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廿七日(1896.1.11)前台灣巡撫劉銘傳卒,年六十。
十二月十六日(1.30)李與日使談判,派留學生赴日留學。
十二月廿七日(2.10)太後懿旨,改派李鴻章為正使、邵友濂為副使,往賀俄皇加冕。同日,李上籲辭使俄折,不許。
光緒廿二年(1896),丙申,七十四歲。
正月八日(2.20)清廷命李鴻章前往德、法、英、美各國聘問。伊子李經述隨侍前往。
正月十三日(2.25)李鴻章奏,酌擬隨帶人員於式枚、羅豐祿、聯芳等十員,並請準依赫德之議,委外籍稅務司柯樂德(俄)、德璀琳(德)、穆意索(法)、赫政(英,赫德弟)、杜維德(美)五人充任參讚官,各至該本國向導顧問,李附片奏請準李經方隨行襄助。
正月十六日,慈禧召見李鴻章。
二月十五日(3.28)李一行四十五人離滬赴俄。
三月十五日(4.27)李抵敖得薩,受俄文武官員盛大歡迎。十八日,抵聖彼得堡。廿一日(53)俄財政大臣微德與李談東三省接路,李拒之。廿二日,李渴俄皇,呈遞國書、珍物。廿五日,俄皇秘密接見李,提出滿州鐵路問題。廿六日,俄外長羅拔諾甫邀李晚餐,與微德商議東省鐵路及同盟密約。
四月十四日(5.26)俄皇尼古拉二世在莫斯科舉行加冕禮,李親臨致賀。十六日,李入宮慶賀,居各國專使首班。
四月十八日(5.30)李收總署電旨,準與俄訂密約。廿二日(6.3),中俄同盟密約簽字。廿六日,向俄皇辭行。
五月三日(6.13)李抵柏林,沿途參觀造船廠。四日,覲見德皇威廉二世。十七日(6.27)訪俾斯麥,詢以圖治之道。俾勸練精兵以立國基。廿二日(7.2)參觀克虜伯兵工廠。
五月廿四日(7.4)離德人荷境,翌日抵海牙。廿八日,抵比京布魯塞爾,翌日晉渴比王。
六月四日(7.14)李在巴黎晉見法國總統,參與國慶閱操。十一日,遊巴黎博物院,得觀中國古今寶物及佛教奇物。廿二日(8.1)法總統餞別李鴻章於哈浮。
六月廿六日(8.5)李覲見英女皇維多利亞,並閱英海軍會操。李作“倫敦火車道中口占”詩雲:“飄然海外一浮鷗,南北東西遍地球。萬綠叢中兩條路,飆輪電掣不稍留。”廿九日(8.8)電旨命李切實與英國商議增稅事。七月一日,李赴匯豐銀行主哈密倫之宴。六日(8.14),應修造海底電線忒回台公司午宴,下午與英相兼外長沙士勃雷言海關加稅事。七日,訪英前首相格蘭斯頓。
七月十四日(8.22)李離英赴美。廿日(8.28)抵紐約,受盛大歡迎。翌日晉見美總統。廿四日,美接待官員詢及李之槍傷,李告在德曾以照骨之術(即X光)檢查。廿六日(93)教會領袖訪晤李鴻章,李與言儒家與基督教共通之道。
八月八日(9.14)李自加拿大西岸溫哥華乘輪返國。
八月廿二日(9.28)中俄密約在北京互換。
八月廿七日(10.3)李返抵天津。
九月一日(10.7)複蓮池書院山長吳汝倫書,述出使感想。函雲:“……兄以二百日曆九萬裏,馳驅酬應,晷無暫停,頑軀竟能支持,實非初願所及。各處西醫來視者,鹹驚為秉賦之奇。……西人好名,所至之處,輒有報館人執筆相隨,朝夕不離,有如監史,即一言一笑之細,纖悉無遺。投老遠行,供人描畫,一何可笑!至其六國政教,近人纂述中,郭、曾、薛三日記所言,頗得涯略。此行轍跡所經,視數君為廣,而時日則促,然詳諮博考,已覺所見過於所聞。其扼要處,實在上下一心,故能齊力合作,無事不舉,積富為強。中國則政雜言龐,而生財之法又不逮遠甚。每於縱觀之際,時增內顧之憂。胡文忠雲,使我多財,天下事尚可為。昔嚐歎味其言,然猶是第二義也。執事洞觀時變,可與深談,咫尺相望,未由抵掌,易勝悵念。此間休息旬日,即當人都複命。忽從西海,重履東華,去日幾何,輒有東坡還朝如夢中之慨。”
