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兩川節度使韋皋,少遊江夏,止於薑使君之館。薑氏孺子曰荊寶,已習二經。雖兄呼韋,而恭事之禮如父也。荊寶有小青衣曰玉簫,才十歲,常令祗事韋兄,玉簫亦勤於應奉。
後二載,薑使君入關求官,而家累不行。韋乃居止頭陀寺,荊寶亦時遣玉簫往役給奉。玉簫年稍長大,因而有情。時陳廉使得韋季父書雲:“侄皋久客貴州,切望發遣歸覲”。廉使啟緘,遺以舟楫服用,仍恐淹留,請不相見,泊舟江瀨,俾篙工促行。韋昏暝拭淚,乃裁書以別荊寶。寶頃刻與玉簫俱來,既悲且喜。寶命青衣從往,韋以違覲日久,不敢俱行,乃固辭之。遂與言約:“少則五載,多則七年,取玉簫。”因留玉指環一枚,並詩一首遺之。
暨五年,既不至,玉簫乃靜禱於鸚鵡洲。又逾年,至八年春,玉簫歎曰:“韋家郎君,一別七年,是不來耳。”遂絕食而殞。薑氏湣其節操,以玉環著於中指而殯焉。
後韋鎮蜀,到府三日,詢獄囚,其輕重之係,近三百餘人,其中一輩,五器所拘,偷視廳事,私語雲:“仆射是當時韋兄也。”乃厲聲曰:“仆射,仆射,憶薑家荊寶否?”韋曰:“深憶之。”曰:“即某是也。”公曰:“犯何罪而重係?”答曰:“某辭別之後,尋以明經及第,再選青城縣令。家人誤爇廨舍庫牌印等。”韋曰:“家人之犯,固非己尤。”即與雪冤,仍歸墨綬,乃奏眉州牧。敕下,未令赴任,遣人監守,且留賓幕。時屬大軍之後,草創事繁,凡經數月,方問玉簫何在。薑曰:“仆射維舟之夕,與伊留約,七載是期。既逾時不至,乃絕食而終。”因吟留贈玉環詩曰:
“黃雀銜來已數春,別時留解贈佳人。長江不見魚書至,為遣相思夢入秦。”
韋聞之,益增淒歎,廣修經像,以報夙心。且相念之懷,無由再會。
時有祖山人者,有少翁之術,能令逝者相親。但令府公齋戒七日。清夜,玉簫乃至。謝曰:“承仆射寫經造像之力,旬日便當托生。卻後十三年,再為侍妾,以謝鴻恩。”臨去微笑曰:“丈夫薄情,令人死生隔矣。”
後韋以隴右之功,終德宗之代,理蜀不替。是故年深,累遷中書令。天下響附,瀘僰歸心。因作生日,節鎮所賀,皆貢珍奇。獨東川盧八座送一歌姬,未當**之年,亦以玉簫為號。觀之,乃真薑氏之玉簫也。而中指有肉環隱出,不異留別之玉環也。韋歎曰:“吾乃知存歿之分,一往一來。玉簫之言,斯可驗矣。”
絕好一本《玉環記》現成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