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齊國宣王的時候,路上有一個人被打死了,有兄弟兩個人在旁邊站著。官府就把他們兄弟倆捉住,問他們是哪一個殺的。哥哥說:“人是我殺的。”弟弟說:“人是我殺的。”過了一年,這樁案件還不能夠判決,齊宣王就差丞相去問他們的母親,母親說:“應當把年齡小的去抵罪。”丞相就問這是什麽意思。他們的母親說:“年齡小的是我自己所生的,年齡大的是前妻所生的。他的父親臨死的時候,囑咐我好好看護他,當時我就答應下來,現在假使叫年齡大的去抵罪,豈不是不能夠守信嗎?那就欺騙我的丈夫了。”說完了這幾句話眼淚直流,把衣服也弄濕了。丞相看了這樣的情形,回去告訴齊宣王,宣王就把他們倆兄弟統統免了罪,並且稱他們的母親為“義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