九月十四日(10.20)李抵北京。十五日,覲見光緒,呈遞國書寶星。
九月十八日(10.24)命李鴻章在總署行走。同日,以李鴻章擅入圓明園遊覽,交部議。廿四日(10.30)《翁同赫日記》:“李鴻章吏議革職,旨改為罰俸一年,不準抵銷。”
十一月十日(12.14)德使海靖向總署提出租借膠州灣五十年要求。
光緒廿三年(1897),丁酉,七十五歲。
正月十六日(2.17)複伍廷芳函,謂使美重在保護華工,經述侄隨行,望隨時訓迪。
四月廿日(5.21)俄答聘專使吳克托穆斯基親王抵北京。
六月廿五日(7.24)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李鴻藻卒,清廷予溢文正。
七月五日(8.2)派李鴻章充武英殿總裁。
九月八日(103)武昌有德艦水手被殺。
十月七日(11.1),德國教士二人在山東曹州府巨野縣張家莊被害。
十月廿日(11.14)德艦占領膠州灣。
十一月七日(11.30)清廷命總兵章高元自膠州移防煙台。
十一月廿二日(12.15)俄艦侵人旅順。
十二月六日(12.29)俄使至總署請商定鬆花江章程,並拒自旅大退兵。
是年,李投閑京師,門庭冷落,對時政頗多憤懣之詞。嚐自謂:予少年科第,壯年戎馬,中年封疆,晚年洋務,一路扶搖,遭遇不為不幸;自問亦未有何等隕越。乃無端發生中日交涉,至一生事業,掃地無餘。……又曰:功計於預定而上不行,過出於難言而人不諒,此中苦況,將向何處宣說?又日:我辦了一輩子的事,練兵也,海軍也,都是紙糊的老虎,何嚐能實在放手辦理,不過勉強塗飾,虛有其表,不揭破,猶可敷衍一時,如一間破屋,由裱糊匠東補西貼,居然成一淨室,即有小小風雨,打成幾個窟窿,隨時補葺,亦可支吾對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預備何種修葺材料、何種改造方式,自然真相破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何術能負其責?又日:言官製度,最足壞事,故前明之亡,即亡於言官。此輩皆少年新進,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實得失、國家利害,但隨便尋個題目,信口開河,暢發一篇議論,藉此以出露頭角,而國家大事,已為之阻撓不少。
光緒廿四年(1898),戊戌,七十六歲。
正月三日(1.24)康有為應傳到總署,與翁同酥、李鴻章等談變法,主張立製度局、新政局、練民兵、開鐵路、廣借洋債。康並通過翁同穌進呈(日本明治變政考》及《俄羅斯大彼得變政記》,以資借鏡。
正月六日,總署大臣會商借款,依李鴻章議,英俄各借五千萬兩。
二月十一日(33)俄使要求租借旅大,限五日答複。
二月十四日(3.6)李鴻章、翁同抓與德使海靖訂立膠州灣租借條約,允德租借九十九年,建築膠濟鐵路。翁於此事頗寓感慨,其日記謂:“以山東全省利權、形勢,拱手讓之腥膻,負罪千古矣!”
