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張融,字眉嵎。晉鹹寧中,子婦產男,初不覺有異。至七歲,聰慧過人。融曾將看射,令人拾箭還,恒苦遲。融孫雲:“自為公取也。”後射才發,便赴,遂與箭俱至棚;倏已捉矢而歸。舉坐怪愕。還經再宿,孫忽暴病而卒。呼諸沙門燒香。有一胡道人謂雲:“君速斂此孫;是羅刹鬼也,當啖害人家。”既見取箭之事,即狼狽闔棺。須臾,聞棺中有撲擺聲;鹹輟悲駭愕,遽送葬埋。後數形見。融作八關齋,於是便去。 《廣記》三百五十七
晉義熙中,京師長年寺道人惠祥與法向連堂。夜四更時,惠遙喚向暫來。往視,祥仰眠,手交於胸上,足挺 音鼎 直,雲:“可解我手足繩。”曰:“上並無繩也。”祥因得轉動,雲:“向有人眾,以我手足,鞭捶交下,問何故齧虱。”語詳:“若更不止,當入兩石間 音盍 之。”祥後懲戒於虱,餘無精進。 《禦覽》九百五十一
安荀本姓路,吳郡人也。年十餘,身嬰重疾,良藥必進,日增無損。時太玄台寺釋法濟語安荀曰:“恐此疾由業,非醫所消。貧道案佛經雲:‘若履危苦,能歸依三寶,懺悔求願者,皆獲甄濟。’君能 此下原有與女並三字 捐棄邪俗,洗滌塵穢,專心一向,當得痊愈。”安荀然之。即於宅內設觀世音齋,澡心潔意,傾誠載仰;扶疾稽顙,專念相續。經七日**,忽見金像,高尺許,三摩其身,從首至足;即覺沉屙豁然消愈。既靈驗在躬,遂求出家;求住太玄台寺。精勤匪懈。誦《法華經》。菜食長齋。三十七載,常翹心注想,願生兜率。宋元嘉十六年,出都造經,不測所終。 《比丘尼傳》二:玄藻本姓路,吳郡人也,安荀女也。注《宣驗記》雲:是即安荀也,今據改其名,以補斯記
元嘉元年,建安郡山賊百餘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資產子女;遂入佛圖,搜掠財寶。先是,諸供養具,別封貯一室。賊破戶,忽有蜜蜂數萬頭,從衣簏出,同時噬螫群賊;身首腫痛,眼皆盲合。先諸所掠,皆棄而走 已上《事類賦注》三十亦引 。蜂飛邀逐,噬擊彌路,賊遂惶懼從便道而去。是時蠟日所縛子女,各還其家。 《禦覽》九百五十
宋元嘉中,吳興郡內嚐失火。燒數百家,**盡;惟有經堂草舍,儼然不燒。時以為神。 《廣記》一百六十一《辯正論》八注引無宋字,郡作郭,末有也字
車母者,遭宋廬陵王青泥之難,為虜所得,在賊營中。其母先來奉佛,即然七燈於佛前,夜精心念 《辯正論》八注引,虜上有佛佛二字,中下有為奴二字,夜上有書字,念作哭 觀世音,願子得脫。如是經年,其子忽叛還。七日七夜,獨行自南走。常值天陰,不知東西, 《論注》忽下有得字,獨行二字到,天下有兩字,東西二字到 遙見有七段火光;望火而走,似村欲投,終不可至;如是七夕,不覺到家,見其母猶在佛前伏地;又見七燈,因乃發悟。母子共談,知是佛力。自後懇禱,專行慈悲。 《廣記》一百一十。《論注》禱作到,慈悲作檀忍,《廣記》誤
吳郡人沈甲,被係處死。臨刑市中,日誦觀音 《辯正論》八注引作沈英,觀音並作觀世音 名號,心口不息。刀刃自斷,因而被放。一雲,吳人陸暉係獄,分死,乃令家人造觀音像,冀得免死。臨刑,三刀,其刀皆折。官問之故,答雲:“恐是觀音慈力。”及看像,項上乃有三刀痕現;因奏獲免。 《廣記》一百十一
滎陽高荀,年已五十。為殺人被收。頓 《論注》八引荀作苟,頓作項 地牢,分意必死。同牢人雲:“努力共念觀音。”荀雲:“我罪至重,甘心受誣 《論注》念作誦,觀下有世字,誣作死 ,何由可免。”同禁勸之,曰始發心,誓當舍惡行惡,專念觀音,不離 《論注》曰作因,離作簡 造次。若得免脫,願起五層浮圖,舍身作奴,供養眾僧。旬日 《論注》浮作佛,日作月 用心,鉗自解。監司驚懼。語荀雲:“若 《論注》懼作怪,語下有高字,無若字 佛神憐汝,斬應不死。”臨刑之日,舉刀刃斷 《論注》舉刀句作舉刀未下而折 。奏得原免。 同上
