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史台(秦、漢曰禦史府,後漢改為憲台,魏、晉、宋改為蘭台,梁、陳、北朝鹹曰禦史台。武德因之。龍朔二年改名憲台。鹹亨複。光宅元年分台為左右,號曰左右肅政台。左台專知京百司,右台按察諸州。神龍複為左右禦史台。延和年廢右台,先天二年複置,十月又廢也。)

大夫一員,(正三品。秦、漢之製,禦史大夫、副丞相為三公之官。魏、晉之後,多不置大夫,以中丞為台主。隋諱中,複大夫,降為正四品。《武德令》改為從三品。龍朔改為大司憲,鹹亨複為大夫。光宅分台為左、右,置左、右台大夫。及廢右台,去“左”“右”字。本從三品,會昌二年十二月敕:“大夫,秦為正卿,漢為副相,漢末改為大司空,與丞相俱為三公。掌邦國刑憲,肅正朝廷。其任既重,品秩宜峻。準六尚書例,升為正三品,著之於令。”)中丞二員。

(正四品下。漢禦史台有二丞,掌殿內秘書,謂之中丞。漢末改為禦史長史,後漢複為中丞。後魏改為中尉正,北齊複曰中丞。後周曰司憲中大夫。隋諱中,改為持書禦史,為從五品。武德因之。貞觀末,避高宗名,改持書禦史為中丞,置二員。龍朔改為司憲大夫,鹹亨複為中丞。本正五品上,會昌二年十二月敕:“中丞為大夫之貳,緣大夫秩崇,官不常置,中丞為憲台長。今九寺少卿及諸少監、國子司業、京兆少尹,並府寺省監之貳,皆為四品,唯中丞官重,品秩未崇,可升為正四品下,與丞郎出入迭用,著之於令。”)大夫、中丞之職,掌持邦國刑憲典章,以肅正朝廷。中丞為之貳。凡天下之人,有稱冤而無告者,與三司訊之。凡中外百僚之事,應彈劾者,禦史言於大夫。大事則方幅奏彈之,小事則署名而已。若有製使覆囚徒,則與刑部尚書參擇之。凡國有大禮,則乘輅車以為之導。

侍禦史四員。(從六品下。禦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為侍禦史。後周曰司憲中士,隋為侍禦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侍禦史年深者一人判台事,知公廨雜事,次一人知西推,一人知東推也。)凡有別付推者,則按其實狀以奏。若尋常之獄,推訖斷於大理。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彈奏者,則具其事為狀,大夫、中丞押奏。大事則冠法冠,衣朱衣纁裳,白紗中單以彈之。小事常服而已。凡三司理事,則與給事中、中書舍人更直,直於朝堂受表。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長官,則與刑部郎中員外、大理司直評事往訊之。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下。)主簿掌印及受事發辰,勾檢稽失。(兼知官廚及黃卷。)主事二人,令史十七人,書令史二十三人。

殿中侍禦史六人,(從七品下。)令史八人,書令史十八人。殿中侍禦史掌殿廷供奉之儀式。凡冬至、元正大朝會,則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則於鹵簿中糾察非違,具服從於旌門,視文物有所虧闕,則糾之。凡兩京城內,則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內有不法之事。

監察禦史十員,(正八品上。貞觀初,馬周以布衣進用,大宗令於監察禦史裏行。自此因置裏行之名。龍朔元年,以王本立為監察裏行也。)監察掌分察巡按郡縣、屯田、鑄錢、嶺南選補、知太府、司農出納,監決囚徒。監祭祀則閱牲牢,省器服,不敬則劾祭官。尚書省有會議,亦監其過謬。凡百官宴會、習射,亦如之。

殿中省(魏初置殿中監,隋初改為殿中局,煬帝改為殿內省,武德改為殿中省。龍朔改為中禦府,鹹亨複為殿中省。)

監一員,(從三品。魏初置,品第二。梁品第三。隋品第四。武德品第三也。)

少監二員,(從四品上。)丞二人,(從五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

令史四人,書令史十二人,亭長、掌固各八人。殿中監掌天子服禦,總領尚食、尚藥、尚衣、尚舍、尚舍、尚輦六局之官屬,備其禮物,供其職事。少監為之貳。

凡聽朝,則率其屬執傘扇以列於左右。凡大祭祀,則進大珪、鎮珪於壝門之外。

既事,受而藏之。凡行幸,則侍奉於仗內,驂乘以從。若元正、冬至大朝會,則有進爵之禮。丞掌副監事,兼勾檢稽失,省署抄目。主事掌印及知受事發辰。

尚食局:奉禦二人,(正五品下。隋初為典禦,又改為奉禦。)直長五人,(正七品上。)食醫八人。(正九品下。)奉禦掌謹其儲供,辨名數。直長為之貳。若進禦,必辨其時禁。春肝,夏心,秋肺,冬腎,四季之月脾王,皆不可食。

當進,必先嚐。正、至大朝會饗宴,與光祿大夫視其品秩之差。其賜王公賓客,亦如之。諸陵月享,則視膳而獻之。食醫掌率主食王膳,以供其職。

尚藥局:奉禦二人,(正五品下。)直長四人,(正七品上。)書吏四人。

侍禦醫四人,(從六品上。)主藥十二人,藥童三十人。司醫四人,(正八品下。)

醫佐八人,(正八品下。)按摩師四人,咒禁師四人,合口脂匠四人,掌固四人。

奉禦掌合和禦藥及診候方脈之事。直長為之貳。凡藥有上、中、下三品,上藥為君,中藥為臣,下藥為佐。合造之法,一君三臣九佐,別入五藏,分其五味。有湯丸膏散之用。診脈有寸、關、尺之三部,醫之大經。凡合和與監視其分劑,藥成嚐而進焉。侍禦醫,掌診候調和。主藥、藥童,主刮削搗簁。

