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天與朋友討論清末憲政,或以為清政府之所以到最後丟掉了江山,可能有很多原因,但如果追根溯源,在光緒帝和慈禧皇太後相繼突然去世後,無論如何不應輕易改變先前已經達成共識的預備立憲日程,不應該放棄“有計劃政治”。這個說法不一定能夠完全說明清末立憲何以最終失敗,說明清代兩百多年江山何以丟失,但這個說法畢竟給了我們一個新的啟示,值得關注。

經過九年準備實行君主立憲確實是慈禧皇太後和光緒帝在世時製定的政治日程表,也是當時國內外立憲黨人的基本共識,其依據就是日本明治維新從開始到實現經曆了二十多年時間的準備,即便有日本經驗作參照,要將一個君主專製的國家帶到君主立憲的路上也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時間。

然而,在清政府作出這個政治決定之後僅僅兩年時間,光緒帝突然去世了,慈禧皇太後也相繼歸西了,接手帝國管理大權的是光緒帝的弟弟攝政王監國載灃和他的嫂子即光緒帝的遺孀隆裕皇太後。就政治權威和影響力來說,新的權力核心顯然沒有辦法與光緒帝、慈禧皇太後時代比。蕭規曹隨是個最好的選擇,一切按部就班應該是最佳出路。隻是形勢比人強,計劃跟不上變化,許多既定的政治安排總會被突然發生的事情所打亂。

外交危機打亂立憲步伐

1909年9月4日,中、日兩國政府就東三省開發達成《中韓界務條款》,這就是曆史上有名的《間島協約》。根據這個條約,日本承認延邊地區為中國領土,以此換取日本在東三省修築鐵路開采礦山的權利。清政府對這個條約寄予相當期待,以為就此能夠化解中日之間的外交紛爭,平和解決困擾清政府多年的東三省主權及開發問題。然而在立憲黨人看來,這個協約不僅使日本在東三省的殖民勢力急劇擴張,而且允許日本幹預東三省地方司法等事務,嚴重侵犯了中國主權,有喪權辱國的味道。

突然而至的外交危機引發了國內政治動**,立憲黨人迅速意識到要救國隻有進行政治改革,隻有加快立憲步伐,於是一撥又一撥的國會請願運動風起雲湧,向朝廷施壓,要求朝廷改變九年預備立憲日程,立即開國會或者修正預備立憲時間。

根據九年立憲政治日程表,正式國會的過渡形態資政院於1910年10月3日正式開院。這是一個準議會性質的機構,具有明顯的過渡特征,資政院的議員包括宗室王公世爵十六人,滿漢世爵十二人,外藩王公世爵十四人,宗室覺羅六人,各部院長官三十二人,碩學通儒及納稅多額者各十人等,總計一百人,均由皇帝欽選;民選議員亦是一百人,主要由各省谘議局推選。資政院代行議會的職能,負責議定政府財政的收入與支出,製定法規,彈劾大臣,但由於不是完全議會,因而資政院在本質上隻是皇帝的禦用機構。

資政院並不獨立擁有很大的權力,但對各省谘議局因《間島協約》而組成的國會請願代表團來說,資政院卻是一個哭訴對象。資政院開院那一天,國會請願代表團向全國人民發布了一個通告,宣布將向資政院、會議政務處、攝政王監國等請願,他們的政治訴求隻有一個,就是請朝廷立即召開正式國會,立即采取措施以挽救國家,抵製日本還有俄國對東三省主權的侵蝕。

10月7日上午,孫洪伊等請願代表整裝待發,突然有學生趙振清、牛廣生等十七人向請願代表遞交了一份請願書,並拿出利刃,準備以自殺為請願代表餞行。自殺的事情在請願代表的阻止下沒有發生,但這兩位學生還是乘人不備,各自從身上割下一塊肉,以表達對請願代表支持到底的決心。第二天,同樣的故事在北京再次發生,青年學生張成珍、張雲湖等將自己的血書送交代表團,激勵請願代表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學生的悲情和社會輿論的激**深深影響了請願代表團和谘議局聯合會的每一個成員,他們在那些天裏不辭辛勞來回奔波,將陳情書、請願書送至攝政王府和資政院,並利用各種渠道拜訪軍機大臣、政府要員。他們的辛苦尤其是悲情終於打動了那些王公大臣,終於換來了執政者的首肯與認同。慶親王奕助在接見時表示認同速開國會的要求,同意在方便時會促成朝廷盡快作出決定。

各方要求速開國會

在清政府的政治架構中,資政院的製度設計原本隻是預備立憲過程中的一個過渡形態,隻是為了培養人民的參政意識,引導人民有計劃有秩序地逐步加大對政治的參與。清政府之所以同意這樣做,當然最終目的是期望達成完全立憲,建立一個更合理的政治體製。現在突然遇到了外交困難,人們不是從原有政治架構上尋找出路,而是期待以推動政治改革去化解外交危機。這究竟是遠水解近渴,還是臨渴而掘井,其實沒人說得清。