史雋有學識,奉道而慢佛。常語人雲:“佛是小神,不足事也。” 《辯正論》八注引也作耳 每見尊像,恒輕誚之。後因病腳攣,種種祈福,都無效驗。其友人趙文謂曰:“經道福中第一。可試造觀音像。”雋以病急,如言鑄像。像成,夢觀音,果得差。 同上,《論注》福中下有佛福二字,果得差作遂差
吳唐,廬陵人也。少好驅媒獵射,發無不中;家以致富。後春日,將兒出射,正值鹿將麂。鹿母覺有人氣,呼麂漸出。麂不知所畏,徑前就媒。唐射麂,即死。鹿母驚懷,悲鳴不已 二字《賦注》引有 。唐乃自藏於草中,出麂致淨地。鹿直來其地,俯仰頓伏,絕而複起。唐又射鹿母,應弦而倒。至前場,複逢一鹿,上弩將放,忽發箭反激,還中其子,唐擲弩抱兒,撫膺而哭。聞空中呼曰:“吳唐,鹿之愛子,與汝何異?”唐驚聽,不知所在。 《禦覽》九百六。《事類賦注》二十三
程德度,武昌人。昔在潯陽,夜見屋裏自明。先有燕窠,忽有小兒,長尺餘,潔白,從窠中出,至床前曰:“卻後三年,當得長生之道。”尋暗而滅。甚秘密之。 《禦覽》九百二十二
沛國周氏有三子,並喑不能言。一日 二字《賦注》引有 ,有人來乞飲,聞其兒聲,問之;具以實對。客曰:“君有罪過 三字《賦注》引有 。可還內思之。”周異其言,知非常人。良久乃雲:“都不憶有罪過。”客曰:“試更思幼時事。”入內,食頃,出曰:“記小兒時,當床有燕窠,中有三子,母還哺之,輒出取食。屋下舉手得及;指內窠中,燕子亦出口承受,乃取三蒺藜,各與之吞,既皆死。母還,不見子,悲鳴而去。恒自悔責。”客變為道人之容曰:“君即自知悔,罪今除矣!”便聞其兒言語周正,即不見道人。 《禦覽》九百二十二。《事類賦注》十九
王導,河內人也。兄弟三人,並得時疾,其宅有鵲巢,旦夕翔鳴,忽甚喧噪。俱惡之。念雲:差,當治此鳥。既差,果張取鵲,斷舌而殺之。兄弟悉得喑疾。 《禦覽》七百四十引《靈驗記》
天竺有僧,養二牛。日得三升乳,有一人乞乳,牛曰:“我前身為奴,偷法食;今生以乳饋之。所給有限,不可分外得也。” 《禦覽》九百
有鸚鵡飛集他山,山中禽獸輒相愛重。鸚鵡自念,雖樂,不可久也;便去,後數月,山中大火。鸚鵡遙見,便入水沾羽,飛而灑之。天神言:“汝雖有誌意,何足雲也!”對曰:“雖知不能救,然嚐僑居是山,禽獸行善,皆為兄弟,不忍見耳。”天神嘉感,即為 《六帖》引作為雨 滅火。 《類聚》九十一。《初學記》三十。《六帖》九十四。《禦覽》九百二十四
野火焚山。林中有一雉,入水漬羽,飛故滅火,往來疲乏,不以為苦。 《禦覽》九百十七。《大唐西域記》六雲拘屍那揭羅國大磚精舍側不遠有窣堵波,是如來修菩薩行時為群雉王救火之處。昔於此地有大茂林,毛群羽族,巢居穴處,驚風四起,猛焰飆逸。時有一雉,有懷傷湣,鼓濯清流,飛空奮灑,時天帝釋俯而告曰:“汝何守愚?唐勞羽翮,大火方起,焚燎林野,豈汝微軀所能撲滅。”雉曰:“說者為誰?”曰:“我天帝釋耳。”雉曰:“今天帝釋有大福力,無欲不遂,救災拯難若指諸掌,反詰無功,其咎安在,猛火方熾,無得多言。”尋複奮飛,往趣流水,天帝遂以掬水泛灑其林,火滅煙消,生類全命,故今謂之救火窣堵坡也