尚衣局:奉禦二人,(從五品上。)直長四人,(正七品下。)書令史三人,書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奉禦掌衣服,詳其製度,辨其名數。直長為之貳。凡天子之服冕十有三;一,大裘冕,二袞冕,一鷩冕,四毳冕,五黻冕,六玄冕,七通天冠,八武弁,九弁服,十介幘,十一白紗帽,十二平巾幘,十三翼善冠。(事具《輿服誌》。)凡天子之大珪,曰珽,長三尺。鎮珪,長尺有二寸。

若有事於郊丘社稷,則出之於內。將享,至於中壝門,則奉鎮珪於監而進之。既事,受而藏之。凡大朝會,則設案,服畢而徹之。

尚舍局:奉禦二人,(從五品上。)直工六人,(正七品下。)書令史三人,書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奉禦掌殿廷張設、湯沐、燈燭、灑掃之事。

直長為之貳。凡行幸,預設三部帳幕,(有古帳、大帳、次帳、小次帳、小帳,凡五等之帳為三部。)其外置排城以為蔽扞。(排城,連板為之,板上畫辟邪獸,表裏皆漆之。)凡大祭祀,有事於郊壇,則先設行宮於壇之東南向,隨地之宜,將祀三日,則設大次於外壝東門之外道北,南向而設坐。若有事於明堂太廟,則設大次於東門,如郊壇之製。凡致齋則設幄於正殿西序及室內,俱東向,張於楹下。凡元正、冬至大朝會,則設斧扆於正殿。(施蹋席薰爐。朔望受朝,則施幄於正殿,帳裙頂帶,方闊一丈四尺也。)

尚乘局:奉禦二人,(從五品上。)直長一人,(正七品下。)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習馭五十人,掌閑五十人,獸醫七十人。進馬六人,(七品下。)

司庫一人,(正九品下。)司廩二人,(正九品下。)書令史一人,書吏十四人。

奉禦掌內外閑廄之馬,辨其粗良,而率其習馭。直長為之貳。(一曰左右飛黃閑,二曰左右吉良閑,三曰左右龍媒閑,四曰左右抃駼閑,五曰左右駃騠閑,六曰左右天苑閑。開元時仗內六閑,曰飛龍、祥麟、鳳苑、鵷雛、吉良、六群等,號六廄馬。)凡秣馬給料,以時為差。凡外牧進良馬,印以三花飛風之字而為誌。奉乘掌率習馭、掌閑、駕士及秣飼之法。司庫掌鞍轡乘具。司廩掌槁秸出納。獸醫掌療馬病。(初尚乘局掌六閑馬,後置內外閑廄使,專掌禦馬。開元初,以尚乘局隸閑廄使,乃省尚乘,其左右六閑及局官,並隸閑廄使領之也。進馬舊儀,每日尚乘以廄馬八匹,分為左右廂,立於正殿側宮門外,候仗下即散。若大陳設,即馬在樂懸之北,與大象相次。進馬二人,戎服執鞭,侍立於馬之左,隨馬進退。雖名管殿中,其實武職,用資蔭簡擇,一如千牛備身。天寶八載,李林甫用事,罷立仗馬,亦省進馬官。十二載,楊國忠當政,複立仗馬及進馬官,乾元複省,上元複置也。)

尚輦局:奉禦二人,(從五品上。)直長四人,(正七品下。)尚輦二人,(正九品下。)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掌扇六人,掌翰二十四人,主輦三十二人,奉輿十二人,掌固四人。奉禦掌輿輦,分其次序而辨其名數。直長為之貳。

凡大朝會則陳於廷,大祭祀則陳於廟。凡大朝會,則傘二翰一,陳之於廷。(孔雀扇一百五十有六,分居左右。舊翟尾扇,開元年初改為繡孔雀。)若常聽朝,皆去扇,左右各留其三,以備常儀。

內官妃三人。(正一品。《周官》三夫人之位也。隋依周製,立三夫人。武德立四妃:一貴妃,二淑妃,三德妃,四賢妃,位次後之下。玄宗以為後妃四星,其一正後,不宜更有四妃,乃改定三妃之位:惠妃一,麗妃二,華妃三,下有六儀、美人、才人四等,共二十人以備內官之位也。)三妃佐後,坐而論婦禮者也。其於內,則無所不統,故不以一務名焉。六儀六人,(正二品,《周官》九嬪之位也。)掌教九禦四德,率其屬以讚導後之禮儀。美人四人,(正三品,《周官》二十七世婦之位也。)掌率女官,修祭祀賓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周官》八十一禦女之位。)掌敘宴寢,理絲枲,以獻歲功。

宮官(六尚,如六尚書之職掌。)

尚宮二人,(正五品。)司記二人,(正六品。)典記二人,(正七品。)

掌記二人,(正八品。)女史六人。司言二人,(正七品。)典言二人,(正八品。)掌言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簿二人,(正六品。)典簿二人,(正七品。)掌簿二人,(正八品。)女史六人。司闈六人,(正六品。)典闈六人,(正七品。)掌闈六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尚宮職,掌導引中宮,總司記、司言、司簿、司闈四司之官屬。凡六尚書物出納文簿,皆印署之。司記掌印,凡宮內諸司簿書出入目錄,審而付行焉。典記佐之,女史掌執文書。司言掌宣傳啟奏。司簿掌宮人名簿廩賜。司闈掌宮闈管籥。

尚儀二人,(正五品。)司籍二人,(正六品。)典籍二人,(正七品。)

掌籍二人,(正八品。)女史十人,司樂四人,(正六品。)典樂四人,(正七品。)掌樂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司賓二人,(正六品。)典賓二人,(正七品,)掌賓二人。(正八品。)司讚二人,(正六品。)典讚二人,(正六品。)掌讚二人,(正六品。)女史二人。尚儀之職,掌禮儀起居,總司籍、司樂、司賓、司讚四司之官屬。司籍掌四部經籍、筆劄幾案。司東掌率樂人習樂,陳懸、拊擊、進退。司賓掌賓客朝見、宴會賞賜。司讚掌朝見宴會讚相。尚服二人,(正五品。)司寶二人,(正六品。)典寶二人,(正七品。)

