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踮著腳尖輕手輕腳順著樹叢裏的小道朝寡婦的花園盡頭走去,一路彎著腰,防止樹枝把腦袋劃傷。路過廚房的時候,有半截樹樁絆了我一下,弄出了一點聲音,我們立刻臥倒不動。這時沃森小姐的仆人名叫吉姆的大個子黑人正在鎖廚房門,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見他,因為他背後亮著一盞燈。他站在那裏伸長脖子朝門外看了看,聽了聽,忽然說:

“是誰?”

他又聽了一下,接著踮著腳尖走下台階,正好走到了我倆中間。我們幾乎能摸到他。過了好久都沒有什麽聲響,我們三個就那樣挨得很近,都動也不動。不巧的是我的腳脖子突然很癢,可我不敢伸手去撓。一會兒耳朵也癢了起來,接著是脊背,那是在兩個肩膀中間那塊兒。如果不撓一撓,簡直癢得要死。唉,這情形我可是經曆過千百遍了。要是你和那些高貴的人在一齊,或者在葬禮上,或者想睡又睡不著的時候——就在那種無法撓癢癢的場合,莫名其妙地你全身上下就會有千百個地方一起發起癢來。這時吉姆又說:

“嗨,是誰啊?幹嗎的?怎麽沒聲了。好吧,咱們等著瞧。我可就一直坐在這兒了。”

於是他就在我和湯姆中間坐了下來。他靠著一棵樹幹,把兩條腿伸開,有一條幾乎快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也開始發癢,我流出了眼淚。但我竭力忍住沒有抓撓。可是鼻孔裏麵又癢開了。接著屁股也開始癢了。我實在不知道還能呆多久。就這麽盡力堅持了六七分鍾,感覺似乎過了幾年。這時候我身上已經有十一處在發癢,我覺得如果再多呆一分鍾,我就要忍不下去了。但是我還是竭力按捺,準備堅持下去。恰在此時,我感覺到吉姆的呼吸聲變重了。不久,他還打起了呼嚕,我立刻就感覺舒服多了。

湯姆嘴裏輕輕發出了一點聲音,示意我立刻走人,於是我們手腳並用,朝別處爬去。爬了約摸十英尺的距離,湯姆小聲對我說想跟吉姆開個玩笑,把他捆在樹上。我不同意,如果他醒過來大聲叫喊的話,他們就會發現我不在家。湯姆又說他拿的蠟燭不夠用,需要去廚房再取幾根。我不希望他去,就說吉姆說不定到時會醒過來,回到廚房我們就麻煩了。可是湯姆堅持要冒這個險,我隻好跟他溜進廚房拿了三根蠟燭,湯姆掏出五分錢放在餐桌上,表示不是白拿蠟燭。之後我倆出了廚房,我緊張得出了一身汗,可是湯姆卻一點兒都不害怕,他還要爬到吉姆那裏去戲弄他一番。我隻好隨他去了,過了好久,周圍很安靜,一點聲響也沒有。

等湯姆一回來,我們立刻沿著柵欄周圍的小路離開,一直走到房子對麵那座小山陡峭的山頂上。湯姆說他把吉姆頭上的帽子摘下來,掛在了他腦袋上邊的一根樹枝上。吉姆那時雖然動了一下,但卻沒有醒。後來,吉姆說到這件事的時候說他當時是妖魔附體,神誌不清,他被身上的妖魔驅趕著在州裏亂跑,又被禁錮在那棵樹下,帽子被懸掛在樹枝上,也是妖魔幹的。又一次談起這事的時候,吉姆說附在他身上的妖魔騎著他還到了新奧爾良。甚至以後每次說起來,他總要再誇大一點兒,因此越說越神,及至說到妖魔騎著他跑遍了全世界,差點把他累死,馬鞍把他的背磨得傷痕累累。吉姆因為這件事變得傲慢起來,神氣十足,對別的黑人都不屑一顧。有的黑人甚至大老遠跑來聽他講這個故事,這件事讓他成了當地最傲慢的黑人。不認識他的黑人嘴巴張著眼睛敬佩地望著他,就好像他是神話中的人物似的。黑人們晚上在爐邊聊天的時候,總會談起妖魔,可是不管什麽時刻,誰如果是談到這事,吉姆就會碰巧出現在那裏,那時他會不屑地說:“哼!說起妖怪,你知道個什麽?”那時那個黑人就會立刻吞吞吐吐,縮到後麵不敢再說什麽了。吉姆脖子裏總掛著那個五分錢的硬幣,他說是魔鬼親手交給他的護身符,還對他說用這個護身符可以給人治病,並且隻要對著護身符說一句話就能引來妖魔,隻是他從來不告訴人那句話是什麽。附近的黑人都願意來這個地方,甚至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看一眼這個五分硬幣,但從不敢碰它,因為它曾被魔鬼的手拿過。作為一個仆人,吉姆真算得上得意忘形了,因為他總是嘮叨個不停,說他怎樣看見了魔鬼,又怎樣被妖怪騎著到處跑。

