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古瓷的真偽,先要掌握瓷器鑒定的基本方法。不能對瓷器的時代作出準確的判斷,找出各種瓷器之間的異同點,通過邏輯思維和概括,對鑒定對象加以甄別,就無法斷定古瓷的真偽。
關於瓷器的鑒定方法,很多行家都有不少真知灼見,但歸納起來,無非有以下4點:
一是看造型。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審美標準、生活習慣、風俗麵貌和技術條件,因此產生出的瓷器也有不同的造型特點,這給我們的鑒定提供了重要依據。例如,一把“雞頭壺”,我們應該知道這種壺是三國兩晉南北朝的產物。假如是“宮式碗”,則應該知道這是明朝正德年間產品的一種造型。如是“觀音尊”、“棒槌瓶”、“太白缸”、“柳葉瓶”等,這些應是清朝康熙年間的器物。熟知各朝典型品種的各類器形,形成準確的“正宗”概念,對於幫助我們鑒別真偽是非常重要的。隻要我們頭腦中有了準確的器形概念,對那些貌似的偽品,就能看出差別之處。這就有如手裏拿了一把尺子,有了準確的尺寸,就不致出現“失之千裏”的現象,將明代的器物看成了唐代產品。
二是看胎釉。不同時代、不同窯口燒製的瓷器,由於胎釉成分和燒造條件不同,燒成的器物,其質地與釉色各不相同。因此,細致地觀察胎體和釉麵,亦為斷代辨偽的重要環節。例如商周時代的青釉瓷器是青瓷的低級階段,其胎為灰白色和灰褐色,胎質堅硬,瓷化程度較高,其釉色青,釉層較薄,厚薄不均。這是當時采用灑釉方法進行施釉的緣故。再以明清兩代瓷器為例。明朝永樂、宣德時景德鎮生產的青花瓷器,釉色白膩,釉麵肥潤,隱現桔皮狀的凹凸感,仔細觀察,釉中可見大小不等的釉泡;而明朝末年生產的青花瓷,釉色迥然不同,薄而青亮,不可同日而語。明宣德時,大件琢器底部多無釉,露胎處常有紅色點,俗稱“火石紅斑”,還有鐵鏽斑點;而清康熙、雍正的仿宣德瓷器,卻無此特征。此外,明朝胎體瓷泥陶煉的純淨度及燒結密度則遠遜於清朝。如清代康熙瓷器胎質精純、細膩、堅硬,居明清兩代之首,有“似玉”之譽;而且與各代同一器皿相比,其胎體最重。
三是看紋飾。瓷器上的紋飾,無論題材內容和表現手法,都強烈地反映著當時人們的審美觀和當時的社會文化。它好像是一個人人的衣冠,有著明顯的民族性和時代性。我們鑒定古代瓷器,千萬不要忽視這一點。譬如元代青花瓷器的紋飾,布局繁密,層次較多,少則二三層,多則七八層;但到了明永樂年間,則趨於疏朗。紋飾的內容,各個時代也不盡相同。明代正德瓷器多回文箴言及仙人朝聖、八寶圖等圖案,因為那時道教、佛教和伊斯蘭教在社會廣泛興起。清代康熙瓷常有各樣刀馬人物和清裝射獵的圖案,以及用詩詞文字作為裝飾的圖案,這是由於皇帝吸取明亡的教訓,對“尚武”和“習文”極為重視。就是同一種常用的裝飾,各個時期亦各有變化。如龍紋,有的叱吒風雲,有的細軟疲遝;有的威武雄壯,有的老態龍鍾。這些,都是鑒定古瓷的參考因素。
四是看款識。款識是指刻、劃、印或寫在瓷器身上的文字,表明它的時代、窯口、製作者或使用者等等。款識以紀年款居多,此外還有堂名款(如“正和堂製”)、陶人款(如“某某造”)、讚頌款(如“美玉雅玩”)、吉言款(如“壽山福海”)、花樣款(如雙魚、白兔等紋樣圖案)等。紀年款一般是在瓷器底部的中央、器皿的心裏、身的中部或邊緣,書寫某某皇帝的年號。紀年款在明代以前較少,自明代開國至清末,共500多年,換了27個皇帝,這一時期的瓷器,大多書寫皇帝的年號。對於這些年款,我們在鑒定時,要從中找出其規律性和特殊性。明清的款識很多,但也有不少是偽托假款。因此,在鑒定時應多加比較,掌握每個朝代的字體、風格及每一筆劃的特征,這樣才能準確地判斷出真偽。例如從明宣德至清康熙間的年號款,都是六字楷書款;但雍正一朝,則楷、篆書款同時使用,有六字款(大清雍正年製)和四字款(雍正年製)。乾隆時款識,篆書盛行,楷書漸少。嘉、道兩朝以篆書款為主;但自鹹豐至宣統三年,又回複了楷書寫款,篆書款已不使用。這是明清款識的基本規律。另外,曆朝年款的字體和風格及色澤深淺等也各有特點。把握了這些要素,便能逐步提高鑒別能力。比如,同治時的寫款應是楷書,而當發現一件同治瓷器的寫款是篆書,那就應該對這件瓷器的真偽打個問號。又如清末民初有不同仿清代康熙民窯的瓷器,器底書“大清康熙年製”款,但字體、筆法與康熙時不同,一看就知道這是後代的仿製品。
造型、胎釉、紋飾和款識,是鑒定古瓷的基本要素。這4個方麵缺一不可,不可偏執一方,因此鑒賞者不可僅據局部或偶然巧合而輕率地作出判斷。我國古陶瓷鑒定家耿寶昌先生對這4個要素各自的作用及其相互關係,作過精辟的概括,這就是:“造型為根本,胎釉是關鍵,紋飾辨時代,款識察真偽。”隻有耳、目、手並用,細致觀察,全麵分析,慎重定論,才是正確的方法。當年琉璃廠虹光閣古玩店的張雲岩對鑒定古瓷也有一套獨特的看法。他的方法是先對胎、釉、色彩、款識各個單項仔細地看,再統觀全部;其次是用手一拿,看手感和份量是否合度;另外還要用手指敲或彈,放在耳邊聽聲,做到耳聰目明。他的經驗告訴人們,鑒定古瓷,切不可抓住一點,不及其餘,或拿著條條框框去套,必須將各項依據、因素、信息綜合起來考慮,聯係實物,反複推敲,既注重普遍規律,又不忽視特殊情況。否則,即使某一方麵能對上號,但本質的東西沒有抓住,也會造成真假不分。這些都是值得我們記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