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起朋友這個話題,稍微有點文化的人可能都會提起“管鮑之交”,提起俞伯牙和鍾子期,也可能會有人提起李斯和韓非子,或者龐涓和孫臏……

其實這些都太極端,所謂朋友肯定不隻這些模式,更多的是平平淡淡。

聚是緣,散是緣,或聚或散都是生命中的自然,按理性不應該涉及悲喜。然而現實中,又有誰能夠真正做到無悲無喜?如果生命真正做到了無悲無喜,這生命的物質存在到底又有什麽意義?

李白詩篇傳千古,李白朋友遍天下。

我想從以下幾位曾經走進或者一直停留在李白朋友圈的詩人談起,說一說朋友的幾種模式。

01

我一直在想象李白與賀知章初次相遇的情景。

關於兩人初見的畫麵,我無法從正史的記錄中還原當時的情景,但從網絡上搜索,倒是發現很多熱心人圍繞他們二人進行了創作。

我想他們在相見之前早已聞得對方的大名,屬於“早聞其聲”卻遲遲未能“見其人”。所以當李白來到長安後,他與賀知章的相見相識便成了情感邏輯之必然。

為什麽這樣說?

賀知章愛酒,李白也是典型酒徒一枚。

李白才華橫溢,賀知章也絕非浪得虛名——人家可是皇榜上武則天欽點的文狀元!

更重要的是李白骨子裏有股自信過了頭的狂放,所謂規矩一類的道道他視之如敝履;而賀知章呢,也恰恰這德行,不按常規出牌,灑脫可愛帶點不正經兒!

這就是臭味相投,一旦兩個人投了味兒,什麽才華、個性都不是什麽大問題,腋臭啊、腳臭啊、蹺著二郎腿摳腳趾頭縫的惡習啦統統不是問題。

榴蓮,臭豆腐,螺螄粉……你掩鼻而走幾欲窒息,人家卻甘之如飴大快朵頤。

我隻知道李白與賀知章相遇時,李白41歲,早不是青年,有妻有子,由於長年奔走無門,可能鬢間已生白發;賀知章更是已經83歲,即使精神再矍鑠,自然的規律也肯定讓他雞皮鶴發。然而這一切並沒有阻擋他們相遇的歡喜,這兩人見了麵談不三兩句便開啟了令後人啼笑皆非的對話模式。

“這是你寫的?”賀知章兩眼放光,指著翻開的詩。

“當然,如假包換。”李白微微一笑,嘴角扯起得意的波紋。

“你簡直不是人啊!”須發皆白的賀知章感喟萬分。

“……?”此時李太白心中大概萬馬奔騰。

“這分明是天上的謫仙人下凡啊,凡人怎能寫出這樣的詩!”賀知章興奮地跺腳,兩手沒忘了亂搖李白的胳膊。

兩人幾乎同時仰臉向天,哈哈大笑。

“走走走,整一大白!”

“好呀好呀,不醉不歸!”

兩人攙著扶著,牽著拉著,在眾人的訝異裏,一老一少走向小酒館。

風微微吹,酒旗子得意地在風裏張著跟頭,旗子上鬥大的“酒”字似乎比這兩位醉意更深。

同好杯中物,交談對口味,這兩位跨越四十年歲月差距的朋友在大唐詩壇上留下了不少趣事佚聞。

有人說賀知章是李白生命裏的貴人,正是由於賀的推薦,才有了李白長安麵聖的機會,盡管三年的長安伴君生涯對李白來說算不上如意,可這段經曆畢竟豐富了唐代詩壇的傳奇,楊貴妃也罷,高力士也罷,他們的名字能夠和李白糾纏在一起,賀知章應該出了不少力。

也許正因為如此,賀知章去世的消息傳到李白耳中,重情重義的李太白不由回想起自己與賀老頭的初次相遇的情景,不由回想起兩個人飲酒暢談的日子,不由浮現起賀知章金龜換酒不拘禮法的灑脫和情義,風擺楊柳,酒旗飄**一如昨日,可那曾經相攙相扶的白發老頭兒已陰陽兩隔,這怎不令他淚下沾巾!

四明有狂客,風流賀季真。長安一相見,呼我謫仙人。

昔好杯中物,今為鬆下塵。金龜換酒處,卻憶淚沾中。

以我看來,李白與賀知章的友情交得是心性,是氣味。一個晚年自號“四明狂客”,另一個則寫詩自嘲“昔年有狂客,風歌笑楚丘”——都有那麽一點“狂”!

02

吾愛孟夫子,風流天下聞。紅顏棄軒冕,白首臥鬆雲。醉月頻中聖,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這首詩的題目就叫《贈孟浩然》。

看來這李白也是夠直白的,如果單憑這首詩來評價,這李十二可能就不光是排行十二,倒有可能摘取第一,鋼鐵直男,古今第一,妥妥的!

由此可見李白也是有偶像的,比如這孟浩然就算得上李白的偶像,最不濟也算之一!

也許朋友要問,這孟浩然何方神聖,他有什麽魅力能把“謫仙人”迷得腦子短路?

孟浩然生於公元689年,比李白大整整12歲,雖然胸有萬章詩書且有下筆倚馬可待之才,年輕時也一直為謀仕四處奔走,但時運不濟終生未能入仕,正因為終生不仕無職可稱,所以隻能自稱“山人”。

李白非常仰慕孟浩然的才華和品節,又因二人年齡相差不大,年長的孟浩然自然就成了李大詩人的處世楷模——說起來孟浩然也夠幸運,能收獲李白這樣的粉絲本身已經足夠幸運,還常常收到李白寫給他的花式表白!

李白到底喜歡孟浩然的什麽呢?

像孟浩然這種沒進官冊的人物,正史當然不會留下什麽記錄,我隻能根據各路野聞以及與孟同時代人物的往來文字來推斷,大概有以下原因:

孟浩然外形俊朗,自然風流倜儻,曆朝曆代不管男女有一幅好皮囊都是最好的能行證,何況李白等如此多情種?

孟浩然才華橫溢,詩歌自有別人無法模仿的清新風度,作為田園詩派的代表人物,無官無權的布衣山人能與“詩佛”王維並稱“王孟”,怎一個厲害了得?

再者孟浩然人品高尚,俊朗的外表下存一顆高潔的內心,大唐時代文人求仕時興奔走權門,幹謁名人求推薦也算當時通行之捷徑,李白也罷,王維也罷,孟浩然也罷,杜甫也罷,甚至後來的白居易也罷,無不行走過這條路。孟浩然即使為謀仕幹謁寫詩獻言而出奉迎之語,但他骨子裏的靈魂卻始終沒有扭曲,這大概是深得李白尊敬之原因吧?

當然還有一點,孟浩然和李白一樣,也愛酒——愛酒,愛美女,愛功名大概是男人的天性,沒點嗜好的男人不可愛,要麽太過死板無趣,要麽就是假正經。

03

順著這思路寫下去肯定該寫杜甫了,還有高適,還有王昌齡。

可要是這樣寫下去,光一個杜甫就能把文章拉成萬裏長城,這樣的萬裏長城用我拙劣的文筆壘,那豈不成了我初中老師範胡子罵的那句名言——王二,狗吃豆角子漓漓拉拉沒個完,你不嫌煩老師都嫌煩,西瓜皮擦腚,還沒完沒了啦?

罷罷罷,就這樣吧,姑且擱筆。

告罪,告退。

假如哪一位朋友真從頭讀到這裏,就請收下我虔誠的敬意和歉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