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有兩個親兄弟,父母雙亡之後分家。老二分得的家產很快揮霍光了,虧得老大對他一直很照顧,時常給他一些財物。老大已經年過半百,膝下隻有一個兒子,已經成家,夫妻二人感情極好。
一天,老二的妻子為急於應付一筆拖期的債務,到老大家借錢,看到侄媳婦在廚房做晚飯,就絮絮叨叨地和侄媳婦拉起家常來。老大的兒子恰好從外麵回來,進門就直嚷:“餓壞了!”媳婦馬上把飯端給他。他剛吃完,突然叫喊肚子痛,倒在地上翻滾起來。一會兒就死了。七孔中的血像液汁似地流出來。媳婦大吃一驚,不知怎麽辦才好。老二的妻子突然大喊道:“侄媳婦謀殺親夫了,快去報官,定能查清楚!”立即和老大媳婦去官府報案,老二的妻子上堂作證。
官府拘捕媳婦到案,酷刑之下,她就胡亂承認和人通奸,因而謀殺了丈夫,並瞎指某甲為奸夫。某甲是他們家的表親,向來言語遲鈍,怕吃官司,害怕上刑,也就含冤招供。
這時,恰逢原來在外省任總督的訥爾經額調任直隸總督,他一路察看監獄中在押囚犯,查問判決情況。來到這個縣裏,懷疑這是一件冤案。過去常聽說某縣令很有能力,就發公文借調他來進行複審。這縣令奉命到職,先審閱有關案卷,這些案卷已累積三年,摞起來幾乎有一尺厚。被告屢次招供,又屢次翻供,案情原委確實可疑。於是,把有關人犯拘留,分別細細審問。先問那媳婦發案當日的情況,媳婦一一供述了全部經過,就命令把她帶走。詢問老大媳婦平日裏她的行為如何,則回答:“服侍公婆溫柔孝順,夫婦之間也沒有爭吵過。”問:“她與某甲的奸情究竟有沒有?”回答:“沒有看見他們往來,不敢瞎說。”也命令帶下去。續問某甲關於通奸的具體情狀,某甲哭得說不成話。再問他,才回答:“我如果供說沒有奸情,則將給我用刑,如果供說有奸情,就離死期不遠了。真不知道該怎麽招供。”問老二夫婦,老二說當天沒有看見,老二的妻子則說:“這是我當天親眼所看到的。我的大伯都五十多歲了,隻有這一個兒子,不殺掉這個賤女人,無從叫人們知道她所犯的罪行是多麽嚴重。”縣官命令把她倆也帶下去,對眾人說:“我已經在十成中得知六七成了。明天再審,定將查明全部案情。”在場的人都不明白他的意思。
第二天,進行複審。提出與本案有關的所有人,排成一列,跪在公堂上。縣令說:“死者夜裏托夢把實情告訴我了。他說:‘我的確是中毒而死的,但毒死我的不是我的妻子。但這人是誰?他隻說:‘毒死我的人,他的右手掌顏色將變青。’”縣令說著,兩眼掃視案前眾人。過了會兒,又說:“死者又說:‘毒死我的人,他的白眼球將變為黃色。’”說完,又用眼睛掃視案前這些人。忽然拍案向老二的妻子喝道:“殺人的就是你!”老二的妻子吃了一驚,忙說:“賤女人自己殺死丈夫,怎麽說是我?”縣令說:“你已經自己承認了,怎麽能再抵賴?”老二的妻子問:“我怎麽承認的?”縣令說:“我說殺人的右掌顏色變青,別人都和平常一樣,獨有你偷看自己的手掌,這是你自己招的供啊;我說殺人的白眼珠變黃,別人都不緊張,而你的丈夫急忙回過頭來看你的眼睛,這是你丈夫替你招供啊。怎麽能再抵賴?”老二的妻子臉色頓時大變,但仍繼續狡辯。縣令說:“再狡辯,各種刑具都準備好了,那就請嚐嚐它的滋味吧!”老二的妻子再無計可施,隻好原原本本地吐露實情。原來老二夫婦早就想侵吞老大的財產,每次去老大家,總是懷藏砒霜,準備一有機會就隨時投毒。那天碰見侄媳婦做飯,絮絮叨叨地嘮著家常話時,乘機把砒霜投下了。本想把他們都毒死,沒想到侄兒因肚子饑餓,首先中毒受此禍。
冤案三年,隻複審了兩次,三言兩語,即得昭雪。人們從此稱他斷案如神。總督說:“不是神明,我隻是根據‘四字訣’辦案罷了。”
當問其哪四字訣?答道:“察言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