掌寶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衣二人,(正六品。)典衣二人,(正七品。)掌衣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飾二人,(正六品。)典飾二人,(正七品。)掌飾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仗二人,(正六品。)典仗二人,(正七品。)掌仗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尚服之職,掌供內服用采章之數,總司寶、司衣、司飾、司仗四司之官屬。司寶掌瑞寶、符契、圖籍。

司衣掌衣服首飾。司飾掌膏沐巾櫛。司仗掌羽儀仗衛。

尚食二人,(正五品。)司膳四人,(正六品。)典膳四人,(正七品。)

掌膳四人,(正八品。)掌醞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醞二人,(正七品。)典醞二人,(正七品。)女史二人。司藥二人,(正六品。)典藥二人,(正七品。)掌藥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饎二人,(正六品。)典饎二人,(正七品。)掌饎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尚食之職,掌供膳羞品齊之數,總司膳、司醞、司藥、司饎四司之官屬。凡進食,先嚐之。司膳掌製烹煎和。司醞掌酒醴枌飲。司藥掌方藥。司饎掌給宮人廩餼飯食、薪炭。

尚寢二人,(正五品。)司設二人,(正六品。)典設二人,(正七品。)

掌設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輿二人,(正六品。)典輿二人,(正七品)掌輿二人,(正八品。)女史一人。司苑二人,(正六品。)典苑二人,(正七品。)掌苑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司燈二人,(正六品。)典燈二人,(正七品。)掌燈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尚寢之職,掌燕寢進禦之次序,總司設、司輿、司苑、司燈四司之官屬。司設掌幃帳茵席、掃灑張設。

司輿掌輿輦傘扇羽儀。司苑掌園苑種植蔬果。司燈掌燈燭。

尚功二人,(正五品。)司製二人,(正六品。)典製二人,(正七品。)

掌製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司珍二人,(正六品。)典珍二人,(正七品。)掌珍二人,(正八品。)女史六人。司彩二人,(正六品。)典彩二人,(正七品。)掌彩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司計二人,(正六品。)典計二人,(正七品。)掌計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尚功之職,掌女功之程課,總司製、司珍、司彩、司計四司之官屬。司製掌衣服裁縫。司珍掌寶貨。司彩掌繒錦絲枲之事。司計掌支度衣服、飲食、薪炭。

宮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

女史四人。宮正之職,掌戒令、糾禁、謫罰之事。司正、典正佐之。(右唐製定宮官六尚書、二十四司職事官,以備內職之數。)

內侍省(《星經》有宦者四星,在天市垣,帝坐之西。《周官》有巷伯、寺人之職,皆內官也。前漢宮官,多用士人,後漢始用宦者為宮官。晉置大長秋卿為後宮官,以宦者為之。隋為內侍省,煬帝改為長秋監。武德複為內侍。龍朔改為內侍監,光宅改為司宮台,神龍複為內侍省也。)

內侍四員。(從四品上。漢、魏曰長秋卿,梁曰大長秋,北齊曰中侍中,後周曰司內上士,隋曰內侍,置二人。煬帝曰長秋令,正四品。武德複為中侍。中官之貴,極於此矣。若有殊勳懋績,則有拜大將軍者,仍兼內侍之官。德宗置左、右神策、威遠等禁兵,命中官掌之。每軍置中尉一人,宦者為之。自李輔國、魚朝恩之後,京師兵柄,歸於內官,號左、右軍中尉。將兵於外者,謂之觀軍容使。

而天下軍鎮節度使,皆內官一人監之,事具《宦者傳》也。)內常侍六人。正(五品下。漢代謂之中常侍。)內侍之職,掌在內侍奉出入宮掖宣傳之事,總掖廷、宮闈、奚官、內仆、內府五局之官屬。內常侍為之貳。凡皇後祭先蠶,則相儀。後出,則為之夾引。

內給事八人,(從五品下。)主事二人,(從九品下。)令史八人,書令史十六人。內給事掌判省事。凡元正、冬至群臣朝賀中宮,則出入宣傳。凡宮人衣服費用,則具其品秩,計其多少,春秋二時,宣送中書。

內謁者監六人,(正六品下。)內謁者十二人,(從八品下。)內寺伯二人。

(正七品下。)內謁者監掌內宣傳。凡諸親命婦朝會,所司籍其人數,送內侍省。

內謁者掌諸親命婦朝集班位。內寺伯掌糾察諸不法之事。歲大儺,則監其出入。

掖廷局: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宮教博士二人,(從九品下。)監作四人,(從九品下。)令史四人,計史二人,書令史八人。

掖廷令掌宮禁女工之事。凡宮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養蠶,會其課業。丞掌判局事。博士掌教習宮人書算眾藝。監作掌監當雜作。

宮闈局: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令史三人,書吏六人,內閽人二十人,內掌扇十六人,內給使無常員。宮闈局令掌侍奉宮闈,出入管鑰。凡大享太廟,帥其屬詣於室,出皇後神主置於輿而登座焉。既事,納之。

凡宮人無官品者,稱內給使。若有官及經解免應敘選者,得令長上,其小給使學生五十人,皆總其名籍,以給其糧廩。丞掌判局事。內給使掌諸門進物出納之曆。

奚官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書令史三人,書吏六人,藥童四人。奚官令掌奚隸工役、宮官品命。丞為之貳。凡宮人有疾病,則供其醫藥,死亡則供其衣服,各視其品命。仍於隨近寺觀,為之修福。雖無品,亦如之。凡內命婦五品已上亡,無親戚於墓側,三年內取同姓中男一人,以時主祭。無同姓,則所司春秋以少牢祭之。

內仆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駕士二百人。內仆令掌中宮車乘出入導引。丞為之貳。凡中宮有出入則令居左,丞居右,而夾引之。凡皇後之車有六,事在《輿服》也。內府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內府令掌中藏寶貨,給納名數。丞為之貳。凡朝會五品已上,賜絹帛金銀器於殿廷者,並供之。諸將有功,並蕃酋辭還,亦如之。

太常寺(古曰秩宗,秦曰奉常,漢高改為太常,梁加“寺”字,後代因之。)

