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一傾於諷刺,失了它的本領且不說,最可怕的是有些人又要來“諷刺”,來陷害了,倘若墮於“說笑話”,則壽命是可以較為長遠,流年也大致順利的,但愈墮愈近於國貨,終將成為洋式徐文長。當提倡國貨聲中,廣告上已有中國的“自造舶來品”,便是一個證據。

而況我實在恐怕法律上不久也就要有規定國民必須哭喪著臉的明文了。笑笑,原也不能算“非法”的。但不幸東省淪陷,舉國騷然,愛國之士竭力搜索失地的原因,結果發見了其一是在青年的愛玩樂,學跳舞。當北海上正在嘻嘻哈哈的溜冰的時候,一個大炸彈拋下來,雖然沒有傷人,冰卻已經炸了一個大窟窿,不能溜之大吉了。

又不幸而榆關失守,熱河吃緊了,有名的文人學士,也就更加吃緊起來,做挽歌的也有,做戰歌的也有,講文德的也有,罵人固然可惡,俏皮也不文明,要大家做正經文章,裝正經臉孔,以補“不抵抗主義”之不足。

但人類究竟不能這麽沉靜,當大敵壓境之際,手無寸鐵,殺不得敵人,而心裏卻總是憤怒的,於是他就不免尋求敵人的替代。這時候,笑嘻嘻的可就遭殃了,因為他這時便被叫作:“陳叔寶全無心肝。”所以知機的人,必須也和大家一樣哭喪著臉,以免於難。“聰明人不吃眼前虧”,亦古賢之遺教也,然而這時也就“幽默”歸天,“正經”統一了剩下的全中國。

明白這一節,我們就知道先前為什麽無論貞女與**女,見人時都得不笑不言;現在為什麽送葬的女人,無論悲哀與否,在路上定要放聲大叫。

這就是“正經”。說出來麽,那就是“刻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