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普遍道德規範就是所謂的責任感。這是多數人唯一的行為原則。也許人們在自己的一輩子之中從未感受到別人對他們行為的合宜性所表示的讚賞。但是人們隻要尊重了社會中那些已經確立了的一些行為準則,便不會受到什麽嚴厲的指責。天性冷淡的人,可能很少具有感恩之心,就算他們受到了巨大的恩惠,出於他天生的冷漠性情,可能隻抱有一絲感激之情。但是,如果他還有道德教養,他就會常常注意到人缺乏感激之情的行為是多麽可憎;而與之相反的話,又顯得多麽可愛。因此,雖然他的心裏並未洋溢著任何感激之情,他仍將努力像心裏充滿感激那樣去做,並將盡力對自己的恩人表示關注和大獻殷勤,凡是有深切感激之情的人都會這麽做。他將定期去拜訪他的恩人;他在恩人麵前將表現得十分恭敬;他談到恩人時,必用表達高度敬意的言辭,必提其所得到的種種恩惠,而且,他將小心地抓住一切機會為過去所受的恩惠作出某種適當的報答。他做這一切時可能不帶任何虛偽和該受譴責的做作,不懷任何獲得新的恩惠的自私意圖,沒有任何欺騙他的恩人或公眾的打算。他的行為動機可能隻是一種對已經確立的責任準則所表示的尊重,是一種在各方麵都按感恩規則行事的認真和迫切的願望。同樣,一個妻子有時對她的丈夫不懷有適合於他倆之間現存關係的那種柔情。然而,如果她富有道德教養,她將盡力像她具有這種感情那樣,關懷體貼,殷勤照料,忠實可靠和真誠相待,並且在夫妻感情所要求於她的種種關心的表現上無可指責。這樣一個朋友,這樣一個妻子,無疑都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雖然他倆都可能帶有認真和迫切的願望去履行自己的各種責任,但是他們在許多方麵達不到體貼入微的要求,他們將錯過許多能顯示其親切關懷心情的機會;如果他們具有同自己的地位相符的感情,就決不會錯過這些機會。不過,他們雖然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也許仍排得上第二。如果對於一般行為準則的尊重在他們身上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們在主要責任方麵是誰也不會有所疏忽的。隻有那種屬於最幸運的類型的人才能使他們的感情和行為同他們的地位的最微小變化完全適應,才能在很多社交場合做到八麵玲瓏,恰如其分。絕大多數人是達不到這個境界的。但是,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訓練、教育和訓練掌握這些普遍規範,以致能在幾乎一切場合表現得比較得體,在這一生之中都不會出現重大的汙點從而受到責備。
如果一個人絲毫不尊重這種普遍原則,那麽他就不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正直的人和無恥的人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其是否遵守這種普遍原則。前者在各種情況下堅定地執行他所信奉的準則,並且在其一生中保持穩定的行為趨向。後者的行為隨同心情、意願或興趣偶爾占主導地位而變幻無常和捉摸不定。不僅如此,既然每個人的心情容易發生這樣的變化,那麽,如果沒有尊重一般準則這條原則,在頭腦冷靜時對行為的合宜性極為敏感的人,也往往會在最不經意的場合作出不合理的行為,而幾乎不能把他那時為什麽要這樣做歸因於任何正經的動機。你的朋友在你正好具有不願接待他的心情時來拜訪你。按照你當時的心情,你很可能把他的造訪看成是魯莽的闖入;如果你屈從於那時產生的看法,那麽,雖然你是想以禮待人,但是你的舉止卻會顯示出對他的冷淡和不尊重。