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有執長竿入城門者,初豎執之,不可入,橫執之,亦不可入,計無所出。俄有老父至,曰:“吾非聖人,但見事多矣。何不以鋸中截而入。”遂依而截之。 《廣記》二百六十二
齊人就趙人學瑟,因之先調,膠柱而歸,三年不成一曲。齊人怪之,有從趙來者,問其意,乃知向人之愚。 《廣記》二百六十二
楚人有擔山雞者,路人問曰:“何鳥也?”擔者欺之曰:“鳳皇也!”路人曰:“我聞有鳳皇久矣,今真見之,汝賣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與;請加倍,乃與之。方將獻楚王,經宿而鳥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恨不得以獻耳。國人傳之,鹹以為真鳳而貴,宜欲獻之,遂聞於楚王,王感其欲獻己也,召而厚賜之,過買鳳之值十倍矣。 《廣記》四百六十一
楚人居貧,讀《淮南》,方得“螳蜋伺蟬自鄣葉可以隱形”。遂於樹下仰取葉。螳蜋執葉伺蟬,以摘之,葉落樹下;樹下先有落葉,不能複分別,掃取數鬥歸。一一以葉自鄣,問其妻曰:“汝見我不?”妻始時恒答言“見”,經日乃厭倦不堪,給雲:“不見。”嘿然大喜,齎葉入市,對麵取人物,吏遂縛詣縣。縣受辭,自說本末。官大笑,放而不治。 《禦覽》九百四十六
漢司徒崔烈辟上黨鮑堅為掾,將謁見,自慮不過,問先到者儀,適有答曰:“隨典儀口倡。”既謁,讚曰:“可拜。”堅亦曰:“可拜。”讚者曰:“就位。”堅亦曰:“就位”。因複著履上座,將離席,不知履所在,讚者曰:“履著腳。”堅亦曰:“履著腳。”也。 《禦覽》四百九十九
桓帝時,有人辭公府掾者,倩人作奏記文;人不能為作,因語曰:“梁國葛龔先善為記文,自可寫用,不煩更作。”遂從人言寫記文,不去葛龔名姓。府君大驚,不答而罷。故時人語曰:“作奏雖工,宜去葛龔。” 《禦覽》四百九十六。案:《後漢書·葛龔傳》注雲龔善為文奏,或有請龔奏以幹人者,龔為作之,其人寫之,忘自載其名,因並寫龔名以進之,故時人為之語曰:“作奏雖工,宜去葛龔。”見《笑林》與《禦覽》,引異
某甲 《廣記》引作魏人 夜暴疾,命門人鑽火。其夜陰瞑,不得火,催之急 《廣記》引作督迫頗急 ,門人忿然曰:“君責之亦大無道理!今暗如漆,何以不把火照我?我當得覓鑽火具 《類聚》八十。《禦覽》八百六十九 ,然後易得耳。”孔文舉聞之曰:“責人當以其方也。” 《廣記》二百五十八
趙伯公 《類林》作翁 為人肥大,夏日醉臥,有數歲孫兒緣其肚上戲,因以李子八九枚內肶臍中。既醒,了不覺;數日後,乃知痛。李大爛,汁出,以為臍穴 《雕玉集》引作膿 ,懼死,乃命妻子,處分家事,泣謂家人曰:“我腸爛將死。”明日,李核出,尋問,乃知是孫兒所內李子也。 《禦覽》三百七十一又九百六十六。《雕玉集》十四。《類林雜說》十
伯翁妹肥於兄,嫁於王氏,嫌其太肥,遂誣雲無女身,乃遣之。後更嫁李氏,乃得女身。方驗前誣也。 《類林雜說》十
漢世有人年老無子,家富,性儉嗇;惡衣蔬食,侵晨而起,侵夜而息;營理產業,聚斂無厭;而不敢自用。或人從之求丐者,不得已而入內取錢十,自堂而出,隨步輒減,比至於外,才餘半在,閉目以授乞者。尋複囑雲:“我傾家贍君,慎勿他說,複相效而來!”老人俄死,田宅沒官,貨財充於內帑矣。 《廣記》一百六十五
姚彪與張溫俱至武昌,遇吳興沈珩於江渚守風,糧用盡,遣人從彪貸鹽一百斛。彪性峻直,得書不答,方與溫談論。良久,敕左右:倒鹽百斛著江水中。謂溫曰:“明吾不惜,惜所與耳!” 《廣記》一百六十五。《禦覽》八百六十五
沈珩弟峻,字叔山,有名譽,而性儉吝。張溫使蜀,與峻別,峻入內良久,出語溫曰:“向擇一端布,欲以送卿,而無粗者。”溫嘉其能顯非 已上亦見《類聚》八十五,《禦覽》八百二十,《續談助》四 。又嚐經太湖岸上,使從者取鹽水;已而恨多,敕令還減之。尋亦自愧曰:“此吾天性也!” 《廣記》一百十五六
