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古之明君,錯法而民無邪,舉事而材自練,行賞而兵強,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錯法而民無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舉事而材自練者,功分明;功分明則民盡力,民盡力則材自練。行賞而兵強者,爵祿之謂也;爵祿者,兵之實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祿也,道明;道明,則國日強;道幽,則國日削。

故爵祿之所道,存亡之機也。夫削國亡主,非無爵祿也,其所道過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過爵祿,而功相萬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於其勞,賞必加於其功。功賞明,則民競於功。為國而能使其民盡力以競於功,則兵必強矣。

[譯文]

我曾經聽說過:古時候的明君,一旦確立了法則法規,那麽老百姓便不會再犯罪惡的行為;從事國家政事,人才自然會變得精明幹練;正確實施賞罰,軍隊也會變得越越強大。這三點是治理好一個國家的根本所在。

君主建立了法律法規,百姓就不會再做邪惡的行為,這是因為國家法規製度的嚴明,老百姓也覺得這些法規製度對自己有一定的好處。

從事政治事物的人才精明幹練,那是因為職務明確,職務明確百姓才能夠竭盡全力,既然可以竭盡全力,那麽人才、能力各方麵自然也會變得越來越好。

實施獎賞製度後的軍隊就會變得越來越強大,這也隻是對爵位和俸祿而言。對於一支軍隊來說,爵位和俸祿才是實質上的獎賞。所以,君主賜予軍隊爵位和俸祿,必須要以公開透明的獎賞條件為基本準則。隻有按照公開的獎賞條件,軍隊和國家才能變得卻來月強大;相反的,如果不按照公開的獎賞條件,軍隊就會因此變得懈怠懶散,國家也會日漸衰弱。

所以,獎賞爵位和俸祿所遵循的途徑,正是一個國家存亡的關鍵所在。那些國力被削弱、君主也身死的國家,並不是沒有賜予軍隊爵祿,而是他們所選用的賜予爵祿的途徑是錯誤的。

三王五霸所使用的方法,也同樣是賜予爵位和分體鍋爐,但是他們所達到的效果卻比其他君主要高幾萬倍,原因就因為他們按照公開的獎賞條件來賜給爵祿。

所以,賢德聖明的君主在役使大臣和百姓的時候,如果可以重用他們,那一定是因為他們為國家做出了貢獻,一定會在他們所做的功績上,給予獎賞。擁有了明確的論功行賞準則,百姓就會爭著建立功勳。一旦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讓百姓能夠爭相建功立業,那麽軍隊自然也就變得越來越強大了。

同列而相臣妾者,貧富之謂也。同實而相並兼者,強弱之謂也。有地而君或強或弱者,亂治之謂也。苟有道,裏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財貨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貧,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誠任,不患無財;民誠用,不畏強暴。德明教行,則能以民之有,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主之所貴,惟爵其實而榮顯之。不榮則民不急;列位不顯,則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則民不貴上爵。列爵祿賞不道其門,則民不以死爭位矣。人生而有好惡;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審好惡;好惡者,賞罰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祿而惡刑罰,人君設二者以禦民之誌,而立所欲焉。夫民力盡而爵隨之,功立而賞隨之,人君能使其民信於此明如日月,則兵無敵矣。

[譯文]

處於相同的地位,但是一方卻被迫俯首稱臣,這是因為貧窮和富貴的原因;同樣都是國家,但是卻被他國兼並,這是因為國家實力強弱的不同;都因為擁有很多的土地成為了君主,但是有的國家就很強大,有的國家就很弱小,這是因為執政者昏庸愚昧與政治清明的不同。

如果管理方法得當,擁有方園一裏的土地就足夠自己安身立命,也可以吸引來很多富有才華之人;假如委屈自身生活在集市之中,就可以聚集很多財富。

擁有了土地就不可以說貧窮,擁有了百姓就不可以說自己弱小。土地如果可以實實在在的利用,那麽就不需要發愁不會沒有財富;百姓如果能夠被實實在在的利用,就不需要害怕遇到強大的敵人。

如果君主的德行聖明,法令製度可以有效執行,那麽就可以讓天下百姓的力量為君主所使用。所以,賢德聖明的君主不僅可以利用自己的資源,可以使用屬於自己的百姓。

賢德聖明的君主是在乎和重視將官職和爵位賞賜給那些建立功勳的人,並且讓他們感到榮耀。如果賞賜不可以讓百姓感到榮耀,那麽百姓就不會著急得到爵位。如果賞賜的爵位不顯貴,那麽百姓就不會去努力追求爵位。如果爵位很容易得到,那麽百姓就不會覺得上等的爵位很尊貴。如果賞賜爵位,給予俸祿都不遵循公開的獎賞條件,那麽百姓就不會拚命爭奪爵位。

人們天生就有好惡之分,利用好這點就可以治理好百姓。作為君主,不可以不了解百姓的好惡。百姓的好惡是進行獎賞和刑罰的根本依據。人通常都是喜歡爵位討厭刑罰,所以君主建立這兩種製度來駕馭百姓的思想,建立百姓想要的爵位和俸祿。百姓盡力去做事情,爵位也會隨著不斷做出的貢獻而慢慢得到。建立了功勳,那獎勵也會跟著功績的大小而得到。

君主如果可以讓百姓像相信太陽和月亮一樣無條件相信這點,那麽這個國家的軍隊就會變得天下無敵。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祿行而國貧者,有法立而治亂者,此三者,國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辟請謁,而後功力,則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難,而利祿可致也,則祿行而國貧矣。法無度數,而事日煩,則法立而治亂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盡力以規其功,功立而富貴隨之,無私德也,故教化成。如此,則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強矣。

[譯文]

君主將爵位獎賞給軍隊的實力反而變弱,將俸祿發放給百姓的國家依然貧窮,這是因為國家法度雖然確立了,但是社會政治還是是處於混亂狀態,這幾種情況都是國家暗藏的禍患。

如果君主能夠首先看重寵臣的求情或者請托,把那些具有功勞的人放在後麵,那麽爵祿雖然頒發下去了,但是軍隊的實力還是會被削弱。百姓不需要拚命打仗,俸祿和爵位就可以得到,那麽俸祿發放了,國家就會變得貧窮。

法規條令沒有標準,但是國家事務卻在一天天增多,最後的結果就是法令確立了,但是社會政治已經發生混亂了。

因此,聖德賢明的君主使用百姓,可以讓他們拚盡全力來謀取功業,功業建立了,繁榮富貴就會隨之而來,除了這些以外,國家沒有任何私下的獎賞,這樣國家政令就可以成功執行。這樣做的話就會君主生命,大臣忠誠,政治攻擊顯著,軍隊也會變得強大。

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憂不勞而功可立也。度數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離朱見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烏獲舉千鈞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人。夫聖人之存體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謂也。

[譯文]

因此,凡是聖德賢明,聰明睿智的君主來治理國家,根據百姓為國的出力多少加以利用,不會根據私人之間的恩德使用。所以,不需要擔心操勞便可以將功績建立起來。法律條規的內容確立了,這樣才可以實施執行。因此,君主不可以不慎重的做事。

離朱可以在百步之外清楚地看清鳥獸身上細微的毫毛,但是卻不能將他的好眼力教給別人;烏獲可以舉起上千斤的重物,但是卻沒有辦法將一身力氣轉給別人。聖人君子身上所擁有的特殊稟性,也無法轉給別人。但是功業能夠建立起來,那是因為法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