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領導,要注意好“請”與“不請”的關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民以食為天”,生活中離不開請客吃飯。

這在世界上都是出了名的,一應社會生活中的種種重大事件,宴會都是不可或缺的節目。人來了要“接風”,人走了要“餞行”,有事要“嘬一嘬”,沒事也要“聚一聚”。即便尋常百姓家,逢年過節、紅白喜事、老人做壽誕、小孩過生日,試問誰家不請,哪個不吃?如果升了職位、長了工資、搬進新居、走出國門,三朋四友七姑八姨不由分說,都前來“吃你”。倘若求人辦事,如裝電話、通水道、安空調、辦執照、開證明、買車票,原料采買、貨物報關,也都往往要請客吃飯。再難辦的事在飯桌、酒桌上都成了“小意思”,正所謂:“清明時節酒紛紛,傳杯換盞欲斷魂。借問公章何處蓋?眾人遙指杏花村。”

除了自家享受,必要時中國人還能把飯吃到國際上去,當年滿清政府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相當於今之外交部),與洋人交涉時,也總是動輒滿漢全席、南北大菜、鍾鳴鼎食、水陸雜陳,非喝得微醺之後不談正事。現在一些地方引進外資,往往也照此辦理。可惜洋人不“吃”咱們這一套,每每心中抱怨耽誤時間。正式談判時,也不因為“吃”咱們的。便稍有讓步,致使許多人大罵洋人不“懂味”,一點兒也不給“麵子”。

“洋鬼子”的確不知道,在中國曆史上,許多問題,都是在餐桌上討論和解決的。他們也不懂得,請客吃飯,決不簡單地隻是吃吃喝喝,一飽口福,其中確實還有很豐富甚至很深刻的文化內涵。

勵誌名言

時間是神聖的禮物,每日是小小的人生。

———[法]盧保克

尋根求源,在餐桌上討論大事,至少可以追溯到“周禮”中的“鄉飲酒禮”。“鄉飲酒禮”其實是一種很古老的原始禮儀,不過在周代“於斯為盛”而已。依此禮,國君、卿大夫、地方官等應定期(據說三年一屆)邀請所謂“賢者”、“能者”、“鄉老”、“鄉大夫”社會賢達舉行酒會,按照六十歲的吃三盤菜,七十歲的吃四盤菜。八十歲的吃五盤菜,九十歲的吃六盤菜的規格進行宴飲,大家吃著喝著討論著大事。可見,這是一種酒宴形式的“交流協商會議”,或者說“元老會議”。上古尊老重賢,召開這樣的會議並不奇怪,且確有效益。但這種會議非行之於酒會之中不可,並名之日“鄉飲酒禮”,卻實是中國的一大“特色”。

中國古代的各種談判也離不開宴會,如大家都很熟悉的“澠池之會”即是。公元前297年,趙、秦兩國國君相會於澠池,照例舉行了宴會。喝到半醉時,秦王借酒發瘋,要趙王彈小曲兒。趙王在酒宴上“拉不下臉”,隻好勉為其難,結果被秦國的史官記錄在案。作為報複,趙國的上大夫藺相如則強迫秦王“演奏打擊樂”,也按照相同的方式記錄下來,這一回,秦國沒有占到什麽便宜,趙國則取得了外交上的勝利。所以,中國古代有個成語,叫“折衝樽俎”。“折衝”是折退敵方的戰車,“樽”是酒杯,“俎”是割肉用的長方形砧板。古人食肉時,先用“匕”把熟肉從鼎內取出放在俎上,然後用刀割切著吃。這“俎”也就是餐具而非廚具。折衝樽俎,就是在酒宴上克敵致勝,獲得相當於戰場上的戰果,不能不說是領導藝術上的又一“高招”。