吳國胡邕,為人好色,娶妻張氏,憐之不舍。後卒,邕亦亡,家人便殯於後園中。三年取葬,見塚土化作二人;常見抱如臥時。人競笑之。 《廣記》三百八十九
平原陶丘氏,取勃海墨台氏女,女色甚美,才甚令,複相敬。已生一男而歸,母丁氏,年老,進見女婿。女婿既歸而遣婦。婦臨去請罪!夫曰:“曩見夫人,年德以衰,非昔日比。亦恐新婦老後,必複如此!是以遣,實無他故。” 《禦覽》四百九十九
漢人有適吳,吳人設筍,問是何物?語曰:“竹也!”歸煮其床簣而不熟,乃謂其妻曰:“吳人轆,欺我如此!” 《筍譜》下。《紺珠集》十一
吳人至京師,為設食者有酪酥,未知是何物也,強而食之,歸吐遂至困頓。謂其子曰:“與傖人同死,亦無所恨;然汝故宜慎之。” 《類聚》七十二。《禦覽》八百五十八
南方人至京師者,人戒之曰:“汝得物,唯食,慎勿問其名也!”往詣主人,入門內,見馬矢,便食之;覺惡臭,乃止步。進見敗棄於路,因複嚼,殊不可咽。顧伴曰:“且止!人言不可皆信。”後詣貴官,為設 一引作饌 ,因見視曰:“汝是首物 一引作戒故昔物 ,且當勿食。” 《禦覽》六百九十八又八百五十一
太原人夜失火,出物,欲出銅,誤出熨,便大驚怪。語其兒 三字《類聚》引有 曰:“異事! 二字《類聚》引有 火未至,已被燒失腳。” 《書鈔》一百三十五。《類聚》七十二。《禦覽》七百五十七
平原人有善治傴者,自雲:“不善,人百一人耳。”有人曲度八尺,直度六尺,乃厚貨求治。曰:“君且。”欲上背踏之。傴者曰:“將殺我!”曰:“趣令君直,焉知死事。” 《續談助》四
某甲為霸府佐,為人都不解。每至集會,有聲樂之事,己輒豫焉;而恥不解,妓人奏曲,讚之,己亦學人仰讚和。同時人士令己作主人,並使喚妓客。妓客未集,召妓具問曲吹,一一疏著手巾箱下。先有藥方,客既集,因問命曲,先取所疏者,誤得藥方,便言是疏方,有附子三分當歸四分。己雲:“且作附子當歸以送客。”合座絕倒。 《禦覽》五百六十八
有人吊喪,並欲齎物助之,問人:“可與何等物?”人答曰:“錢布穀帛,任卿所有爾!”因齎一斛豆置孝子前,謂曰:“無可有,以一斛大豆 已上十四字據《廣記》引補 相助。”孝子哭喚奈何,己以為問豆,答曰:“可作飯!”孝子複哭喚窮己曰: 《廣記》引作孝子哭孤窮奈何,曰:“造豉。”孝子更哭孤窮曰 “適有便窮,自當更送一斛。” 《類聚》八十五。《廣記》二百六十二
人有和羹者,以杓嚐之,少鹽,便益之。後複嚐之向杓中者,故雲:“鹽不足。”如此數益升許,鹽故不鹹,因以為怪。 《禦覽》八百六十一
甲買肉過都,入廁,掛肉著外。乙偷之,未得去,甲出覓肉,因詐便口銜肉雲:“掛著門外,何得不失?若如我銜肉著口,豈有失理。” 《禦覽》八百六十二。《書鈔》一百四十五
有甲欲謁見邑宰,問左右曰:“令何所好?”或語曰:“好《公羊傳》。”後入見,令問:“君讀何書?”答曰:“惟業《公羊傳》。”試問:“誰殺陳他者?”甲良久對曰:“平生實不殺陳他。”令察謬誤,因複戲之曰:“君不殺陳他,請是誰殺?”於是大怖,徒跣走出。人問其故,乃大語曰:“見明府,便以死事見訪,後直不敢複來,遇赦當出耳。” 《廣記》二百六十
甲父母在,出學三年而歸,舅氏問其學何得,並序別父久。乃答曰:“渭陽之思,過於秦康。”既而父數之:“爾學奚益?”答曰:“少失過庭之訓,故學無益。” 《廣記》二百六十二
甲與乙鬥爭,甲齧下乙鼻。官吏欲斷之,甲稱乙自齧落。吏曰:“夫人鼻高耳口低,豈能就齧之乎?”甲曰:“他踏床子就齧之。” 《廣記》二百六十二
傖人欲相共吊喪,各不知儀。一人言粗習,謂同伴曰:“汝隨我舉止。”既至喪所,舊習者在前,伏席上,餘者一一相髠於背;而為首者以足觸詈曰:“癡物!”諸人亦為儀當爾,各以足相踏曰:“癡物!”最後者近孝子。亦踏孝子而曰:“癡物!” 《廣記》二百六十二
有癡婿,婦翁死,婦教以行吊禮。於路值水,乃脫襪而渡,惟遺一襪。又睹林中鳩鳴雲:“鴣鴣!”而私誦之,都忘吊禮。及至,乃以有襪一足立,而縮其跣者,但雲:“鴣鴣!”孝子皆笑。又曰:“莫笑莫笑!如拾得襪,即還我。” 《廣記》二百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