蟒死於吳末。 梁釋慧皎《高僧傳》一。案:傳略雲:安清字世高,窮理盡性,自識緣業。初,高自稱先身已經出家,有一同學多瞋分衛,高屢訶諫,終不悛改。如此二十餘年,乃與同學詞訣雲:“我當往廣州畢宿世之對,卿明經精勤不在吾後,而性多恚怒,命過當受惡形。我若得道,必當相度。”遂適廣州。值寇賊大亂,行路逢一少年,唾手拔刀,曰:“真得汝矣。”高笑曰:“我宿命負卿,故遠來相償。”伸頸受刃,賊遂殺之。既而神識還為安息王太子,即今時世高身也。高遊化中國,宣經事畢,值靈帝之末,關雒擾亂,乃振錫江南,雲:“我當過廬山,度昔同學。”行達亭湖廟,此廟舊有威靈,高同旅三十餘船奉牲請福,神乃降,祝曰:“舫有沙門,可便呼上。”客鹹驚愕,請高入廟,神告高曰:“吾昔外國與子俱出家學道,好行布施而性多瞋怒,今為亭廟神,周回千裏並吾所治,以布施故珍玩甚豐,以瞋恚故墮此神報,今見同學悲欣可言,壽盡旦夕而醜形長大,若於此舍命穢汙江湖,當度山西澤中,此身滅後,恐墮地獄,吾有絹千匹並雜寶物,可為立法營塔,使生善處也。”高曰:“胡來相度,何不出形神。”曰:“形甚醜異,眾人必懼。”高曰:“但出,眾不怪也。”神從床後出頭,乃是大蟒,不知尾之長短,至高膝邊,高向之梵語數番,讚唄數契,蟒悲淚如雨,須臾還隱,高即取絹物辭別而去,舟侶颺帆,蟒複出,身登山而望眾人,舉手,然後乃滅,倏忽之頃,便達豫章,即以廟物為造東寺,高去後神即命過暮有一少年上船長跽高前受其咒願然然不見高謂船人曰:“向之少年,即亭廟神,得離惡形矣,”後人於山西澤中見一死蟒頭,尾數裏,今潯陽郡蛇村是也,雲雲。後更引《宣驗記》言以備異說,蓋唯蟒死時代記傳有殊,其餘事跡並相仿弗耳
吳主孫皓,性甚暴虐,作事不近人情。與婇女看治園地,土下忽得一軀金像,形相麗嚴。皓令置像廁傍,使持屏籌。到四月八日,皓乃尿像頭上,笑而言曰:“今是八日,為爾灌頂。”對諸婇女,以為戲樂。在後經時,陰囊忽腫。疼痛壯熱,不可堪任。自夜達晨,苦痛求死。名醫上藥,治而轉增。太史占曰:“犯大神所為。”敕令祈禱靈廟;一禱一劇。上下無計。中宮有一宮人,常敬信佛,兼承帝之愛,凡所說事,往往甚中,奏雲:“陛下求佛圖未?”皓問:“佛大神邪?”女曰:“天上天下,尊莫過佛。陛下前所得像,猶在廁傍;請收供養,腫必立差。”皓以痛急,即具香湯,手自洗像,置之殿上,叩頭謝過,一心求哀。當夜痛止,腫即隨消。即於康僧會受五戒,起大市寺,供養眾僧也。 《辯正論》八注
孫皓時,有王正辯上事,言:“佛法宜滅,中國不利胡神。”皓便下詔集諸沙門,陳兵圍守,欲行誅廢之事。謂僧會法師曰:“佛若神也,宜崇之。若其無靈,黑衣一日同命。”僧或縊死,或逃於外。會乃請齋,期七日現神。以銅缽盛水,置庭中。中食畢,而曦光輝曜,忽聞庭缽然有聲。忽見舍利,明照庭宇,浮於缽上。皓及大眾前看,駭愕失措。離席改容而進。會曰:“陛下使孟賁之力,擊以百鈞之槌;金剛之質,終不毀破。”皓如言。請先經唄禮拜,散華燒香。歌唱曰:“誠運距慈氏,來津未絕,則法輪將轉,徹於靈途;威神不少,宜現今日,不然則三寶永絕。”言畢,壯士運槌生風,觀者顫栗。而氣竭槌碎,舍利不損。光明挺出,輝采充盈。皓敬伏投誠,勤營齋講。此塔在建康大市北。後猶光瑞。元嘉十九年秋,寺刹夜放光明,鮮紅彩發,有大光從四層上,從西繞南。又見一物,如雉尾扇,隨其進止不斷。其夕觀者,或值或不值。二十許日,都市中鹹見刹上有大紫光也。 《辯正論》八注雲出《吳錄》及《宣驗記》
孫祚,齊國沮陽人。位至太中大夫。少子稚,字法輝,小聰慧奉法。年十八,晉鹹康元年,桂陽郡患亡。祚以任武昌,到三年四月八日,廣置法場,請佛延僧,建齋行道。見稚在眾中,翊從像後;往喚問之。稚跪拜,具說興居,便隨父母歸家。父先有疾,稚雲:“無禍崇,到五月當差。”言辭委悉,雲作福可以拔魂免苦。其事不虛。 《辯正論》八注
