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曰:君基所臨之地,至宜服其地,或幸其方,以應兆也。
置上元以來,以大周三百六十去之;不盡,為入周以來年數。置入周以來年數,以三十除之,為邦數;不滿,為入邦以來年數。其邦數命起戍邦、順行十二邦算外,得君基所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