卿一員,(正三品。梁置十二卿,太常卿為一。周、隋品第三。龍朔二年改為奉常,光宅改為司禮卿,神龍複為太常卿也。)少卿二人。(正四品。隋置少卿二人,從四品。武德置一人,貞觀加置一員。)太常卿之職,掌邦國禮樂、郊廟、社稷之事,以八署分而理之:一曰郊社,二曰太廟,三曰諸陵,四曰太樂,五曰鼓吹,六曰太醫,七曰太卜,八曰廩犧。總其官屬,行其政令。少卿為之貳。

凡國有大禮,則讚相禮儀。有司攝事,則為之亞獻。率太樂官屬,宿設樂懸,以供其事。宴會,亦如之。若三公行園陵,則為之副,公服乘輅備鹵簿而奉其禮。

若大祭祀,則先省牲器。凡太卜占國之大事及祭祀卜日,皆往蒞之於太廟南門之外。凡仲春薦冰及四時品物甘滋新成者,皆薦焉。凡有事於宗廟,少卿帥太祝、齋郎入薦香燈,整拂神幄,出入神主。將享,則興良醞令實樽罍。凡備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二曰禦衣院,三曰樂懸院,四曰神廚院。)

丞二人,(從五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府十二人,史二十三人。博士四人,(從七品上。)謁者十人,讚引二十人。太祝六人,(正九品上。)祝史六人。奉禮二人,(從九品上。)讚者十六人。協律郎二人,(正八品上。)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太廟齋郎,京、都各一百三十人。太廟門仆,京、都各三十人。丞掌判寺事。凡大饗太廟,則修七祀於太廟西門之內。若祫享,則兼修配享功臣之禮。主簿掌印,勾檢稽失,省署抄目。錄事掌受事發辰。博士掌五禮之儀式,本先王之法製,適變隨時而損益焉。

凡大祭祀及有大禮,則與卿導讚其儀。凡公已下擬諡,皆跡其功行,為之褒貶。

無爵稱子,養德邱園,聲實明著,則諡曰先生。大行大名,小行小名之。(古有《周書諡法》,《大戴禮諡法》,漢劉熙《諡法》一卷,晉張靖《諡法》兩卷,又有《廣諡法》一卷,梁沈約總聚古今諡法,凡有一百六十五稱也。)若大祭禮,卿省牲器,謁者為之導。若小祀及公卿大夫有嘉禮,亦命謁者以讚之。太祝掌出納神主於太廟之九室,而奉享禘佩給之儀。凡國有大祭祀,凡郊廟之祝版,先進取署,乃送祠所。將事,則跪讀祝文,以信於神;禮成而焚之。凡大祭祀,卿省牲而告充。凡祭天及日月星辰之玉帛,則焚之;祭地及社稷山嶽,則瘞之;瀆汙,則沉之。奉禮郎掌朝會祭祀君臣之版位。凡樽卣之製,十有四,祭則陳之。祭器之位,簠簋為前,鈃次之,籩豆為後。大凡祭祀朝會,在位者拜跪之節,皆讚導之,讚者承傳焉。又設牲榜之位,以成省牲之儀。凡春秋二仲,公卿巡陵,則主其威儀鼓吹之節而相禮焉。協律郎掌和六呂六律,辨四時之氣,八風五音之節。凡太樂,則監試之,為之課限。若大祭祀饗宴奏於廷,則升堂執麾以為之節製,舉麾工鼓柷而後樂作,偃麾戛敔而後止。

兩京郊社署:令各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上。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五人,門仆八人,齋郎一百一十人。郊社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祠祀祈禱之禮。丞為之貳。凡大祭祀,則設神坐於壇上而別其位,立燎壇而先積柴。凡有合朔之變,則置五兵於太社,以朱絲縈之以俟變,過時而罷之。

諸陵署:令一人,(從五品上。)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主衣四人,主輦四人,主藥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二人。陵戶,乾,橋、昭四百人,獻、定、恭三百人。陵令掌先帝山陵,率戶守衛之。丞為之貳。凡朔望、元正、冬至,皆修享於諸陵。凡功臣密戚陪葬者聽之,以文武分為左右列。諸太子陵令各一人,(從八品下。)丞一人。(從九品下。)

太樂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府三人,史六人。樂正八人,(從九品下。)典事八人,掌固八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

太樂令調合鍾律,以供邦國之祭祀享宴。丞為之貳。凡天子宮懸鍾磬,凡三十六虡,(鎛鍾十二,編鍾二二,編磬十二,共為三十六架。東方西方,磬虡起北,鍾虡次之。南方北方,磬虡起西,鍾虡次之。鎛鍾在編鍾之間,各依辰位。四隅建鼓,左柷右敔。又設巢、竽、笛、管、篪、塤、係於編鍾之下。偶歌琴、瑟、箏、築,係於編磬之下。其在殿廷前,則加鼓吹十二案,於建鼓之外,羽葆之鼓、大鼓、金鐓、歌簫、笳置於其上。又設登歌鍾、節鼓、瑟、琴、箏、笳於堂上,笙、和、簫、篪於堂下。太子之廷,陳軒懸,去其南麵鎛鍾、編鍾編磬各三,凡九,設於辰、醜、申之位。三建鼓亦如之。凡宮懸之作,則奏文武舞,事在《音樂誌》也。)凡大宴會,則設十部伎。凡大祭祀、朝會用樂,辨其曲度章服,而分始終之次。在事於太廟,每室酌獻各用舞。(事具《音樂誌》。)凡祀昊天上帝及五方《大明》、《夜明》之樂,皆六成,祭皇地祇神州社稷之樂,皆八成,享宗廟之樂,皆九成。其餘祭祀,三成而已。(五音有成數,觀其數而用之也。)

