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

梁實秋先生為了《拓荒者》上稱他為“資本家的走狗”,就做了一篇自雲“我不生氣”①的文章。先據《拓荒者》第二期第六七二頁上的定義,“覺得我自己便有點像是無產階級裏的一個”之後,再下“走狗”的定義,為“大凡做走狗的都是想討主子的歡心因而得到一點恩惠”,於是又因而發生疑問道——

“《拓荒者》說我是資本家的走狗,是那一個資本家,還是所有的資本家?我還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誰,我若知道,我一定要帶著幾份雜誌去到主子麵前表功,或者還許得到幾個金鎊或盧布的賞賚呢。……我隻知道不斷的勞動下去,便可以賺到錢來維持生計,至於如何可以做走狗,如何可以到資本家的賬房去領金鎊。如何可以到XX黨去領盧布,這一套本領,我可怎麽能知道呢?……”

這正是“資本家的走狗”的活寫真。凡走狗,雖或為一個資本家所豢養,其實是屬於所有的資本家的,所以它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不知道誰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見所有闊人都馴良的原因,也就是屬於所有的資本家的證據。即使無人豢養,餓的精瘦,變成野狗了,但還是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的,不過這時它就愈不明白誰是主子了。

梁先生既然自敘他怎樣辛苦,好像“無產階級”(即梁先生先前之所謂“劣敗者”),又不知道“主子是誰”,那是屬於後一類的了,為確當計,還得添幾個字,稱為“喪家的”“資本家的走狗”。

然而這名目還有些缺點。梁先生究竟是有智識的教授,所以和平常的不同。他終於不講“文學是有階級性的嗎?”了,在《答魯迅先生》②那一篇裏,很巧妙地插進電杆上寫“武裝保護蘇聯”,敲碎報館玻璃那些句子去,在上文所引的一段裏又寫出“到XX黨去領盧布”字樣來,那故意暗藏的兩個X,是令人立刻可以悟出的“共產”這兩字,指示著凡主張“文學有階級性”,得罪了梁先生的人,都是在做“擁護蘇聯”,或“去領盧布”的勾當,和段祺瑞的衛兵槍殺學生,《晨報》③卻道學生為了幾個盧布送命,自由大同盟④上有我的名字,《革命日報》⑤的通信上便說為“金光燦爛的盧布所買收”,都是同一手段。在梁先生,也許以為給主子嗅出匪類(“學匪”⑥),也就是一種“批評”,然而這職業,比起“劊子手”來,也就更加下賤了。

我還記得,“國共合作”時代,通信和演說,稱讚蘇聯,是極時髦的,現在可不同了,報章所載,則電杆上寫字和“XX黨”,捕房正在捉得非常起勁,那麽,為將自己的論敵指為“擁護蘇聯”或“XX黨”,自然也就髦得合時,或者還許會得到主子的“一點恩惠”了。但倘說梁先生意在要得“恩惠”或“金鎊”,是冤枉的,決沒有這回事,不過想借此助一臂之力,以濟其“文藝批評”之窮罷了。所以從“文藝批評”方麵看來,就還得在“走狗”之上,加上一個形容字:“乏”。

【注解】

①梁實秋所說的“我不生氣”以及本篇所引用的他的話,都見於1929年11月《新月》第二卷第九期(按實際出版日期當在1930年2月以後)《“資本家的走狗”》一文。

②《答魯迅先生》:也見於《新月》第二卷第九期。梁實秋在文中說:“講我自己罷,革命我是不敢亂來的,在電燈杆子上寫‘武裝保護蘇聯’我是不幹的,到報館門前敲碎一兩塊值五六百元的大塊玻璃我也是不幹的,現時我隻能看看書寫寫文章。”

③《晨報》:梁啟超、湯化龍等人組織的政治團體研究係的機關報。1918年12月在北京創刊,1928年6月停刊。

④自由大同盟: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的簡稱。中國共產黨支持和領導下的一個革命群眾團體,1930年2月成立於上海。宗旨是爭取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反對國民黨的反動統治。魯迅是它的發起人之一。

⑤《革命日報》:國民黨內汪精衛改組派刊發的報紙,1929年底在上海創刊。

⑥“學匪”:1925年12月30日國家主義派刊物《國魂》旬刊第九期上,載有薑華的《學匪與學閥》一文,辱罵在北京女師大風潮中支持進步學生的魯迅、馬裕藻等人為“學匪”。當時的現代評論派也對魯迅等進行過類似攻擊。

【精品賞析】

文章作於1930年4月19日,原刊於同年5月1日出版的《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五期,副題是“社會雜觀之三一”。

1930年2月,《拓荒者》第二期刊載了馮乃超的《文藝理論講座(第二回)·階級社會的藝術》,文中對梁實秋的《文學是有階級性的吧?》一文中的某些觀點進行了批駁,文中說:“無產階級既然從其鬥爭經驗中已經意識到自己階級的存在,更進一步意識其曆史的使命。然而,梁實秋卻來說教——所謂‘正當的生活鬥爭手段’。‘一個無產者假如他是有出息的,隻消辛辛苦苦誠誠實實的工作一生(!),多少必定可以得到相當的資產。’那末,這樣一來,資本家更能夠安穩的加緊其榨取的手段,天下便太平。對於這樣的說教人,我們要送‘資本家的走狗’這樣的稱號的。”對此,梁實秋於1929年11月《新月》第二卷第九期(實際出版日期當在1930年2月以後)發表了《“資本家的走狗”》進行辯駁一。

魯迅則就梁實秋的辯駁發表了這篇文章進行更進一步的批駁,把梁實秋等人喻為“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的走狗。針對梁實秋的“我還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誰”的話,魯迅巧妙地加上一個“喪家的”;對於梁實秋所說的“他怎樣辛苦,好像‘無產階級’”的辯駁,魯迅則川頁水推舟地說:“但倘說梁先生意在要得‘恩惠’或‘金鎊’,是冤枉的,決沒有這回事,不過想借此助一臂之力,以濟其‘文’藝批評’之窮罷了。所以從‘文藝批評’方麵看來,就還得在‘走狗’之上,加上一個形容字:‘乏’。”同時,魯迅還指出梁實秋為獻媚當局,竟不惜在文章中采用誣陷的手段:“很巧妙地插進電杆上寫‘武裝保護蘇聯’,敲碎報館玻璃那些句子去,……”,並暗示“得罪了梁先生的人,都是在做‘擁護蘇聯’,或‘去領盧布’的勾當”。

文章通過鞭辟入裏的分析,層層遞進的證明和有理有據、一針見血的反駁表現了魯迅先生對事物獨特的判斷能力。也正是因為這樣,賦予了這篇文章強烈的戰鬥性和獨特的諷刺藝術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