“談判”在餐桌上,“政變”有時也會在餐桌上。例如春秋時,晉國的驪姬要謀害太子申生,立親子奚齊為太子,隻是懼怕大夫裏克從中作梗。驪姬的姘頭,一個名叫“施”的戲子便出主意,要驪姬殺一頭羊請裏克吃飯,謂之“特羊之饗”。當大家都喝到似醉非醉時,優施站起來又歌又舞,唱道:優容閑適大夫家,居然不如小雀鴉,人家都飛進綠葉叢,自己卻棲在枯枝椏。裏克笑著說:什麽叫綠葉叢?什麽叫枯枝椏?優施說:母親是君夫人,兒子是接班人,可不就是綠葉叢?母親早死了,自己又受猜忌,可不就是枯枝椏?裏克一聽,立即明白這頓飯不是好吃的。回去以後,他經過反複地權衡,最後還是退出了派別鬥爭。

太子申生是間接地死在宴會上,吳國的王僚則是因為好吃而直接死在筵席上。有一天,公子光請王僚吃飯,公子光認為僚的王位來路不明,且為君無道,決定在這次宴會上謀殺他,為此特別言明酒宴上的主菜是太湖叉燒魚。叉燒魚是當時的一道名菜,有一整套專門的烹製技術,光的廚師(實則殺手)專諸學了三個月才學會。僚聽說有叉燒魚吃,頓時垂涎三尺,毫無防範的應邀而至。專諸把魚燒好後,就把一把短劍就藏在魚的肚子裏。當他走到僚的麵前,迅速抽出短劍,一劍正中心髒。可憐垂涎於叉燒魚的王僚,美味還未到口,就做了“饞死鬼”。

話又說回來,這些情況都是不常見的。多數的情況,還是請吃者有所求且有所得。大概好東西人人愛吃。一旦口腹之欲得以滿足,酒醉飯飽興意盎然之際,很多事情都好辦了。道理古今如一,連雄才大略的齊桓公,也不例外。桓公手下有個名叫易牙的人,看到了這一點,便專門做好菜給他吃。易牙是雍城人,名巫。所以又叫雍巫。或許祖上曾是專司請神吃飯之職的“羊人”,也未可知。此人烹調手藝極好,經常得到齊桓公的稱讚。但他的人品極壞,也是盡人皆知的。有一天,桓公說,天下的好菜我都吃遍了,隻有嬰兒不曾吃過。那人麵獸心的易牙,竟然把自己的兒子清蒸了給桓公吃。大政治家管仲看穿了易牙不是好東西,建議齊桓公除掉易牙。但桓公吃了人家的嘴軟,何況吃的是人家的兒子?依然寵愛易牙如故,而易牙也竟然因之參與太子的廢立。結果,管仲一死,易牙便與寺人貂(即豎刁,是一個自己閹割了**去做宦官的小人)合謀發動政變,桓公被鎖在深宮裏活活餓死,六十天後,屍體腐爛,蛆蟲流出寢門,才被人從後門搬出去悄悄斂葬。一代霸主,竟落到如此下場!吃人者被餓死,這一曆史教訓,值得令我們深思。

宋太祖趙匡胤在請客吃飯上更是計高一籌,趙匡胤這個皇帝,當得有點來路不明,是他手下的將領,趁著七歲的娃娃皇帝周恭帝孤兒寡母地坐不穩江山,一夜工夫擁立起來的。其時趙匡胤官居殿前都點檢,駐兵京城二十裏之外的陳橋驛,準備外出打仗。第二天一清早,還沒有完全醒過來,一群將領闖進驛館,把一件事先準備好的黃袍,七手八腳地披在他身上,然後倒身在地,高呼萬歲。於是就產生了大宋朝。

勵誌名言

時間是真理的前驅。

———[德]西哲魯

其實,這一切都是趙匡胤演出來的。當然很怕別人故技重演,便請手下握有兵權的幾位大將來吃飯。酒過三巡,趙匡胤端起酒杯,趁著酒色蓋臉,對幾員大將說:哥幾個都是朕信得過的人,就怕你們手下的人,貪圖富貴,采取同樣的辦法也把你們擁立為皇帝。這幾員大將一聽,連忙趴在地上磕頭如搗蒜,要求退出政界。趙匡胤當然很高興,又賞給他們大量的財物和榮耀的頭銜。趙匡胤的一杯酒,就解除了武裝,鞏固了政權,可真是空前絕後的一招。