三月六日(3.27)李鴻章、張蔭桓與俄署使巴布羅福訂立旅順、大連租借條約,允將旅大租俄二十五年,俄國得在旅大設防及建築自中東鐵路至大連灣之支線―即日後之南滿鐵路。
三月廿三日(4.13)總署代康有為遞陳變法折片,光緒命將康前後三折及日本變政記等書皆呈太後。
四月十日(5.29)恭親王奕祈卒,年六十七。
四月廿三日(6.11)從禦史楊深秀奏,光緒下詔更新國是,變法自強,先舉辦京師大學堂。
四月廿七日(6.15)翁同酥奉命開缺回籍。
四月廿八日,光緒召見工部主事康有為、刑部主事張元濟,命康有為在總署章京上行走。
五月五日(6.23)詔命自下科為始,鄉、會試及生童各試向用《四書》文者,改試策論。
五月十五日(7.3)總署奏上京師大學堂章程,詔派孫家鼎管理京師大學堂事務,並節製各省所設學堂,所有原設官書局及新設譯書局均並人大學堂。
五月廿二日(7.10)詔改各省大小書院為兼習中學、西學之學校。
七月廿二日(9.7)命李鴻章敬信毋庸在總署行走。
八月三日(9.18)禦史楊崇伊等請太後訓政。
八月五日(9.20)袁世凱持光緒密詔返天津向榮祿告密。
八月六日(9.21)政變發生,慈禧太後複行垂簾聽政。
八月十三日(9.28)命榮祿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授裕祿為直隸總督署,北洋各軍仍歸榮祿節製,以裕祿幫辦。
九月三十日(11.13.)派李鴻章會同東河總督任道山東巡撫張汝梅履勘山東黃河工程。
十一月廿九日(1899.1.10)吳汝綸致李經邁書,謂李鴻章秉節行河,似有忌者出之於外,勸經邁東行省覲。
光緒廿五年(1899),己亥,七十七歲。
二月廿日(3.31)李返抵北京。次日陛見複命。
三月七日(4.16)從軍機大臣等奏,命戶部按李鴻章所擬山東黃河大治及救急治標辦法,依期籌撥集款。
五月廿一日(6.28)複李蘭舟函,論今日急務儲才為先,京師學堂屢被排擠,人才之興,自關氣數。並望時寄譯報。
八月二日(9.6)美國務卿海約翰訓令該國駐英、德、俄三使,分別以照會致駐在國,請讚助對華門戶開放政策。
八月七日(9.11)李瀚章卒於合肥。
十月十六日(11.18)命李鴻章考察各國治河新法。
十月廿二日(11.23)派李鴻章為商務大臣,前往通商各埠考察商務。
十一月四日(12.6)命毓賢來京陛見,袁世凱署山東巡撫。
十一月十七日(12.19)召譚鍾麟來京陛見,以李鴻章署兩廣總督。
十一月十八日,以康有為、梁啟超逋逃海外,刊布流言,複在沿海一帶,倏往倏來,命海疆各都撫嚴密緝拿二人。
十二月七日(1900.1.7)李出京赴任。
十二月十二日(1.12)李語其侄婿孫仲愚,謂奉旨捕康梁,而人劾渠為康黨。
十二月十八日(1.18)李接任兩廣總督。
十二月廿四日(1.24)封端郡王載漪之子博浚為皇子,繼承穆宗毅皇帝為嗣。
光緒廿六年(1900),庚子,七十八歲。
正月十二日(2.11)命李鴻章將康、梁廣東本籍墳墓鏟平,以儆凶邪。(李於康、梁頗示同情。奉命後遲未行動。二月廿七日奏稱:慮激則生變,平墳似宜稍緩。後得旨命力遏亂萌,勿瞻顧彷徨。)
正月十五日(2.14)詔命南、北洋、閩浙、廣東督撫懸賞十萬,緝拿康有為、梁啟超,如有購閱所發報章者,亦嚴拿懲辦。
二月廿八日(3.28)梁啟超致《新知報》同人書,以李鴻章有阻礙保皇黨在奧活動情事,囑設法刺殺李及劉學洵。
四月廿四日(5.22)練軍分統楊福同在直隸定興縣石亭村為拳民所殺。
四月廿六日(5.24)實授李鴻章為兩廣總督。
五月三日(5.30)葉昌熾日記論樞廷對義和拳處置不當,自貽伊戚。
