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莫名其妙的問他發生了什麽?難道這裏的居民都是土豪?你怎麽不去開車?”

“他確實很有錢,但是這裏的人大多都是土豪,他們把自己的錢花在賭博上,然後把自己的車子丟了,然後被送進監獄,或者被搶劫。”

我啞然失笑:“真的假的?難道這個社區有很多這樣的人?”

“那可不一定。”薛千帆攤了攤手,“什麽人都有,就我這一層,還有一個新晉的情婦,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

薛千帆笑道:“勾搭,不過我不喜歡她,我最恨的就是這樣的女人。”

我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薛千帆繼續道:“在我看來,這種在外麵拈花惹草,拆散人家的婚姻的人,都該死!”

說話間,我們已經來到了薛千帆的家,他住在五樓,一層隻有一套房子的雙層公寓。

房子很大,光線也很好。

我很愛這個帶點弧度的露台,上麵種了很多花草,如果有太陽照進來,一定會非常漂亮。

屋子裏麵打掃的非常整潔,地麵上沒有一絲灰塵。

真是難以想象,這竟然是一位獨身男士的住宅,但它卻如此整潔,著實令我有些吃驚。

我左右看了看,然後道:“千帆,幹得漂亮!看起來好整潔啊。”

薛千帆也不矯情,微笑道:“我可沒那麽細致,都是下人在打掃。”

“可是,為什麽我沒有看到傭人?”

“她沒跟我在一起,隻是隔三差五過來收拾一下。”

“你要吃什麽?”

“不用了。”

薛千帆看了我一眼,說道:“那我們今晚要做什麽?”

“都可以,隻要一醉方休就好。”

“我現在也沒有多少東西了,叫個外賣。”

“都行呀。”

薛千帆掏出了自己的手機,開始瀏覽,而我卻在四處張望,尋找著不同的房子和裝飾。

我挺喜歡這個房子的,就是裏麵的裝飾差了點。

薛千帆一邊給我上菜,一邊對我道:“你在看什麽?”

我微笑著說道:“你們家的房子不錯,麵積也不小。”

“挺好的,就是沒啥感覺。”

我笑道:“這不是跟你一樣麽?”

薛千帆歎息一聲,“我本來就沒有自己的住處,這套屋子本來就是我弟弟的,後來我求著他,他才將這套屋子送給了我。”

原來如此,薛千帆的日子,似乎並不好過。

薛千帆一拍自己的大腿,從座位上站了起來,“先別說那些不開心的事情了,跟我來,我給你介紹一下,今晚你可以盡情的喝酒。”

我跟在T恤男身後進了一個房間,T恤男剛要打開房門,就神神秘秘的問我好不好?不要眨眼睛!”

說完,他便推開了房間的門。

很快,房間裏就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美酒,看得我目瞪口呆,這可比酒館裏賣的酒要好多了。

就好像是一個小地窖一般,裏麵的美酒應有盡有。

有白的,也有白的,甚至還有啤酒的。

一打開門,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光是這香味就足以讓人沉醉。

“如何?”薛千帆走到了門前,看著我問道。

我吞了吞口水:“這,這也太多了!”

“沒事!不過,我還是更喜歡收藏一些,算是我的私人喜好。”

“這,這怎麽行?”

“當然可以!我雖然喜歡收藏美酒,但還是要喝酒的,不是為了看風景。”

這樣的品質是最好的,有些人隻會把自己的酒存起來,卻不知道怎麽喝酒,那樣做還有什麽意思。

薛千帆對我揮了揮手:“快,快進來看看,別愣著了。”

我這才躡手躡腳的往裏走,每一步都放的很慢,就好像是怕踩到什麽雷區一樣。

一進去,酒味就更重了,隻有常喝紅酒的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真正的紅酒。

我有些頭暈,房間裏擺滿了各種各樣的葡萄酒,我根本就沒有注意到。

薛千帆隨手拿起一瓶酒,對我說道:“今天晚上就來一杯吧,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是十一年前的酒了,也不是很老。”

11年的老酒,那可是10年前的老酒了,要是拿到市場上去,起碼得有個五六千吧!

“這樣真的好嗎?這些都是陳年的好東西,你就這樣吃掉,豈不是太浪費了?”

薛千帆倒是無所謂,他笑著道:“沒關係,喝酒本來就是要喝酒的,93年的那一壺,差不多有三十年的年份了。”

我嚇了一跳,光是這房間裏的美酒,就足以在這裏買下幾棟別墅了。

甚至有幾瓶我從來沒有見過的酒,一看就知道是高檔貨。

薛千帆看到我在發呆,便將酒瓶從架子上拿了起來,道:“你可以試試,這是軒尼詩 XO限量版,全球僅有二十瓶,我手裏有一瓶。”

雖然薛千帆沒有告訴我具體的價錢,但是我卻清楚,這種東西,我根本就買不到。

我揮揮手:“不用了,我不習慣喝酒,就點白酒。”

薛千帆將酒瓶收了起來,然後將酒瓶撿了起來:“好吧,飛天酒。”

點完菜之後,我們就在露台上翹著二郎腿,一邊喝酒一邊聊。

雖然薛千帆的房子在五層,但是因為這裏地勢較高,他站在五層,正好可以看到山城的大部分景色。

我很享受這樣的生活,一個人站在這個世界上,遠離喧囂,可以看到繁華的都市,真的是我最近最愜意的時光。

我給自己斟上一杯,與薛千帆幹了一杯,率先對他說道:“你來過幾年了?”

薛千帆似乎想起了什麽,“最近一段時間,我都是租房子的。”

“你的家人就這麽不在乎你?”

薛千帆苦澀一笑,道:“我何嚐不是如此?但他們從未將我視為家人。”

言罷,薛千帆給自己斟上一壺,一口將杯中之物喝光。

我對他的了解,又加深了一層。

薛千帆身為金茂集團總裁之子,一個人住在這樣的大別墅裏,倒也說得過去。

但他很寂寞,我無意中出現在他的生命裏,讓他很珍惜我們之間的友情。

盡管我酒量不錯,但是我並不認為葡萄酒有什麽特別之處,因此很少獨自一人飲酒。

不過此時此刻,我卻發現,這酒還真是一件好事,可以將兩個素不相識的人,變成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