再說湯姆和我來到了山頂之後,望著山下的村莊,看到還有三四處亮著燈光,也許那幾間屋子裏有人病了。頭頂上,星星閃閃爍爍。村邊有條河,足有一裏寬,此時顯得寂靜而莊嚴。我們下了山,找到那座破舊的製革廠,與藏在那裏的喬·哈珀和本·羅傑斯,還有另外兩三個男孩見了麵。我們解開一條小船,順流劃了二裏半,在山邊那塊岩石那裏,把船停住上了岸。

我們上岸後就鑽進了一片矮樹叢,湯姆讓大家發誓保守秘密,然後把我們領到一個山洞口,洞口被茂密的樹叢掩蓋著。接著我們端著蠟燭爬了進去。大概爬了有二百碼,洞裏忽然變得很開闊。湯姆摸索著洞壁,忽然頭一低鑽到了一麵石壁底下,原來那裏有個完全注意不到的小洞。我們都鑽進了這個洞,穿過一段狹小的通道,最後到一間石屋,裏麵潮濕陰冷。我們在這兒停住,這時湯姆說:

“現在我們要成立一個強盜幫,就叫湯姆·索亞幫。如果誰想加入,就必須發個誓,用血把自己的名字寫下來。”

大家都表示同意,此時湯姆掏出一張紙,上麵有幾句誓詞,他把誓詞讀給大家聽,內容是每個人都必須誓死效忠本幫,決不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負本幫民眾,不管命令幫裏的誰去殺了那家夥和他全家,他都必須嚴格執行。他殺死他們後,還要在他們胸口插上一個十字架,要不然就不允許他吃飯睡覺。這十字架是強盜幫的標誌,幫外的任何人都不能使用這個標誌,違者必咎,違反兩次者予以處死。要是幫裏的任何人泄露了秘密,就一定割斷他的喉嚨,燒毀他的屍體,還要把骨灰撒得到處都是,用血把他在名單上的名字塗掉,幫裏的人誰也不準提到他的名字,隻可以詛咒他,並且永遠忘記他。

大家對這段流暢的誓詞大加讚賞,都忍不住問湯姆是不是他一個人想出來的。他說有些是,有些是從海盜書和武俠書裏學來的,他還信誓旦旦地說每個高尚的匪幫都必定有他自己的誓言。

有人提出如果有人泄露了秘密就幹脆把他全家都殺光。湯姆說這是個好主意,於是掏出一根鉛筆把這一條寫了進去。緊接著,本·羅傑斯提出:

“但是哈克·芬沒有家,他如果犯了這條我們該怎麽辦?”

“瞧,難道他沒有父親嗎?”湯姆·索亞說。

“當然,他是有個父親,可是現在沒人能找到他。他以前總是喝得大醉而歸,和製革廠的豬玀睡在一起,現在都有一年多沒看到他了。”

他們對這個問題糾纏不休,目的就想把我排除在外,因為他們說入幫的人必須得有家和家人,這樣有人犯了幫規就可以拿他們開刀,否則這樣對別人很不公平。唉,沒人想出解決的辦法來——大家都給難住了,一時都沒話說。我幾乎要急哭了,忽然腦子裏靈光一現,向他們提出了沃森小姐——如果我犯了幫規,他們可以殺她。大家表示讚同地說:

“好,那就她了,就是她。完全可以。哈克可以入夥。”

接著,他們都用針紮破手指把自己的名字簽上,我也在紙上簽了字。

“好了,”本·羅傑斯說,“那麽我們這個幫的任務是什麽?”

