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債機構通過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在一級市場將債券賣給那些機構投資者,隨後投資者在二級市場交易債券。債券持有者可以獲得發債機構發放的利息,還可以賺取價差。而為了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證監會、交易所和協會等都具有相應的規則製定和監管功能。如圖3-1所示。

許多投資者對債券的了解始於多年前盛行的國庫券(國債),遠早於對股票、保險等的了解。對於債券,其實不需要太多介紹,因為對一般投資者而言,它的操作相對比較簡單,買人並持有,將它作為理財組合的一部分就可以了。當然,如果一定要博取差價,還是很複雜的,一般的投資者恐怕難以做到。

不管如何,我們還是有必要對債券做個係統介紹。畢竟作為一種防禦型的投資品種,它還是非常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