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先要知人,知人越詳,任用也就越恰當。知人就要了解人,了解人的長處和短處,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用其長、避其短。所謂知人善任,就是這個道理。古人在這方麵給了我們很多生動有趣的故事,子產用人便是其中一個。
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十分有才幹,精通政事,善於治理國家,因此被委任管理國家大事。有一次,子產因為有一件國事需要伯石去辦,在交給他任務之前,子產先給了他一座城邑作為領地。
子產的一個官員太叔對子產說:“事情是國家的事情,國家是大家的國家。大家都為國家辦事,為什麽單單送給伯石東西?”
子產說:“人和人不一樣,像伯石這樣的人,讓他沒有個人欲望是十分困難的。滿足他的欲望而讓他成功地辦成所辦的事情,這不也是國家的成功嗎?城邑有什麽值得吝惜的,難道它還會被搬走不成?”
後來,伯石害怕眾人的議論,要交回封地,但子產並沒有接受,還是堅持把城邑給了他。
不久,鄭國的公卿去世,鄭王讓太史傳令讓伯石做公卿。伯石假意推辭,說自己無能無德,不堪重任。太史無奈,隻得放棄。
太史走後,伯石又派人去請求太史重新發布他的命令,等到太史發布命令後,伯石又假意推辭,就這樣一連反複三次,伯石才接受任命。
這就給人一種假象,似乎伯石十分謙虛,三次任命才接受。子產對伯石的虛偽十分反感,所以在自己當政期間,始終讓他處於次於自己的地位,不過分倚重。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子產的成功就在於兼采眾長,為我所用。要想使一個人在其位置上作出最大的貢獻,一定要先對這個人的性格和能力有著清楚的了解,如此,才能人盡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