隻是由於尊重禮貌和好客的一般準則,才使你不至於這麽粗魯,因為這些準則不允許你這樣做。你過去的經驗使你習以為常的對這些準則的尊重,使得你的舉止能夠在所有這樣的場合做到大致相當得體,並且不讓所有的人都容易發生的那些心情變化在任何感覺得到的程度上影響你的行為。但是,如果沒有對這些一般準則的尊重,即使是像講究禮貌這樣一種容易做到、而且人們幾乎不會煞有介事地違反它的本分,也會經常受到妨害,然則公正、誠實、貞節、忠誠等往往很難做到。人們或許會抱著很強烈的動機違反它們的一些責任,豈非更是如此?人類社會的存在依賴人們較好地遵守這些責任。如果人類沒有普遍地把尊重那些重要的行為準則銘記在心,人類社會就會崩潰。
我認為,這種觀點或理解最初似乎是受人類本性的影響。人類的天性引導人們認為自己的各種感情和**產生於神秘的存在物——無論它們是什麽,反正在任何國家都已成為宗教信徒所敬畏的對象。人們沒有其它什麽東西,也想不出其它什麽東西產生了人的感情。人們想象出來而無法見到的那些不可知的神必然會被塑造成某種同他們對其有所感受的神明有點相似的形象。在信奉異教的愚昧和無知的時期,看來人們形成他們關於神明的想法極為粗糙,以致不分青紅皂白地把人類所有的自然感情都說成是神所具有的,連那些並不能給人類增光的感情,例如色欲、食欲、貪婪、妒忌和報複等也包括在內。因此,人們必然會把最能為人類增光的那些感情和品質說成是神所具有的。因為他們對神的卓越的本性還是佩服得五體投地,而那些感情和品質,即熱愛美德和仁慈,憎惡罪惡和不義,似乎能把人類提高到類似神明的完美境地。受到傷害的人祈求邱必特為他所受的冤屈作證,他深信這位神看到這種現象時會產生一種義憤,這種義憤就是最平凡的人目睹不公正的行為發生時也會油然而生。那個傷害別人的人感到自己成了人類憎惡和憤恨的適當對象;天然的恐懼感使他把上述感情歸於那些令人畏懼的神的旨意。他無法回避這些神,對它們的威力無力抵抗。這些天然的希望、恐懼和猜疑,憑借人們的同情感而廣為人知,通過教育而得到確認;人們普遍地講述和相信眾神會報答善良和仁慈,懲罰不忠和不義。因此,早在精於推論和哲理的時代到來之前,宗教,即使還處於非常原始的狀態,就已對各種道德準則表示認可。宗教所引起的恐懼心理可以強迫人們按天然的責任感行事。這對人類的幸福來說太重要了,因為他們還不懂模棱兩可的哲學探討。
不過,當人類開始進行哲學研究,就證實了人們的天性所具有的那些最初的預感。不管我們認為自己的是非之心是怎樣建立起來的,是建立在某種有節製的理性之上,還是建立在某種被稱作道德觀念的天性之上,抑或是建立在我們所具有某種天然的性能之上,不容置疑的是,天賦我們這種是非之心是為了指導我們這一生的行為。這種是非之心具有極為明顯的權威特性,這些特性表明它們在我們內心樹立起來是為了充當我們全部行為的最高仲裁者,以便監督我們的意識、感情和欲望,並對它們該放縱或抑製到何種地步作出判斷。我們的是非之心決不像一些人所聲稱的那樣,和我們天性中的其它一些官能和欲望處於同等地位,前者也不比後者更加有權限製對方。沒有其它官能或行為的本性能評判任何其它官能。愛並不評判恨,恨也並不評判愛。盡管這兩種感情相互對立,但把它們說成相互讚成或反對還是很不妥當。但是,評判我們的其它一切天然本性並給予責難或稱許,是我們此刻正在考察的那些官能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可以把它們看作某種感官,其它那些本性是它們評判的對象。每種感官都高於它所感受的對象。眼睛不要求色彩的美麗,耳朵不要求聲音的和諧,舌頭也不要求味道的鮮美。這些感官是評判自己的感受對象的權威。凡是可口的就是醇美的,悅目的就是華麗的,動聽的就是和諧的。上述各種特性的實質在於它能使感受它的感官感到愉快。同樣,什麽時候我們的耳朵應該感受到動聽的聲音,什麽時候我們的眼睛應該縱情觀看,什麽時候我們的味覺應該得到滿足;應該在什麽時候在何種程度上放縱或限製我們的其他天然本性,這些都是由我們的是非之心來決定的。凡是我們的是非之心所讚成的事是恰當的、正確的,並且是應該做的;凡是與此相反的,就是錯誤的、不恰當的,並且是不該做的。是非之心所讚成的感情是優雅的和合適的;與此相反的就是粗野的和不恰當的。正確、錯誤、恰當、不恰當、優雅、粗野,這些詞本身隻表示使是非之心感到愉快或不愉快的那些事物。
