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時,有一個姓陳的孝婦,是淮陽地方的人,在十六歲的時候就出嫁了,沒有生兒子,她的丈夫應征從軍的時候,托付陳孝婦奉養自己的母親到老,陳孝婦就一口答應了。後來她的丈夫死在外麵了,陳孝婦就紡紗織布,奉養婆婆,一點沒有懈怠。但是婆婆哀憐她年紀太輕,要把她另嫁。陳孝婦說:“拋棄了別人托付的話,是沒有信;違背了故去的丈夫,是沒有義。”就要自殺,她的婆婆怕起來,不敢再叫她嫁人了。她就終生奉養婆婆,她的婆婆活到八十四歲才去世,陳孝婦就賣了田地房屋來安葬婆婆。漢文帝聽說後下了聖旨,賞給她黃金四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