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是醒來老沃森小姐就臭罵了我一頓,因為她看見了我的髒衣服;不過寡婦沒有罵我,她洗淨了我衣服上的油汙,她顯得很難過,這讓我很難堪,心想暫時不再搗蛋了。沃森小姐帶我去小屋禱告,可是禱告了半天沒有什麽事發生。她以前告訴我隻要天天禱告,就會想要什麽都會應有盡有。其實根本不是這麽回事。我以前曾經嚐試過。有一次我弄到了一條沒有釣魚鉤的線,沒有魚鉤,魚線對我來說毫無用處。為要魚鉤,我禱告了一次又一次,然而,卻毫無結果。後來有一天,我叫沃森小姐幫我禱告,可她笑著說我是個傻孩子。她不說原由,我也不清楚到底是為什麽。
一次,我在樹林裏思慮再三,我對自己說,要是一個人隻要禱告需要的東西就會應有盡有的話,那麽為什麽迪肯·溫賣豬肉還會虧錢?為什麽寡婦被人偷走的銀鼻煙盒找不回來?為什麽沃森小姐總是這麽瘦?假的,我對自己說,禱告一點用都沒有。我告訴了寡婦這結論,她說禱告隻能給人帶來“精神禮物”。我不明白,她就又解釋了一下——我必須堅持不斷地幫助別人,盡量為他人做事,永遠為別人考慮,而從不考慮自己。根據我的理解,她說的別人自然也包括沃森小姐。我又來到樹林把這事思慮了很長時間,還是想不出哪裏好——不過是對別人有好處罷了——但是我總算想通了,以後再也不想這事了,由它去吧。有時候,寡婦叫我過去,給我講上帝的事,她講得津津有味的,聽得人心裏直癢。但是第二天,沃森小姐又會給我講一通相反的道理,把寡婦講的事全部推翻。如此看來,我覺得應該有兩個上帝才算完美,和寡婦的上帝在一起,一個窮孩子就有福了,假如不幸跟了沃森小姐那個上帝,那他可就慘了。我認真盤算了一下,覺得還是跟隨寡婦那個上帝更實惠,當然他必須願意要我;我也不清楚我對他會有什麽好處,隻是擔心他嫌我不懂事,寒酸又頑皮。
我有一年多沒見爸爸了,這樣我反而覺得很舒服;因為我再也不想見到他了。以前他隻要沒醉,抓住我就會把我痛打一頓;所以他在附近時,我總是躲進樹林裏。最近有人看見他在河裏淹死了,在距離城北十二裏的地方,人們都這麽說。他們確信淹死的人就是他,不會錯;他們說這人和他差不多身材,穿的衣服又破又爛,頭發非常長——和爸爸簡直一模一樣——可是臉卻完全不像,因為在水裏泡得時間太長,已經不像一張人臉了。當時他臉朝上漂浮著。人們把他撈起來,就在岸邊埋了。無論如何,我聽說這事以後還是難過了很久,因為我恰巧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我知道淹死的男人漂在水上不會麵朝天空,而是臉朝下。所以我知道這人根本不是爸爸,隻是個穿著男人衣服的女人。於是我就覺得很不舒服。我相信老家夥不知道什麽時候又會出現,我是實在不想再看見他了。
我們斷斷續續做了約有一個月的強盜,後來我就退休了。夥伴們也都不做了。我們沒搶什麽人,更沒殺什麽人,隻是一場嬉鬧就是了。有時我們會突然衝出樹林,朝趕豬的或者是坐著馬車往市場送菜的女人衝過去,我們可沒有把什麽人關起來過。湯姆·索亞把豬稱做“金條”,把蘿卜什麽的稱做“珠寶”。之後大家就一起去山洞裏瘋狂地慶祝,慶祝殺了多少人,傷了多少人。我可看不出做這些事能有什麽好處。一次湯姆·索亞命令一個孩子拿著根點著火的棍子在鎮上跑了一圈,湯姆說這是集合的信號(是索亞幫的集合號令),他把大家集合起來後,他說探子報告了一個秘密消息:明天會有一大隊西班牙商販和阿拉伯闊佬在空心洞露營,他們帶著兩百頭大象,六百隻駱駝和一千多匹健壯的騾子,他們身上滿滿都是鑽石,但是隻有四百名士兵保衛護送,這樣我們就埋伏起來(他就是這麽說的),殺光他們,把東西全搶過來。他命令我們磨武器,做好準備。他這人總是如此,即使是追蘿卜車,也會讓我們把武器擦高;其實哪有什麽武器,隻是些木頭板和笤帚疙瘩罷了,你再使勁擦也沒用,就是累死了,也和沒擦一個樣。