既然上述是非之心顯然是充當人類天性中起支配作用的本性的,所以,它們所規定的準則就應該認為是神的指令和戒律,由神安置在我們內心的那些代理人頒布。所有的一般規則,通常都稱為法則。例如,物體在運動時所遵守的一般規則就叫運動法則。但是,我們的是非之心在讚成或譴責任何有待它們審察的感情或行為時所遵循的那些一般準則,用下麵的名稱更為恰當。它們更類似那些叫做法律的東西——君主製訂出來指導其臣民的行為的那些一般準則。它們同法律一樣,是指導人們自由行動的準則;毫無疑問,它們是由一個合法的上級製訂的,並且還附有賞罰分明的條款。神安置在我們內心的代理人必定用內心的羞愧和自責來折磨那些違背準則的人;反之,遵守它們的人總會感到心安理得。
另外,還可以從許多角度來證明以上觀點。上帝創造人和其他所有能感知的生命的初衷,就應該是使他們得到幸福。由於上帝至高的聖明和慈悲,他不會在幸福之外有其他任何目的。通過我們對造物主的行為的觀察而得到進一步的證實,在我們看來,造物主行事的目的都是為了促進幸福,防止不幸。但是,在是非之心的驅使下行事時,我們必然會尋求促進人類幸福的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我們同造物主合作,並且盡力促進其計劃的實現。相反,如果不是這樣行事,我們就似乎在某種程度上對造物主為人類的幸福和完善而製訂的計劃起阻礙作用,並且表明自己在某種程度上與造物主為敵,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因此,在前一種情況下,我們自然會信心十足地祈求造物主賜予特殊的恩賜,而在後者的那種情況之下,是必然會擔心受到上帝懲罰的。
如果我們考慮一下通常決定這個世界芸芸眾生處境順逆的那些一般準則,我們就會發現:盡管世界萬物看來雜亂無章,但是,即使在這樣一個世界上,每一種美德也必然會得到適當的報答,得到最能鼓勵它、促進它的那種補償;而且結果也確實如此,隻有各種異常情況同時發生才會使人們的期望落空。什麽是鼓勵勤勞、節儉、謹慎的最恰當的報答呢?在每項事業中獲得成功。這些美德是不是有可能在整個一生中始終得不到報答呢?財富和人們的尊敬是對這些美德恰如其份的補償,而這種補償它們是不大可能得不到的。什麽報答最能促使人們做到誠實、公正和仁慈呢?我們周圍那些人的信任、尊重和敬愛。許多人並不追求顯赫地位,但是希望受人敬愛。誠實和公正的人不會因得到財富而欣喜,他感到欣喜的是被人信賴和信任,這是那些美德通常會得到的補償。但是,由於某種異常的和不幸的事件,一個好人可能被懷疑犯有某種他根本不可能犯的罪行。因此他在後半輩子很冤枉地遭到人們的憎惡和反感。他可以說是因為這樣一種意外事件而失去了一切,盡管他還是個誠實和正直的人。同樣,作為一個小心謹慎的人,盡管他謹小慎微,仍然可能由於發生地震或洪水泛濫而死亡。然而,第一種意外事件同第二種相比,也許更為罕見;而為人誠實、公正和仁慈是獲得我們周圍那些人的信任和敬愛——這是上述美德首先想得到的東西——確實有效和萬無一失的辦法,這一點仍然是正確的。一個人的某個行為很容易被人誤解,但是,他的行為的總趨向不大可能被人誤解。一個清白的人可能被人認為幹了壞事,然而這種情況是罕見的。相反,對他清白的舉止所持有的固定看法常常會使我們在他真正犯罪之時為他開脫,盡管根據已知的事實做出的他確已犯罪的推斷非常有力。同樣,一個無賴在他的品行不為人知的情況下做出了某一無賴行為,也許可以免受責難,甚或得到他人的稱許。但是,沒有一個長期以來一直做壞事的人,能夠不廣為人知是個壞人,而且在他確實無罪的時候能夠不經常受人懷疑。就人們的感情和看法所能給予罪惡和美德的懲罰或報答而言,在這裏,根據事物的一般進程,兩者所得到的待遇已超出了恰如其份和不偏不倚的限度。
