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售偽 古而有之

無論是過去還是今天,古玉都有作偽和售偽的情況,收藏者必須嚴加鑒別,才不致於錯把偽品當真品。

清人筆記中有一段“某鹽商得偽玉笄”的記載,對清代推銷古玉偽製品的卑鄙行徑給予深刻的揭露:光緒末年,揚州有位鹽商,嗜好古玉,有人便抓住他的這一心理,拿來一隻道士所戴的玉笄求售,並說:“這是王羲之的遺物,一直保存至今;打算賣給別人,因為這不是一般之物,非4000金堅決不賣。”鹽商對玉笄愛不釋手,說:“價太昂貴,數百金就可以了吧。”那人沒說什麽,隻是將玉笄放置案上,便離去了。轉天,有客人來訪,談論古器之事,鹽商將玉笄取出給客人看。客人大笑說:“這是誰的東西拿來騙您,我親眼看見這東西是在宜興訂做的偽品,您老怎麽還受他們的欺騙?”鹽商聽罷,十分惱怒,拍案而起,玉笄當時就被震碎了。

過了幾天,那個出賣玉笄的人持一貴公子的信函而至。他把信交給鹽商,信中說:“近聞有王右軍時物,是真稀世之寶,我已允價5000金,聽說寶物在您這裏,請交這個人帶走,這東西我要了。”鹽商見信,懼且怒日:“這是偽物,我已將它打碎。”來人聽罷,臉色大變,忙說:“我家貧窮,隻留下這件寶物,本不應出售,隻是因為太窮了,為糊口計才出讓給別人,請您趕快還給我吧!”鹽商說:“此物確已打碎,怎麽辦呢?”那人說:“那次我已經說過,此物價值4000金,您怎麽將它打碎呢?莫不是您老見我待用甚急,跟我開玩笑吧?”

鹽商在對方的追逼下,隻得將實情說出:“前者有客人來,說此物是你在宜興訂做的,有沒有這回事?”“在宜興造此物,確有其事”,來人邊說邊從懷中掏出一物,“我是貧家懷寶,想看東西的人很多,我怕有損失,所以才訂做這件仿製品,以供眾覽,若說原物,正是幾天前您打碎的那個。”

鹽商目瞪口呆,無言以對。那人又說:“縱然它夠不上寶貝,然家有敝帚,享之千金,這也是小人之常情。況且物未成交,您怎麽能把它毀了呢?如今那位公子已經答應以5000金相購,我還得靠它活命呢。您毀了它,就是毀了5000金啊!怎麽辦呢?”鹽商在對方的要挾下,無可奈何,隻得付給對方3000金,這才把那人打發走。

稍微動點腦筋都會看出,那個出售玉笄的家夥實際上是設圈套用假玉笄向鹽商騙取錢財。鹽商中計,眼巴巴地吃了啞巴虧。這一方麵說明他缺乏對古玉的鑒別能力,另一方麵也反映了那個時代偽售古玉者心機之狡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