國會請願運動在北京繼續僵持,東三省局勢也在演化著。10月20日,東三省總督錫良向清政府報告了日、俄兩國對東三省的威逼,建議清政府動員全國力量保衛東三省。25日,錫良與湖廣總督瑞激、兩廣總督袁樹勳、雲貴總督李經羲、伊犁將軍廣福、江蘇巡撫程德全、安徽巡撫朱家寶、山東巡撫孫寶琦、山西巡撫丁寶銓、河南巡撫寶菜、新疆巡撫聯魁、江西巡撫馮汝驥、湖南巡撫楊文鼎、廣西巡撫張鳴岐、貴州巡撫龐鴻書等聯名致電清政府,要求立即組織內閣,定次年開國會。同一天,直隸總督陳夔龍獨自奏請朝廷先行組織責任內閣,以拯救時局。

各地封疆大吏和朝廷重臣一係列政治舉動當然是對各省谘議局國會請願運動的支持,同時也是對朝廷對攝政王施加壓力。攝政王在各省封疆大吏通電同一天接見請願代表孫洪伊,明白表示他個人雖然並不認為現在具備了召集正式國會的條件,依然相信先前的共識,相信立憲需要預備需要過程,需要各方麵有序理性參與,但是假如大家都準備改變既定日程,假如資政院就此作出新決定,那麽他個人一定會尊重資政院,尊重人民的選擇,決不會固守立場,冥頑不化。

攝政王的表態無疑是至關重要的,第二天(26日),資政院就此作出新決定,奏請朝廷順應民意,速開國會。

各省督撫要求速開國會,資政院也就此作出了新決定,攝政王在這種情形下隻好踐行幾天前的承諾,於10月28日宣布既然各省谘議局及各省人民代表都認為應該速開國會,既然各省督撫也認同這個建議,那麽朝廷也不願違逆人民意願,因而決定將這些問題提交給會議政務處王大臣會議討論,決定方針,製定步驟。

從當時國內情形看,朝廷內外全國上下,好像萬眾一心力保東三省,群情激昂令人動容。這大概也是朝廷比較容易接受改變既定政治日程的一個主要因素。11月3日,攝政王如約主持政務處王大臣會議,詳盡討論國會請願代表團、各省谘議局聯合會,特別是錫良等督撫大員所提出的盡快頒布正式憲法,盡快組織責任內閣,盡快召集正式國會等建議。與會者普遍認為各方麵的要求也確實是為了國家為了東三省,其動機不必懷疑,其熱情應該支持,於是會議出現了比較一邊倒的情形,同意朝廷對各方麵要求給予積極回應,建議在繼續保持政治秩序持續穩定的同時,確實應該適度加快立憲步伐,縮短預備立憲時間,盡早召集正式國會。

朝廷同意提前正式立憲

會議政務處王大臣會議的討論是嚴肅的,所作出的決定也是慎重穩妥的,因而在會議第二天(11月4日),朝廷鄭重宣布將幾年前由光緒帝、慈禧皇太後製訂的預備立憲計劃略加調整,將九年預備期縮短為五年。按照這個調整,正式國會的召集將前移至1913年。

朝廷在作出這些宣布的時候已經到了1910年年底,此時距1913年滿打滿算也就是兩年時間。時間緊,任務重,所以朝廷在同意縮短預備立憲時間的同時也要求各地務必加緊準備,依然應該按照九年規劃一步一步完成官製厘定,預備組建責任內閣,編定正式憲法。

既然同意提前實現正式立憲了,朝廷由此也宣布了一個紀律,要求各省谘議局聯合會不得再組織什麽請願運動,已經在北京的請願代表應該盡快返回各地,大家都應該在新的共識上繼續奮鬥,不要再指望朝廷就此作出什麽新的決定。政治日程不能朝三暮四,不能言而無信,攝政王真誠期待大家按照這個調整後的計劃次第進行,有序參與。

朝廷的調整是慎重的,既是對民眾及各省督撫重臣呼籲的積極回應,也充分考慮了中國政治實際,調整後的時間之所以定在1913年,因為即便按照原來的計劃,那時也應該進行資政院重新選舉。既然資政院需要重新選舉,那就幹脆將重新選舉變成正式國會選舉吧,這大約就是朝廷同意縮短立憲年限的原因。

根據調整後的日程,清政府於11月12日向民政部、度支部、法部、學部等衙門下達指示,要求這些衙門按照調整後的規劃將各自承擔的準備事宜按時完成,務必不能影響正式國會的召集。12月6日,朝廷又令憲政編查館根據調整後的時間重新編製預備立憲逐年籌備事項,將原來的九年規劃中的任務壓縮到五年之中。

清政府的誠意與讓步現在看來都不必懷疑,從君主專製走上君主立憲畢竟不是說得那麽簡單。浙江、江蘇等地的請願代表對朝廷的答複和調整表示滿意,他們很快就答應接受朝廷的建議,勸說請願代表盡快離開北京,以便讓朝廷有時間有精力盡心準備。

然而,也有許多人對朝廷的讓步很不滿意,他們的理由是,朝廷既然將九年預備立憲調整了,時間縮短了,為什麽不能一步到位立馬施行呢?為什麽不能明年(1911年)就召開正式國會呢?這些質疑從形式邏輯層麵當然不能說沒有道理,隻是惡性的政治循環從這裏找到了依據和前例。第二年(1911年),即便清政府意識到皇族內閣可能錯了,鐵路幹線國有化政策可能也有修正空間,但朝廷也不敢輕易調整了,因為他們真的擔心重演國會請願運動的故事,擔心惡性循環。於是隻好咬牙硬挺,結果輸得更慘,丟掉了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