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美洲的潘帕斯草原上,牧民裏克梅爾抓到了一隻母狼,但沒有把它打死,而是想盡各種辦法給這隻狼套上了鐵鎖鏈。狼失去了最為寶貴的自由。一般來說,在被人抓到以後,狼都會為了生存,為了有機會逃跑而接受人們給它的食物。它們在接受這些食物時,沒有任何感恩的表示,相反,它們在吃食物時,誰都不能靠近,否則狼會近乎瘋狂地衝上來撕咬。
牧民裏克梅爾抓到的這條狼向人們展示了狼的另外一種的特性,為了自由它們可以拋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這條母狼拒絕人們拋給它的任何食物。每到晚上,它就會對著天空嚎叫,聲音是那麽淒涼、悲壯,周圍的老牧民們聽到這樣的狼嚎,都忍不住流下了熱淚。這條狼連續幾天拒絕進食,連續幾天在夜裏長嚎。每當有人走近它的時候,它的眼裏就冒出仇恨的火光。即使再可憐,牧民們也不會放了它,最終人們殺掉了這隻七天沒有吃食物的狼。在即將死亡的那一刻,牧民們驚奇地發現,狼眼裏那仇恨的目光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感謝,也許是在感謝牧民們讓它的靈魂重獲自由吧。
從中,我們看到了狼對自由的崇尚和執著追求。對狼來說,自由高於一切,甚至是生命,它們從不會以自由為代價換取絲毫的苟延殘喘。
如果狼不慎被人捕捉,它們寧可餓死,也絕不會向人卑軀求食,狼為了獲得自由與尊嚴不受嗟來之食,其實職場中人更應如此。在這個花花世界中,各種各樣的利益**著每一顆欲望狂烈的心靈,為了謀求利益,人們不惜使用各種手段去追求與競爭,有的利用人際關係,更有甚者不惜出賣青春……最終,他們得到了想要得到的東西,卻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原則與最寶貴的品質——自由和尊嚴。
宋娜是個來自具有“天府之國”美譽的蜀中姑娘,大學畢業後,她懷著強烈的成功欲望闖到了深圳,經過多次應聘,最終,她成了一家雜誌社的廣告業務員。時值盛夏,她冒著火辣辣的太陽跑了一個多星期也沒有成績。一天中午,有個電話主動找上門了。宋娜喝了口水,立即騎上那輛陳舊的自行車趕到某房地產公司。宋娜被領進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是一位穿著華麗的中年男人,當宋娜從公文包裏取價目表時,她感到有雙眼睛直勾勾地在自己胸脯上遊移,讓她感到特別不自在,但她還是硬著頭皮把文件遞了過去。送完文件剛要轉身離開,隻覺得臀部被一隻大手重重地捏了一下,輕輕轉過頭,看見那位主任正朝自己**笑。宋娜憤而轉身要走,主任突然抱住她說,隻要她任由他親昵,他就保證她從今以後有出色的業績,並且通過關係讓宋娜獲得提升。可宋娜隻是一個勁地掙紮,根本不去聽這種人嘴裏吐出的話。最後終於掙脫,宋娜邊跑邊在心裏對自己說:就算去街頭乞討,也決不掙這種錢,不靠這種人活著!
大到國家,小到個人,若失去自由和尊嚴,那麽,國將不國,人將不人。自由和尊嚴是做人的根本,如果出賣青春、出賣肉體可以換來所謂的“幸福”和“成功”,那麽,這樣的“幸福”和“成功”就會被萬人切齒。一個人可以貧可以窮,但不可以沒有自由和尊嚴。
自由,是一個人本性的張揚,也是一個人活著的最基本的元素之一。職場魚龍混雜,各色人等都有,對於身在職場的每一個人而言,如果為了得到一點利益而使自己失去自由和尊嚴,壓抑自己的個性,在失去自由和尊嚴的狀態下“快樂”地生活,那麽這樣的快樂也不會長久,這樣的幸福也不是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