正因為在酒宴上,往往能獲得用其他方式難以獲取的好處,所以一旦有事,便往往祭起“請客吃飯”的法寶,甚至在與上帝和神靈們打交道時,也不例外。

請神吃飯,在遠古時代無論如何都是一件大事,因為它關係到部落和氏族的生死存亡、榮辱禍福,因此有理由受到特別的重視。甚至進入國家時代後,它也仍是曆代王朝的大典。

《左傳》上說:“國之大事,唯祀與戎。”“祀”就是祭祀,即“請神吃飯”;“戎”就是戰爭,即“吃掉別人”。總之都是“吃”。而“請神吃飯”,歸根結底是為了自己能夠安穩地吃飯。所以,它也曆來就被看作是一件大事。其被重視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一般地說,請神吃飯,必須由群體的最高首長(酋長、部落長、部落聯盟長、國君、天子)親自出麵。如果是家祭或族祭,則須由家長或族長出麵。另外,還有許多繁瑣的程序和儀式,與此同步進行。

除整頭的豬、羊、馬、牛往上端外,有時還要用人祭。用人祭當然是在奴隸社會,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可能殺王子公主、諸侯大臣獻祭,因為非如此不足以表示祭品之貴重,也就是本錢越大紅利也越多的意思。曆史上傳說商紂王曾殺姬昌(周文王)之子,又做成肉餅給他吃,很可能便是王子獻祭,然後再作為“胙肉”賜給姬昌。至於“醢鬼侯之女,菹梅伯之骸”,也可能是公主獻祭或大臣獻祭,或借獻祭之名濫殺無辜。不管采取多少種形式,請神吃飯的儀式,總體上都可以叫做“祭”。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祭”這個字,下麵是一個“示”字。“示”本是上天為了向人垂示休咎禍福而顯示的某種征象,故有垂示、顯示、展示、出示、表示、指示等義,都與上天的神靈有著聯係。上麵部分,無論從甲骨、金文、篆文看,都是像“一隻手拿著一塊肉”之形。所以,“祭”,就是用手拿著肉給神看,以表示自己的一片誠心:我們請您老人家吃肉了,您老人家也得表示表示吧?當然,天神、地祇、人鬼們倘若有所表示,也是非同小可的。因此這神即便小到土地、灶神,也得請他們吃飯。土地廟前有副對聯日“黃酒白酒都不論,公雞母雞隻要肥”,這就是請神吃飯的標準。不過土地神是諸神中級別最低的“地方官”,故而要求也不太高。灶神雖日“王”,其實“未入流”,待遇也更低,隻有年底才能吃上一點糖果,居然也受賄賂。滿嘴是糖,說話便甜,到天上作匯報時,專揀好的說,謂之“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可見,凡是“吃”了人家的,說起話來,就得偏向人家。

勵誌名言

時間能使人生色,也能使人毀滅。

———[德]歌德

無論請“神”吃飯也好,還是請“人”吃飯也好,都可以統稱為“請客吃飯”。但是,如果僅僅把它理解為討好對方或賄賂對方,那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在“請客吃飯”這種最普遍的文化現象背後,有著極其深刻的內涵。

