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弗羅斯特家族向來都是受人尊敬的,因為這個大家族懂得節儉與勤勞,並且留有一些積蓄。但是,對於羅伯特來說,勞倫斯的祖父家雖然比較整潔,可是那陰暗的房子裏,滿是深色而沉重的家具,讓他產生一種壓抑,就好像他們母子三人上次來的時候,遭受到的冷淡對待一樣地令人心碎。

所有的親戚都到場參加父親的葬禮,母親、羅伯特和簡妮,分別向他們表示謝意。

祖父帶著羅伯特去洗手,準備吃晚飯,而且一直都對他進行監視,免得他隻用毛巾擦拭,而沒有用水洗手。

這時候的羅伯特已經有11歲了,他已經習慣在舊金山被大家看做大人一樣對待,可以自由活動。而在這裏,祖父的監視使他感到很不自在。

勞倫斯市到處都是磨坊,喪禮的隊伍穿過其間,墓地是在郊外的小山坡上,經過簡短的儀式,父親與他的祖先同葬在一起。

等到葬禮結束之後,祖父開始責備母親關於把保險金丟掉的事情,而且指責她不糾正他們兒子的行為。同時,他的祖母也一直都在旁邊指手畫腳地責備母親。羅伯特悲憤地想,為什麽祖父母會是這樣的人。

但是,羅伯特的母親一點也不害怕,她一直很冷靜地回答他們的問題,既不為自己辯解,也沒有把責任推卸給死去的丈夫。根據習俗,他們必須到阿姨家住幾天,結果受到的招待,也是同樣地冷淡。

當他們抵達勞倫斯市的時候,母親覺得有些事情必須馬上去做,那就是必須送羅伯特上學,因為現在他已經11歲了,可是還從來沒有上過學。他必須參加分級考試,但羅馬數字的算數問題,以及美國所有內陸河的名字,他一點也不會。後來,羅伯特被分到了三年級。羅伯特對改變的生活形態一時無法適應,日子過得不是很愉快。

羅伯特母親想到,如果羅伯特不能很快學習而越級的話,那就得要到17歲才能進中學,此外,在祖父家中,孩子們也感到不自在。

後來,羅伯特的母親找到了位於新罕布什爾的莎勒某小學教書的工作,就在馬薩諸塞州州界附近。雖然她的薪水不高,但是加上羅伯特假日打工所賺的錢,勉強可維持家計。她接受了該項工作,不到一個禮拜,一家三口就都搬到學校附近的宿舍,擺脫了祖父母的約束。羅伯特和簡妮都到母親所在的學校上學。伊莎貝樂將在舊金山教羅伯特讀書的方法,應用到學校裏去。她的方法是注重個別教學,因能力不同而進行不同的指導。她給羅伯特很多的功課,希望他能趕上同年齡的其他學生。

讓母親吃驚的是,羅伯特很聰明,他的進步特別快。等到了夏天,他們又恢複流動性的生活,搬到郊外一間農舍去住。

農舍的主人是一對老夫婦,他們正需要像羅伯特這樣的小男孩替他們打零工以及幫忙收割。羅伯特向農舍的女主人借了一本《蘇格蘭的領袖》,這是羅伯特讀的第一本書,他之前曾經聽母親讀過這一段曆史,可是自己讀起來卻有不同的收獲。

清晨,有一些農夫把一堆堆的柴草放在羅伯特的麵前,羅伯特很快就將這些柴草鏟走,速度越來越快。原來他們是要試探他是否適合做農夫,他順利地通過了考驗。

農夫之間貌似有一種無言的默契,行動比說話更有用,不需要有人下命令,大家就能把工作做好,反而下命令的人會受到排斥。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秋天到了,全家回到學校附近的住處準備開學,羅伯特在附近找到了新工作——幫助街口的鞋店修理皮鞋。鞋匠隻是教了他一次,他很快就學會了,甚至可以把釘子含在口中,而不會吞下去,對他這種年紀的小孩子來說,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到了周末,羅伯特的母親伊莎貝樂經常去史維東堡教堂做禮拜,而她的兩個孩子就上主日學——這個教派是由一位數學家、工程師兼天文學家所創,這對喜歡戶外運動的羅伯特有很大吸引力。

羅伯特的功課進步相當快,他的母親和老師們都覺得不可思議。更令人驚異的是,他的工作並沒有影響到他的課業。

羅伯特在母親的諄諄教導之下,用了兩年半的時間就已經達到讀中學的程度了。後來,他的母親希望他能夠去勞倫斯市讀中學,因為她認為,在大城市裏,學習氛圍比較好。

羅伯特的祖父聽說他要去勞倫斯中學讀書,十分高興,就替他付了上學的車費,而祖母也給羅伯特做了一件新衣服。這時候,羅伯特家的親戚又都對他們敬如上賓了。

進入勞倫斯中學之後,羅伯特在學校的成績非常優秀,他受到了同學和老師的尊重,很多同學都會時不時向他討教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