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管理,便於開展工作,特製定本製度,希全體會員遵照執行。

第一條 總則

(一)要按照本製度所定條例對有關業務單情報的獲得、整理、報告等有關事項進行實施。

(二)本製度主要包括獲取業務單情報的方針;采用最佳調查方法;情報報告的記錄;報告的整理及賬目記錄;業務單獲得的促成及聯絡;提供情報的獎勵製度。

(三)營銷企劃部門要依照本製度來實施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獲取情報的方式和處理

(一)由部門經理負責訂立獲取訂單情報的方針,全體員工應遵照執行。營業人員要在固定的期間每月舉行一次會議。

(二)調查的要領另行訂立,並對負責者實施培訓。

第三條 調查的整理

(一)在進行調查時,要把重要事項記錄在一個本上,然後報告給銷售企劃部門。

(二)調查所得資料送交企劃部門。

第四條 聯絡

(一)企劃部門應對各營業單位交來的調查報告認真核查,並要評估報告價值。如果認定其有價值,應據此製訂各種銷售計劃。

(二)營業單位在接到銷售活動的目標指示時,須訂立日程表並通知其計劃日程,以此作為活動基準,而其結果也要經常向銷售企劃部門報告。

第五條 調查的管理

(一)企劃部門要對其預定日程和實際業績進行經常性的評估管理工作。

(二)經過審查後,如果對於獲得的情報確認其適宜有效,應支付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