凡習樂,立師以教。每歲考其師之課業,為上中下三等,申禮部。十年大校之,量優劣而黜陟焉。凡樂人及音聲人應教習,皆著簿籍,核其名數,分番上下。

鼓吹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府三人,史六人。

樂正四人,(從九品下。)典事四人,掌固四人。鼓吹令掌鼓吹施用調習之節,以備鹵簿之儀。丞為之貳。凡大駕行幸,鹵簿則分前後二部以統之。法駕則三分減一,小駕則減大駕之半。皇太後、皇後出,則如小駕之例。皇太子之鼓吹,亦有前後二部。親王已下各有差。凡大駕行幸,有夜警晨嚴之製。(大駕夜警十二部,晨嚴三通。太子諸王公卿已下,警嚴有差。)凡合朔之變,則率工人設五鼓於太社。太儺,則帥鼓角以助侲子唱之。

大醫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府二人,史四人,主藥八人,藥童二十四人。醫監四人,(從八品下。)醫正八人,(從九品下。)

藥園師二人,藥園生八人,掌固四人。太醫令掌醫療之法。丞為之貳。其屬有四,曰:醫師、針師、按摩師、禁咒師。皆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試登用,如國子之法。

凡醫師、醫工、醫正療人疾病,以其全多少而書之以為考課。藥園師,以時種蒔收采。

諸藥醫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從九品下。)醫師二十人,醫工一百人,醫生四十人,典藥二人。博士掌以醫術教授諸生。(醫術,謂習《本草》,《甲乙脈經》。分而為業,一曰體療,二曰瘡腫,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齒,五曰角法也。)

針博士一人,(從八品下。)針助教一人,(從九品下。)針師十人,針工二十人,針生二十人。針博士掌教針生以經脈孔穴,使識浮沉澀滑之候,又以九針為補瀉之法。其針名有九,應病用之也。

按摩博士一人,(從九品下。)按摩師四人,按摩工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

按摩博士掌教按摩生消息導引之法。

咒禁博士一人,(從九品下。)咒禁師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咒禁博士掌教咒禁生以咒禁,除邪魅之為厲者。

太卜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卜正二人,(從九品下。)卜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太卜令掌卜筮之法。丞為之貳。(其法有四:一龜,二五兆,三易,四式。)皆辨其象數,通其消息,所以定吉凶焉。凡國有祭祀,則率卜正、占者,卜日於太廟南門之外。歲季冬之晦,帥侲子入宮中堂贈大儺。(贈,送也,堂中舞侲子,以送不祥也。)

廩犧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廩犧令掌薦犧牲及粢盛之事。丞為之貳。凡三祀之牲牢,各有名數。大祭祀,則與太祝以牲就榜位,太常卿省牲,則北麵告腯,乃牽牲以授太官。

汾祠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上。)汾祠令、丞,掌神祀、享祭、灑掃之製。

兩京齊太公廟署:令各一人,(從七品下。)丞各一人,(從八品上。)令、丞掌開合、灑掃及春秋仲釋尊之禮。

光祿寺(秦曰郎中令,漢曰光祿勳,掌宮殿門戶。梁置十二卿,加“寺”字,除“勳”字,曰光祿卿,掌膳食,後因之。)品第三。龍朔改為司膳寺正卿,光宅改為司膳寺卿,神龍複為光祿寺也。

卿一員,(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卿之職,掌邦國酒醴、膳羞之事,總太官、珍羞、良醞、掌醢之屬,修其儲備,謹其出納。少卿為之貳。

國有大祭祀,則省牲獲,視濯滌。若三公攝祭,則為之終獻。朝會宴享,則節其等差,量其豐約以供焉。

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府十二人,史二十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檢稽失。錄事掌受事發辰。

太官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府四人,史人。

監膳十人,(從九品下。)主膳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太官令掌供膳食之事。丞為之貳。凡祭之日,與卿詣廚省牲鑊,取明水於陰鑒,取明火於陽燧,帥宰人以鑾刀割牲,取其毛血,實之於豆,遂烹牲焉。又師進饌者實簠簋,設於饌幕之內。凡朝會宴享,九品已上並供其膳食。凡供奉祭祀致齋之官,則視其品秩為之差降。國子監釋奠,百官觀禮,亦如之。凡突衛當上,及命婦朝參宴會者,亦如之。

珍羞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府三人,史六人,典書八人,餳匠五人,掌固四人。令掌庶羞之事,丞為之貳,以實籩豆。陸產之品,曰榛栗脯修,水物之類,曰魚鹽菱芡。辨其名數,會其出入,以供祭祀朝會賓客之禮也。

良醞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府三人,史六人。

監事二人,(從九品下。)掌醞三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觶一百二十人,掌固四人。令掌供奉邦國祭祀五齊三酒之事。丞為之貳。(五齊三酒,義見《周官》。)

郊祀之日,帥其屬以實樽罍。若享太廟,供其鬱鬯之酒,以實六彝。若應進者,則供春暴、秋清、酴、桑落等酒。

掌醢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四人,主醢十人。令掌供醯醢之屬,而辨其名物。丞為之貳。(凡鹿、兔、羊、魚等四醢。)凡祭神祇,享宗廟,用菹醢以實豆。宴賓客,會百官,醢醬以和羹。

衛尉寺(秦置衛尉,掌宮門衛屯兵,屬官有公車司馬、衛士、旅賁三令。梁置十二卿,衛尉加“寺”字,官加“卿”字。龍朔改為司衛寺,鹹亨複也。)

卿一員,(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卿之職,掌邦國器械文物之事,總武庫、武器、守宮三署之官屬。少卿為之貳。凡天下兵器入京師者,皆籍其名數而藏之。凡大祭祀大朝會,則供其羽儀、節鉞、金鼓、帷帟、茵席之屬。

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上。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納之數。主簿掌印,勾檢稽失。錄事掌受事發辰。

武庫:令、(兩京各一人,從六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府二人,史六人,監事一人,(正九品上。)典事二人,掌固五人。令掌藏邦國之兵仗、器械,辨其名數,以備國用。丞為之貳。凡親征及大田巡狩,以羝羊、猳豬、雄雞釁鼓。若太子親征及大將出師,則用猳犭屯。凡有赦,則先建金雞,兼置鼓於宮城門之右。視大理及府縣囚徒至,則撾其鼓。

