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們習慣於做事總往後拖延一步,總願意在行動之前先要讓自己享受一下最後的安逸。隻是在休息之後又想繼續享受,就這樣直到期限已滿行動也還未開始。拖延直接導致行動的失敗。

消滅拖延的借口

為了克服睡懶覺的毛病,你的計劃是每天早上6點半起床。第二天,你的鬧鈴在6點半準時將你吵醒,但你從來沒有習慣這麽早起床,對自己說:“再睡10分鍾吧。”轉身繼續睡,等你醒來時可能已到了上班時間了。你的計劃因為你的拖延成為泡影。

誰都知道拖延的不利影響,可是一旦要行動則又出現了拖延的毛病。人們總會為自己的失誤找借口,常見有以下幾種借口:

其一、條件還不具備

如果所有的行動都如同發射火箭一樣,在發射之前,所有的設備、程序等條件必須全部到位。行動隻在發射瞬間,那麽這個理由是合理的。

在我們的許多行動中,如果等到條件全部具備齊全以後才開始行動,很可能會喪失機遇。比如,某一企業準備生產一批緊缺商品,但是各種材料數額有限,需要從外地加運。作為總經理,你會等到材料全部湊足才開始生產嗎?顯然不會,你會利用已有的材料生產,一邊生產一邊運輸材料。如果等到材料全部湊足才動工,可能緊缺商品已成為滯銷商品。

以條件不具備作為借口不行動,隻會延誤計劃,喪失機遇,在這種情況下,利用好已有的條件開始行動,一邊行動,一邊尋找或等待條件成熟才是最理想的。

那些叫嚷著“條件不具備”的人,並非已有的條件完全不充足,他們要麽是墨守成規者,做事死板呆滯,要麽就是給自己的懶惰找借口。不管怎樣,其結果都會延誤時機。

其二、行動已經來不及了

這好像是一個合理的理由:“不是不想行動,隻是行動也於事無補,那行動還有什麽意義呢?”不少人就是因為有這種想法,才放棄了最後的補救機會。

事實上,行動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晚。或許在這之前我們錯失了一些好的機會、條件,或者因為自己錯誤的行為產生了一些不好的後果,但是,在一切以前的事態已經成為事實的情況下,我們隻有一條路:那就是行動。除此之外,就隻能是放棄和失敗。

我們行動的目的是為了找回失去的機會或條件,彌補損失和過錯,讓事態恢複到正常水平或者為行動提供條件。即使失去了機遇,產生錯誤了,如果不挽救,那隻能是一錯再錯。

行動真的來不及嗎?有的人隻是太悲觀,已經失去自信和信念,才出此言。字寫得不好的人在堅持一段時間練字後,會發出這樣的感歎:“宇已成形,來不及了”。沒有不可能的事情,也沒有來不及的行動,隻要你從現在馬上開始做,並堅持下去,你會看到奇跡發生的。

“來不及”是消極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信心,相信自己有能力補救失去的東西,也隻有如此,你才有成功的希望。放棄就是失敗。

其三、它是我討厭的事情

收拾屋子、洗碗拖地是一般人都討厭的事情。可是,作為家庭主婦或一家之主不會看著又髒又亂的屋子而無動於衷吧?麵對自己討厭的事情,人們很難有行動的興趣。但是有的事情你盡管討厭,但還是不得不去做。

現在教你對付這種事情的方法:看到討厭而又必須完成的事情,在想到它討厭之前,就立即行動把它做完。否則,你越拖延,厭惡感越強,做起來越煩躁。所以,你不知趁厭惡感還未滋生前或比較弱的時候趕快行動,完成你必須完成的事情。

你討厭洗碗,在吃完飯以後別休息,別想這活兒有多累,馬上把碗洗掉。立即行動既省事又省心。

立即行動

不要給自己留退路,說什麽“以後還有機會”、“時間還比較充裕”,在製定好計劃以後你就沒有了後路,惟一的選擇就是立即行動。立即行動,使你保持較高的熱情和鬥誌,能夠提高辦事的效率。而拖延卻消耗你的熱情和鬥誌。古時候作戰,兵家策略是“一鼓作氣”,防止“一而再,再而衰,三而竭。”拖延之後再想讓疲軟的心態鼓起鬥誌就比較困難。

在行動之前給行動留下個合理的期限,沒有期限的行動常常是無效行動或效率特低。有一個時間約束,就能讓你提醒自己:必須馬上行動,否則在約定期限內完不成行動計劃。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將它落實。不要把它當成一句廢話,在提醒自己時要起個作用,不要說:“以後再執行。”以後就意味著這次行動的失敗,下次行動繼續受到自己拖延習慣的威脅。下一次你還要麵對這個問題,為何不立即行動,消滅掉這個壞毛病呢?

成功者必是立即行動者。對於他們來講,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效率,時間就是金錢,拖延一分鍾,就浪費一分鍾。隻有立即行動才能擠出比別人更多的時間,比別人提前抓住機遇。

有人說,判斷一個人的成功,看他走路的速度和力度,速度快、力度強的人是沉穩而又幹練的人,這種人成功的幾率比較大,而拖延者的腳步始終是“慢三拍”。對於成功者而言,他們需要的是“快三拍”。

現代生活的節奏是快速的,每個人都加足馬力往前衝,如果你還想歇歇,你隻能等待被淘汰,危機意識要求人們加快行動的步伐,不能掉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