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然看了一下包裏的材料,包裏是他早就準備好的舉報材料。分別有勞動合同複印件、近一年的工資流水、近一年的社保繳費記錄和近一年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林修然也是經過了專業人士的指導,找了律師的朋友,明確了具體的舉報材料之後,他準備去人社局。沒錯,林修然要舉報輸時敗公司未依法依規繳納社保。
林修然準備的材料,準備的證據是沒有問題的,隻要沒有人出麵幹預,隻要沒有所謂的內部操作,林修然是一定能夠舉報成功的。而且隻要舉報成功,不單要給林修然補交社保。公司曆史欠繳未繳的全部都要補繳,而且應繳未繳金額以日息萬分之五作為罰息。
林修然之前通過這家公司披露的年報大致計算過,這家公司每年應繳未繳的社保金額達到了1億多。要知道,這家公司每年的淨利潤好的時候不到兩個億,壞的時候也就四五千萬。
所以,應繳未繳的金額以及對應的罰息,對於這家公司來說,絕對是一個重量級的數字。林修然順順利利的完成了舉報,如果一定要說有問題的點,那就是人社局並沒有給他開具受理證明。
林修然要求對方開具,但是對方拒絕了。看到對方堅決的態度,林修然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麽。
林修然不知道具體什麽情況,但是可能的原因就兩種,第一,按照正常流程沒有受理,確實開不出收據證明,畢竟對方之前負責接待的人員,林修然提交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對方還需要審核之後,才能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第二種可能,那就是受理人員需要把被舉報的名單報給自己的領導,看看是否需要暗箱操作。如果最後決定了暗箱操作,那麽自然是不能給林修然開具受理證明的。
但無論是哪一種,對於林修然來說都無所謂,因為人社局這邊僅僅隻是一個引子而已。
說實話,輸時敗,畢竟是一家上市公司,會不會進行一些暗箱操作,有沒有在相關部門有一些人脈關係,林修然完全不清楚,所以他一開始根本就沒有把寶壓在這裏。
林修然從人社局出來之後,直接去了股監會。沒錯,就是管理所有上市公司的那個部門。林修然去了之後,依舊選擇了舉報,隻不過這一次舉報的原因並非是上市公司違法違規,沒有繳納社保。
林修然很清楚的知道,如果以這種理由進行舉報的話,那麽大概就會石沉大海者。相關的內容被打回人社局,因為這種事情確實不歸股監會管。
林修然舉報的內容是輸時敗公司,財務造假。對於一家上市公司而言,投資者可能未必會關注他有沒有給員工依法依規繳納齊全社保,但是一定會關注這家公司是否財務造假。
上市公司未依法依規繳納齊全社保可能確實不在股監會的管理範圍內。但是財務造假在範圍內。而且和人社局那邊不一樣的是,股監會這邊是必須出具受理證明的。
受理不代表認可舉報的內容,是需要進行調查的,如果調查發現舉報人造假造謠,那麽舉報人是要依法依規承擔法律責任的。
林修然不怕,因為林修然完全沒有造假。輸時敗這家公司是否在其他地方有財務造假他不清楚,但是他知道輸時敗公司未依法依規繳納社保,漏繳了一部分,欠繳了一部分。
那麽這麽看輸時敗公司公布的每年的年報中,有一部分的利潤就是未繳納欠繳的社保,這就不是這家公司的利潤,這就屬於利潤虛增,這就是財務造假。
這是無可辯駁的事情,所以林修然很明顯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那麽接下來就有對方好受的了。林修然在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引領之下,按照正常正規的流程完成了舉報提交證據等所有環節。
並且,林修然拿到了股監會出具的受理證明,有了這份證明,也就意味著股監會會正式受理,並且會開展詳細調查。
也就意味著輸時敗這家公司被查出問題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畢竟林修然手中拿到受理證明,還掌握著。輸時敗公司財務造假的有力證據。那麽如果股監會拖延不管,林修然完全可以狀告股監會。
不過對此情況,林修然也大概清楚,對方辦案也是要走流程,也是要有程序的。而且根據林修然對輸時敗這家公司的了解,這家公司底層人員的變動速度非常快。
這件事情如果股監會來查,那麽就是針對整個上市公司進行查處。那麽首先會檢查林修然舉報的問題是否存在。
問題查清楚,確實存在之後,會查問題的嚴重程度。最明顯的就是涉及到的金額是多少?涉及到的年份有多少?累計金額有多少?再根據這些情況,依照相關法規進行懲處。
而且股監會也有其他的工作,又不隻是負責幫林修然查輸時敗這家公司。所以,林修然預估,兩到三個季度之內能有結果就已經算快了。
但是具體消耗多長時間,林修然毫不在意,因為他已經拿到受理證明,那麽就意味著輸時敗這家公司一定會付出代價。即使是斷尾求生,也至少要斷一條尾巴。
林修然現在能夠想到對方可能斷尾求生的方式就不下四種。其中最簡單的方式是:林修然提交的證據是他自己的社保繳費記錄和相關的證明,但是林修然隸屬的是首都分公司。
對方可以完全宣稱這是首都分公司的行為,和整個集團無關。
如果隻說沒給林修然繳齊,其他成員都是繳納齊全的,這明顯不現實。但如果說隻有整個首都分公司沒繳,其他地區的分公司都是正常繳納的,那多少還是可以的。
至於調查人員那麵打點打點,給些好處,應該多少也是能糊弄過去的。林修然估計,最後對方應該多半是以斷尾求生的方式了結這件事情。
這就完了嗎?這還沒完,林修然怎麽會這麽簡單就放過對方呢?
林修然回到家裏之後,給公司的所有高管、所有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成員發了一封郵件,大致內容如下:“您好,很遺憾的通知您,我將貴公司違法違規的相關事實和證據提交到了對應的主管部門。
未來三個季度之內,將會有相關部門的人去貴公司進行調查取證。實在抱歉的是,我原本沒有想這麽做。但是貴公司華夏銀行項目的陸經理和王耀城簡直欺人太甚。
多次尋求和平溝通無果,我迫不得已,隻能這樣。現發此郵件通知貴公司提前準備應對檢查,以示友好。
勿擾,勿回,勿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