武器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府二人,史六人,監事一人,(從九品下。)典事二人,掌固四人。令掌在外戎器,辨其名物,會其出入。丞為之貳。凡大祭祀大朝會及巡幸,則納於武庫,供其鹵簿。若王公百官婚葬之禮,應給鹵簿,亦供之。

守宮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四人,監事二人,掌設六人,幕士一千六百人。令掌邦國供帳之屬,辨其名物,會其出入。丞為之貳。凡大祭祀大朝會及巡幸,則設王公百官位於正殿南門外。

宗正寺(《星經》有宗正星,在帝座之東南。秦置宗正,掌宗屬。梁置十二卿,宗正為一,署加“寺”字。隋品第二。光宅改為司屬,神龍複之也。)

卿一員,(從三品上。)少卿二員。(從四品上。)丞二人,(從六品上。)

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上。)府五人,史九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卿之職,掌九族六親之屬籍,以別昭穆之序,並領崇玄署。少卿為之貳。九廟之子孫,繼統為宗,餘曰族。凡大祭祀及冊命朝會之禮,皇親諸親應陪位預會者,則為之簿書,以申司封。若皇親為三公子孫應襲封者,亦如之。

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檢稽失。錄事掌受事發辰。

崇玄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令掌京都諸觀之名數、道士之帳籍,與其齋醮之事。丞為之貳。

太仆寺(太仆,古官。梁置十二卿,署加“寺”字,後因之。龍朔改為司馭寺,光宅為司仆寺,神龍複也。)

卿一員。(從三品。古有太仆正,即其名也。後無正字,唯名太仆。梁置為列卿,隋品第三。龍朔為司馭正卿,光宅曰司仆卿,神龍複也。)少卿二人。

(從四品上。)卿之職,掌邦國廄牧、車輿之政令,總乘黃、典車之屬。凡監牧羊馬所通籍帳,每歲則受而會之,以上尚書駕部,以議其官吏之考課。凡四仲之月,祭馬祖、馬步、先牧、馬社。

丞四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獸醫六百人,獸醫博士四人,學生一百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檢稽失,省署抄目。錄事掌受事發辰。

乘黃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駕士一百四十人,羊車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令掌天子車輅,辨其名數與馴馭之法。丞為之貳。凡乘輿五輅,(事具《輿服誌》也。)皆有副車,又有十二車,(曰指南車、曰記裏鼓車、白鷺車、鑾旗車、辟惡車、皮軒車、耕根車、安車、四望車、羊車、黃鉞車、豹尾車,其車飾見《輿服誌》也。)屬車一十有二。(古者屬車八十一乘,皇朝置十二乘也。)乘輿有大駕、法駕、小駕,車服各有名數之差。若有大禮,則以所禦之輅進內。既事,則受而藏之。凡將有事,先期四十日,尚乘供馬如輅色,率駕士預調習指南等十二車。

典廄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府二人,史六人。

主乘六人,(正九品下。)典事八人,執馭一百人,駕士八百人,掌固六人。令掌係飼馬牛,給養雜畜之事。丞為之貳。

典牧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監事八人,典事十六人,(從九品下。)主酪五十人。令掌牧雜畜,造酥酪脯臘給納之事。丞為之貳。凡群牧所送羊犢,皆受之,而供廩犧、尚食之用。諸司合供者,亦如之。

車府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掌固六人。令掌王公已下車輅,辨其名數及馴馭之法。丞為之貳。凡公已下,四軺車。(一象輅,二革軺,三木輅,四軺輅。視其品秩而給之。兼給馭士也。)

上牧監一人,(從五品下。牧監,皆皇朝置也。)副監二人,(正六品下。)

丞二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錄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監一人,(正六品下。)副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下。)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下牧監一人,(從六品下。)副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從九品下。)諸牧監掌群牧孳課之事。凡馬五千匹為上監,三千匹已上為中監,一千匹已上為下監,凡馬之群,有牧長尉。凡馬,有左、右監,以別其粗良,以數紀名,著之簿籍。細馬稱左,粗馬稱右。凡諸群牧,立南北東西四使以分統之,其馬皆印。每年終,監牧使巡按孳數,以功過相除,為之考課。

沙苑監一人,(從六品下。)副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二人,(從九品下。)錄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沙苑監,掌牧養隴右諸牧牛羊,以供其宴會祭祀及尚食所用。每歲與典牧分月以供之。丞為之貳。若百司應供者,則四時皆供。凡羊毛及雜畜毛皮角,皆具數申有司。

大理寺(古謂掌刑為士,又曰理。漢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貴人之牢曰大理之義。後漢後,改為廷尉,魏複為大理。南朝又名廷尉,梁改名秋卿,北齊、隋為大理,加“寺”字。龍朔改為詳刑寺,光宅為司刑,神龍複改。)

卿一員,(從三品。古或名廷尉,北齊加“寺”字。隋品第三。龍朔為詳刑正卿,光宅為司刑卿,神龍複為大理卿。)少卿二員。(從四品上。)卿之職,掌邦國折獄詳刑之事。少卿為之貳。凡犯至流死,皆詳而質之,以申刑部。仍於中書、門下詳覆。凡吏曹補署法官,則與刑部尚書、侍郎議其人可否,然後注擬。

正二人,(從五品下。)丞六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正掌參議刑辟,詳正科條之事。凡六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丞掌分判寺事。主簿掌印,省署抄目,勾檢稽失。錄事掌受事發辰。獄丞四人,掌率獄吏,檢校囚徒,及枷杖之事。獄史六人,亭長四人,掌固八人。問事一百四十八人,掌決罪人。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十二人,(從八品下。)掌出使推核。評事史十四人。(其刑法科目,已載於刑部。)

鴻臚寺(周曰大行人,秦曰典客,漢景帝曰大行,武帝曰大鴻臚。梁置十二卿,鴻臚為冬卿,去“大”字,署為寺。後周曰賓部,隋曰鴻臚寺。龍朔改為同文寺,光宅曰司賓寺,神龍複也。)