滎陽人毛德祖,初投江南,偷道而遁。逢虜騎所追,伏在道側蓬蒿之內。草短蒿疏,半身猶露,分意受死。合家默然念觀世音,俄然雲起雨注,遂得免難也。 同上
隊主李儒,後鎮虎牢,為魏虜所圍。危急欲降。夜逾城出,見賊縱橫並臥。儒乃一心念觀世音,便過賊處。趣一燒澤,賊即隨來。儒便入草,未及藏伏。群馬向草,儒大驚恐,一心專念觀音;賊馬忽然自驚走,因此得脫也。 同上
晉義熙十一年,太原郡郭宣與蜀郡文處茂先與梁州刺史楊收敬為友。收敬以害人被幽。宣與處茂同被桎梏。念觀世音十日已後,夜三更,夢一菩薩慰喻之,告以大命無憂。亦覺而鎖械自脫,及曉還著。如是數偏。此二人相慶發願,若得免罪,各出錢十萬,與上明寺作功德。共立重誓。少日,俱免。宣依願送錢向寺。處茂違誓不送。盧循起兵,茂在戎,於查浦為流矢所中。未死之間曰:“我有大罪。”語訖而死也。 同上
宋吳興太守琅琊王襲之,有學問,愛老莊,而不信佛,唯事宰殺為誌。初為晉西省郎中,至好賓客。於內省所,養一雙鵝,甚愛玩之,以為得性。夜忽夢鵝口銜一卷書,可十許紙,取看,皆說罪福之事。明旦果見,乃是佛經。因遂不殺。篤信過人。後更富貴也。 同上
益州刺史郭銓,亡已二十餘年。以元嘉八年,乘輿導從如平生,見形於女婿劉凝之家,曰:“仆謫事未了,努力為作四十九僧會法集齋,乃可得免。”言訖忽然不見。 同上
俞文載鹽於南海,值黑風,默念觀音,風停浪靜,於是獲安。 同上
程道慧,字文和,武昌人。舊不信佛,世奉道法。沙門乞者,輒詰難之。論雲:“若窮理盡性,無過老莊。”後因疾死,見閻羅王,始知佛法可崇,遂即奉佛。 同上
元嘉八年,河東蒲阪城大失火,不可救。唯精舍大小儼然,及白衣家經像,皆不損墜。百姓驚異,倍共發心。 同上
陳玄範妻張氏,精心奉佛。恒願自作一金像,終身供養。有願皆從。專心日久,忽有觀音金像,連光五尺,見高座上。 《辯正論》八注雲出《宣驗》《冥祥》等記
張導母王氏,素篤信。四月八日,齋食,感得舍利,流光出口,輝映食盤。 《辯正論》八注
鄭鮮,字道子,善相法。自知命短,念無可以延。夢見沙門問之:“須延命也,可六齋日放生念善,持齋奉戒,可以延齡得福也。”因爾奉法,遂獲長年。 同上
彭城劉式之,常供養一像,無故失去,不知所在。式之夙夜思自責,至念冥通。經百日後,其像忽然自現本座,神光照室。合家驚喜,倍複傾心。 同上
劉遺民,彭城人。少為儒生,喪親,至孝以聞。家貧,卜室廬山西林中。體常多病,不以妻子為心,絕跡往來。精思禪業。半年之中,見眉間相,漸見佛一眼,及發際二色。又見全身。謂是圖畫。見一道人奉明珠,因遂病差。 同上
佛佛虜破冀州,境內道俗,鹹被殲戮。凶虐暴亂。殘殺無厭,爰及關中,死者過半,婦女嬰稚,積骸成山。縱其害心,以為快樂。仍自言曰:“佛佛是人中之佛,堪受禮拜。”便畫作佛像,背上佩之,當殿而坐。令國內沙門:“向背禮像,即為拜我。”後因出遊,風雨暴至,四麵暗塞,不知所歸,雷電震吼,霹靂而死。既葬之後,就塚霹靂其棺,引屍出外,題背為“凶虐無道”等字。國人慶快,嫌其死晚。少時,為索頭主涉圭所吞,妻子被刑戮。 《辯正論》八注引《宣驗記》又雲見蕭子顯《齊書》
相州鄴城中,有丈六銅立像一軀。賊丁零者,誌性凶悖 亦見《辯正論》八注引銅作真金賊丁零者作逢丁零單於,悖作勃 ,無有信心。乃彎弓射像麵,血下交流。雖加瑩飾,血痕猶在。又選五百力士,令挽仆地,消鑄為銅,擬充器用。乃口發大聲,響烈雷震。力士亡魂喪膽,人皆仆地。迷悶宛轉,怖不能起。由是賊侶慚惶,歸信者眾。丁零後時著疾,被誅乃死。 《廣記》一百十六《論注》引零作覂,乃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