“是搶劫和謀殺。”湯姆說。

“可是我們能搶劫什麽?打家劫舍——偷牛羊——還是別的——”

“搶東西!偷牛羊之類的不能算得上搶劫,那隻能算是盜竊,”湯姆·索亞說,“不過我們不做盜賊。做盜賊有什麽意思。我們是搶劫大盜。我們戴著麵具去搶劫公路上的馬車,把車上的人殺死,搶奪他們的手表和財物。”

“每次都必須殺人嗎?”

“噢,當然,殺掉最好。不過有些首領不這麽認為,但大部分還是認為殺掉最好。當然了有些人可以不殺,把他們押回山洞,算是綁票。”

“綁票?什麽意思?”

“我也不知道,可他們都這麽做,我在書裏看到過,所以我們也要這麽做。”

“但是我們連它是什麽都不知道啊,能怎麽做呢?”

“不要盡說些沒用的,我們幹就是了。我不是告訴過你我在書上看到過嗎?難道你想背離書本另外搞一套,把事情搞糟嗎?”

“唉,說起來簡單,湯姆·索亞,可是我們都不懂它的意思,又怎麽去綁票呢?我們需要把這個事情弄明白。你覺得我們應該怎麽做?”

“唉呀,我也不清楚呀。但也許我們把他們一直關起來,直到綁了票為止,也就是說,直到他們死掉為止。”

“嗯,這還差不多。這樣就沒什麽問題了。你為什麽不早點說?我們就是要把他們關起來,直到綁了票,死掉為止。不過這樣也很麻煩,因為他們要吃東西,還總想逃跑。”

“不用擔心,本·羅傑斯。有人看守,他們跑得了嗎?誰敢偷跑,我們就開槍打死他。”

“有人看守,這倒不錯。可是這樣需要有人整夜不睡覺,一直看守他們。我覺得這有點困難。為什麽我們不能剛押回來就把他們拿棒子執行綁票呢?”

“可是書上沒有這麽說,這就是原因。我說,本·羅傑斯,難道你想不按書上寫的辦事嗎?難道你覺得寫書的人不明白該怎麽做嗎?難道你認為他們該按你的想法來辦嗎?肯定不行,先生。我們就按書上說的去做。”

“好吧,我同意。隻是我總覺得這麽做很愚蠢。那麽,女人也要殺掉是嗎?”

“說實話,本·羅傑斯,這事我們都不明白,我不想不懂裝懂。關於殺不殺女人?不——書上從來沒說過這個問題。你把她們弄到山洞裏,對她要禮貌,要溫和體貼,她們也許會慢慢愛上你,再也不想回家了。”

“嘿,如果情況如此,那我同意,可我總認為不會這樣,那樣山洞裏很快就會住滿女人和等待被綁票的家夥。結果,我們可就沒地兒住了。不過,就照你說的辦吧,我無話可說了。”

這時睡著的小湯米·巴恩斯,嚇得哭了起來,嚷著要回家見媽媽,再也不想做強盜了。

於是大家都開始逗他,叫他愛哭鬼,他聽了勃然大怒,說他立刻把這裏的秘密散播出去。湯姆趕快給了他五分錢穩住他,還說我們現在都回家去,下禮拜再聚會,開始動手搶劫殺人。

本·羅傑斯說他平時一般不能出來,隻能禮拜天,所以他想下禮拜天開始。可是大家都不同意,說禮拜天做這些事太罪惡了,這個說法便被否決了。大家同意盡快再聚一次,選一個日子。我們一致推選湯姆·索亞當大幫主,喬·哈珀當二幫主。然後大家散夥回家了。

黎明時分,我爬上棚屋頂,從窗戶回到了我的房間。新衣服上滿是汙漬,我累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