卿一員,(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卿之職,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以率其官屬,供其職務。少卿為之貳。凡四方夷狄君長朝見者,辨其等位,以賓待之。凡二王後及夷狄君長之子襲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詳其可否。若諸蕃人酋渠有封禮命,則受冊而往其國。凡天下寺觀三綱,及京都大德,皆取其道德高妙、為眾所推者補充,申尚書祠部。皇帝太子為五服之親及大臣發哀臨沛,則讚相焉。凡詔葬大臣,一品則卿護其喪事,二品則少卿,三品丞一人往。皆命司儀,以示禮製。

丞二人,(從六品上。)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檢稽失。

錄事掌受事發辰。

典客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賓仆十八人,掌固二人。典客令掌二王後之版籍及四夷歸化在蕃者之名數。丞為之貳。凡朝貢、宴享、送迎,皆預焉。辨其等位,供其職事。凡酋渠首領朝見者,皆館供之。如疾病死喪,量事給之。還蕃,則佐其辭謝之節。

司儀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司儀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設十八人,齋郎三十三人,掌因四人,幕士六十人。司儀令掌凶禮之儀式及喪葬之具。丞為之貳。凡京官職事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京官四品已上,如遭喪薨卒,量品贈祭葬,皆供給之。

司農寺(漢初治粟內史,景帝改為大農,武帝加“司”字。梁置十二卿,以署為寺,以官為卿,隋為司農卿,龍朔二年改為司稼卿,鹹亨複也。)

卿一員,(從三品上。)少卿二員。(從四品上。)卿之職,掌邦國倉儲委積之事,總上林、太倉、鉤盾、導官四署與諸監之官屬,謹其出納。少卿為之貳。

凡京百司官吏祿給及常料,皆仰給之。孟春藉田祭先農,則進耒耜,季冬藏冰,仲春頒冰,皆祭司寒。

丞六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府二十分人,史七十六人,計史三人,亭長九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天下租及折造轉運於京都,皆閱而納之,以供國用,以祿百官。主簿掌印,署抄目,勾檢稽失。凡置木契二十隻,應須出納,與署合之。錄事掌受事發辰。

上林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府七人,史十四人,監事十九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令掌苑囿園池之事。丞為之貳。凡植果樹蔬,以供朝會祭祀。其尚食所進,及諸司常料,季冬藏冰,皆主之。

太倉署: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府十人,史二十人,監事十人。(從九品下。)令掌九穀廩藏。丞為之貳。凡鑿窖置屋,皆銘磚(為庾斛)之數,與其年月日,受領粟官吏姓名。又立牌如其銘。

鉤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府七人,史十四人,監事十人,(從九品下。)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令掌供邦國薪芻之事。

丞為之貳。凡祭祀、朝會、賓客享宴,隨差降給之。

導官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府八人,史十六人,監事十人。(從九品上。)令掌導擇米麥之事。丞為之貳。凡九穀之用,隨其精粗、差其耗損而供之。

太原、永豐、龍門諸倉:每倉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上。)

錄事一人,典事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倉監掌倉窖儲積之事。丞為之貳。凡出納帳紙,歲終上於寺司。

司竹監:監一人,(正七品下。)副監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上。)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司竹監掌植養園竹。副監為之貳。歲終,以竹功之多少為考課。

溫泉監:(泉在京兆府昭應縣之西。)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上,)錄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溫泉監掌湯池宮禁之事。

丞為之貳。凡王公已下至於庶人,湯泉館有差,別其貴賤,而禁其逾越。凡近湯之地,潤澤所及,瓜果之屬先時而毓者,必苞匭而進之,以薦陵廟。

京、都苑總監:監各一人,(從五品下。)副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二人,(從七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錄事各三人,府八人,史十六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苑總監掌宮苑內館園池之事。副監為之貳。凡禽魚果木,皆總而司之。凡給總監及苑內官屬,人畜出入,皆為差降之數。

京、都苑四麵監;監各一人,(從六品下。)副監一人,(從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人。四麵監掌所管麵苑內宮館園池,與其種植修葺之事。副監為之貳。丞掌判監事。

諸屯:監一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諸屯監各掌其屯稼穡。丞為之貳。凡每年定課有差。

九成宮總監:監一人,(從五品下。)副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從七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下。)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宮監掌檢校宮樹,供進煉餌之事。副監為之貳。

太府寺(《周官》有太府下士,掌財賦。秦、漢已後,財賦屬司農少府。梁始置太府卿,掌帑藏。龍朔改為外府,光宅改為司府,神龍複為太府寺也。)

卿一員,(從三品。即後周太府中大夫。)少卿二員。(從四品上。)卿掌邦國財貨,總京師四市、平準、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屬,舉其綱目,修其職務。

少卿為之貳。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權衡。凡四方之貢賦,百官之俸秩,謹其出納,而為之節製焉。凡祭祀,則供其幣。

丞四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計史四人,亭長七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正、至大朝所貢方物,應陳於殿廷者,受而進之。

兩京都市署:(京師有東西兩市,東都有南北兩市。)令一人,(從六品上。)

丞各二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京、都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為之貳。凡建標立候,陳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謂秤以格,鬥以概。)以三賈均市。(賈有上、中、下之差。)

平準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錄事一人,府六人,史十三人,監事二人,(從九品下。)典事二人,價人十人,掌固十人。平準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為之貳。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則以時出貨。其沒官物,亦如之。

左藏署:(左右藏令,晉始有之,後代因之。皇家左藏,有東庫、西庫、朝堂庫。又有東都庫。各木契一,與太府主簿合也。)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監事九人,(從九品下。)典事一人,掌固八人。左藏令掌邦國庫藏。丞為之貳。凡天下賦調,先於輸場簡其合尺度斤兩者,卿及禦史監閱,然後納於庫藏,皆題以州縣年月,所以別粗良,辨新舊。凡出給,先勘木契,然後錄其名數,請人姓名,署印送監門,乃聽出。若外給者,以墨印印之。凡藏院之內,禁人燃火,及無故入院者。晝則外四麵常持仗為之防守,夜則擊柝,而分更以巡警之。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府五人,史十人,監事四人,(從九品下。)典事七人,掌固十人。右藏令掌國寶貨。丞為之貳。