我當然不信我們能打敗這麽一大幫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但我想瞧瞧那些駱駝和大象,所以我第二天也去打埋伏了。這天是個周六,我們埋伏在樹林裏,湯姆一聲號令,我們就衝出樹林衝下山坡。卻沒看到什麽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更沒有什麽駱駝和大象。隻是個主日學校舉行的野餐會,並且隻來了個初級班。我們猛地把他們衝散了,緊跟在他們身後往山上跑;可是最後什麽也沒搶著,隻弄到一點炸麵餅和蘋果醬,本·羅傑斯很有運氣,搶到一個布娃娃,喬·哈珀也搶了一本讚美詩集和一本教會編的小冊子;想不到有個老師衝了過來,嚇得我們把搶來的東西全部扔了,撒腿就跑。我對湯姆·索亞說我沒看見什麽鑽石,他說不管你看沒看見,反正是有一堆一堆的鑽石;他說還有阿拉伯人,還有大象和其他東西。我說,有的話為什麽我們沒看到?他說那是因為我太不懂事,假如我看過一本叫做《唐·吉訶德》的書的話,我就不問自明了。他還說因為他們被施了魔法。他說的確有幾百名士兵,還有大象和財寶,還有別的東西,隻是我們的敵人,他把這些敵人叫做魔法師,是他們暗中破壞,把那些東西都變成了毛孩子們的主日學校。我隻好說,那好吧,我們就去打敗魔法師好了。可湯姆·索亞說我是個笨蛋。
“嗬,”他高聲說,“魔法師一下就能召來一大群妖怪,你還沒時間喊救命,他們就會讓你見上帝。他們都很巨大,和樹一般高,和教堂一樣粗。”
“噯,”我說,“假如有妖魔來幫我們,不就能打敗那群人了嗎?”
“我們有什麽辦法把他們找來呢?”
“這我不知道。可是魔法師是怎麽把他們叫來的?”
“喔,他們是握著舊鐵皮油燈或者是個小鐵環,隻是擦上一下,空中就既打雷又閃電,四周冒起一團團煙霧,瞬間,大大小小的妖怪就飛到了眼前,你說什麽他們就幹什麽。即使是叫他們把一個廁所連根拔起來,砸到一個主日學校的校長或者其他人的腦袋上,他們也毫不關心。”
“誰能讓他們這麽快就飛來呢?”
“喔,隻要拿著那個燈或是那個鐵環,誰都能做到。誰掌握了這盞燈,妖怪們就聽誰的話,言聽計從。就算是吩咐他們用鑽石蓋一座長達四十裏的宮殿,把裏麵裝滿口香糖或者是其它你想要的東西,再去中國把皇帝的女兒弄來當作你的夫人,他們也會去幹——而且在第二天清晨以前就會幹完。另外,你要清楚,隻要你願意,他們還會一起抬著這座宮殿環遊遍全國各地呢。”
“嘿!”我說,“我反而覺得他們是一群傻瓜,有這麽神奇的宮殿自己不享受,卻要為別人白白辛苦。再說——我如果是個妖怪的話,叫我拋開自己的事不顧,人家拿個破鐵燈這麽簡簡單單擦一下,我就乖乖跑去聽人家吩咐,這事我可決不幹,就算下地獄我也不幹。”
“你說得倒好,哈克·芬。事實上不管你願不願意,人家隻要這麽輕輕一擦,你不去都不行。”
“什麽!我這麽個高如大樹,和教堂一般粗的妖怪,就隨便讓人家這麽耍弄嗎?那好吧,去就去,可我一定把那家夥嚇得爬到全國最高的那棵樹上去不可。”
“呸!跟你說了半天等於對牛彈琴,哈克·芬。你簡直什麽都不懂,真是個名副其實的蠢貨。”
我把這事前前後後想了兩三天,後來我想試試看這說法究竟是真是假。我找來一個破舊鐵燈和一個小鐵環,搬到樹林裏去,左擦右擦,直到擦得汗流浹背,心裏一直想要座宮殿,然後把它賣掉;可我竟是白忙了半天,一個妖怪影子也沒看到。我這才斷定這是湯姆·索亞編出來的故事,絕對是騙人的瞎話。我覺得他是真相信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之類的,可是我的想法跟他們是不同的。那分明是主日學校的一群學生,沒有什麽能比這個看得再清楚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