所以說,給人食物,請人吃飯,是一種很重的情誼;而接受他人的食品,則是受了很大的恩惠,必須尋找機會加以償還。通常的做法,也許是回請一頓。但如果是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受人一食,則可能要報之以生命。例如,韓信下齊七十餘城,又向劉邦討了個齊王的封號,羽翼豐滿,實力雄厚,已成為劉項之外的第三種力量,在楚漢之爭中舉足輕重,正所謂“為漢則漢勝,與楚則楚勝”。然而,當說客武涉和謀士蒯通都勸他反劉自立時,韓信卻斷然回絕,因為他念念不忘劉邦“解衣衣我,推食食我”之恩。韓信說:“吾聞之,乘人之車者載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向利背義乎!”所謂“死人之事”,就是“以必死的精神為他人辦事”,“為他人之事不惜獻出生命”的意思。看來,有時一飯之恩是要以生命來報的。

“解衣衣我,推食食我”,這在韓信,確實是刻骨銘心的恩德。因為韓信是一個挨過餓、深知饑餓之苦的人,韓信少時家貧,常常沒有飯吃,隻好到南昌亭長家去混飯。亭長的老婆顯然並不歡迎他,便一大清早就把飯提前做好,抓緊時間吃完它。韓信再來時,當然沒有吃的,一怒之下,便跑到河邊去釣魚。一個在河邊拍絮的大娘(漂母)見他饑餓,便把自己的飯分給他吃,天天如此,直到漂絮工作結束。所以後來韓信封了楚王,衣錦還鄉時,第一件事就是向漂母報恩。

不僅韓信,隻要是稍為感受過一點饑餓之苦的人,都會產生相同的感情。我們民族的先民,正是在饑餓的煎熬中,通過艱苦奮鬥,最終才探索出一條生存的道路的。所謂“人是鐵,飯是鋼”、“民以食為天”等等說法,反映的正是這樣一條曆史唯物主義的真理:“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就是說首先必須勞動,然後才能爭取統治,從事政治、宗教和哲學等等……”

所以說,在我們民族的文化心理深層,便積澱著這樣一個觀念:食物是一切的根本。在原始意識的水平上,生存便直接地就等於吃。母親之所以最親,同時也最偉大、最神聖、最值得崇敬和感激,就因為她能養育我們。首先是給我們奶吃,然後是給我們別的東西吃。嬰兒並不知道自己是誰所生,他們是在吸食母乳的過程中認識母親的。如果生母並不哺育,則孩子很可能與乳母更親。所以,“有奶便是娘”。凡是對我們有哺育之恩的,也就同時具有母親的性質,可以也應該被看作母親,如“乳母”、“養母”。再廣義一點,如“母校”、“母親河”。

勵誌名言

隻有把時間切斷的時候我們才會感到時間的流動和運動。

———[法]米歇爾·比托爾

由於母親是最早和最主要的食物供給者,而食物又是生命之源,所以人類最早創造出來的神,無一例外地都是母親神。如歐洲出土的史前女神像和我國遼西喀左縣東山嘴紅山文化遺址出土的女神像,便都是母親神的偶像。其共同特點,是有著隆起的肚皮(意謂生育)和碩大的**(意謂哺育)。紅山文化遺址甚至還山土了一大批**。這麽多這麽大的**,當然不是為了性感,而是為了吃。在兒童和原始人的心目中,母親和母親神首先是食物的提供者,是可吃和被吃的對象。**們和有著碩大**的女人們之所以會走上神壇,就是出於這種道理:被吃的也應該是被感激和被崇拜的,可吃的也必然是偉大的和神聖的。甚至反過來也一樣,偉大神聖的,也一定是吃的。國家是偉大神聖的(同時又是我們的母親),所以是可“吃”(吃皇糧)的,而且吃起來絲毫用不著“不好意思”。上帝和神也是偉大神聖的,所以也是可“吃”的。古埃及人吃神王奧西利斯身上長出的麥芽,基督徒則吃象征著耶穌血肉的葡萄酒和麵餅。這一聖餐儀式表達的大概正是這樣一個觀念:隻有那些給了我們食物的,才真正是我們的上帝,我們的主。我們中國的伏羲,是一個主管“庖廚”和“犧牲”的人,大概就是因為在飲食方麵有功於先民,所以才被尊奉為“人祖”。