凡四方所獻金玉、珠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納禁令,如左藏。

常平署:(漢宣帝時,始置常平倉,以平歲之凶穰。後漢改為常滿倉,晉曰常平,後魏曰邸閣倉。隋於衛州置黎陽倉,洛州置河陽倉,陝州置常平倉,華州置廣運倉,轉相委輸,漕關東之粟,以給京師。國家垂拱初,兩京置常平署,天下州府亦置之。)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監事五人,(從九品下。)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常平令掌倉儲之事。丞為之貳也。

國子監(國子之義,見《周官》。晉武始立國子學。北齊曰國子寺,隋初曰學,後改為寺,大業三年改為監。龍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龍複為國子監也。)

祭酒一員,(從三品。《周官》曰師氏、保氏。漢始置祭酒博士,曆代因之。

隋祭酒,品第三。龍朔、光宅,隨曹改易。)司業二員。(從四品下。隋大業三年,始置司業一人,從四品。官名隨曹改易。)祭酒、司業之職,掌邦國儒學訓導之政令,有六學。(一國子學、二太學、三四門、四律學、五書學、六算學也。)

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釋奠於孔宣父,祭以太牢,樂用登歌軒懸。祭酒為初獻,司業為亞獻。凡教授之經,以《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各為一經,《孝經》、《論語》兼習之。每歲終,考其學官訓導功業之多少,為之殿最。

丞一人,(從六品下。)主簿一人,(從七品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監事。凡六學生每歲有業成上於監者,以其業與祭酒、司業試所習業,上尚書禮部。

國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助教二人,(從六品上。)學生三百人,典學四人,廟幹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國公子孫,二品已上曾孫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壺,修一案。每歲生有能通兩經已上求出仕者,則上於監。堪秀才進士者,亦如之。典學掌抄錄課業。廟幹掌灑掃學廟。

太學博士三人,(正六品上。)助教三人,(從七品上。)學生五百人。太學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之為生者。教法並如國子。

四門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助教三人,(從八品上。)四門博士掌教文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為生者,若庶人子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學。學生五百人。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職。大成二十人。(通四經業成,上於尚書吏部,試登第者,加階放選也。)

律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下。太宗置。)助教一人,(從九品上。)學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為生者。以律令為專業,格式法例亦兼習之。

書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學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為生者。以《石經》、《說文》、《字林》為專業,餘字書兼習之。

算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學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為生者。二分其經,以為之業。習《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邱建》、《夏侯陽》、《周髀》十五人,習《綴術》、《緝古》十五人。其《紀遺》、《三等數》亦兼習之。

《五經》博士各一人。(五品下。舊無《五經》學科,自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三禮》《開元禮》科,長慶二年二月,始置《三傳》《三史》科,後又置《五經》博士。檢年月,未獲也。)

廣文館博士二人。(正六品上。天寶九載置,試附監修進士業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後廢也。)

少府監(秦置少府,掌山澤之稅。漢掌內府珍貨。梁始為卿。曆代或置或省。

隋大業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監。龍朔改為內府,光宅改為尚方,神龍複為少府監。)

監一員,(從三品。秦、漢有少府,梁始為卿,隋改為監,從三品,少監,從四品。)煬帝改為令,武德複為監,龍朔、光宅,隨曹改易之。少監二員。

(從四品下。)監之職,掌供百工伎巧之事,總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五署之官屬,庀其工徒,謹其繕作。少監為之貳。凡天子之服禦,百官之儀製,展采備物,皆率其屬以供之。

丞四人,(從六品下。)主簿二人,(從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計史三人,亭長八人,掌固四人。丞掌判監事。凡五署所修之物,則申尚書省,下所司,以供給焉。

中尚署:令一人,(從六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監作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中尚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中宮服飾,雕文錯彩之製,皆供之。丞為之貳。其所用金玉齒革毛羽之屬,任土以時,而供送之。

左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從七品下。)監作六人,(從九品下。)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左尚令掌供天子之五輅、五副、七輦、三輿、十有二車、大小方圓華蓋一百五十有六,諸翟尾扇及小傘翰,辨其名數,而頒其製度。丞為之貳。

右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監作六人,(從九品下。)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右尚署令供天子十有二閑馬之鞍轡及五品三部之帳,備其材革,而修其製度。丞為之貳。凡刀劍、斧鉞、甲胄、紙筆、茵席、履舄之物,靡不畢供。具用綾絹、金玉、毛革等,所出方土,以時支送。

織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監作六人,(從九品下。)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織染令掌供天子太子群臣之冠冕,辨其製度,而供其職。丞為之貳。

掌冶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監作四人,(從九品下。)掌冶令掌熔鑄銅鐵器物。丞為之貳。凡天下出銅鐵州府,聽人私采,官收其稅。若白鑞,則官市之。其西北諸州,禁人無置鐵冶及采鐵。若器用所須,具名移於所由官供之。

諸冶: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監作四人,(從九品下。)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諸冶監掌鑄銅鐵之事。

北都軍器監一人,(正四品上。)少監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正七品上。)主簿一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上。)府十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軍器監掌繕造甲弩,以時納於武庫。

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五人,監作二人,(從九品下。)典事二人。

弩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五人,監作二人,(從九品下。)典事二人。

諸鑄錢監:(絳州三十爐,揚、宣、鄂、蔚四州各十爐,益鄧、郴三州各五爐,洋州三爐,定州一爐也。)諸鑄錢監以所在州府都督刺史判之。副監一人,上佐判之。丞一人,判司判之。監事一人,或參軍或縣尉知之。錄事、府、史,士人為之。

諸互市:監各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諸互市監掌諸蕃交易馬駝驢牛之事。

將作監(秦置將作,掌營繕宮室,曆代不改。隋為將作寺,龍朔改為繕工監,光宅改為營繕監,神龍複為將作監也。)

大匠一員,(從三品。大匠之名,漢景帝置。梁置十二卿,將作為一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