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曰:春氣至則草木產,秋氣至則草木落。產與落,或使之,非自然也。故使之者至,物無不為;使之者不至,物無可為。古之人審其所以使,故物莫不為用。賞罰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也。其所以加者義,則忠信親愛之道彰。久彰而愈長,民之安之若性,此之謂教成。教成,則雖有厚賞嚴威弗能禁。故善教者,不以賞罰而教成,教成而賞罰弗能禁。用賞罰不當亦然。奸偽賊亂貪戾之道興,久興而不息,民之讎之若性。戎夷胡貉巴越之民是以,雖有厚賞嚴罰弗能禁。郢人之以兩版垣也,吳起變之而見惡。賞罰易而民安樂。氐羌之民,其虜也,不憂其係累,而憂其死不焚也。皆成乎邪也。故賞罰之所加,不可不慎。且成而賊民。

昔晉文公將與楚人戰於城濮,召咎犯而問曰:“楚眾我寡,柰何而可?”咎犯對曰:“臣聞繁禮之君,不足於文,繁戰之君,不足於詐。君亦詐之而已。”文公以咎犯言告雍季,雍季曰:“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焚藪而田,豈不獲得?而明年無獸。詐偽之道,雖今偷可,後將無複,非長術也。”文公用咎犯之言,而敗楚人於城濮。反而為賞,雍季在上。左右諫曰:“城濮之功,咎犯之謀也。君用其言而賞後其身,或者不可乎!”文公曰:“雍季之言,百世之利也;咎犯之言,一時之務也。焉有以一時之務先百世之利者乎?”孔子聞之,曰:“臨難用詐,足以卻敵;反而尊賢,足以報德。文公雖不終,始足以霸矣。”賞重則民移之,民移之則成焉。成乎詐,其成毀,其勝敗。天下勝者眾矣,而霸者乃五。文公處其一,知勝之所成也。勝而不知勝之所成,與無勝同。秦勝於戎,而敗乎淆;楚勝於諸夏,而敗乎柏舉。武王得之矣,故一勝而王天下。眾詐盈國,不可以為安,患非獨外也。

趙襄子出圍,賞有功者五人,高赦為首。張孟談曰:“晉陽之中,赦無大功,賞而為首,何也?”襄子曰:“寡人之國危,社稷殆,身在憂約之中,與寡人交而不失君臣之禮者,惟赦。吾是以先之。”仲尼聞之,曰:“襄子可謂善賞矣!賞一人,而天下之為人臣莫敢失禮。”為六軍則不可易,北取代,東迫齊,令張孟談逾城潛行,與魏桓、韓康期而擊智伯,斷其頭以為觴,遂定三家,豈非用賞罰當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