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製設置原則
分公司:營銷經理、市場推廣經理、用戶中心主任、財務專員,其中財務專員由營銷公司委派;可設導購代表、營銷代表若幹人(由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關費用按分公司費用分解及目標協議書約定執行);
辦事處:營銷經理、用戶中心主任、綜合管理員,其中綜合管理員工資由營銷公司負責;可設營銷代表若幹人。
二、分公司/辦事處工作職能
各分公司/辦事處是樂華空調營銷公司的駐外銷售機構,是企業向市場延伸的重要窗口,其管理直屬於樂華空調營銷公司。
分公司/辦事處代表公司的利益履行如下職能:
1.分公司/辦事處根據公司的年度營銷方案,承擔公司下達的年度銷售任務,並組織銷售人員的二次任務分配。
2.分公司/辦事處根據公司的任務指標,可按要求報招聘計劃,經審批後,由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組織、招聘、培訓所需要的營銷代表。
3.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當地市場的開拓、客戶資源開發和管理。
4.分公司/辦事處代表公司負責與當地客戶的聯係協調和銷售業務的往來。
5.分公司/辦事處負責對所轄區域樂華空調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處理客戶和用戶的投訴。
6.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組織、策劃、執行公司在當地市場的產品宣傳、品牌宣傳、企業形象宣傳,提升品牌和企業在當地的知名度。
7.分公司/辦事處負責對當地職能部門的聯係、協調,處理好公司在當地的公共關係,確保銷售業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8.分公司/辦事處行使對公司在當地的財產的保護管理權,確保公司的財產安全。
9.負責收集、整理、反饋當地市場信息及同行競爭品牌的營銷動態。
10.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和負責各項資金回籠、費用結算工作。
三、分公司/辦事處經理的職責
1.對本區域銷售工作的管理
(1)代表分公司/辦事處,接受公司分配給該區域的全年銷售任務,並確保如期完成。
(2)分公司/辦事處經理在接受公司分配的任務後,要認真分析研究市場,並對所負責區域進行合理細分。
(3)負責作出全年銷售工作計劃,並對本區域的銷售任務進行二次分配。將本區域的營銷代表分區域、定任務,以書麵形式呈交營銷管理部作為全年工作考核依據。落實二次承包方案,作為工資核算依據。
(4)各分公司/辦事處經理負責公司有關政策精神的傳達和安排執行,督促本區域營銷代表的工作,定期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指標,同時指導、幫助營銷代表提高業務水平。
(5)各分公司/辦事處經理行使對該分公司/辦事處的管理權,按有關規定統籌好分公司/辦事處的營銷代表的工作,負責分公司/辦事處人員的工作安排調動。對該區域的促銷費用進行區域和階段合理計劃分配。
(6)管理、監控、指導分公司/辦事處所有人員對公司規定的各項管理辦法流程的執行,杜絕違反公司規定及損害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為發生,如有違反公司管理規定造成公司利益蒙受損失的,經理要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和經濟處罰。
(7)負責對分公司/辦事處的各項費用的計劃、分配、監控,合理、公開、公平地開支各項費用。
(8)負責對分公司/辦事處各項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管理和保護,保證公司財產不受損失。
(9)每月根據分公司/辦事處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工作成績和業務能力的考核,填寫“月度評分表”,配合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人員的工資核算及定級考核工作。
(10)負責建立分公司/辦事處的銷售台賬,對各經銷單位的投款和提貨情況隨時檢查,嚴格執行現款現貨的政策。
(11)每月必須組織駐外人員召開一次業務會議,並負責組織營銷代表按時完成“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以及所有公司要求反饋的各項報表。
2.與各部門的協調管理
(1)分公司/辦事處經理要與公司市場、營銷管理、用戶服務等部門密切配合,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2)協同用戶服務中心主任處理好與當地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3)協助廣告代表公司的廣告員、廣告執行人員,合理進行廣告投放,配合經銷單位共同策劃促銷活動,並監督形象廣告的執行情況。
(4)協同用戶服務中心主任,組織營銷代表加強對本區域的安裝維修服務網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處理好客戶的投訴以及與商業單位的關係。
(5)協助營銷管理部,監督和管理好中轉倉的貨物進、出、存,每月督促中轉倉保管員做出當月的進、出、存月報表,發現問題及時追查處理。
3.分公司/辦事處經理的權限
(1)行使分公司/辦事處的銷售任務的計劃分配權。
(2)行使分公司/辦事處人員的定崗分區,調動權。
(3)行使分公司/辦事處聘用人員的招聘權。
(4)行使分公司/辦事處人員的考核和解聘、建議調離權。
(5)行使分公司/辦事處的各項費用計劃、開支、監督使用權。
(6)行使分公司/辦事處人員的工資考核、分配建議權。
(7)行使促銷方案的計劃、審核權,品牌廣告建設執行權。
(8)行使售後、售前服務的處理和建議處理權。
(9)行使分公司/辦事處財產的管理、控製保護權。
(10)行使分公司/辦事處所需貨源的計劃調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