雖然用冷靜的哲學眼光來看,決定眾生命運的一般準則似乎完全使得適應世人所處的境地,但是,它們並不同我們的某些天然感情相一致。我們對某些美德所天然持有的敬愛和讚美之情使我們希望把各種榮譽和酬答都歸於它們,甚至把我們自己也必然認為適合於回報其它一些品質的榮譽和酬報歸於這些美德。盡管它們往往不具備這些品質。相反,我們對某些罪惡的嫌惡使我們希望它們遭受各種各樣的恥辱和不幸,包括自然屬於其它品質的恥辱和不幸。寬宏大量、慷慨和正直受到我們如此深切的欽佩,以致我們希望看到它們還能獲得財富,權力和各種榮譽——這些榮譽本來是同上述美德並無密切聯係的一些品質,如節儉、勤勞和勤奮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麵,欺詐、虛偽、殘忍和狂暴在每個人的心中激起的輕蔑和憎惡使我們看到它們得到某些好處便會感到氣憤。盡管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由於它們有時具備勤奮和勤勞的品質,這些好處它們是應該得到的。勤勞的壞蛋耕種土地,懶惰的好人任其荒蕪。誰該收獲莊稼呢?誰該挨餓,誰該富足呢?事物的自然進程有利於壞蛋,而人們的天然感情則偏向於具有美德的人。人們認為,前者因其上述的好品質會帶給他的好處而過分地得到了補償,而後者則因其懈怠必然會帶給他的痛苦而受到了比應受的要嚴厲得多的懲罰。人類的法律——人類感情的產物——剝奪勤勞和謹慎的叛國分子的生命和財產,而以特殊的回報來酬答不注意節約、疏忽大意但忠誠而熱心公益事業的好公民。這樣,人就在造物主的指引下,對物的分配進行造物主本來自己會作出的某種程度的改正。造物主促使人們為達到這一目的而遵循的各種準則與造物主自己所遵循的那些準則不同。大自然給予每一種美德和罪惡的那種報答或懲罰,最能鼓勵前者或約束後者。她單純考慮這一點,而很少注意到,在人們的思想感情和**中,那些優良品質和不良品德似乎還具有不同程度的優缺點。相反,人隻注意到這一點,因而力求使每種美德得到他心目中恰如其分的敬愛和尊重,並使每種罪惡得到他心目中恰如其分的輕視和憎惡。造物主所遵循的準則對她來說是合理的;人類所遵循的準則對人類來說也是合理的。兩者都是為了促成同一個偉大的目標:社會的安定,人性的完美愉快。
我們已經習慣於人為改變財務的自然非配狀況,並且像詩人所描述的神那樣老是用特殊的手段來進行幹預,以支持美德和反對罪惡,並且像神那樣力求擋掉射向好人頭部的箭,而促使那把已經舉起的利劍迅即向邪惡者砍去,但是,他並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和願望來決定兩者的命運。人的微弱的努力不能完全控製事物的自然進程,這一進程太快太猛,非人力所能阻止。雖然指引這一進程的規則似乎是為了最明智和最高尚的目的而製訂的,但是這些規則有時卻會產生使人的全部天然感情激動不已的後果。大集體壓倒小集體;有遠見並做好一切必要準備的事業家勝過那些反對他們而既無遠見又無準備的人;每一種目的隻能以造物主規定的那種方法來實現,這一切似乎不僅是一種必然和不可違反的規則,而且是一種激勵人們勤勞和專心致誌的有用和合宜的規則。此外,由於這種規則,在暴虐和詭計居然勝過真誠和正義時,什麽樣的義憤不會在每個旁觀者的心中激起呢?