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正二十四年正月,就是1364年,在李善長、徐達等人的勸進聲中,朱元璋即位為吳王,任命李善長為左相國,徐達為右相國,劉基為太史令。
劉基精通天文知識,在任太史令後,曾以元代《授時曆》為基礎修訂曆法,製定了《大統曆》,並且在朱元璋當上皇帝的第一年頒行,成為明朝一代曆法,因為這年為戊申年,所以被稱為《戊申大統曆》。
至正二十八年,就是1368年,朱元璋稱帝正式建立明朝,改元洪武,定都南京。李善長、徐達由相國改任左右丞相,劉基被任命為禦史中丞兼太史令。在朱元璋登基大典上,太史令劉基代替大明皇帝宣讀祝文;在策封勳臣時,劉基奉冊寶宣布皇帝命令。
龍鳳年間,朱元璋軍隊不斷增多,編製極不統一,將校稱呼也很混亂。朱元璋稱吳王後,曾經下令按指揮、千戶、百戶、總旗、小旗統編軍隊,戰鬥力因此大為增強。
洪武元年,就是1368年,在此基礎上劉基又奏立"軍衛法",即在軍事重要的地方設衛,次要的地方設所,"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大約每5600人為一衛,長官稱指揮使;1120人為一千戶所,長官稱千戶;千戶所下設百戶所,設總旗、小旗,以都指揮使司為地方上的最高軍事機構;以大都督府為中央最高軍事機構。因此加強和鞏固了明朝封建皇權的統治。
經過幾十年群雄角逐的戰亂,生民塗炭,國家凋蔽,百姓困頓,急需休養生息。為了迅速安撫民心,朱元璋又向劉基詢問為政治平之道。劉基說:"霜雪之後,必有陽春。如今國威已經樹立,宜漸漸濟之以寬大。因為生民之道,在於仁愛,在於以仁心行仁政。宋元以來,法製名存實亡,寬縱日久。現今應當首先整頓綱紀,頒示法典,然後仁政才可付諸實施。"
劉基用傳統的儒家"仁政"思想作為治世的根本。他認為治世安民應該德政刑法並用,而以德治為主。首先反對暴虐凶殘,對百姓要有仁愛之心;同時認為德政需有嚴明的法紀為保障,使用刑法的目的是不用刑法。有法必依,執法務嚴,使人有所畏懼,以確立必要的封建統治秩序。
他在理論上如此闡述,又在實踐中如此實施。他幫助朱元璋審理開釋了一批積年未決的冤案,給這些人平反昭雪。
有一次,太祖由於晚上作了一個夢而要借夢殺人,劉基問明原因後說:"刑,威令也,其法止於殺,而生人之道存焉。皇上晚上的那個夢,是國家將得士得眾的征兆,應該停刑以待。"
劉基借說夢而製止太祖濫殺無辜。說來也巧,三日後,海寧宣布歸降朱元璋。太祖聞訊後大喜,認為劉基的招數真靈驗。從此以後,太祖將重大囚犯都交由劉基審理,劉基盡量從寬處理,以籠絡、安定民心。
另一方麵,他請求振肅法紀,立法定製,既製止縱罪,又嚴禁亂捕濫殺。朱元璋下令實施他的提議。很快,劉基擬定明律令,成了明朝後來立法的基本依據。洪武三十年所頒布的《大明律》就是在它的基礎上修訂完善的。
洪武元年廈曆四月,就算136年,在北伐中原獲得占領山東、河南的勝利之後,朱元璋由應天(南京)去汴梁(開封),會見北伐諸將,研究戰局和部署攻下元大都的步驟,留劉基和李善長做南京留守。
劉基這時的官職是禦史中丞,是禦史台的佐貳長官,帶著監察禦史糾劾各級官吏中的非法違禁行為。劉基認為宋、元兩朝末期,由於綱紀不嚴以致丟失天下,因此,要求各禦史官對違禁行為,要仔細查處,不管犯禁的人權勢多大、官職多高。
那些宿衛朝廷的宦侍近臣如果犯法,他總是先報告皇太子然後繩之以法。他的嚴格執法令眾臣屬謹小慎微。恰在這時,李善長的親信,中書省都事李彬犯法當斬,李善長出麵為他求情通融,劉基鐵麵無私,冒著風險,沒有理睬李善長的說情。由於事關重大,劉基按照正常規定向朱元璋做了書麵報告,等批準後馬上就把李彬殺了。但是,這件事卻帶來了李善長的嫉妒。
李善長原是朱元璋舉事不久收用的幕府書記,朱元璋稱吳王時的左相國,稱帝後的左丞相,在朝廷中一直位列第一。殺李彬後,李善長蓄意報複。
閏七月,當朱元璋從開封回到南京時,李善長便極力中傷劉基。這年天旱,說劉基在祈雨壇下殺李彬,是對上天的大不恭敬,以致天怒,祈雨不靈,另外一些對劉基心存怨恨的人也紛紛落井下石,說劉基的壞話。
朱元璋按迷信說法察糾天旱原因。問到劉基時,他對朱元璋說:"長期征戰,將士死亡眾多,他們的妻子家屬或別葬,或寡居,沒有什麽撫恤和照顧,幾萬人陰氣鬱結,怨氣衝天,此其一;大批工匠死後留骸暴露野外,無人掩埋,此其二;江浙官吏投降的人都編人軍戶,讓他們一家人世代充軍,住在固定的衛所,足幹和氣,此其三。有此三條,人怨天怒,以致不雨,懇請陛下善為處理。"
朱元璋采納了劉基的意見,采取了一些應急措施。但是十幾天過去了,天仍然沒有下雨,朱元璋生氣了。在此情況下,劉基感到十分尷尬,正好他的妻子在這時去世,劉基便以處理妻喪為借口告老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