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除誤會起見,我對於我那篇《老實說了吧》不得不有一番鄭重的聲明。
我那篇文章是受了一種刺激以後一氣嗬成的,所以話句上不免有說得過火的地方。但當時自己並不覺得,到登出以後才懊悔起來。所以懊悔者,恐怕人家沒有看見文章的內容,而隻把眼睛注射在我的情感上,結果是引不起人家的共鳴,而反要惹起人家的反抗。
而不幸事實竟是如此。
因此我不得不鄭重聲明那篇文章中語調之過火,而且表示歉意。
但對於文章的內容,我也應當用另一種形式的話句,重新寫出。
我的意見隻是如此:
一,書是總要讀的。若說“國渣”應當扔進毛廁,便是研究“洋粹”也應當先懂得洋文。
二,書是要整本整本讀的,若是東撈西摸,不求甚解,隻要嚐些油湯,那是不能有好結果的。
三,要做文藝創作家,應當下切實的工夫,決不是堆砌些詞頭就完事的。
四、記載或描寫事物,態度應當誠實。
五,評論或罵人,應當根據事實。
我所要說的話隻是這幾句。
我所希望於今之青年者,乃是要有一個“康健的心”,不是要有一個“病態的心”。
以有“病態的心”的人而能做成偉大的作家的,世界上也有過不少,例如美國的阿倫波,英國的勃雷克,法國的布特萊爾等等。但這隻能算例外,並不能說凡是偉大的作家,都該有一顆病態的心;而且心的病態,是要出於自然的,不是可以強學的,強學了就是“東施效顰”。例如英國的王爾德,以他那種文采與才華,若是向文學的正途上走去,其成功必異常偉大,不幸他專門裝腔作勢的做了些“假神秘”的作品,所以到底隻成了個二等的作家。這是文學史上的實情,並不是我憑空假造的。
我把我的正意簡單說明了。樂意批評我的,就請在這些話上研究。要是能有理由將我所說各條駁翻,我就馬上服從。要是沒有理由駁我而隻是蠻反對,我也並不堅持著要把我的見解做到大統一的地步。我們對於社會,隻是在能於貢獻些什麽的時候,便貢獻些什麽。至於社會願不願承受,乃是社會自有的特權,我們無從勉強的。
那篇《老實說了吧》發表以後,已經有了兩篇反響的文章,可惜都沒有批評內容,隻是反對我個人。但即就反對我個人而論,也犯了罵人不根據事實的毛病。說我回國之後除譯過幾首民歌而外就沒有做什麽,這是事實麽?說我七八年以前的名字是“伴”儂,這是事實麽?說我七八年以前是摹仿林黛玉賈寶玉的文妖,——幸而還隻是七八年,原書尚可找到,請查到了我摹仿林賈的文字再說(若說我的文字曾與文妖們的同登在一種雜誌或報章上,就應當以文妖論,自然我也無話可說)。至於篇中無端的用起“醒獅”等字樣來,似乎要把我同曾琦拉在一起,實在太客氣了,何不竟就說我要複辟呢?此等文字,似乎我可以不必答辯吧。
(十六年一月十二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