五月七日(6.3)盛宣懷電請李鴻章奏陳剿拳。李複以“似非外臣所能匡救”。
五月九日(6.5)派軍機大臣刑部尚書趙舒翅、順天府尹何乃瑩往琢州良鄉宣撫拳勇。
五月十五日(6.11)日本使館書記官杉山彬在北京永定門外為董福祥部甘軍所戕。
五月十七日(6.13)義和拳開始在北京大肆焚掠屠殺。揚言欲得一龍二虎頭。一龍指光緒,二虎指慶親王奕劻及李鴻章。
五月十九日(6.15)命李鴻章迅速來京,兩廣總督派德壽兼署。
五月廿一日(6.17)孫中山代表宮崎寅藏與李鴻章代表劉學詢會談兩廣獨立事宜。
五月廿四日,李電請清廷先定內亂,再彌外患,同日,德公使克林德被神機營兵殺害。董福祥甘軍及義和拳開始圍攻東交民巷使館及西什庫教堂。
五月廿五日(6.21)清廷下詔與各國宣戰。廿六日李電請勿任董福祥軍妄動,但能保住使館,尚可徐圖挽回。廿七日清廷命董福祥將現在所辦之事(即攻打使館)趕緊辦理,騰出兵力,前赴天津防堵。廿八日,盛宣懷分電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請飭上海道與各領事訂約,租界歸各國保護,長江內地歸督撫保護,兩不相擾,留東南以救社稷蒼生。廿九日,李電盛宣懷,二十五日矯詔粵斷不奉,希密致劉坤一、張之洞。三十日,李複劉坤一,在粵當力任保護疆土。同日,上海餘聯沅會同盛宣懷與各國駐滬領事商議保護東南章程草案九條。
六月四日(6.30)盛電閩浙總督許應騤,請加入東南互保。
六月五日(7.1)李複電劉坤一,兵匪仍攻使館,北上無益。榮祿、慶王尚不能挽回,不敢擔此危局。
六月十二日(7.8)調李鴻章為直隸總督兼充北洋大臣,並促借坐俄船北上,或由陸路前來。
六月廿日(7.16)李鴻章等奏請降旨保護使館。
六月廿一日,李自廣州起程赴滬。廿五日抵滬。廿六日,李經述電勸李鴻章勿冒險北上。
七月一日(7.26)接津海關黃道建筦電,天津局臣,所款盡被洋人所得。
七月十日(8.4)李奏請賞假十日,不允。同日,日、俄、英、法、意、奧、美七國聯軍(德軍尚未到)自天津進向北京。
七月十三日(8.7)授李鴻章為全權大臣,即日電商各國外部,先行停戰。同日,德皇宣布以瓦德西為聯軍統帥。
七月十七日(8.11)李奏稱,送使。剿匪兩均未辦到,雖百喙難以自明;挽回危局,非綿力所能勝任。
七月廿日(8.14)聯軍前鋒人北京。禁軍皆潰。董福祥走出彰儀門,縱兵大掠而西。
七月廿一日(8.15)太後挈出北京西奔。
七月廿五日(8.19)李電各駐使商外部派全權或駐京使臣議和。
七月廿六日(8.20)清廷下詔罪己。
七月三十日(8.24)準全權大臣李鴻章便宜行事。李於八月十四日方收到此項電諭。
八月二日(826)李奏請增派慶王、榮祿、劉坤一,張之洞為全權大臣。
八月十五日(9.8)諭李鴻章,已加派榮祿會同辦理,希赴津接印,即日進京,此行安危存亡所係,旋乾轉坤,匪異人任,勉為其難,所厚望焉。同日,澳門《知新報》刊出康有為上粵督李鴻章兩書,前一書勸李勿逮捕新黨,與保皇黨合作討賊;後一書論“拳匪”殺西人開罪萬國之不可,並勸領袖群帥,平內賊,訂外交,以救聖主。
八月廿一日(9.14)李離滬北上,瀕行密劾端王載漪、莊王載勳、協辦大學士剛毅等人。廿六日,李抵天津;同日,李接到兩宮擬駐蹕西安之諭。
閏八月二日(9.25)清廷懲處縱庇義和拳之王大臣。同日,賜祭:德使克林德,並電德皇表示惋惜。
閏八月三日(9.26)優恤日本使館書記杉山彬,賜祭並致惋惜國書。
閏八月八日(10.1)李接任直隸總督。十八日(10.11),李抵北京。廿日,李電盛宣懷、張之洞,聯軍已赴保定,都中**不堪,除宮殿外,無一免者。
閏八月廿四日(10.17)瓦德西抵北京。駐節瀛台。