對無辜者所受的痛苦,人們會多麽悲痛和同情,對壓迫者所獲得的成功又會產生多麽強烈的憤恨?我們對冤屈感到傷心和憤怒,但是,我們常常發現自己完全無力加以糾正。因此,當我們對在這個世界上能否找到一種能夠阻止非正義的行為取得成功的力量喪失信心時,我們自然而然地會向上天呼籲並希望我們天性的偉大創造者在來世親自做他為指導我們的行為而製定的各種原則,促使我們在今世努力做的事。希望他親自完成他教導我們著手執行的計劃,並希望在來世,根據每個人在今世的所作所為給予報答。這樣,我們就會變得相信來世,這不僅是由於我們的弱點,不僅是出於人類天性的希望和擔心,而且也是出於人類天性中最高尚和最真誠的本性,出於對美德的熱愛,對罪惡和非正義的憎惡。
雄辯而富於哲理性的克萊蒙大主教以豐富的想象力熱情而誇張地說,盡管有時聽起來似乎不夠禮貌:“任由自己親手創造的世界普遍處在混亂之中,這與神的偉大相稱嗎?聽任邪惡的人幾乎總是勝過正直的人;聽任無辜的君王被篡位者廢黜;聽任父親為野心勃勃的逆子所殺害;聽任丈夫因受凶悍不貞的妻子的打擊而死亡,這與神的偉大相稱嗎?難道處於顯貴地位的神可以像觀看某種新奇的遊戲那樣袖手旁觀,那些令人傷感的事件而不擔負任何責任嗎?因為神是偉大的,他就應當在這些事件麵前表現出軟弱、不公正或是殘暴嗎?因為人是渺小的,就應當聽任他們胡作非為而不予懲罰。或者為人正直而不給報償嗎?啊,上帝!如果這就是你的性格,如果我們如此敬畏崇拜的上帝就是你,我就不再承認你是我的父親,是我的保護者,是我悲傷時的安慰者,是我軟弱時的支持者,是我的一片忠誠的報答者。那你就不過是一個懶惰而古怪的暴君,這個暴君為了自己狂妄的虛榮心而犧牲人類的幸福,他把人類帶到這個世界上來,隻不過是為了無聊時有可供由他任意擺布的玩偶而已。”
判斷行為功過的那些一般準則就這樣逐漸被看成某個無所不能的神的規則,這個神在觀察我們的行為,並在來世報答遵守這些規則的人和懲罰違反它們的人。這種考慮必然使上述規則具有新的神聖的意義。我們行為的最高準則應當是尊重造物主的意誌,對於這一點凡是相信神存在的人是決不會懷疑的。違抗神的意誌這一想法本身似乎就意味著大逆不道。一個人如果反對或無視具有無限智慧和無限權力的神給他下的命令,那這人該是多麽自負,多麽荒唐!一個人如果不尊重造物主出於無限仁慈給他規定的戒律,即使他沒有因為違反這些戒律而受到懲罰,這個人又該是多麽不合人情,多麽令人厭惡!一個人對自己行為是否得當的感覺在此也得到自身利益這種強烈動機的充分支持。我們知道,雖然我們可以避免別人注意或者逃脫世人的懲罰,但我們總是避不開造物主的眼睛。如果作出不正當行為就會受到他的懲罰,這是能夠限製最不受約束的**的一種動因,至少對某些人是如此,他們由於經常反省,對這個想法已經很熟悉了。
正是這樣,宗教加強了天生的責任感,因此,人們通常會非常相信似乎深受宗教思想影響的那些人,誠實正直。人們認為,這些人的行為除了受到對別人行為同樣起調節作用的準則的約束外,另外還有一種約束。人們認為,不但重視名譽,也重視行為的合宜性,不但重視他人的稱許,也重視自己的稱許,這樣的動機對世俗的人有影響,對信仰宗教的人同樣有影響。但是信仰宗教的人還有一種約束,這就是,他不幹則已,一幹起來就要像那位至尊的神在場那樣審慎,這位至尊的神最終會根據他的實際行動給予補償。因此,人們對他那循規蹈矩和一絲不苟的行為頗為信任。無論什麽地方隻要那兒宗教的固有原則未被某個卑鄙的宗教小集團鬧宗派和派性的狂熱所破壞,無論什麽地方隻要那兒宗教所要求履行的首要責任是各種道德責任,無論什麽地方隻要那兒沒有人被告誡要把瑣屑的宗教儀式看成是比正義和慈善的行為更直接的責任,隻要沒有人真的相信通過獻祭、宗教儀式和愚蠢的祈求就可以在神的同意下從事欺詐、叛變和暴行,那麽,我們完全有理由對虔誠宗教的人給予加倍的信任。