餐桌上的學問,不過是“食與共食”的關係;既然“食與共食”,可以使本無血緣關係的人由“非親”而“相並”;那麽,要把一個與自己並無任何血親關係的人變成“自己人”,變成“哥們”,那就要在餐桌上“認親”。如果上帝給了你這種機會(如在一起工作、開會),固然是你的福分;如果無此機會,最好還是在餐桌上“相識”。

由於兄弟姐妹都是除母子關係外最親近也最廣泛的關係,因此要拉關係,講交情,最常見的辦法就是“稱兄道弟”,交結“鐵哥兒們”。所以,為了建立、證明和不斷重申這種“兄弟”關係,也就必須“請客吃飯”。因為不論你我是否同宗,也不論你我是否相識,隻要在一起吃了飯,我們就成了“兄弟”。至少可以說,從此以後,相互之間就有“關係”,也就不再是“生人”,而是“熟人”是經過了烹煮和料理從而具有“可食性”的人,當然可以“吃”。如果不太“熟”,就不好“開口”。如果“很熟”,那就不論是否在飯桌上,都能請對方幫忙。如果斷然拒絕,不但自己拉不下“臉”,“牽線搭橋”的其他朋友也就沒麵子,因此他們也不會答應。沒法子。至少也要在“嘴巴”上先“答應”下來。中國人之所以那麽熱衷於請客吃飯,就是為了多結交一些朋友,多聯係一些關係網,並不完全在於“吃了人家的嘴軟”(這可以通過行賄送禮來實現),更在於“同吃一碗飯”的情誼。這種情誼使中國的人際關係有一種脈脈溫情,有時甚至要超過親兄弟之間的情誼。

隻因為中國人過懂了“共食”的生活,所以中國人很難實行西方那種“分餐製”,更不用說各付各的賬了。盡管現代“有文化”的中國人都承認,分餐製科學、衛生、不浪費,但同時也認為,那種進餐方式太冷漠,太沒有人情味。豈止是沒有人情味,簡單就是“不像話”,好像懷疑人家有傳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學衛生,反倒越不好意思分餐。相反,為了表示大家都是“兄弟”,是“自己人”,是“鐵哥兒們”,就必須將所有的筷子都伸向同一盤菜,這樣才“不分彼此”,才真正是“同吃一碗飯”,也才能真正體現出大家的關係。

勵誌名言

選擇機會,就是節省時間。

———[英]培根

特別親近的時候,甚至連別人的病,也無妨一並傳染過來,至少要表示不怕傳染。如果我連你的病都敢傳染過來和你一起去“生”,那麽,我們難道還不是“同生共死”的“兄弟”嗎?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麽,便不妨先為別人的病而“死”他一回。作為主人,也無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資”;作為客人,則無妨看作接受情誼的一種“表態”。總之,大家是毫無顧慮的,簡直要有赴湯蹈火、視死如歸的精神。所以餐桌上的“流行歌曲”便是:“感情淺,嚐一點,感情深,打吊針,感情鐵,胃出血”。一個講義氣的人,應該能夠為朋友“兩肋插刀”,獻出生命連眼睛不眨一下。‘如果連喝醉酒或吃出病來的風險都不敢承擔,那麽,你還能為朋友做出一點什麽呢?

中國人吃的方式,吃的禮儀,也大有講究:淺嚐輒止表示禮貌,同時也表示“生分”,開懷痛飲表示不“客氣”,同時也表示很“親熱”。又如,吃得很響表示沒教養,但為了表示主人的飯菜好,表示自己是“回家”而非“做客”,又必須“吃得香”。“吃得香”才“吃得開”,“吃得開”才“好開口”。餐桌上的許諾是開不得玩笑的。一旦承諾,便須努力去兌現,否則你就成了“小人”。言出於口,“食言”便意味著把吐出去的東西吃回來,既可恥,又惡心。為了獲取這一承諾,就必須在餐桌上努力營造讓對方不好意思拒絕的氣氛,比如用筷子頻頻為客人夾菜等。這一動作,學名“敬菜”,是表示尊敬,同時也未嚐沒有把對方緊緊夾住。以防脫落的意思在內。所以如果對方不“吃”這一套,也可能加以拒絕,堅持“自己來”。那麽,就可以采取“第二套方案”——敬酒。

