那寸布料,待他點了頭,從袖套抽下一根大頭針穿過那裏做好標記。“腰身也要改……哎喲你這小姑娘瘦得快沒骨頭了呀,年輕人要好好吃飯,不要一心減肥,免得以後身體出問題,曉得吧。”

“我是天生就瘦……”丁厭小聲辯駁。

隻是他的確體弱多病,小時候頻頻發燒過敏,輸液吃藥打針,沒少被父母背著往醫院跑;成年後抵抗力增強,飯量變大,從96斤增重到110斤,總算步入健康的行列了。

“行了量好了,脫下來吧。”吳裁縫推了推眼鏡道,“下午兩點來取,準時啊。”

搞定了衣服,丁厭這才想到問:“對了!你都沒告訴我,今晚是在哪裏開生日會呢。”

“在小蒼山。”

“那麽遠!?”

“嗯,所以要早點出發。”楚瀛道,“我得提前到那邊,所以不能去接你了,你一個人能行嗎?”

丁厭:“那有什麽不行的?我打個車唄。”

“要注意安全。”

“你好囉嗦,我一個男人能出什麽事兒。”

那可真未必啊。楚瀛心裏想著,嘴上沒說,接著道:“送你回家?下午兩點我讓人取了衣服送到你家樓下。”

“那正好,”丁厭無精打采道,“我今天起的好早,回家再睡一覺。”

“你給Elsa準備的禮物,要不要我先幫你帶過去?”楚瀛問。

“好啊,反正都包裝好了。”丁厭想:真懂事,正合我意。他晚上要穿那麽漂亮的裙子,腳上又是高跟鞋,手裏不適合大包小包地提東西,能一身輕便地去再好不過。

半小時後,楚瀛的車停在了他家小區的停車場。有對比才有鑒別,那輛銀灰色的高級轎跑在一眾代步工具裏光芒四射,彰顯著不俗的身價;但丁厭還是能看出楚瀛是低調內斂的性格,不然就該開電視劇裏那種形狀顏色千奇百怪的敞篷跑車了。

說來他對有錢人到底多有錢缺乏概念。他生活裏接觸過最有錢的人,一個是他堂姐夫,另一個就是李琰。

他堂姐夫是馬來西亞的著名汽車經銷商,資產的具體數額他不了解,隻知道他堂姐在馬來的家中過的是被傭人稱呼“太太”的貴婦生活;車庫裏十多輛超跑隨她開,生的一對雙胞胎自幼讀私立學校,一年學費XX萬。

丁厭對他堂姐夫沒好感,覺得那男的又老又醜還花心,從不去巴結;而他堂姐對他好歸好,卻也不跟他聊自家的事。他在家中排行最末,是受寵的老幺,地位和小孩差不多,直到去年除夕他都還收到了堂姐表哥、大伯大姨發來的紅包和壓歲錢。

領著楚瀛走進電梯,丁厭雖蠢蠢欲動地想搭話,可是問“李總當初和你二哥結婚算高攀還是下嫁啊?”也太討打了。

算了算了。別人有錢跟他有毛線關係?他的命運就是當一頭碌碌無聞的社畜,薪水夠吃夠喝還能買得起喜歡的衣服,這已經很好了!

“你一個人住?”

“嗯,我家比較小,你別介意啊。”

丁厭按指紋解鎖開門進屋,摘了口罩放到玄關鞋櫃上,想起周一又該大掃除了,便對楚瀛說:“進去隨便坐,不用換鞋。”

他總體來說是個愛幹淨擅長收納的人,這習慣也是被他老媽逼出來的。他媽常常教訓他:丁厭,你掙不到錢就算了,還又懶又饞不愛做飯,哪家姑娘能看上你啊?為了將來你能娶到媳婦兒,我和你爸能抱上孫子,你的個人衛生必須過關。

於是乎,在他老媽的嚴格監督和手把手教導下,他掌握了有朝一日失業還能結婚在家相妻教子的嫻熟做家務技能。唯有一點,做飯他是永遠學不會了,討厭洗菜切菜,油煙和洗潔精都對皮膚不好。

所以他至今沒能成功娶到老婆,讓爹媽抱上孫子。

他招呼楚瀛在客廳落座,鑽去廚房燒水泡了杯茶,那是曲荷在時買的紅茶包,再從零食櫃拿了三包不同口味的樂事薯片;楚瀛瞧著不像會吃薯片的人,但他想吃,哈哈。

倘若曲荷看見這一幕,定會感歎:丁厭啊,才見過幾次麵的男人就能堂而皇之地進你家門了,你可長點心吧。

然而丁厭本人沒有這項意識,他沉浸在“要吃薯片”的快樂中,直至踏入客廳,瞄到楚瀛正拿著一瓶藥,端詳瓶身的字樣。

我靠靠靠靠靠——怎麽把這茬兒忘了!

丁厭飛奔到茶幾邊,放下茶杯和薯片,一把奪回藥瓶,藏在身後,麵紅耳赤道:“你有沒有搞錯啊!怎麽能未經允許亂動別人的東西!?”

楚瀛迎著他的眼光,說:“它就放在桌上。”

“那你也不準動!虧我覺得你是個有教養懂禮貌的人才帶你來我家的……”丁厭又情難自禁地委屈上了。

嗚嗚嗚,他堅守的秘密、難以啟齒的糟糕經曆,就這麽被楚瀛握在手裏把玩,曝曬在燈光下,他顏麵無存了!

壞蛋果然還是壞蛋!啊啊啊!這下他還有什麽臉麵出去見人呐……

楚瀛一臉沉然,隻問:“你為什麽要吃這個藥?”

“因為我上次去夜店跟不認識的男人睡了!”丁厭直白道。他懶得支支吾吾編謊話,他在楚瀛跟前早就沒有形象可言了,索性暢所欲言:“你放一個萬個心吧!我是直的,對你沒想法,就算得了病也傳染不了給你!”

“你是直的,但還跟男人……?”

他還問,他還問!丁厭牙關打顫,說:“我喝醉了……什麽都記不清了。”

“所以你一點也想不起來那個男人是誰?”

“誰要記得那種惡心的事啊!”丁厭發泄完,眼淚奇異地收了回去。沒哭就是進步,沒哭就是勝利。他自我安慰著,又道:“好了,我的隱私和秘密你全都知道了,你可以走了吧?”

他把今晚要送給李芃芃的雪白小翅膀、軟綿綿大羊崽,泄憤般地砸到楚瀛懷中,將人趕出了門。

丁厭席地而坐,撕開薯片袋子封口,抓起脆脆的薄片狼吞虎咽地往嘴裏塞,吃完三包,被齁得直咳嗽。他端起那杯沒動過的紅茶,一飲而盡,看了看自己油膩膩的手指、糊著碎屑的臉,以及滿地的狼藉,爬起身去浴室洗漱清理。

跪著擦完地板,他丟了抹布向後癱倒,憂傷地想:我的苦難何時才到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