九月四日(10.26)兩宮抵西安,“駐蹕撫署,行在諸事草創,惟日夕演戲,如在北京時”。
九月十二日(11.3)慶王、李鴻章電奏,端王屬懿親,董福祥握兵柄,措置為難,而各國堅執懲辦,冒死直陳,並請速定回鑾日期。
九月廿四日(11.15)李偕慶王訪晤瓦德西,盼速開和議。
九月三十日(11.21)李與瓦德西麵定圖界,聯軍不過滄州、河間、正定以南。
十月四日(11.25)諭奕劻、李鴻章,準其便宜行事,不必往返稽延,致生他變。十八日,再諭奕、李,全權敕書用寶即著照所請辦理。十月十九日(12.10)聯軍於北京城組成管理北京委員會。
十一月廿五日(1001.1.15)奕劻、李鴻章將和約大綱畫押。
十二月十日(1.29),下詔變法,整頓政事,取外國之長,補中國之短,擇善而從,母子一心。
十二月十三日(2.1)詔禁私立仇教各會,保護各國官民。
十二月廿九日(2.17)李電軍機處,德瓦帥訂於正月五日帶隊出京,懲處禍首須依各使照會,否則直、晉、泰、豫完善之區將被洋兵**。
光緒廿七年(1901),辛醜,七十九歲。
正月三日(2.21)詔諭加重懲辦首禍諸臣,除令戴勳自盡,毓賢正法外,戴漪、戴瀾定為斬監候,加恩發往極邊新疆,永遠禁監。英年、趙舒翹賜令自盡,啟秀、徐承煜已革職,著奕勵、李鴻章照會各國交回,即行正法,剛毅定為斬立決,徐桐、李秉衡定為斬監候,惟以已故,應免再議。
三月一日(4.19)英、法、德、日四使與那桐、徐壽朋、周馥在德館議商賠款,要索四億五千萬兩。
三月三日(4.21)詔設督辦政務處,派慶王、奕勤、李鴻章、榮祿、昆岡、王文韶、鹿傳霖為督辦政務大臣,劉坤一、張之洞亦遙為參與,命詳細考核一切,候回鑾舉行。
四月八日(525)行在收到李鴻章所上“擬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折”。
四月十一日(5.28)詔允各國償款四百五十兆,四厘息。
四月十六日(6.2)電請派醇親王為頭等出使大臣赴德謝罪。
四月十七日(6.3)聯國統帥瓦德西離京回國。
四月廿一日(6.7)以和局已定,詔擇於七月十九日回鑾。
四月廿五日,依奕勤、李鴻章之奏(據各國公約),外人被害之滋事府縣均應停止文武考試五年。
五月十六日(7.1)李奏請訓飭各省保護鐵路電線。
七月一日(8.14)詔改於八月廿四日啟蹕回京。
七月七日(8.20)各國公使將和約總結條款底稿送交奕劻、李鴻章。
七月十四日(8.27)公約業已定議,旨允即行畫押。同日,詔慰李鴻章疾,囑加調養。
七月三十日(9.12)以李鴻章力疾從公,忠愛性成,賞假二十日調理。
八月五日(9.17)聯軍退出北京。
八月廿四日(10.6)兩宮自西安行宮啟蹕回京。
八月廿九日(10.11)李奉諭暫署外務部大臣。
九月廿日(10.31)李咯血病危。
九月廿七日(11.7)午刻,李鴻章卒,年七十九。詔贈太傅,予諡文忠,晉封一等侯爵,人祀賢良祠。同日,命王文韶署理全權大臣,袁世凱署理直隸總署,兼充北洋大臣。
十月三日(11.13)清廷發褒揚明詔褒揚李鴻章,命李經述承襲一等侯爵,並賞銀五千兩治喪。嚴複挽聯雲:“使當時盡用其謀,知成效必不止此;設晚節無以自見,則士論又當如何!”
十一月十三日(12.13)詔準於京師為李鴻章建立專祠,列人祀典,以示優異。
十一月十六日,梁啟超編《李鴻章傳》畢,序例中謂四十年來,中國大事,幾無一不與李鴻章有關係。其挽李鴻章聯雲:“太息斯人去,蕭條徐泗空;莽莽長淮,起陸龍蛇安在也?回首山河非,隻有夕陽好;哀哀浩動,歸遼神鶴竟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