敬酒的學問主要有三條:一是要注意先後次序,即尊者先,卑次;二是在碰杯時,自己的杯子要低一點,以示謙虛;三是自己要先喝完,叫做“先幹為敬”。這無非是表示:兄弟我為朋友兩肋插刀,是不怕“胃出血”的了,您老人家則可隨意。這種敬酒如發生在同輩之間,則被敬者也是不好意思不喝的。另外還有一種更為親密的方式,就是喝“交杯酒”,或用同一酒杯喝酒,或把雙方的酒相互混入,則更加是“不分彼此”,“吃一個娘的奶”了。飯桌上“不分彼此”,生活中就會“同甘共苦”。它也意味著“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和同心同德”。所有的“營造”都是為了拉攏人際關係。

說到這裏,我們還要看看中國的菜肴和餐具,它同樣體現了這種團結、和合、交融的“群體意識”和文化精神。中國菜,無論煎、炒、蒸、煮、燒、烤、炸、拌,幾乎都無不是將主料和佐料混在一起下鍋上桌,決不會像以“個體意識”為文化內核的西方人那樣,肉是肉、魚是魚、鹽是鹽、胡椒是胡椒地各自獨立,分得一清二楚。一些大菜名菜,如“全家福”、“佛跳牆”、“霸王別姬”之類,更是多種主料的和合,味道也相當的豐富。而且,按照中國的烹調學、營養學和食療學的說法,這種“和合”,有利於陰陽協調,是一種很科學的食法。

在餐具中最具“中國特色”的是筷子。兩根筷子夾住一塊食物,正像那個“鄉”字,本身就有“共食”之意義。所以用筷子給客人夾菜,幾乎是宴會上不可或缺的禮儀。它表示客氣,也表示和氣,既穩重,又文雅。不象西方人進餐,用刀切像屠宰,用叉戳像侵略,既野蠻,又粗暴,還冷冰冰的,一點人情味也沒有。沒有人情味的飯食和進餐方式,在中國是行不通的。

顯然,對於中國人來說,飲食的味道,決不僅僅隻是食物(主料和佐料)的味道,還必須包括餐桌上特有的那種“人情味”。最好是,食物本身既“味道好極了”,人情味又“濃極了”。這樣的飯是最令人向往的。

勵誌名言

時光會使最亮的刀生鏽,歲月會折斷最強的弓弩。

———[英]華特·司各特

一般地說,中國人是不喜歡獨食的。甚至在食堂和自助餐廳,也常見人們三五成群,聚而食之。在中國人看來,獨食難肥,共食才能汲取營養;獨食無味,共食才會其樂無窮。如果不得已而自斟自酌,就要在想象中是與人共食:“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否則,就叫做“喝悶酒”。“喝悶酒”的人大多都是身邊發生了什麽不愉快的事,如果與友人共飲,則“酒逢知己千杯少”,喝得過量也無妨。隻有當共餐的食物尚留在體內時,才會真正有血緣相同的效應,所以必須通過不斷地共餐來加以維持。更何況,吃了別人的東西,就是吃了別人的情誼,必須加以回報。其結果,又勢必要增加共餐的次數,以便使彼此的血液之中,含有更多的共同生命因子。

因此,卡耐基認為,作為領導,“吃”也是一種學問,特別是在辦某一件事時,不會“吃”。也就是不會辦事,不“吃”也就辦不成事。再大的事、再難的事,隻要“吃”得好,也能很順利地辦成。當領導的,“吃”也是一種學問,也是一種領導藝術,這種“餐桌上的藝術”,特別是在改革開放的今天,表現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