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有一個姓錢名徽的人,他做了禮部侍郎的官,那時候的宰相段文昌,和專管製誥的官李紳,都把知好的名字委托錢徽,要求給他們及第。錢徽不肯依那兩個人的請求,段文昌就奏到皇帝那裏,說錢徽的考取士子,完全是為了私下情麵。於是就把錢徽貶到江州地方去做刺史,有人勸錢徽把段文昌寫給他的信拿出去,表明心跡。錢徽說:“假使在心裏沒有慚愧,何必尋找證據去辯白呢?”於是,錢徽叫子弟們把那些信用火燒掉了,後來錢徽一直做到吏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